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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 监理的性质主要包括服务性、独立性、公正性和科学性。2. 建设工程监理的中心任务是控制工程项目目标,即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3. 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方法是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信息管理、合同管理。4. 监理企业应本着“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5. 所谓建设程序是指一项建设工程从设想提出到决策,经过设计、施工,直至投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内在规律。6. 科学的建设程序应当在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7. 建设工程七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施工安装阶段、生产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8. 四个主要
2、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9. 必须实施监理的范围:重点记3000万以上,5万平米以上,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不论多大都得监理。10 监理工程具备的四个素质:较高的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的知识结构、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良好的品德、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11. 监理执业准则“守法、诚信、公正、科学”12. 监理九个职业道德:(1) 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2) 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3)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4)
3、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5) 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6) 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7) 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8) 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9) 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13. 三种注册: 初始注册 延续注册 变更注册14不予注册:(1)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从事工程监理或者相关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3) 未达到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要求。(4) 在两个或者两
4、个以上单位申请注册。(5) 以虚假的职称证书参加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6) 年龄超过65周岁。(7)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15.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将自动失效:(1) 聘用单位破产。(2) 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3) 聘用单位被吊销相应资质证书。(4) 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5) 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6) 年龄超过65周岁。(7) 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8) 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16. 注册有效期内接受96学时的继续教育,选修课、必修课各48学时。集中面授和网络教学17. 专业甲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专业乙级资质:可承担
5、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专业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18. 行政法规就是某某条例19. 开展监理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20. 监理单位的安全工作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第二,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
6、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21. 七个基本制度:施工许可制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22. 最低保修期:基础主体为设计合理使用年限、防水5年、其他都是2年(采暖期供冷期)。23. 工程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墙体、屋面的保温
7、工程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不得在建筑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24. 违反本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的。对不符合施
8、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按照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签字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处罚。25. 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格证书的部门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26. 追究行政法律责任一般采用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收缴岗位证书等方式27. 监理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赔礼道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排除妨碍等。28. 质量控
9、制的五个原则:坚持“质量第一” 、坚持以人的建设行为为重 、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 、坚持“质量标准” 、坚持“质量以预防为主”29. 建筑产品质量六个特征:(1)适用性。即功能(2) 耐久性。即寿命(3)可靠性(4) 安全性。(5)经济性(6)与环境的协调性30. 质量的定义:反映产品或服务满足明确或隐含需要能力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31.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32. 检验批质量验收,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33.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 具有完整的施工
10、操作依据、质量检查纪录34.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纪录应完整。35.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是在其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36. 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37. 凡工程质量未能满足设计
11、图纸、验收规范、施工承包合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就称工程质量不合格。38. 一般事故处理,必须具备以下资料: 与事故有关的施工图;与施工有关的资料(如材料测试报告、施工记录);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其内容: 事故情况;事故性质;事故原因;事故评估;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设计、施工、使用单位对事故的意见和要求等。39. 处理方案有: 修补处理、返工处理、不做处理。40审核工程竣工资料中应包括: 审核承包商的竣工资料;监理机构的监理档案;建设单位的建设前期档案;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档案。41. 竣工验收条件:承包商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对完工工程的质量进行了
12、自检,合格后提出了竣工验收报告;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有规划、消防、环保等单位分别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有承包商签署的工程保修书。42. 建设单位收到承包商的工程竣工报告和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43.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
13、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44.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备案45. 质量控制点是指为了保证作业过程质量而确定的重点控制对象、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46. 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原则:(1) 对形成工程质量起控制作用的内容或工序。(2) 施工中质量不稳定或不合格率较高的内容或工序。(3) 对下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内容或工序。(4) 在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情况下,承包商对施工质量没有把握的内容或工序。(5) 对施工安全和使用功能上有特殊要求的内容或工序。47. 建筑节能质量控制特点: 强制性 系统性 相关性 差异性48. 建筑节能工程分
