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职业中毒卫生应急救援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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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急性职业中毒卫生应急救援预案.精品文档.江西省急性职业中毒卫生应急救援预案(试行)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从事职业活动的工作人员一次或短时间大量接触外源性化学物,造成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伤,甚至危及生命而引起职业人群中毒的事件。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的危害程度,及时控制危害源,抢救中毒人员,消除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卫生部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江西省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

2、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江西省境内发生的急性职业中毒应急处理,亦适用于非职业中毒的应急处理。1 目的减轻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危害,减少重大急性中毒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及时、有效地做好急性职业中毒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2 工作原则2.1 有效预防原则参加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援的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应及时、主动了解应急救援的真实情况和工作要求,以减轻职业中毒的危害。2.2 紧急救援原则参加职业中毒应急救援的医疗卫生人员和队伍应分工明确,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援工作,达到迅速控制危害源、抢救中毒人员,及时指导群众做好防护的目的。3 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分级(1)属一般突发公

3、共卫生事件()级的职业中毒事件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2)属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的职业中毒事件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3)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的职业中毒事件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4 组织体系及职责4.1 应急处理指挥机构4.1.1 急性职业中毒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省卫生厅成立急性职业中毒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作为负责全省特别重大、重大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机构。领导小组由省卫生厅分管领导任组长,必要时由厅长任组长,成员包

4、括厅应急办、办公室、法监处、医政处、疾控处、规财处等处室的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应急办,负责全省急性职业中毒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各设区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立本级急性职业中毒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辖区内较大、一般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急性职业中毒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的指令,启动应急预案;依法统一组织、指挥重大、较大和一般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向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组建与完善职业中毒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

5、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有关职业中毒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经授权对外发布有关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有关信息。4.1.2 急性职业中毒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时,在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其职责是:统一指挥、协调医疗卫生救援和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报告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有关情况,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对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4.2 急性职业中毒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4.2.1 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省化学中毒救治基地)负责对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现场调查、中毒病人救治、对市、县

6、级急性职业中毒应急处置机构给予技术支援;组织开展职业中毒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开展卫生学评价、干预;组织开展职业中毒危险性评价、监测和预警工作。4.2.2 卫生监督机构(1)省卫生监督所参与全省范围内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理,并在事件结束后对事件发生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2)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参与辖区内较大及一般职业中毒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理,并在事件结束后对事件发生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4.2.3 市、县级疾控机构(1)市级疾控机构负责辖区内较大职业中毒事件的现场调查、中毒原因分析及应急处理;负责辖区内职业中毒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调查,负责辖区内信息管理。(2)

7、县级疾控机构负责辖区内一般职业中毒事件的现场调查、中毒原因分析及应急处理;负责辖区内职业中毒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4.2.4 定点救治医院负责本地职业中毒事件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伤员转运和院内医疗紧急救治。4.3 急性职业中毒专家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组建由公共卫生管理、职业病、临床医学、毒理学、卫生监督、检验检测等专业的专家组成急性职业中毒专家组。工作职责是:负责对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理工作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咨询和建议;参与制定、修订职业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承担职业中毒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5 急性职业中

8、毒事件的监测根据职业中毒事件危害因素的类别制定监测计划,建立职业中毒事件的监测系统,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在对检测结果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对工作场所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防护措施及其效果进行评价,确定危害类别,为工作场所分类管理和危害因素治理提供依据。6 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中毒事件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职业中毒事件。6.1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

9、告人6.1.1 责任报告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部门、收治中毒患者的医疗单位等)、卫生行政部门以及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发生单位。6.1.2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和个体开业医生;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单位的工作人员。6.2 报告内容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报告内容包括:报告时间、报告人、报告单位(联系电话、联络人姓名)、中毒事件发生单位的名称及地址、中毒事件发生的地点及时间、可能引起中毒的毒物及其数量、中毒人员就诊医院、主要临床表现、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事件发生时的气象情况、以及中毒事件处理情况。6.3 接报和上报

10、接报单位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立即对报告事项进行核实,确认中毒事件的规模,为中毒人员的救治措施提供适当的建议。接报单位对中毒事件核实确认后,应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同时随时报告中毒事件的事态进展。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规定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越级上报。6.4 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在发现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后应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接报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本

