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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华润水泥(惠州)有限公司管理标准HH-G-08-2013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控制状态: 受控文件 文件版次:A/O分 发 号: 2013-05-20 发布 2013-06-01 实施华润水泥(惠州)有限公司 发布专心-专注-专业前 言本制度依据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及参考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进行编制。本标准由公司机电部提出。本标准由公司机电部起草、修改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由公司主管助理总经理审核,审核人:本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批准人:本标准A/0版2013年05月20布, 2013年06
2、月01日实施。文件更改记录表序号页码更改章节或条款更改前内容更改后内容更改日期备注目 录一、基础管理篇HH-G-08.01-201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1HH-G-08.02-2013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4 HH-G-08.03-2013 设备管理组织与职责11 HH-G-08.04-2013 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4 HH-G-08.05-2013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8 HH-G-08.06-2013 新设备采购、安装、验收等前期管理制度21 HH-G-08.07-2013 设备改造管理制度24 HH-G-08.08-2013 旧设备报废、拆除管理制度26 HH-G-08
3、.09-2013 设备外观颜色管理制度28 HH-G-08.10-2013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32 二、运行维修管理篇 HH-G-08.11-2013 检修安全管理规定38 HH-G-08.12-2013 设备设施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42 HH-G-08.13-2013 设备设施检查与监测管理制度45 HH-G-08.14-2013设备设施检修管理制度48 HH-G-08.15-2013 设备备品配件管理制度52 HH-G-08.16-2013 设备润滑管理制度59三、专项管理篇 HH-G-08.17-2013 设备维修文明作业制度62 HH-G-08.18-2013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64
4、HH-G-08.19-2013 机动车辆管理制度69 HH-G-08.20-2013 电气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73HH-G-08.21-2013 回转窑专项检查制度74HH-G-08.22-2013 收尘设备管理维护制度76HH-G-08.23-2013 临时用电线路审批管理制度78HH-G-08.24-2013 吊索具管理制度80,1 目的为了规范,保证新建装置投产符合国家规定,创造较好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此制度。2 适用范围公司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3 编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5、理总局令第36号等4 职责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管理由项目部/行政部/机电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部负责参与安全防护设施在设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审核和监督。5 工作内容和要求5.1 立项项目部/行政部/机电部将所需新建、改造或者扩建的项目交予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再上报上级公司审核批准后,才可立项,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5.2 审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5.3 预评价5.3.1 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项目部/行政部/机电部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
6、进行论证。5.3.2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时,项目部/行政部/机电部应当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2)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3)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5.3.3项目部/行政部/机电部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5.3.4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并报安监局备案。5.4 设计5.4.1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7、的规定,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还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5.4.2公司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专篇。建设项目安全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设计依据;(2)建设项目概述;(3)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4)建筑及场地布置;(5)重大危险源分析及检测监控;(6)安全设施设计采取的防范措施;(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8)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9)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分
