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集团经营管理手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房地产集团经营管理手册.doc(8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某房地产集团经营管理手册.精品文档.xxxx房地产集团经营管理手册二、经营管理类1、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稿)1032、合同专用章管理暂行办法1183、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1244、房地产项目物资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1365、物资招标实施办法1466、招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1537、合格供方管理办法1598、工程招标实施办法1639、工程审计实施细则17010、工程成本管理办法-18411、工程成本过程控制实施细则-19012、规划设计招标实施办法-193xxxx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合同管理,做到
2、依法经营,防范风险,保证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对外及相互之间签订的有关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合同的管理,按照集团公司有关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内部经营承包合同的管理,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公司。第四条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专业管理与综合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体决策制度、归口管理制度、承办人制度、审核会签制度、法律意见书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制度和重大合同及纠纷
3、备案等制度。第五条 各公司对外及相互之间的经济活动,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本条所称书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补充协议、数据电文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六条 集团公司负责审查总部的合同,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流程履行会签手续。第七条 所属公司的下列合同必须上报集团公司,执行上报会签手续: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资产抵押、转让、出售、收购合同;xx集团公司融资及担保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必须向集团公司报批的融资、担保合同;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具有全局影响或
4、数额巨大的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以及其他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权益性投资合同;涉外合同;集团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要求必须由集团公司审查项目的合同或者其他必须经过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决策事项涉及的重大合同。第八条 下列合同的会签执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其他事宜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履行集团公司招投标程序的工程、物资采购和技术服务等合同;xx集团系统内部单位之间进行的燃料采购、物资采购、技术服务等合同;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例如:煤炭企业的供煤合同,发电企业的购煤、供电合同,房地产企业的设计、施工、售房合同,物资企业的采购、运输、销售合同,以及其他类似性质的合同。第二章 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九条 集
5、团公司法律合同部是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总部的合同管理,并指导、监督、管理所属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第十条 各公司应设立合同管理岗位,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取得企业合同管理资格证书。合同管理人员和公司法律顾问要全过程参与合同管理工作,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提高实际工作能力。第十一条 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1、建立健全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2、保管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监督本公司的合同依法、依程序签订;4、建立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及例行报表;5、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6、处理合同纠纷;7、其他合同管理工作。第十二条 每一件合同须由法定
6、代表人或承办部门明确一名主要承办人。承办人须依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进行工作。承办人应对自商约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全过程负责,期间出现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须及时与有关部门及法律部门(或分管法律事务的部门)协调,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解决。第三章 合同的审查与订立第十三条 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有权对外订立合同。公司内部机构或部门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订立合同。分公司及授权委托的单位,在授权委托范围内有权对外订立合同。第十四条 订立、履行合同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利益,谋取非法利益。第十五条 订
7、立合同应当严格执行先申请、后谈判,先审查、后签字的程序。认真进行项目、当事人资格、信誉、履约能力、合同内容及签约手续等合法性、有效性、可行性的审查。第十六条 对拟订立的合同,合同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应对另一方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审查和确认:1、主体资格应当合法,应当具有经过年检的有效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应与实际相符;2、拟签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3、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包括生产能力、支付能力、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近期的