14、项内容: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采暖节能工程 、地面节能工程 、屋面节能工程 、门窗节能工程 、幕墙节能工程 、墙体节能工程49. 进度计划的分类:建设项目总进度计划、分部分项进度计划、阶段进度计划50. 建设工程施工进度的影响因素: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影响、物资供应进度的影响、资金的影响、设计变更的影响、承包单位自身管理水平的影响、各种风险因素的影响、施工条件的影响51. 进度计划的控制方法:行政方法、经济方法、管理技术法52. 进度计划的控制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信息管理措施、经济措施53. 建设项目投资是指进行建设项目固
15、定资产再生产和形成最低流量流动资金的一次性总费用。它由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及工器具购置投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建设期贷款利息组成。对于生产性建设项目还应包括铺底流动资金。54. 建安费按概预算分: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按清单计价规范分: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55. 工程造价依据六类:(1) 计算工程量的依据。(2) 计算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及费用的依据。(3) 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依据。(4) 计算设备费的依据。(5) 计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依据。(6) 与计算造价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依据。56. 施工图预算审
16、查的主要内容: 审查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准确,即是否按图纸和计算规则计算、 审查预算单价套用是否正确、审查其他有关费用5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五要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58. 备料款的限额=年承包工作量预付备料款额度 备料款额度=主要材料比重材料储备天数/施工工期 起扣点=年承包工程总值-材料预付款主要材料费比重以后各次应扣回备料款=每次结算的已完工程的价款主要材料费比重第一次扣回备料款=(累计完成工程价值起扣点)主要材料费比重59. 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必须为监理工程师进行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
17、参加予以确认。承包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由监理工程师自行进行,计量结果仍然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监理工程师收到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监理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方,使承包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60. 计量的依据:质量合格证书、计量的几何尺寸要以设计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中的“计量支付”条款61. 计量范围:只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项目、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和工程变更项目进行计量。62. 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目标: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18、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转,从而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任何与监理责任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63. 安全监理方案(监理规划中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也可以单独成册)的编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安全监理方案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64.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参加。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65. 安全生产许可证:3 3 3 特种人员上岗证:2 3 266. 专职安全员的配置: 1万5万平米,5000万1亿元,劳务分包50人200人,按段配置13人67.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12种包括
19、: 电工; 架子工; 起重司索信号工; 起重机械司机; 起重机械装拆工; 吊篮装拆工; 焊工; 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 桩机操作工; 混凝土泵操作工;场内机动车司机; 其他特种作业人员。68.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纠正预防措施未落实不放过69. 对安全文明状况的评价。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是动态的、变化的。监理机构应要求总承包单位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状况进行评价,评价过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可以参加。70. 建筑施工的“五大杀手”: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被称为71. 开工条件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施工单位的
20、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经理资质已经审查通过。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方案、施工测量控制点、首道工序的准备工作以及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均经审查通过。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已经审查通过。 施工许可证已领。 施工现场的场地道路、水电、通讯和临时设施已满足开工要求。 地下障碍物已清除或查明。 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已按计划提供齐全,图纸审核中心已经审查同意。 施工人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已按计划进场。 施工用机械、材料已按计划进场,机械设备、材料等已具备报验条件。 工程围挡、冲洗台设置和现场平面布置符合政府有关部门要求。72. 合同作
21、为一种协议,其本质是一种合意,必须是两个以上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合同的缔结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7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2) 自愿原则。(3) 公平原则。(4) 诚实信用原则。(5) 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原则74. 合同法由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组成75. 合同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76.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况:第一,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第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77. 承诺具有以下条件: 1)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 承诺只能向要约人作出。3) 承诺的内容应当
22、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 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发出78.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行为是承诺。79. 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视要约的方式而定:1) 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 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80. 要约和承诺的生效:主要有投邮主义、到达主义和了解主义。81. 在一般情况下,要约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82.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83. 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84.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
23、成立85.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86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在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87. 合同生效应当具备的条件(1)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 意思表示真实(3)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88.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8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90. 无效合同1) 一方以
24、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91. 免责条款无效的两种情况:1)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92. 对因履行无效合同而产生的财产后果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处理方法:(1) 返还财产。(2) 赔偿损失。(3) 追缴财产,收归国有93. 合同履行的原则(1) 全面履行的原则。(2) 诚实信用原则。94. 合同变更必须针对有效的合同,协商一致是合同变更的必要条件,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95.