8、析;(10)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概算;(11)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12)预期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13)可能出现的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14)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5.4.3建设项目设计要求:(1)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安全专篇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厂址选择应遵循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4)厂区布置和主要车间的工艺布置,应设有安全通道。(5)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6)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
9、最小安全间距,应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7)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车流、人流、物流,保证安全顺行。(8)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应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部分:钢直梯 (GB4053.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 (GB4053.2)、固定式钢 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和钢平台 (GB4053.3)(9)总降、电气室等重要部位,其出入口应不少于两个(室内面积小于6m2而无人值班的,可设一个),门应向外开。(10)总降、电气室、中控室、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10、还应设防火门,电缆穿线孔等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11)设有集中监视和显示的防控信号中心。(12)厂区内的建(构)筑物,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防雷设施完好。(13) 厂房的照明,应符合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5.5 施工5.5.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5.5.2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11、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5.5.3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5.5.4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有错漏的,应当及时向项目部/行政部/机电部、设计单位提出。项目部/行政部/机电部、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处理。施工中变更安全设备设施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5.5.5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项目部/行政部/机电部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5.5.6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6 验收评价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合
12、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的,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公司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6 相关记录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资料建设项目设计方案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验收评价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1 目的为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从而到达确保安全生产的目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气、机械、消防设备设施和特种设备等运行管理。3
13、 职责3.1 机电部负责设备设施的综合管理部门。3.2 安全生产部负责设备设施安全的检查监督。3.3 各部门负责设备设施安全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4 工作内容和要求4.1 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要求4.1.1 生产现场的机、电、操控设备应有安全连锁、快停、急停等本质安全设计与装置。4.1.2 电焊机应满足:(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电焊机连接处的裸露接线板,应采取安全防护罩或防护板隔离,以防止人员或金属物体接触。(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接地或接零装置连接良好,并定期检查。(3)严禁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4)每3月应对电焊机绝缘电阻摇测一次,且记录完整。(5)电焊机一次
