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1荆州市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试行)(共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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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荆州市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试行) 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以及荆州市优化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实行全程代办工作方案(荆政发201038号),结合我市工业项目 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市委、市政府“减程序、减资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采取“会商会审”、“联审联办”、“并联审批”、“委托代办”等措施,建立“容缺受理、补缺发证、信息共享、资料互认、联合勘察图审、联合竣工验收、会议协调、超时追责”的运行机制,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实现我市工业项目审批“零障碍、

2、低成本、高效率”的目标,力争实现工业项目审批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限最短、服务最佳的目标。 二、改革内容将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整合为注册、立项、供地、建设、验收五个阶段。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组织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采取会商会审、并联审批等方式,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手续。部分原由各相关部门直接对建设单位的外部程序改为内部程序,但法律关系主体不变,应出具意见的出具意见,应备案的备案。 (一)减程序。1、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节。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3个程序合并为1个程序,合并编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先批项目

3、建议书,后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2、合并审批规划设计方案、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单体设计红线环节。原规划设计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并入初步设计文件,对初步设计的总平面图进行预审,3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不再下达单体红线规划。 3、合并外来建筑施工企业备案、施工合同备案、办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筑工程专业劳务分包手续等5个手续办理环节,做到同步受理、同时办结。 4、合并初步设计防雷审查和施工图设计防雷审查环节。把防雷审查安排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初步设计阶段不再进行防雷审查。 5、建立联合勘察、图审制度。对必须进行的现场勘察,由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组织市国土

4、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勘察;市住建委负责组织公安消防、人防、气象、安监等部门实施联合图审,限时完成审查工作。(二)减资料。 投资者只需分阶段一次性提交17份资料,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将投资者提交的原始资料及各环节审批结果,通过“一表制”上传到行政审批系统信息共享平台,系统自动生成18项资料,系统共享56份资料,相关审批环节的工作人员在信息共享平台存储、打印本审批环节需要的资料,并据此存档。 (三)减时限。 1、注册阶段。市工商局牵头办理本阶段行政审批事项。投资者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办公地址证明、银行进账单和余额对账单、会计身份证和从业资格证等法定必备资料,注册时会计师

5、事务所验资由前置条件改为后置报告。内资企业注册1个工作日完成,外资企业注册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立项阶段。市发改委牵头办理本阶段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只要投资者提出备案申请,备案批复立即可取。实行核准的项目,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等部门提前介入,分别指导具有资质的工程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土地规划测绘、投资咨询等机构,按照流程设计进行项目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土地测量和地形图测绘、用地预审报告等编制工作,采取联合会审方式进行审批。项目核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3、供地阶段。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办理本阶段行政审批事项。市国土资源局设立工业项目用地管理工作专班

6、,建立“绿色通道”,将局机关、二级单位、各城区国土分局涉及到工业项目土地征收、招、拍、挂、供地、登记发证的职能进行梳理整合,搭建工业项目征、供地统一平台,并对征、供地进行统一协调、限时办结。该阶段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新增地报省审批时间和土地招拍挂的23个工作日)。协调市住建委提前介入,地质勘察机构、建筑设计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地质勘察、建筑设计工作;协调市河道管理局对堤防550米以内的施工项目向省河道主管部门报审, 对5501000米以内的提前进行审批(汛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4、建设阶段。市住建委牵头办理本阶段行政审批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工程招投标时间22个工作日)。通过流程

7、优化,一般工业(内资)项目从注册到开工建设所需审批事项15个工作日完成,外资工业项目24个工作日完成。投资者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一律采取招标备案,由市公共资源监管局下发直接发包通知书。工业项目落户工业园区,以转让方式获取土地、依法由投资主体确定施工队伍的,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以转让方式获取土地、依法由投资主体自主招标的,审批时限为17个工作日;以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依法由投资主体自主招标的,审批时限为40个工作日;以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依法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施工队伍的,审批时限为60个工作日。上述各阶段具体操作办法,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与牵头部门另行制定。 5、竣工验收。建立工