8、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5、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各公司订立的以我方公司为债务人(或支付方)的合同,合同审查部门认为需要提供合同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当予以提供。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信用情况有瑕疵或不能确定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的,对方应当提供有效的担保。第十七条 订立合同应当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自身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
9、明。合同的起草应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重大合同文本的起草,承办部门应召开专门会议,征求规划、财务、审计、法律等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可由公司外聘的常年法律顾问负责起草。合同中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合同中涉及数字、日期时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除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或印刷制成。第十八条 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签约的目的和依据; 3、合同标的(包括名称、型号、规格等); 4、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5、价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 6、履行的地点、期限
10、和方式; 7、争议解决方法; 8、违约责任; 9、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条件; 10、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其它条款以及各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约定的其它条款; 11、合同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12、合同附件的名称; 13、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14、合同当事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 第十九条 合同签订之前,承办人应将合同草案及与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提请公司规划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法律部门顺序审核,所属公司需提交集团公司审查的合同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执行。规划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法律部门在审查合同草案时,可根据需要,要求承办人提供与合同相关的补充证明材料。规划部门及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应对审核
11、的合同出具审核意见,法律部门应对审核的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并由审核部门负责人及具体审核人员在合同审批单上签字。所属公司提交集团公司审查合同时,应附本公司内部的合同审批单。对不具备各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书的合同草案,法定代表人应拒绝签署。审核意见应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视为对合同草案的否定。第二十条 规划部门对合同审核的内容包括:1、合同的可行性:(1)项目计划具体明确;(2)市场需求情况可靠、属实;(3)经济效益情况真实、可信;(4)资金、资产使用效果的财务可行性;(5)具有可操作性;(6)是否经过决策程序批准。2、合同的技术性:(1)项目技术真实、
12、可靠、全面;(2)技术措施完备、可行;(3)技术标准、参数科学、先进、完善。3、合同的安全性:(1)无损本公司商业秘密、商誉;(2)无侵害本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对合同的审核内容包括:1、资金、资产的合法性:(1)资金来源、融资渠道合法,资产所有权明确、合法;(2)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法;(3)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2、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法性、合理性:(1)价款、酬金的确定合法、合理、正确;(2)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合法、明确、具体。3、对投入、产出进行分析评价,对项目的经济性做出评价;4、担保方式的合法性及是否经过决策程序批准;5、索赔条款
13、的合法性;6、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第二十二条 法律部门对合同的审核内容包括:1、合法性:(1)内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规、政策,无显失公平的内容;(2)担保方式切实、可靠;(3)形式合法;(4)签约程序合法。2、严密性:(1)条款齐备、完整;(2)文字清楚准确;(3)设定的权利、义务具体、明确;(4)相应手续完备;(5)相关附件完备;(6)附加条件适当、合法。 3、合同承办形式审核:(1)承办人无误;(2)符合规定程序;(3)各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书齐备;(4)合同文本文字无误,正副本及附件份数齐备。第二十三条 承办人向有关部门提交合同草案时,应预留
14、27个(含本数)完整工作日审核。各审核部门须及时提出审核意见,不得拖延。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核时间时,应向承办人申明理由并征得同意,且延长后累计审核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个(含本数)完整工作日。涉外合同的审核时限最长不应超过20个(含本数)工作日。第二十四条 各审核部门对承办人提交的合同草案应当进行全面审核,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审批单上签字认可。在审核合同时,发现重大错误、遗漏、不妥时,应以书面方式提出修改意见,需要退改时,应连同全部文件退还承办人。承办人修改之后应重新申请审核,审核期限重新计算。法律部门结束审核后,应将法律意见书、其他审核部门意见书连同合同草案退还合同承办人,由合同承办人报送法定代