14、侧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6)电焊机二次线必须连接紧固,无松动,接头不超过3个,长度不超过30米。(7)电焊钳夹紧力好,绝缘良好,手柄隔热层完整,电焊钳与导线连接可靠。(8)严禁使用厂房金属结构、管道、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9)在有接地或接零装置的焊件上进行弧焊操作,或焊接与地面密切连接的焊件时,应特别注意避免电焊机和工件的双重接地。(10)电焊机应安放在通风、干燥、无碰撞、无剧烈震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在的地方;在室外或特殊环境下使用,应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其正常使用;使用场所应清洁,无严重粉尘。4.1.3 变配电系统:(1)各高、低压供电系统图注明变配电站位置
15、、架空线路和地下电缆走向、坐标、编号及型号、规格、长度、杆型和敷设方式等。(2)应有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室、发电机室平面布置图;降压站、中央变电室、高压配电室及各分变电室和发电站的接地网络图。(3)应有主要电气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绝缘强度、继电保护、接地电阻、安全工具的试验报告和测试数据。(4)位置不应在危险源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地势不应低洼,现场无漏雨、无积水。(5)变配电间门向外开,高压间门应向低压间开,相邻配电间门应双向开。门应为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材料制作的实体门。(6)门、窗、自然通风的孔洞都应采用金属网和建筑材料封闭,金属网孔应小于10毫米10毫米。(7)应设有100%变压器油量的储
16、油池或排油设施。(8)加设遮栏、护板、箱闸,安全距离符合规定;遮拦高度不低于1.7米,固定式遮拦网孔不应大于40毫米40毫米。(9)高压配电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应隔离,电缆通道用防火材料封堵。(10)保存完整规定存档期限内的工作票、操作票。4.1.4 固定式低压电气线路:(1)线路布线安装应符合电气线路安装规程。(2)架空绝缘导线各种安全距离应符合要求。(3)断路器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等装置。(4)线路穿墙、楼板或地埋敷设时,都应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穿金属管时管口应装绝缘护套;室外埋设,上面应有保护层;电缆沟应有防火、排水设施。(5)地下线路应有清晰坐标或标志以及施工图。4
17、.1.5 动力照明箱(柜、板):(1)触电危险性小的一般作业场所和办公室,可采用开启式配电板。(2)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差的生产车间、锅炉房等场所,应采用密闭式箱、柜。(3)煤粉制备系统或危险品储库,必须采用密闭式防爆型电气设施。(4)符合电气设计安装规范要求,各类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内外无积尘、积水和杂物。(5)各种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热、烧损或裸露带电体现象。4.1.6 手持电动工具:(1)手持电动工具根据使用的环境不同选择相应的绝缘等级。(2)手持电动工具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绝缘电阻检测,且记录完整有效。(3)手持电动工具的防护
18、罩、盖板及手柄应完好,无破损,无变形,不松动。(4)电源线长度限制在6米以内,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和破损。(5)不得跨越通道使用。4.1.7 临时用电线路:(1)有完备的临时电气线路审批制度和手续,其中应明确架设地点、用电容量、用电负责人、审批部门意见、准用日期等内容。(2)临时电气线路审批期限:一般场所使用不超过15天;建筑、安装工程按计划施工周期确定。(3)不得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场所架设临时电气线路。(4)必须按照电气线路安装规程进行布线。(5)必须装有总开关控制和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每一个分路应装设与符合匹配的熔断器。4.1.8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管、配电盘以及配
19、电装置的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接零系统应有重复接地,对电气设备安全要求较高的场所,应在零线或设备接零处采用网络埋设的重复接地。低压电气设备非带电的金属外壳和电动工具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4.2 机械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要求4.2.1 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涂上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4.2.2 破碎设备(包括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立轴式破碎机、辊式破碎机等):(1)破碎设备周围应留有足够的操作和维修空间,操作位置应有良好的通道及可视性,设备检修人孔门坚固可靠,传动皮带完好。(2)设备
20、应有总停开关及相应的急停和安全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3)设备的调整、维护、修理和清洁工作必须在停机时进行。(4)机械传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保险装置齐全可靠;(5)通道、梯台、护网(栏)符合标准规定,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接近,并有必要的预警信号;(6)给料或转运料斗及料槽开口位置设防护装置,在无安全措施的条件下严禁人工疏通,严禁输送设施设备运行时进行维护调整、人体接近或触摸运转的部位。(7)设备液压润滑系统应符合要求,系统压力不得超过最大允许压力。(8)熟料破碎机运转时加油的,应使用油管延伸至安全地带内才可加油。4.2.3 粉磨设备(包括立式辊磨机、管式球磨机等):(1)煤