8、业项目联合验收统一平台。经业主申请,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下发联合验收函,参与验收的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联合验收,验收时间不超过13个工作日,切实解决建设项目验收多头申报、多次接洽的问题。(四)减费用。凡在我市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在项目落地(注册、立项、供地、建设、验收)审批过程中,国务院、省政府明确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收费;市、区两级政府行政审批的事项,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实行零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招标进场、统一监管、约价服务、限时办结”的原则,按照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约定的价格收取。市、区财政部门应列入专项经费预算,建立行政事业性“零”收费的补偿机制

9、。三、实施范围本方案中工业项目是指我市工业园区(含荆州区、沙市区所属工业园区)内从事制造、加工的项目,包括内资和外资。由牵头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共5项,分别是:市工商局牵头的“工商企业注册登记”,市发改委牵头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市规划局牵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市住建委牵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由协同部门实施并纳入流程优化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项共9项,分别是:用地规划条件(市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市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市环保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市公安消防支队)、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市人防办)

1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市安监局)、建构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市气象局)、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核准(市园林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市商务局)。工商企业注册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由市工商局根据企业类型具体确定。各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人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文物调查、勘探发掘,由各园区管委会统一编报实施,投资主体不再单独进行报批。四、保障措施(一)建立工业项目协调会议制度。各工业项目行政审批相关部门要确定专人专班,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与行政审批窗口合署办公。建立工业项目协调会议制度,按照工业项目注册、立项、供地、建设、验收五个阶段,采取会商会审等形式,开展联合办理、联审联办,

11、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完善工业项目代办平台。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荆州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意见(荆发201111号)文件精神,完善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和荆州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业项目代办两大平台。按照“业主委托、中心代办、抄告相关、联审联办、内部流转、网上运行、限时办结”的运行机制,开展代办工作。凡进入各园区的工业项目,均可委托代办。落户荆州开发区的项目,原则上由荆州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代办,涉及到市、区共同办理的事项,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会同荆州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共同代办。荆州区、沙市区设专职代办员,以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主,负责所属园区工业项目的统一代办。 (三)

12、规范中介和公共服务。选择具有相应资质、服务规范、效率较高的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工程设计院、工程咨询机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全评估机构、测绘院等经营性服务单位,按照“招标进场、统一监管、约价收费、限时办结”原则,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进场服务。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供电、供水、供气、电信、银行等公共服务单位,本着服务前移、主动服务的原则,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公共服务窗口,集中提供公共服务。 (四)实行责任追究。凡审批流程中涉及到的部门及事项都必须在并联审批系统平台上进行(含未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提高信息技术运用和资源共享水平,并与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接,接受监督。市纪检、监察机

13、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本方案不力的,按照荆州市党政干部治庸问责暂行办法,追究有关人员及其领导的责任。附:1、荆州市工业项目注册阶段审批流程图2、荆州市工业项目立项阶段审批流程图3、荆州市工业项目供地阶段审批流程图4、荆州市工业项目建设验收审批流程图 荆州市工业项目落地审批收费减免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现工业项目落地审批 “零障碍、低成 本、高效率”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1、坚持依法、规范、透明、便民的原则,切实减轻投资者的负担,加快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效率,促进工业项目落地,全面优化我市行政服务环境。 2、凡在我市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在项目落

14、地(注册、立项、供地、建设、验收)审批过程中,国务院、省政府明确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收费;市、区两级政府行政审批的事项,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实行零收费(具体收费事项见附表);应上缴省级的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由市、区两级财政代缴;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招标进场、统一监管、约价服务、限时办结”的原则,按照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约定的价格收取。 3、财政部门要建立工业项目收费减免财政保障机制。对实行行政审批零收费后,直接影响有关单位部门预算执行的,由部门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减免情况进行汇总初审,经市、区财政部门审核后,按分级负担的方式予以补偿。4、全市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要对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抓好零收费事项公示工作,及时修改和更新公示内容。市物价局要做好收费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及时注明零收费相关项目。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要加强对有关单位行政审批零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变相收费、违规收费等行为,确保我市行政审批零收费工作的顺利实施。 5、对于实施零收费后,搭车收费、变相收费的违规行为,根据荆州市党政干部治庸问责暂行办法,严格追究审批部门负责人和审批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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