《青岛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事项告知书-青岛建筑节能协会(共4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青岛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事项告知书-青岛建筑节能协会(共4页).doc(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事项告知书 内 容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工程。依 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能源法第七十七号2、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4、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5、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6、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程 序1、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邀请相关专家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的人员,对该工程的围护结构,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等进行现场查验,查验合格后出具民用建筑节能验收报告。查验不合格的,应当责成施工企业整改。2、建设单位携带青岛市建筑节
2、能认定申请表和青岛市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报告到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建筑节能工程认定意见书。 查验资料一、建筑节能产品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登记备案证。 二、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应当复验项目的复检报告。三、经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通过的:设计图纸一套(建筑、暖通、电气三个专业,包括相关设计变更文件及节能计算书,居住建筑可不提供电气专业图纸);居住建筑节能按65标准,提供建筑节能设计登记表(A-1、A-2);公共建筑按50标准,提供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表(试用表1试用表7) 节能设计专篇;四、居住(公共)建筑节能工程监督工作方案五、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
3、筑能耗监测系统,能效测评、标识;六、购销合同、施工合同、施工方案及发票(应注明工程名称);七、青岛市商品住宅使用手册中规范填写建筑节能信息。八、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注意事项注意事项注意事项1、节能信息公示自2008年7月15日起,新建(改建、扩建)和进行节能改造的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应在施工、销售现场制作安装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牌。青岛市商品住宅使用手册应含有建筑节能工程信息。2、太阳能热水系统自2010年1月1日起,本市新建十二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宾馆、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设计,并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
4、标准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对因规划、技术等原因不能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当由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3、热计量装置自2010年1月1日起,新建民用建筑和对既有民用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居住建筑的室内供热设施必须按照分户计量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施工。4、能耗监测自2010年12月1日起,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应当包含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检测系统。5、能效测评自2008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测评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备注:(大型公共建筑,是指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附件:(青岛市建筑节能网下载)1、 青岛市建筑节能认定申请表2、 青岛市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报告3、 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牌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