11、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6.5 紧急报告范围和方式出现死亡患者或同时出现3例及以上中毒患者的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或其他需要实施紧急报告的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均应进行应急报告。6.5.1 电话报告:接报单位在对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核实无误后,应立即以电话或传真形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电话告知当地负责职业卫生监督的机构。6.5.2 网络直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部门或接报部门,除电话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外,尚需进行网络直报。(1)初次报告:在对中毒事件核实无误后2小时内,按卫生部网络直报项目,制作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次报告记录单,经主管领导核准后,进行网络直报。(2)

12、进程报告:从初次报告后当天起,每24小时将事件的发展和调查处理工作进程进行一次报告,按卫生部网络直报项目,制作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程报告记录单,经主管领导核准后,进行网络直报。(3)结案报告:在对事件调查处理结束(结案)后2小时内,应对本起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后果等进行全面地汇总和评估,按卫生部网络直报项目,制作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案报告记录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网络直报。6.5.3 书面报告6.5.3.1 初步书面报告负责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处置的部门,应在完成现场初步调查和处理后24小时内,将事件的基本调查和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职业卫生监督部门进行初步报告

13、。主要内容应包括:(1)事件简要情况(接报时间、发生单位及地址、事件发生经过);(2)中毒患者情况(发病时间、接触人数、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中毒主要表现及严重程度、患者就诊地点及救治情况);(3)可疑毒物情况(毒物名称、种类、数量、存在方式);(4)事件发生时,发生地地理环境及气象情况以及周围居民居住地情况;(5)样品采集情况(包括患者的血液和尿液、空气、水源等样品);(6)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效果(隔离区、防护区、人员疏散、中毒人员救治、毒物);(7)中毒事件初步结论。6.5.3.2 最终书面报告在对中毒事件调查处理结束(结案)后24小时内,应对本起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后果等进行全面地汇总

14、和评价,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最终报告。内容包括:(1)中毒事件概况、接报过程、中毒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中毒表现、大致经过以及报告等情况;(2)调查人员的组成、调查对象的确定与选择、调查的样本数、调查的内容、方法及数据处理等;(3)中毒事件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时中毒现场的各个生产活动状况;(4)中毒患者的临床表现、包括症状、体征及潜伏期;(5)现场和实验室的检测方法和检测结果;(6)中毒事件的结论,包括中毒事件发生单位、中毒人数、毒物种类、名称等。6.5.4 其他报告:接到影响范围跨越辖区的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有关辖区的卫生行政

15、部门,并及时向共同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中毒事件发生死亡病例或者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报告人应立即报告中毒事件发生地的公安部门。接到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向中毒事件相关的其他政府部门通报。7 急性职业中毒的应急响应事件发生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中毒事件调查核实,确认及综合评估,组织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和调查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及医疗救治等应急措施,并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技术支持。重大、较大和一般事件分别由省级、市(地)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卫生应急响应。负责响应的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中毒事

16、件的发展趋势和影响范围,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调整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中毒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8 急性职业中毒医疗卫生应急响应措施8.1 现场应急处理8.1.1 现场调查与处理8.1.1.1现场调查(1)现场调查的目的确定造成中毒危害的物质;对中毒原因和危害程度进行评价;向现场救援者提供救援建议;对伤者进行现场急救并向临床工作者提出处理建议;对公众、媒体和决策者提供建议;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2)现场调查的有关准备信息资料收集。结合接到的报告内容收集有关职业中毒的文献;检查应急调查包是否配备完好(快速检测仪器、采样装备、现场调查表、现场记录表、照相机、

17、录音机等);个体防护装备和通讯工具;制订调查计划,确定调查组成员及负责人,安排现场调查工作中的组织分工。(3)现场调查的内容急性职业中毒的现场调查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内容的调查工作,并填写急性职业中毒患者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表。到达中毒现场后,应与事件处理现场负责人联系,获得配合。若现场尚未得到控制,应根据获悉的资料和调查到的资料,立即就事件现场控制措施、中毒患者人数统计、检伤以及急救处理、救援人员的个体防护、现场隔离带设置、人员疏散等提出建议,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展调查。调查人员要在正确的个体防护下开展工作。若中毒事件已经得到控制,应先了解中毒事件概况(时间、地点、中毒人数、救治情况),再进

