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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药品检验所五分所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采购.精品文档.招 标 文 件采购项目编号:0835-1001237N1951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采购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编制发布日期:2010年08月24日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2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4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2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32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0一、自查表43二、资格性文件45三、商务部分53四、技术部分62五、价格部分67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各(潜在)供应商: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市药品检验所五分所的委托,对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
2、已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允许采购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0年08月24日至2010年08月30日共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001237N1951二、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采购三、采购预算:20万元四、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通过银行划账支付购买。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08月24日8时30分起至2010年09月15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资另付。通过银行划账支付方式购买:银行划账单连同连同购买招标文件的公司名称、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方式一并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020-87284598,如需邮寄,邮资到付。开 户 名 称: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 户 银 行:建行先烈东路支行帐 号:4400 1490 2090 5300 0524五、投
4、标截止时间:2010年09月16日14时30分(注14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七、开标评标时间:2010年09月16日14时30分。八、开标评标地点: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九、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2010年08月24日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一、供应商资格: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
5、代理商出具产品的合法授权证明。3. 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用户所在地的售后服务。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1 自动电位滴定仪一套 可用于酸碱滴定、络合滴定、沉淀滴定、氧化还原滴定、并能直接测量pH值、氧化还原电位和测量并直接显示离子浓度 2 系统配置要求2.1硬件和软件均完全符合ISO900X,GMP/ GLP,FDA CFR21 Part 11标准2.2 仪器主机 1个2.3 中英文操作软件1套2.4 数码控制螺旋浆搅拌器及其滴定台 1套2.5 智能化滴定管:20ml 1套, 50ml 1套2.6 瓶顶式无死体积驱动马达:2套2.7 智能电极电缆:1套2.8智能电极:水相智能pH电极1
6、支(用于水相酸碱滴定)2.9 普通电极:长寿命复合银电极1支(用于沉淀滴定);长寿命复合铂电极1支(用于氧化还原滴定)非水相复合PH电极1支(用于非水相酸碱滴定)双铂片电极1支(用于永停滴定)2.10 滴定工作站及USB接口数据线1套2.11 1L棕色试剂瓶:4个3 工作条件3.1 工作电源:220V,5060 Hz3.2 环境温度:5-453.3 相对湿度: 85%4 技术要求4.1主机4.1.1 工作模式:具备DET动态滴定、MET等量滴定、SET终点设定滴定、MEAS测量、CAL校正、LIQUID HANDLING(液体处理)、MANUAL TITRATION(手工滴定)、DOS(连续大
7、体积加液或手动加液)等。4.1.2.仪器必须采用电脑软件控制。 4.1.3 具有差示放大器,完全保证非水滴定的精确性4.1.4. 带4个MSB接口,软件可以自动识别主机型号和序列号;具有USB接口,主机可以直接连接自动进样器、天平、电脑、打印机和读码器,无需转换接口4.1.5. 可直接测定温度、电压、pH值、极化电流、极化电压。4.1.6. 测量范围(待定): 电位:2000.0mV, pH值:20.000,温度:-150.0 +250.0,极化电流:-125.0.+125.0A,极化电位:-1250.+1250mV4.1.7. 测量分辨率:电位0.1mV,pH值0.001pH,温度0.14.
8、1.8. pH分辨率:0.001pH 4.1.9. 电位分辨率:0.1mV 4.1.10 主机支持蓝牙连接功能,可连接天平和打印机4.1.11 主机可以直接通过USB接口的网络连接器连接到网络系统(局域网或英特网)上,组成实验室数据管理系统4.1.12仪器具有Ifthen逻辑判断功能,能够先判断后采用不同方法进行测定。4.2 智能化的瓶顶式配液器与滴定管单元4.2.1滴定管无死体积,并采用四通路设计,可以彻底将残留的液体排空,完全实现自动排空、清洗、充液、滴定和液体转移的过程4.2.2滴定管内置接触式智能芯片,必须通过EEPROM传感技术来读取或写入滴定管的规格、编号、体积、分辨率及标准溶液的
9、浓度、配制日期、标准溶液有效期、过期报警信息等,实现数据的可溯源性,使用方便安全。4.2.3 滴定管分辨率:1/100004.2.4滴定管具备2、5、10、20、50ml 规格可选,必须具备50ml滴定管以满足大体积滴定4.2.5每台主机可以同时连接最多12个瓶顶式加液器和滴定管,均可用于滴定、加液、配液、移液、稀释等用途4.3螺旋搅拌器4.3.1.适用于大容量或较粘稠样品的搅拌4.3.2.含任意升降的电极架,可选用多种规格(2ml1000ml)和形状的液体容器作为滴定杯。4.4 智能化电极和智能化电极连接线缆4.4.1. 数字智能电极,内置记忆芯片,可以记录电极类型、编号、序列号、起始校正数
10、据、当前校正数据、队列数据和名称,完全实现了电极使用的可溯源性,更加全面符合FDA的要求,也大大减少了电极使用错误、混淆或编辑错误4.4.2. 电极连接线缆内置A/D转换器,将模拟信号转换成二进制代码,信号传输实现数字化,从而将数字智能电极记忆芯片上的信息读取或写入,进而通过滴定软件实现了对电极使用的可溯源性4.5 备品备件4.5.1带防扩散滴定头的滴定管一个4.5.2滴定仪专用工具一套,4.5.3校验专用滴定管一个4.6卡尔费休水分测定部分4.6.1水分测量范围: 1ppm.100%4.6.2大屏幕实时显示滴定曲线,可显示进程状态及监测任何副反应,尤其适合固体样品测试4.6.3可以设置预滴定