21、磨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禁止烟火警示标志,安装防静电装置;动火作业前必须申请同意,动火现场必须备好灭火器;(2)煤磨系统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设施和器材(灭火器、消防栓等);(3)有煤磨系统防火、防爆专项应急预案,防止煤粉制备系统发生爆燃事故。(4)进入磨体内检查必须断开主电源,挂警示牌,使用安全电压照明。(5)磨机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磨机体周围防护栏警示牌齐全。(6)磨体两侧护栏应齐全,严禁人员从运转磨底穿越靠近磨体。(7)磨机筒体各部件螺丝齐全,牢固可靠,衬板完整无断裂,不漏灰。(8)磨机轴承应根据气候变化及时更换相适应的润滑油,并记录备案。(9)轴承瓦润滑油,冷却水管完好畅通,油泵安装平
22、稳牢固,油管、水管、油箱定期清洗。(10)压力表、温度表保持清洁,安全可靠,并严格遵守在有效期内使用。4.2.4 烘干设备(回转式烘干机、立筒预热器、悬浮预热器与分解炉等):(1)烘干设备周围应设置相应可靠的隔热和防护设施。(2)烘干设备周围不允许堆放易燃易爆或危险化学品。(3)应有预热器清堵的专项安全制度或作业指导书。(4)预热器平台、构件、护栏要求完整牢固,检查孔盖牢固,翻板阀灵活好用;预热器周围平台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5)悬挂设备下及吊装孔附近应有隔离安全防护等安全设施。(6)检修状态预热器的翻板阀必须锁紧。4.2.5 回转窑:(1)煤粉输送管路完好无泄漏;燃烧器完好无泄漏,调整机
23、构灵活好用。(2)回转窑窑头、窑尾观察门(盖)完好,平台护栏、测量仪表仪器完好,密封装置完好无脱落。(3)回转窑筒体无阻碍、碰撞物体,检修人孔门固定牢固;筒体冷却装置完好。(4)系统联锁、控制完好,空气炮等气动元件、压力容器工作正常。(5)回转窑传动装置中的高转速联轴器、开式齿轮等传动部件应设置防护罩;冷却水、润滑油供应正常。托轮、挡轮测控仪表完好。(6)回转窑传动装置中,应设置当辅助传动装置启动时能切断主电动机电源的联锁装置,同时辅助传动装置必须另设应急独立动力源。(7)回转窑辅助传动装置必须安装制动装置,以便在使用中切断辅助传动电动机,防止回转窑自行转动。(8)应建立回转窑专项检查制度,其
24、中规定检查的内容以及频次,并定期检查、做好相关运行记录。(9)停窑维护要有相应的安全方案,并严格执行。入窑作业要有相应的安全制度或作业指导书,并严格按规程或指导书操作。4.2.6 篦冷机(冷却机):(1)设备完好无漏风,并润滑充足。(2)必须制定清理篦冷机烧结料(也叫“雪人”)的制度,并严格执行。(3)人工清理篦冷机“雪人”时,必须停止使用空气炮,维持好窑头负压,在窑头平台上处理。(4)人工进入篦冷机内清理作业前必须停下与篦冷机有关的所有设备:窑、冷却机、破碎机、空气炮,将预热器翻板阀锁死,并对相应开关、阀门上锁并挂警示牌。4.2.7 余热发电设备:(1)应制定余热锅炉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25、2)锅炉“三证”(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年度检验证)齐全。(3)安全附件完好,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齐全、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4)(按规定合理设置报警和连锁保护、安全防护装置,并保持完好。(5)汽轮机油站应有事故放油池,油箱事故放油阀门保持完好,并距离油箱有一定安全距离。4.2.8 运载给料设备(板链提升机、板链斗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空气输送斜槽、斗式提升机等)要求:(1)机械运输系统的外露传动部位,都应安装防护罩或防护屏,防护罩或防护屏应安装牢固,符合要求。(2)纠偏装置完好,动作灵敏可靠。(3)每个操作工位、升降段、转弯处必须设置急停装置,同时保证每30米范围内应不少于1个急
26、停装置。(4)急停装置按钮或拉扯拉绳开关,应满足保证运输线紧急停机的要求,不得自动恢复,必须采取手动恢复。(5)人员需要经常跨越运输线的地方应设过道桥。(6)空气斜槽密封完好,设备无扬尘、漏灰等缺陷,观察口及连接法兰接口需有防进水措施。(7)提升机及链板运输机电机及减速机基础螺栓固定牢固,运行稳定可靠。4.2.9 收尘设备(袋收尘、电收尘等)要求:(1)设备设施完好,定期检测,各项数据指标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2)建立进入收尘器的安全制度。(3)制定相应的收尘设备管理维护制度。(4)要有防雷装置,并定期监测。(5)对电除尘系统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确认接地装置完好,放电、验电合格后方可进行,现
27、场必须要有监护人员。4.2.10 装卸、包装设备应满足:(1)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拉紧、制动、保护、联锁、安全保险装置齐全可靠;(2)给料或转运料斗及料槽开口位置设防护装置,在无安全措施的条件下严禁人工疏通。(3)严禁带料启动设备。(4)包装设备运行正常,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5)水泥筛分、计量、控制设施完好。(6)发生夹包,及时停机,禁止在设备运转时处理问题。(7)包装机在运转时,禁止到包装机里面去拉包,同时严禁输送设备运行过程中进行维护调整。4.3 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要求4.3.1 厂内机动车辆:(1)应有统一牌照和车辆编号;(2)技术资料和档案)台账齐全,无遗漏;(3)
28、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检验,检验资料齐全有效。 4.3.2 工业气瓶:(1)对购入(租用)气瓶入库和发放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气瓶类型、编号、检验周期、外观检查、入出库日期、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2)在检验周期内使用。水泥企业常用气瓶的检验周期为:一般气瓶(氧气、乙炔)每3年检验一次;惰性气体(氮气)每5年检验一次;超过30年的应按报废处理。(3)外观无机械性损伤及严重腐蚀,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记正确、明显;瓶阀、瓶帽、防震圈等安全附件齐全、完好。(4)气瓶立放时应有可靠的防倾倒装置或措施;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按规定留有剩余重量。(5)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库存放,并存放在气瓶专用库中