25、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合同解除; 债务相互抵消;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人免除债务;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96.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支付违约金5)定金罚则97.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四种98. 必须招标的范围(1)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 国家投资、融资的项目。(3)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1)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2)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6、100万元人民币以上。(3)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为了防止将应该招标的工程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即便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第 (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也必须采用招标方式委托工作任务。99. 可以不进行招标的范围(1)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2) 抢险救灾工程。(3) 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4) 建筑造型有特殊要求的设计。(5) 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进行勘察、设计或施工。(6) 停建或者缓建后
27、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7) 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8)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10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101. 可将招标过程粗略划分成招标准备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和决标成交阶段102. 无效投标文件(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3)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4) 投
28、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5)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103.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以外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104. 存在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都属于初评阶段应该淘汰的投标书105.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他们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106.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天内,双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不得作实质性修改107. 定标原则1) 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9、2)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经评审的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108. 监理合同中涉及到监理人权利的条款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监理人在委托合同中应享有的权利,另一类是监理人履行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的监理任务时可行使的权利109. 监理人执行监理业务可以行使的权力1) 建设工程有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2) 对实施项目的质量、工期和费用的监督控制权3) 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5) 审核承包人索赔的权利4)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工程和人身安全,尽管变更指令已超越了委托人授权而又不能事先得到批准时,也有权发布变更指令,但应尽快通知委托人110. “附加工作”是指与完成
30、正常工作相关,在委托正常监理工作范围以外监理人应完成的工作。可能包括: (1) 由于委托人、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延续时间。(2) 增加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等111. “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的工作,即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前不超过42天的准备工作时间。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承包人的施工被迫中断,监理工程师应完成的确认灾害发生前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合格和不合格部分、指示承包人采取应急措施等,以及灾害消失后恢复施工前必要的监理准备工作112. 监理人义务(1) 监理人在履行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
31、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公正地维护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2) 合同履行期间应按合同约定派驻足够的人员从事监理工作(3)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4) 任何由委托人提供的供监理人使用的设施和物品都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设施和剩余物品归还委托人(5) 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及其职员不应接受委托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有关的报酬,以保证监理行为的公正性(6)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7) 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申明的秘密。(8) 负责合
32、同的协调管理工作。113. 赔偿原则是: 1) 委托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监理人的经济损失。2) 因监理人过失造成经济损失,应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额不应超出监理酬金总额 (除去税金)。3) 当一方向另一方的索赔要求不成立时,提出索赔的一方应补偿由此所导致的对方各种费用支出。114. 施工合同范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115. 订立合同时已形成的文件(解释的优劣顺序):1) 施工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书及其附件。4)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 图纸。8) 工程量清单。9) 工程报价单
33、或预算书。116. 如果是承包人要求的延期开工,则工程师有权批准是否同意延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的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如果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工期不予顺延。如果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也不予顺延117. 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应当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118.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119. 发包人在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
34、到货前24小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120.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经双方共同清点接收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因承包人的原因发生损坏丢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不按规定通知承包人验收,发生的损坏丢失由发包人负责121. 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1) 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2) 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3) 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 不可抗力。7) 专用条
35、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22. 工期顺延的确认程序(注意变更价款的确定也是14+14)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应将延误的工期向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视为报告要求已经被确认123.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124. 工程师接到承包人的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现场实际计量前2