15、表人审核。第二十五条 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合同(除一般的融资、融资担保合同),各部门审核完毕后,应由公司外聘的常年法律顾问对合同草案进行审核,提供书面的正式法律意见书。对外聘法律顾问不负责任提供的法律意见书,法律合同部可以要求承办部门重新作出法律意见书。第二十六条 合同对方当事人对合同审查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不予采纳的,合同承办部门应作出书面说明,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在书面说明上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第二十七条 法定代表人根据各审核部门的审核意见书以及法律顾问或律师的法律意见书,决定是否签约。决定签约时,应在全部文本上以同一形式签字;决定不签约时,应以书面形式明示意见。第二十八条 合同应当由各公司
16、的法定代表人签订。需要委托签订的,应办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受托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订立合同。合同对方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合同承办部门在向审查部门提交合同草案时,应一并提交对方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二十九条 各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合同专用章使用和管理制度。一个单位只能刻制一枚合同专用章,确有特殊需要刻制两枚的,必须加以区分并书面说明理由,报集团公司法律合同部批准。各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制度及合同专用章印模报集团公司法律合同部备案。第三十条 除了公司的各项行政管理事务、外事活动、公函、证明、劳动合同、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等必须使用公司公章的,公司对外签订
17、的合同必须加盖合同专用章。单份合同文本在两页以上的,除了在合同规定的盖章处加盖印章外,应该加盖骑缝章。第三十一条 各公司的担保执行xx集团公司融资及担保管理办法,应充分考虑自己资格、能力,慎重做出适用担保和担保方式的选择。订立具有担保内容的合同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有关规定约定担保条款,也可以单独订立担保协议。担保合同承办人在将合同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时,应当将主合同一并提交合同审核部门。各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遵守xx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二条 各公司要建立合同审查与财务支付的联动机制。凡支付金额在10万元以上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不得付款;凡未经审查会签(上报会
18、签)程序通过的合同不得付款;凡没有加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不得付款(经审批使用公章的除外);凡签署的内容与经审查通过的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合同不得付款。第三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涉及的商业、技术秘密。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 合同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合同生效后,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第三十五条 任何人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适当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告承办人,承办人应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的方式向对方提出异议,并将该情况及时书面报告本公司法律部门和分管领导。异议文件须经法律顾问审核,并报公司法律部门备案。收到对方履行异议时,承办人亦应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的
19、方式予以答复。第三十六条 各公司履行合同的同时,应根据情况依法行使以下权利,减少和避免损失,维护公司自身合法权益。1、在对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债务时,我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2、我方应当先履行债务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我方应当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3、对方当事人因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我方债权造成损害的,我方应当行使代位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因对方当事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我方债权造成损害的,我方应当行使
20、撤销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七条 各公司订立的利用外资合同、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合同承办部门应会同法律部门根据合同的约定和职责分工对履约责任进行分解。承担履约责任的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各自责任认真履行合同。第三十八条 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承办人员应当将合同正本交公司的合同管理部门保管,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将合同编号、登记,建立合同履行监控记录。承办人员应及时向合同管理人员报告合同的履行情况。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管理人员应对合同的履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建议等进行总结并备案。第三十九条 集团公司所属公司签订的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必须经过集团公司审核的合同,一经签订,应将合同副本交集团公司法律合同部备
21、案。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四十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和程序。第四十一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答复须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做出。第四十二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未达成书面协议之前,原合同有效。第四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与合同签订程序相同。第四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书面明确回复意见,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履行相应手续。符合法定或约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有权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合同。因此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予免责外,应向责任方追偿损失。第六章 争