11、最大体积,从而保证滴定杯中的液体不会意外溢出。4.6.4分辨率:检测电流0.01uA,电压0.1mV,进一步提高等当点判断的精度。4.6.5预存滴定度测定、水份测定、空白值测定等8种滴定方法。4.6.6滴定速度可调(根据实际样品情况),从而大大提高了测量复杂样品中水分的准确度和精确度4.6.7漂移值可调,可以大大降低微量水分测定时的背景4.6.8手动停止功能,停止后仍有数据记录4.6.9具有统计功能和重新计算功能4.6.10滴定搅拌台:4.6.10.1 具备废液瓶防倒吸装置4.6.10.2 内置抽排液双向泵, 用于废液排除和添加新试剂,搅拌速度调节由主机控制4.6.10.3 正反双向搅拌控制,
12、15档变速4.6.11备品备件4.6.11.1 含有全套密封垫和密封圈(含备用),充分保证了卡式水分测定过程的系统密封性4.6.11.2 含有90ml和150ml两个滴定杯,其中一个备用4.6.11.3 含有一个密封的样品进样器4.7 滴定工作站4.7.1电脑:不低于联想CPU E3300,2G内存,160G硬盘,17”显示器,DVD-RW 光驱,Windows XP操作系统;4.7.2打印机:不低于惠普HP1200激光打印机;4.7.3滴定软件:4.7.3.1. 仪器控制和数据处理完全由原版中文或英文操控软件进行。4.7.3.2. 完全符合GLP、GMP、FDA 21 CFR-11要求:软件
13、可以自动识别已经连接的软硬件设备(包括智能化滴定管单元、智能化电极和电极连接线缆等),具有完备的电极管理、滴定剂管理、文件管理、用户分级管理和电子签名等功能,可自动记录日志化文件,且仪器登陆操作受密码保护,从而完全保证数据的安全性、结果及操作的可溯源性4.7.3.3. 滴定方法和结果储存量:没有限制,主要取决于电脑上硬盘的容量4.7.3.4. 可以输出滴定数据(excel 或pdf等格式)、备份方法、打印报告、重新校正结果,能够同时在线显示滴定曲线和导数曲线4.7.3.5 用户可自由灵活编程,软件可自动进行结果合理性自检4.7.3.6. 可以连接和组建LIMS实验室网络系统4.7.3.7 每个
14、滴定软件可以控制3台滴定仪4.7 保修期4.7.1. 整机保修期为两年4.7.2. 保修期内:24小时作出相应的问题答复;如电话不能解决问题,维修人员将在3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视用户地理位置而定)如果仍未解决问题的,厂家需要提供一台相同性能仪器,在维修期内供用户免费使用。4.7.3 保修期外:提供24个月的维护保养服务合约。买方在签订此合约后,即可享受卖方提供的定期仪器维护保养服务,同时又可以获得12个月保修期届满后自动延长24个月的优惠政策。5.技术资料详细的英文操作指南(公司义务提供中文操作手册),仪器维护的有关资料及质量认证书。6.技术服务和培训卖方须到买方提供现场免费安装、调试设备,进
15、行操作试验,直至运行正常,为仪器操作人员提供必须的免费的操作及维护培训。三、中标设备质量标准和包装、交货、安装、调试、验收1、 质量标准中标方应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2、 包装:设备需包装部分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3、 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交货。4、 中标设备的安装调试:(1)中标方负责合同项下设备的运输、安装及调试,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负责。(2)中标方安装时必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它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5、 设备的验收
16、:(1)中标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正常工作15个工作日内,验收应在招标人/用户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之情形者,招标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招标人/用户和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人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 结算及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
17、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结算,结算时如用户有要求卖方提供发票,卖方必须提供。(2)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用户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合同总额的95%,一年保质期满后付合同总额的5%。(3)在买方银行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买方承担,在买方银行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卖方承担。7、 质保期7.1 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且进货渠道合法,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7.2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2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7.3 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
18、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合同设备在一个月内同一部件出现两次同一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整机部件。保修期内如合同设备需要维修致使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提供相同设备供甲方使用。8、 其他要求(1)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必须将每一台(套)设备的整套技术资料(中英文)包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基本原理图或有关电路图、安装手册/产品合格证等交给用户方,同时提供所有仪器设备的使用及维护的免费培训。(2)为配合本项目进度所进行的各阶段工作,投标人应列明需用户配合的工作内容(包括货物存放、保管、工程配合、调试、验收等)和具体要求。“”为重要指标,投标人在响应时应引起足够重
19、视,但不作为废标条款。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 说 明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市药品检验所五分所。2.2 “监管部门”是指: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2.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2.4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市药品检验所五分所,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2.5 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 招标文件5.
