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2017年以工代赈工程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共8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彝良2017年以工代赈工程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共8页).doc(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彝良县2017年以工代赈工程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一、 项目概况。(一) 立项依据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度部分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昭市发改地区2016719号文件下达彝良县中央以工代赈资金320万元。(二) 绩效目标设立1.项目立项规范: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2.绩效目标合理:项目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是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3.绩效指标明确:项
2、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三)资金到位情况计划投入资金320万元整,到位资金320万元整,资金到位资金率100%。到位及时率100%。二、 业务管理(一) 管理制度1.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2.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落实到位。(二) 质量管理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采取了
3、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三) 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档案专门管理;项目档案资料完整、齐全、规范。三、财务管理(一)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二) 资金使用合规性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符合项目预算批复和合同规定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三) 会计核算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项目资金建立专账管理;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记账、报账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
4、范,无虚列支出等情况。(四) 财务监控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四、项目产出(一)项目完成情况2017年中央财政预算类以工代赈项目,龙海镇龙海村片区综合开发工程,新建河堤1376米。完成河堤建设1376米,该项目已竣工验收。(二)资金使用情况完成投资.58元,完成率为100%;资金使用率85%;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成本节约率15%。五、 项目效益彝良县龙海镇龙海村片区综合开发工程(水利工程)建成后保护耕地2500亩,改变水土流失的旧貌,杜绝了季节性洪水对生态植被的破坏。洪水得到有效控制,生态植被将逐渐恢复。水土流失逐年减少,生态
5、环境趋向良性发展。生态效益较为明显。六、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一) 评价情况:该项目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改变农民毁林开荒,破坏生态和水土资源来增加种植面积,提高收入的现状,对保护土地、保护森林资源,发展生态农业具有重要的意义。(二) 评价结论为优。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一)典型经验做法以工代赈政策性强,工作难度较大。在县委、县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发改部门的关怀指导下,我局扎实抓好项目前期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较好成效。 1.健全工作机构,细化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把以工代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高
6、度重视,对以工代赈提出明确意见和要求。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发改局长、项目所在地乡(镇)长为副组长,分管领导、站(所)长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组,对项目建设进行定期研究,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2.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制定了彝良县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按照投资方向开展项目申报,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建设,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强化质量管理。同时,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安全。(二)存在困难1.是前置审计非常严格。以工代赈项目本身造价就非常低,实施地点条件差,二次转运费用非常高
7、,但前置审计不含二次转运费,把国家下达的资金又坎掉很大一部分,给项目实施带来很大难处.2.是以工代赈项目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上级无配套的工作经费,地方财政困难。审计、招投标等费用无着落,县里工作经费紧张,机关维持运转都很困难,严重缺乏可用的项目工作经费。3.项目投资太小,不能达到前期规划的要求。八、下步工作建议(一)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强化项目建设管理。1.严格实行竞争立项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质量监理制度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2.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管理,切实把任务分解落实到项目区镇、村、组,落实到人头。3.是项目实施期间,在安全上由乡、村及施工队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安全巡视和安全
8、教育工作,及时预防和排除安全隐患,县以工代赈办对项目区每月进行两次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4.是项目实施期间,建安工程部分在施工队入场前必须向县经工代赈办提供施工组织计划。该计划经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审定,在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并能如期完成工作量的情况下,施工队方可进场施工。非建安部分由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及乡、村、组有关人员共同协商后,在不影响项目各项措施的落实和不影响农业生产的情况下按计划执行。(二)完善项目公示、公告制,落实群众“三权”。 围绕发挥村民在项目建设中的决策主体、建设主体、投入主体、监督主体作用,切实落实村民对项目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9、1. 落实村民在项目建设中的知情权。在项目选择上,通过走访群众摸清群众意愿,拟定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项目建设初步意见,经村两委、干部群众代表讨论后,交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在项目申报时、建设中和竣工验收后,村上都要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集中居住点,对项目名称、资金计划、工程进度等情况按期进行公示,增加透明度,让群众知情。对于项目怎样建、资金如何管、劳务报酬如何发放一并交给村民大会表决,所有项目和工程建设一律实行“阳光操作”,村民代表直接参与材料购进、工程建设检查、竣工验收和工程预决算等重要环节,一切还权于民,使项目建设听计于民、决策于民。2.落实村民在项目建设中的参与权。在
10、项目建设过程中,对规模较小的项目,坚持实行乡村组织实施、群众投工投劳、县发改局以工代赈办等职能部门督促检查等办法,保护了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直接增加了村民收入。同时对竣工工程制定管护公约,落实管护责任,积极组织村民参与工程后续管理。3.落实村民在项目建设中的监督权。组织村民代表,与村监督委员会一起,对项目选择、工程招投标、群众集资投劳、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等关键环节和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参与决策,充分行使监督权。通过推行村级“三权”制度建设,建立了群众直接参与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等制度,保障了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真正实现了村级事务的民主管理。彝良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12月5日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