22、议的处理第四十五条 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建立合同争议及处理的报告、备案制度。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诉讼和仲裁纠纷,必须报集团公司法律合同部备案。合同争议发生后7日内、结案后15日内应将书面材料报集团公司法律合同部备案。第四十六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协商、调解解决;2、依照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进行仲裁;3、合同中无仲裁约定、争议发生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或合同约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七条 集团公司所属公司的重大合同争议的调解、仲裁及诉讼,应事先及时向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同时报请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协助办理。
23、第七章 检查与奖惩第四十八条 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的法律部门(或分管法律事务的部门)是本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第四十九条 合同管理工作作为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年度经营承包合同和经营者年薪制的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第五十条 对以下情形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1、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做出显著成绩的;2、为本单位挽回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的;3、检举、揭发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功的;4、其他应给予奖励的情形。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根据集团公司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24、;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合同的;2、签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的;3、伪造合同;4、非法转让、倒卖合同;5、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或收受贿赂,签订损害本单位合法权益合同的;6、提供虚假资料的;7、超越授权或滥用授权签约的;8、泄露合同意向、商业秘密或有关机密的;9、其他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企业利益的行为。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二条 所属公司可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贯彻实施意见或本公司的合同管理规定,并报集团公司法律合同部备案。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法律合同部负责解释。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施行之日,xxxx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xx
25、集团政法2005147号)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之前集团公司下发的有关合同管理规章制度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附表1:集团公司合同审批单附表2:合同上报审批单附表1:集团公司合同审批单归档号:合同内容合同标的额签约各方名称甲方资信情况:乙方资信情况:丙方资信情况:丁方资信情况:承办部门部门名称承办人电话:部门意见年 月 日审核部门审核人部门意见规划部年 月 日年 月 日财务部年 月 日年 月 日监审部年 月 日年 月 日法律部年 月 日年 月 日公司领导意见年 月 日备注附表1:合同上报审批单归档号:上报单位公司名称承办部门承办人电话:合同内容合同
26、标的额签约各方名称甲方乙方丙方丁方集团公司审查审核部门审核人部门意见规划部年 月 日年 月 日财务部年 月 日年 月 日监审部年 月 日年 月 日法律部年 月 日年 月 日公司领导意见年 月 日备注应附:上报单位内部合同审批单xxxx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专用章使用,保证签约质量,防范合同风险,防止利用合同损害集团公司权益,制定本办法。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遵照本办法执行,也可以根据本办法制订管理办法或者实施细则。本办法所称“所属单位”包括集团公司办事处、筹建处、子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参股公司可以参照执行。第二
27、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协议、意向书等一切具有合同实质要件的文件、文书,如借贷合同、担保合同、买卖合同、投资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赠与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合同、保管合同等。签订劳动合同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标的额10万元以上的交易均应当签署书面合同。签署书面合同必须履行合同会签手续。按照xxxx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xx集团政法2005147号)有关规定,需填写集团公司合同审批单的应当填写集团公司合同审批单(见附件1)。第四条 对外签订合同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印模见
28、附件2),不得用集团公司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和部门公章等代替。金融机构对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有特殊用印要求的,可遵照执行。财务部门应对有关合同进行严格审查,切实防范风险。第五条 涉及外国、国际组织、港澳台地区等的涉外合同,可以根据国际惯例和对等原则不使用合同专用章。因特殊业务需要也可以不使用合同专用章。第六条 不使用合同专用章签署合同,仍然要履行会签手续,填写集团公司合同审批单,并在会签单上特别注明不使用合同专用章的理由,并须经总裁审批。特殊情况下需要加盖集团公司公章的,公章管理部门要审查合同会签手续是否完备。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不能用印。第七条 集团公司经济法规部是合同专用章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29、合同专用章保管、使用。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合同专用章由其法律部门或者合同管理职能部门保管、使用。第八条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刻制合同专用章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门规定的印鉴规格、样式及要求办理,不得自行决定。刻制完成后7日内将印模报集团公司经济法规部备案。第九条 不得使用加盖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文本或者信笺签署合同,合同管理人员不得保留或者向任何人提供加盖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文本或者信笺。第十条 原则上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合同专用章。确因业务需要刻制多枚合同专用章的,应该统一刻制、统一编号、统一备案下发,统一管理。第十一条 合同管理人员应在加盖合同专用章时审查是否有会签单,没有合同会签单不得加盖合同专用
