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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环保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精品文档.G309荣兰线乳山界至莱阳段改建工程环保、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第一合同项目经理部2010年9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 第一条 为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合同段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
2、,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小组是本合同段的组织领导机构,由项目经理和总工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第五条 下属各分包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小组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分包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六条
3、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
4、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7.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8.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9.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
5、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6、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
7、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
8、二十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信息产业部部安全技术规定
9、。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
10、、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就是对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来说,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相
11、关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负责人或其他副职的安全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安全责任,生产、技术、材料等各只能管理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技术负责人(工程师)的安全责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施工员的安全责任、班组长的安全责任和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等。(2)项目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况应有记录。(3)项目独立承包的工程在签订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工地由多单位施工时,总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2、协议),签订合同前要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资格证等。分包队伍的资质应与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应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职责,原则上,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4)项目的主要工种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应包括:砌筑、混凝土、钢筋、机械、电气焊、起重吊装、脚手架等工种,特种作业应另行补充。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5)施工现场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安 全 检 查 制 度一、项目部每月进
13、行至少两次安全检查。二、项目部检查人员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三、检查人员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心,保证检查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和盲区,检查中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四、对检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坚持对责任单位下整改通知书,采取强制措施,限期整改,将这种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会议制度一、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二、参加人员为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三、安全会议内容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下发的规章制度和其他与安全有关的内容。四、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教育学习制度一、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二、参加人员为项目部
14、安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三、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下发的规章制度和其他与安全有关的内容。四、参加学习人员必须保证按时参加学习,未经批准不得缺席。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为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资金需要,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具体如下:1、建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由财务部门单独做帐,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2、安全专项经费至少是项目合同总价的1%以上,根据实际需要,超支部份由项目部提供;3、购置安全生产设备,须由所需部门上报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负责人填写经费使用申请,经项目部经理签认后到财务部领取费用;4、安全生产培训费用,在得到项目经理认签认后,由财
15、务部负责报销。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事故报告类别(一)责任事故是指责任大于或等于50%的事故。(二)行车事故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轻微事故。1、特大行车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其以上;重伤11人以上;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行车事故。2、重大行车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2人;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3、一般事故: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2人;轻伤3人以上;或财产损失1000元至3万元的事故。4、轻微事故: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2人;机动车事故财产损失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财产损失不足200元的事
16、故。(三)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1、特大火灾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0人及以上;重伤20人及以上;死亡、重伤20人及以上;受灾50户及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及以上。2、重大火灾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重伤10人及以上;死亡、重伤10人及以上;受灾30户及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及以上。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备前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四)职工伤亡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伤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重伤事故、轻伤事故。1、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2、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3、重伤事故:受伤人员中只有重伤而无死亡的事故。4、轻
17、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二、事故报告程序(一)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轻伤事故报至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重伤、死亡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报至单位负责人。(二)在接到重伤、死亡和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事故报告后,各单位负责人应在2小时内直接报告公司和项目办,急性中毒事故应同时报告事故卫生部门。同时按以下规定上报:1、对一次死亡1-2人或重伤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事故, 1小时内报公司和项目办。2、对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1小时内以重大安全信息专报,5小时内以安全事故报告单传真报公司和项目
18、办,由公司和项目办分别在1小时和6小时内以同样形式报市局。3、事故发生后一时无法判断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或急需有关部门协调救助的,应立即报公司和项目办,由公司和项目办报市局,并及时续报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直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遇险人员下落清楚。4、省、市政府要求上报的事故,应特事特报。三、事故报告内容(一)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区域);(二)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三)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四)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五)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六)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人。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必
19、须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对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确保工程生产顺利进行,确保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一、奖励:有如下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受到特别奖励,对单位奖励额由50元500元,有突出贡献的,根据业绩增加奖励额。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标准、规范和制度,成绩显著的。2、工作中取得有推广经验的安全管理措施办法的。3、在施工过程中,始终保持施工现场较高管理水平,受到上级部门表彰的。4、防止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在事故抢救中表现突出的。5、在各种安全活动
20、中,被评为先进的。6、在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面有革新发明的,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的。二、处罚:对发生伤亡事故,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的,一经查出,责令其补报,并对其进行2001000元罚款。处罚:有如下情节之一的单位及个人,根据情节对单位予以501000元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且触犯刑法的,送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1、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经指出不予改正,造成不安全隐患和险情,酿成事故或致人伤害的。3、对不安全隐患熟视无睹,不采取消除措施造成事故的。4、不服从管理,粗暴抗拒安全检查人员指导、威胁、辱骂及殴打安全管理人员的。5、对安全工作管理
21、不严,抓得不紧,造成失误,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6、违反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损毁防护设施、安全标志造成险情或事故的。7、经发现饮酒驾车或操作设备,尚未酿成事故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一、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二、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三、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四、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五、工地安装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设专人管
22、理。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三相平衡。六、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七、遇有雷雨天气不得爬杆带电作业,在室外无特殊防护装置时必须使用绝缘拉杆拉闸。八、室内照明线路应用瓷夹固定。电线接头应牢固,并用绝缘胶带包扎。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量装设。九、电气设备的传动带、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必须安设防护罩。十、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他人不得任意操作;工作中如遇停电应拉下开关,切断电源;检修结束必须仔细检查各项设备的情况,没有异常,方可合闸;大型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如需进行送电试验时,必须在认真检查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
23、十一、大型桥梁施工现场、隧道和预制场地,应有自备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造成工程损失和出现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有联锁保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防火制度的建立(1) 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制度,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2) 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2消防器材的配备(1)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2) 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3)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3
24、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1) 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2)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5)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6)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25、(7)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8)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10)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11) 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 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2) 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
26、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3) 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证设备完好率,对机械设备管理做如下规定:一、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不符的机械,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操作人员操作。二、听从指挥,各施工设备听从施工管理人员调遣,服从管理人员的作业安排,如有异议或不明确的施工方案,主动与施工管理人员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严格按管理人员要求作业。三、不擅自出车,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出车,工地转移时必须经所在分管领导同意方可进行,并按规定路线行驶。四、严格
27、按操作规程作业,不违章作业,作业和转移时注意查看地形及周边环境,确保安全作业,安全通过。五、严禁酒后操作,工作期间中午、晚上严禁饮酒。六、保证设备完好率,定期保养设备,视情维修,出车前、中、后注意设备运转情况,不得超负荷运转或带故障运转,不得因加油、保养影响工程生产。七、出现机械事故或安全事故按总公司文件进行处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2、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必须重复交代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坚决纠正只有编制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3、实行逐级
28、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操作,爆破作业通风作业,提升运输作业以及其他相关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合格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3、项目部必须及时组织取得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复审,复审不合格者不得继续独立作业。4、根据项目部特点及实际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操作证书复印件等),做到所有特种人员均持证上岗,且所有上岗证书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