36、4小时通知承包人共同参加。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125. 工程量的计量原则工程师对照设计图纸,只对承包人完成的永久工程合格工程量进行计量。因此,属于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126. 不可抗力事件的合同责任: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 承发包双方人员的伤亡损失,分别由各自负责。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 工程所
37、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127.单机试车承包人组织,联动试车发包人组织128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129.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 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130. 信息是对数据的解释,反映了事物(事件)的客观规律,为使用者提供决策和管理所需要的依据131信息系统是由人和计算机等组成,以系统思想为依据,以计算机为手段,进行数据收集、传递、处理、存储、分发,加工产生信息,为决策、预测和管理提供依据的系统.132. 信息形态三种形式: 文
38、字图形信息、 语言信息、 新技术信息133. 按照建设工程的目标划分(1)质量控制信息(2)资控制信息(3)进度控制信息(4) 合同管理信息134. 建设工程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标准化原则、有效性原则、 定量化原则、 时效性原则、高效处理原则、可预见原则135.信息管理的基本环节:信息的收集、传递、加工、整理、检索、分发、存储136.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在下列几方面作出了原则规定: (1) 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收集、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2) 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3) 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4) 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有关规定
39、执行137.五大工程文件: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138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具有以下特征1. 分散性和复杂性2. 继承性和时效性3. 全面性和真实性4. 随机性5. 多专业性和综合性139.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建设单位未取得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140. 施工阶段的监理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勘察设计文件。 监理规划。 监理实施细则。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指
40、令。 测量核验资料。 工程进度计划,工程材料、购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试验资料,工程变更资料,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工程计量单及工程款支付证书,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联系单,工序质量报验单,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监理日记,监理月报,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索赔文件资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141. 监理现场用表分为A(承包单位用表,22种),B(监理单位用表,15种),C(建设单位用表,2种)三大类,共计39种用表142. 监理计算机辅助管理工作分为三类: 文字、图表编印处理;计算、模拟及分析;信息加工、检索
41、与传送143. 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均属于业主方的项目管理。144. 项目管理四种方式:工程项目管理服务(PM)、工程项目管理承包(PMC)、一体化项目管理及工程代建管理四种方式145.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PM)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与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单位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单位签订合同,但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单位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单位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146. 工程项目管理承包(PMC)工程项目管理承包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除完成
42、项目管理服务(PM)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可以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初步设计等工作。147. 一体化管理就是业主与其聘用的项目管理企业分别派出人员共同组成一体化项目管理机构,共同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工作148. 社会化代建单位的工作性质是工程建设的管理和咨询149. 工程代建合同的主要参与方为委托方、代建单位和项目使用单位150. 工程总承包分类:设计采购施工(EPC)或交钥匙模式、设计施工(DB)总承包模式、设计采购(EP)总承包模式、采购施工(PC)总承包模式、施工总承包模式151. 建设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优点是: (1) 单一的合同责任,只与总承包商建立合同关系。(2) 由于设计、施工
43、总承包采用部分单位工程的设计完成即可施工,因而可以缩短项目建设周期。(3) 减少了设计变更,设计与施工紧密衔接。(4) 减少了承包商的赔偿152. PDCA动态管理:计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处理(Action)153. 项目全寿命期包括: 项目策划决策阶段(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设实施阶段(项目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和项目运营维护阶段(运营准备、运营维护)。154. 建设工程项目全寿命期集成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目标系统、组织系统、信息系统155. 建设工程项目全寿命期目标系统的基本要求:(1) 整体性(2) 包容性(3) 社会性156. 建设工程项目全寿命期目标系
44、统的主要内容:工程项目建设目标与运营目标的整合157. 运营目标主要是服务质量目标、运营成本目标和经济收益目标158. 工程项目的建设目标和运营目标还应包括: 使项目利益相关者(项目投资者、业主、用户、承包商、供应商、政府、所在地周边组织等)满意;与自然、社会、经济、法律等环境相协调;满足项目所在地区、城市可持续发展要求159 . 动态联盟:项目业主作为动态联盟的盟主160. 项目策划的主要内容包括(1) 项目的定义和定位(2) 项目的系统构成(3) 项目目标系统(4) 项目融资策划161. 在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监理工程师在业主委托授权范围内,可以协助业主办理:1. 协助业主办理规划许
45、可、征地等手续2. 协助业主进行工程勘察设计阶段项目管理3. 协助业主组织工程招标4. 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管理项目管理老师自编题目1. 既要注重业主和用户的需求,也要考虑其他相关方的需求,体现了建设工程项目全寿命期目标系统的(B)基本要求。A、整体性 B、包容性 C、社会性 D、系统性2. 编制项目建议书是(C)的任务。 A、政府部门 B、代建单位 C、使用单位 D、施工单位3. 工程项目管理承包(PMC)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除完成项目管理服务(PM)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可以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A)等工作。 A、工程初步设计 B、监理 C、造价咨询 D、招标代理4. 建
46、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与施工承包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项目总承包需要负责(B) A、承建项目的投资投料试生产B、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设计C、总价包干D、所有的主体和附属过程、工艺和设备等的施工与安装5.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办理决算手续是(C)的主要工作。 A、施工阶段 B、试运行阶段 C、合同收尾阶段 D、项目管理收尾阶段6.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BCDE )A、办理可行性研究报批 B、进行项目策划 C、实施设计管理 D、实施采购管理 E、实施试运行管理7. 关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说法,正确的有( ABCD )A.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向项目业主负责 B.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C.总承包企业可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转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D.工程分包企业应向总承包企业和业主负责E.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意义在于总价包干和“交钥匙”8. 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工作任务有( ACD )。 A、监督施工单位及时整理各种文件和资料,受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提出意见 B、根据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提出工程质量检验报告C、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