30、章。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当保存会签单和合同文本原件或副本。必要时,移交公司专门档案管理部门保管。第十二条 除非确有必要,并经总裁(总经理)书面授权,不得携带合同专用章外出签约,也不得携带盖有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文本外出签约。经总裁(总经理)书面批准并授权携带合同专用章外出签约的,合同承办人须向合同专用章管理部门提交合同专用章借用单。必要时,合同管理人员要随行。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确定专门的合同专用章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人员,由专人保管本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并建立相应的合同专用章管理、使用制度。有条件的要用专门的保险柜(厨)保管。第十四条 合同专用章管理机构应建立合同专用章的使用登记制度和
31、台账,掌握合同专用章使用情况。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逐步实现内部持证上岗。第十六条 合同专用章被盗或遗失,必须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并向集团公司经济法规部做出书面汇报。第十七条 各单位需要增刻和变更合同专用章,须依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刻制。合同专用章变更后,应将报废的合同专用章按照国家公章管理的有关规定缴销,不得私自留用;同时应以合理的方式进行公告,并尽可能多地告知有业务往来关系特别是有合同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合同专用章变更的情况。第十八条 合同专用章遗失的声明、变更公告等公开广告、说明、宣传、通知等,一般不得出现合同专用章的印模,防止被伪造。第十九条
32、 本办法下发之前已经实行合同专用章制度的,应将本单位现在使用合同专用章的情况、印模和管理机构及合同管理人员,报集团公司经济法规部备案。第二十条 已制订合同专用章制度的,不得与本办法相冲突。凡因使用和管理合同专用章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利用合同专用章进行违法活动,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 xxxx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xx集团政法2005147号)中附件3集团公司合同审批单同时作废。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经济法规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集团公司合同审批单 附件2:xxxx集团有限公司合同
33、专用章印模附件1: 集团公司合同审批单 归档号:合 同 内 容合同标的额签约对方名称甲方:资信情况:乙方:资信情况:丙方:资信情况:承办部门部门名称承 办 人 电 话部门意见财 务 部 意 见 年 月 日监 审 部 意 见 年 月 日经 法 部 意 见 年 月 日分 管 领 导 意 见 年 月 日不使用合同专用章时还需填写以下内容原因或者理由:总裁意见:年 月 日附件2:xxxx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印模xxxx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树立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实现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为规范集团公司物资
34、采购行为,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与批量优势,降低管理成本、生产成本和人工成本,控制工程造价,保障集团公司利益的最大化,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1、集团公司各子集团、子公司及所属单位;2、集团公司代管或委托经营管理的各单位。第三条 本办法集中采购物资的范围:1、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基建、生产运营项目所需物资(包括燃料油、成品油)。2、发电企业所需煤炭,执行xxxx集团有限公司燃料全过程管理办法。3、房地产所用设备建材。第四条 物资集中采购工作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坚持统一计划、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储备、统一配送和公开、透明、择优、信用的原则,实行集约化管理。 1、物资的招投标工作由集
35、团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组织实施;2、物资的采购、储备、配送工作由xxxx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中心)招标中心是集团公司招投标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对集团公司各产业公司、项目单位的招投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2、根据xxxx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程序,对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统一管理。3、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内招投标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等管理工作。组织、授权产业公司、项目单位或
36、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进行项目招投标活动。4、负责和管理各产业公司及项目单位上报的招投标工作计划;接受和审定各单位项目招投标的实施方案。 5、处理和调解招投标活动中的重大事项或纠纷;定期汇总通报项目招投标情况。第六条 xxxx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物资公司是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的职能管理部门,对集团公司各产业公司以及所属项目单位的物资集中采购进行全过程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的有关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 2、根据物资采购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和程序,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内部物资采购活动的组织