29、,库房应符合建筑防火规范。(6)同一作业点气瓶放置不超过5瓶;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7)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瓶与明火距离应大于10米。(8)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有防止阳光直射措施,通风良好,保持干燥。(9)空、实瓶应分开放置,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且有明显标记;存放整齐,瓶帽齐全。立放时妥善固定,卧放时头朝一个方向,库内应设置足量消防器材。4.3.3 生产现场使用表压超过0.1MPa的液体和气体的设备和管路,应安装压力表,必要时还应安装安全阀和逆止阀等安全装置。各种阀门应采用不同颜色和不同几何形状的标志,还应有表明开、闭状态的标志。4.3.4
30、 压力容器设备(包括空气压缩机、气泵、储气罐等)要求:(1)应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注册证件、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年检报告等。(2)本体、接口、焊接接头等部位无裂纹、变形、过热、泄漏、腐蚀现象等缺陷。(3)相邻管件或构件无异常振动、响声或相互磨擦等现象。(4)压力表指示灵敏,刻度清晰,安全阀每年检验一次,记录齐全,且铅封完整,在检验周期内使用。(5)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压缩空气、循环水、润滑油等管路,应安装压力表,储气罐应安装安全阀,各种阀门应采用不同颜色和不同几何形状的标志,还应有表明开、闭状态的标志。(6)应有全厂管网平面布置图,标记完整,位置准确,管网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资料齐全。(7)
31、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涂上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8)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无严重腐蚀、无泄漏,设置限高警示,有隔热措施。4.3.5 起重机械设备(吊机、吊车、吊具等)应满足:(1)吊车应设有下列安全装置: 吊车之间防碰撞装置; 大、小行车端头缓冲和防冲撞装置; 过载保护装置; 主、副卷扬限位、报警装置; 登吊车信号装置及门联锁装置; 露天作业的防风装置; 电动警报器或大型电铃以及警报指示灯。(2)吊车应装有能从地面辨别额定荷重的标识,不应超负荷作业。(3)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不应跨越有人操作的
32、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且不应随意越过主体设备。(4)与机动车辆通道相交的轨道区域,应有必要的安全措施。(5)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应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合格的检验报告,要长期完整保存。(6)应有吊索具管理制度,车间有吊索具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集中存放地点,存放点有选用规格与对应载荷的标牌,有专人管理和保养。(7)普通麻绳和白棕绳只能用于轻质物件捆绑和吊运,有断股、割伤、磨损严重的应报废。(8)钢丝绳编接长度应大于15倍绳直径,且不小于300毫米,卡接绳卡间距离应不小于6倍绳直径,压板应在主绳侧。(9)链条有裂纹、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的5%;下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10%时应报废。
33、(10)报废吊索具不得在现场存放或使用。4.4 消防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要求4.4.1 在煤堆场、煤粉制备系统、油库、仓库和稀油站等防火重点部位设灭火器材或自动报警装置;4.4.2 下列工作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主要通道及主要出入口、通道楼梯、总降、电力室、中控室。4.4.3 危险场所和其他特定场所,照明器材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1)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其危险等级选用相应的照明器材;(2)有酸碱腐蚀的场所,应选用耐酸碱的照明器材;(3)潮湿地区,应采用防水性照明器材;(4)含有大量烟尘但不属于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选用防尘型照明器材。5 相关记录 防雷设施检查记录 照度测量记录 高、低压
34、供电系统图 电气室平面布置图和接地网络图 主要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报告 防护用品、安全工具的试验报告 手持电动工具、电焊机绝缘电阻检测记录 接地电阻检测报告 管网平面布置图设备润滑记录卡 1 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全公司生产设备和辅助生产设备及非生产性设备。2 引用标准全民所有制建材工业公司设备管理规程新型干法水泥公司设备管理实施细则3 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和原则3.1 设备管理的任务是以水泥窑及其在线联动设备的管理为中心,以提高水泥窑的运转率为标志,运用系统工程和综合管理,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保持设备完好,不断改善和提高公司技术装备水平,发挥设备效能,取得最佳经济效益。3.2 设备管理的原则是
35、,以技术改进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修理与改造、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要积极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推行以设备状态监测和诊断技术为基础的预知维修,不断提高设备管理与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4 组织分工 公司设备管理工作在公司总经理的全面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日常工作由公司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4.1 设备管理委员会组成 主 任:生产设备公司副总经理 副主任:总工程师和(或)公司总经理助理 委 员:二级机构职责部门的领导4.2 分支机构:4.2.1 机械设备、 电气、自动化、计量设备、供排水