21、 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投标邀请书(2)采购项目内容(3)投标人须知(4)合同书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 (6)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
22、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
23、行修改。7.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确认。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8. 投标的语言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
24、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9.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10. 投标文件编制10.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0.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
25、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0.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 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11.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投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11.3 投标
26、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3)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11.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 备选方案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13. 联合体投标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
27、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自查表;(2)资格性文件;(3)商务部分;(4)技术部分;(5)价格部分;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5.1 ;15.2 ;16. 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如下:¥1,000.00(人民币:壹仟元整)16.2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划账,时间:2010年09月15日前。开标会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符合下列规定:(1)收 款 人: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28、:建行先烈东路支行帐 号:4400 1490 2090 5300 0524(2)投标保证金银行划账后,请把划账单(注上招标编号)传真到采购代理机构(020-87284598),并注明招标编号及所投包组,以方便统计之用。16.3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6.4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交纳了中标服务费并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凭合同正本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无息退还手续,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16.6
2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7. 投标的截止期17.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2010年09月16日14时30分,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8.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构成和份数:(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2)独立密封包装的“开标信封”一份,内装:a投标一览表;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c退保证金说明(仅作退保证金时用)。(3)投标文件电子
30、版一份,电子版要求U盘或光盘介质,不留密码,无病毒。18.2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18.4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具体要求见18.1),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开标信封”
31、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9.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2010年09月16日14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19.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20.2
3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20.3 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邮寄、快递投标。20.4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 开标与评标及定标21. 开标21.1 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1.2 开标时,有监督人员时由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无监督人员时由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展示投标文件,请所有在场的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
33、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21.3 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22.1 评标由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共5人组成,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4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
34、价格评议。2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3. 投标文件的初审23.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23.2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23.3 在详细评标之前
35、,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23.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3.4.1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
36、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 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3) 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6)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8)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的。(9)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4.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
37、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但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4. 投标文件的澄清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38、字的书面形式作出。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 投标的评价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6. 授标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6.3 中标人确定后,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
39、同等法律效力。26.4 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费率按计价格20021980号、省物价局(粤价2002386号)文规定收取,按中标金额计算:)元万(额金标中率费型类务服货物招标1001.5%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5%说明:(1)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形式支付。27.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依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四十四条“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或者中标、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中标
40、、成交供应商,没有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六、 质疑28.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处理质疑的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第十一章,程序阐释如下:28.1 质疑处理遵循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28.2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和“谁质疑,谁举证”的原则,质疑应有具体的事项及事实根据。28.3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招标文件公示时间截止至7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质疑。28.4 供应商质疑应符合下
41、列条件:(1)提供质疑的项目名称及其采购编号、质疑供应商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质疑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质疑书原件(传真件恕不受理)。(2)有质疑的具体事项、请求及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料,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及条款内容。(3)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4)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的当事人应当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8.5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办理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
42、到质疑书原件的当日与质疑人办理签收手续。(2)先与质疑供应商进行沟通,以消除因误解或对采购规则、程序的不了解而引起的质疑。如供应商对沟通情况满意,撤回了质疑,质疑处理程序终止。(3)质疑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告知质疑人,质疑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修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否则视为质疑人放弃质疑。(4)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需经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实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5)处理质疑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并可将质疑文件复印件发送给相关当事人;必要时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3、进行相关调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进行复议,委托专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或其他专业意见,也可组织听证会进行论证调查。(6)在质疑处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形可以依法决定暂停采购活动。(7)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在质疑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答复函可以直接领取、传真或邮寄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28.6 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后,在质疑处理期限内,不得同时向其他部门提起同一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已就同一事项提起投诉、提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质疑程序终止。28.7 采购单位、评标专家和相关供应商等当事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质疑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证明材料。28.8 质疑人
44、拒绝配合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质疑事项。28.9 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1)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2)假冒他人名义进行质疑的;(3)拒不配合进行有关调查、情节严重的。28.10 在供应商质疑受理调查期间,相关信息或材料文件的传递,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人、被质疑人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办理有关签收手续。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9. 合同的订立29.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
45、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9.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0. 合同的履行30.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30.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
46、,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9.2条的规定备案。八、 适用法律31. 市药品检验所五分所、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32. 评标方法32.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技术评分占40分,商务评分占20分,价格评分占40分。根据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如果是节能或环保产品,节能或环保产品排在前面;综合得分相同,且同是节能或环保产品的,名次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同是节能或环保产品,且评标价相同的,名次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同是节能或环保产品、评标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推荐排名最靠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32.2 对自主创新产品,应根据不同类别自主创新产品的科技含量、市场竞争程度、市场成熟度和销售特点等因素,其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