37、、指导和监督等管理工作。3、设立相应的物资管理和采购机构,建立完善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程序,加强监督约束机制建设,确保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1)基建项目:设立物资供应项目组,实行项目制管理。项目组负责基建物资供应的全过程管理。2)生产运营项目:根据集团公司定岗定编规定,由集团公司人事部门批准,在项目单位设立物资分公司(或供应部),物资公司和项目单位双方协商后由物资公司聘任物资分公司负责人,各项目单位不再另设物资采购部门。对已设有物资采购部门的项目单位,根据物资供应管理合同(协议),其采购部门纳入物资公司业务管理范围。3)物资分公司负责所在项目单位物资的零星采购、验收、仓储、出入库、
38、结算等工作。物资分公司接受物资公司和项目单位的双重管理,接受项目单位的监督和考核。4、负责和管理各产业公司及项目单位上报的物资需用计划,接受和审定各单位项目物资采购的实施方案,汇总和编制物资采购计划。5、负责组织物资采购合同包括技术协议的签订。6、负责采购合同的履行,协调和解决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7、受业主委托,负责组织设备的监造。8、负责组织物资的催交催运工作。9、负责现场服务和采购物资的售后服务工作。10、负责组织物资的验收工作。11、负责生产物资的仓储、保管保养和出入库工作。12、负责采购物资的结算工作。13、负责事故备品的管理、集中储备和调度调剂等工作。14、负责建立和完善供
39、应商库,配合招标中心、各产业公司,结合各项目当地的市场资源情况,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战略合作联盟,建设与网上招标、网上采购相结合的有形市场。15、负责建立和完善物资信息系统,建立市场资源及价格信息的网络。建立服务体系和客户服务支持系统,在实施集中采购过程中,要按市场化、法制化运作的要求,严格履行供应(服务)合同。16、建立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的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定期通报集团公司各项目单位物资需用计划的报送情况、物资采购情况、货款回收情况等报表,重大、重要项目发布项目简报。17、负责与项目单位签订物资供应管理合同(协议),处理和调解采购活动中的重大事项或纠纷,重大情况及时上报集团公司。第七
40、条 子集团、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公司)负责领导开展并管理本产业公司的集中采购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集中采购的制度和规定,领导、协调和监督本产业公司系统的集中采购工作。2、负责本产业项目物资需用计划和技术规范书(或技术要求)的审批。负责协调本产业项目单位物资采购资金及时到位。3、负责推荐和预审本产业各项目合格供方名录;对所属产业合格供方提出年度资格评审考评意见。4、负责协调和处理本产业公司和所属项目单位物资集中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重大情况及时上报。第八条 子集团、子公司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2、编制
41、物资需用计划,提出集中采购草案、预案或申请,推荐和初审合格供货商,并报送各产业集团审批。3、负责按有关规定要求,将审批后的物资需用计划报送招标中心和物资公司。4、负责编制或组织编制技术规范书(或技术要求)。5、负责落实物资采购资金。6、负责物资的验收工作。7、推荐和预审与本单位有关的合格供方名录,并提出年度资格评审的考评意见。8、负责处理本单位物资集中采购中出现的各种纠纷,重大情况应及时上报。 第三章 计划管理第九条 基建项目1、项目年度计划1)项目单位根据集团公司年度项目安排情况,负责编制项目物资需用计划,提出集中采购草案、预案或申请,报送各产业集团审批。2)各产业公司负责对各项目物资需用计
42、划和采购方案的审批。3)物资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和各产业公司的年度基建计划,汇总、编制基建项目物资供应年度计划,分解到各项目组具体实施。2、物资供应进度计划 物资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年度基建计划、中标通知书和物资采购合同,编制各项目物资供应进度计划,及时分发项目单位、项目所在地物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3、计划调整 物资公司负责跟踪集团公司年度基建计划,若有工期计划调整,在征得产业公司或项目单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根据现场施工总体进度调整物资供应进度计划。第十条 生产运营项目1、各产业公司、项目单位根据集团公司年度、月度、大小修计划,按照时间要求,提出物资需用计划。2、物资分公司根据项目单位要求,负责收集
43、、汇总物资需用计划,利库后,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根据招投标有关规定,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计划报送招标中心和物资公司;不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计划报送物资公司。3、物资分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意见推荐供货厂商,但不得指定唯一的供货厂商。4、物资分公司要及时核实物资需用计划的变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物资公司相关业务部门。5、物资公司业务部门负责对所有分公司上报的物资采购计划进行汇总、分类,负责对物资采购计划进行评审,形成处置意见并及时反馈有关物资分公司。第四章 采购与合同管理第十一条 根据“统一计划、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储备、统一配送”的原则,物资采购采取招标采购、比价采购、特定物资定点采购、
44、零星采购、战略联盟合作采购、应急采购和授权物资分公司采购等形式。物资采购合同由商务部分和技术协议等部分共同组成。其中技术协议由项目单位、设计单位、物资公司三方共同与中标单位进行洽谈、签订。商务部分由物资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单位可以共同会签。采购订货信息(订货通知单)要在合同签订完成后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或分公司),并随时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第十二条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严格遵循集团公司有关合同管理规定的基本原则,由物资公司制订具体办法组织实施。第十三条 基建项目1、物资公司配合项目单位参加初步设计审查等与物资集中采购和供应有关的项目会议。2、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工程进度和合理的物资订货制造周期以及招标中心的规定,及时向招标中心和物资公司提供技术规范书、物资需用计划和推荐厂家意见等招标资料。3、产业公司和物资公司根据集团公司招投标有关规定配合招标中心进行招投标工作。4、物资公司在收到招标结果后,及时组织项目单位、设计单位、预中标人等有关各方召开技术协议洽谈和物资订货会议。5、物资公司依据招标书、投标书及评标澄清后确定的供货范围和技术配置,组织上述有关各方签订技术协议,并依据技术协议与中标人签订物资采购合同。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依据设计单位、项目单位书面签字或盖章的设计变更进行合同变更,重大设计变更应取得产业公司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