36、管网、暧通设备等由机电部管理;4.2.2 工程机械由储运部管理;4.2.3 小车、大客车、信息设备、房屋建筑由行政部管理。 5 职责5.1 公司总经理职责5.1.1 按上级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总目标对设备管理工作做出重大决策和指导;5.1.2 组织全公司重大设备管理工作及检查、监督公司设备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5.1.3 审批年度设备购置计划、备品采购资金计划、大修理计划;5.1.4 确保设备固定资产保值,确保净值率达国家要求,审批设备购置、报废、调剂等工作。5.2 设备管理委员会职责5.2.1 公司设备分管副总经理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公司设备管理工作,总工程师、公司总
37、经理助理协助;5.2.2 建立全公司设备管理的统一协调指挥系统,包括机构、各级设备管理职能、工作标准等活动决策;5.2.3 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实现公司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协调公司内部设备管理多专业关系及公司与外部重大设备管理活动;5.2.4 审批停窑计划检修、预检预修、大、中修计划,备品配件计划,并监控计划的实施效果;5.2.5 审批重要的技术文件,诸如:重大项目施工方案、重大设备备件材料、润滑油代用、设备保护设定值等。审批技术规程,诸如:设备使用规程,设备维修规程、设备润滑卡片等。审批重要的技术图纸,诸如:技术更新、改造图纸;5.2.6 解决设备使用与维修中的重大技术关键与薄弱环节,组织
38、新材料、新技术推广及标准化工作;5.2.7 组织参加对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5.2.8 指导、监控全公司设备的运转和检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5.3 机电部职责(二级专业管理机构) 机电部是全公司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和设备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全公司设备综合管理的归口。5.3.1 积极推广现代化设备管理方法和先进的设备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维修新技术和新材料的使用, 做好主要生产设备的巡检、点检和动态监测工作;5.3.2 负责全公司设备大修理计划和设备购置计划的初审,设备大修理及设备购置的管理工作;5.3.3 按公司审批的备件采购资金及储备定额,做好本专业备件供应工作,积极督促开展备件
39、自制、修旧及备件国产化工作,努力压缩采购资金,降低储备,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和维修的需求;5.3.4 定期组织公司级设备例会、检查及专业例会,做好重大、特大机械设备事故的管理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5.3.5 配合公司有关部门组织全公司机械、电气维修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评定、鉴定工作;5.3.6 负责全公司设备管理考核工作;5.3.7 根据公司生产运营要求负责策划全公司设备管理各项工作。5.4 其它二级机构职责5.4.1 在各专业管理部门的业务领导下开展好设备管理的各项工作,服从各专业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5.4.2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本单位设备的操作、维护和检修规程,制定交接班制、
40、巡回点检制和岗位责任制,指导并督促岗位人员和维修人员贯彻执行;5.4.3 成立本单位设备管理组织机构并形成网络,制定各级设备管理的职责,报机电部备案;5.4.4 定期向机电部报送有关设备统计资料。其中要求有:5.4.4.1 每月的主机设备运行状况分析(次月23日);5.4.4.2 每月的设备检修计划(当月2526日申报下月的)、检修完成情况(次月23日);5.4.4.3 每月的设备备件计划、润滑油计划报表。(当月1920日申报下月的);5.4.5 按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设备维修工作;5.4.6 组织好设备事故、故障的抢修,负责组织一般设备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上报,配合专业管理部门对重大设备
41、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5.4.7 参与本单位设备更新、改造方案的制订;5.4.8 建立本单位设备管理考核制度并实施;5.4.9 做好对现有设备操作、维修工人的不同形式、不同等级的技术培训,提高整体业务素质。5.5 操作运行班组、维修班组职责 操作运行班组和维修班组是直接实施设备管理的基层单位,其职责是: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实施细则,按照设备操作规程、维护规程、检修规程,对设备进行正确操作使用,合理润滑、维修和保养,定期对设备点检并做好记录,参与设备检修并进行小改小革,参与设备事故、故障的原因分析。6 附则设备管理网络图。 华润水泥(惠州)有限公司设备管理网络图 总经理 设 备 管 理 委 员 会
42、 设备管理委员会主任:公司副总经理副主任:总工程师和助理总经理委 员:厂属二级机构分管设备负责人日常办事机构:机电部(归口部门)日常办事机构各专业委员会行政部财务部采购部安全生产部质管部机电部储运部制造部房屋建筑专业行政部工程车辆专业储运部给排水专业 机电部计量专业机电部微机自动化专业机电部电气专业机电部机械专业机电部各基层工段、班级设备管理机构 1 范围本规定制定了公司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管理要求。2 规范性引用文件全民所有制建材工业公司设备管理规程新型干法水泥公司设备管理实施细则3 内容与方法3.1 定义 固定资产是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技术基础。它包括直接参与生产过程的机器设备、工具以及为生产活动提供必要场所和辅助生产条件的土地、厂房建筑物及其它的非生产设施。单台设备凡购置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均应列为固定资产。单价在20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不足一年者,可视为低值易耗品,不列入固定资产管理。3.2 分类公司固定资产按其特征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