18、行现场勘查。现场勘查包括了解现场环境状况、生产工艺流程及相关资料,在现场对可疑毒物进行浓度检测并采集样品留实验室分析(现场空气或其他样品的毒物进行浓度即便已被稀释也应测定,有时也可事后模拟现场进行检测作为参考。调查现场中毒者及其他相关人员,了解中毒事件发生经过,中毒人员接触毒物时间、地点、方式,中毒人员姓名、性别、工种,中毒的主要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及抢救经过。同时向临床救治单位进一步了解相关资料(事件发生过程、抢救经过、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并采取患者的生物样品留待检测。现场调查时应注意:现场安全和自我保护;仔细观察倾听各方面意见,作好记录;进行现场拍照和录音。8.1.1.2样品采集必须首先

19、了解事件发生过程和发生地情况后再进行样品采集,采集时应注意要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样品,选择合适的采样容器和采样工具,防止污染,采集的样品量应足够满足多次重复检测。(1)环境样品:气态和蒸气态有毒物质包括气体、挥发性液体以及可能扬起雾滴或粉尘的有毒液体和固体。当毒物以气态和蒸气态形式存在时,使用吸收管、固体吸附剂管、注射器或采气袋等进行采集。采集方法以集气法为主,亦可使用导向采样法。当它们以气溶胶形式存在时,使用滤料(微孔滤膜、过滤乙烯滤膜)、采样夹和冲击式吸收管;当它们以蒸气态和气态形式共同存在时,使用浸渍滤料或滤料加固体吸附剂采集。当存在形式不明时,使用注射器或采气袋采集。对于固态或液态有毒物质

20、,一般直接用适宜的工具采入有螺丝扣盖子的玻璃或无色的聚乙烯、聚四氟乙烯容器中,4冷藏保存。(2)生物制品:中毒死亡患者或典型中毒患者的血液、尿液为主要采集的生物样品。血液样品采集量为10ml,尿液样品为50100ml。8.1.1.3现场快速检测为及时了解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原因,为急性职业中毒的诊断提供依据,要进行现场监测工作,对中毒现场的空气及可能造成中毒的水或物质进行必要的现场快速监测,不能进行现场快速测定的项目,现场采样后,应及时送有关监测检验中心进行化验分析。对中毒现场已被破坏或已遭改变的,必要时须进行模拟测试。现场监测检验方法见车间空气检验方法(三)和作业场所空气和生物材料检测推荐方法

21、。急性职业中毒事件中常用的现场快速检测方法主要有:(1)检气管:检气管法具有简便、快捷、直读等特点,在现场几分钟内便可根据检气管变色柱的长度测定出被测气体的浓度。目前可检测的有毒气体包括一氧化碳、氨气、氯气、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甲醛、硫酸二甲酯、氟化氢、硫化氢、氯化氢、砷化氢、汞蒸气、苯、甲苯、二甲苯、甲醇、乙醇、乙烯、乙炔、乙醚、汽油、光气、氰化氢、丙烯腈、磷化氢等。(2)比色试纸:试纸比色法适用于各种状态的有害物质的测定,简便、快速、便于携带。目前常用的有检测氨气、有机磷农药、一氧化碳、光气、氢氰酸、硫化氢、甲醛、乙醛、二氧化氮、次氯酸、过氧化氢等的试纸。(3)气体检测仪:具有操作简单、快

22、速、直读、精确度较高、可连续检测等特点。可检测的气体包括二氧化碳、氧气、氢气、臭氧、一氧化氮、氯乙烯、肼、二氧化氯、甲烷、乙烷、一氧化碳、氮气、氯气、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氟化氢、硫化氢、砷化氢、光气、磷化氢、氰化氢、甲苯等。(4)气相色谱/质谱分析仪:可为车载式或其他能够现场使用的气相色谱/质谱分析仪,可用于各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检测,精确度高,检测范围广,特别适用于未知毒物和多种混合毒物存在的现场。8.1.1.4现场个体防护所有中毒现场工作的人员都应穿着适当的个体防护装备。当有害物质达到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或最高容许浓度(MAC)以上时,应使用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如有害物质环境

23、浓度达到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的浓度(IDLH)或环境浓度无法明确,或者同时存在缺氧(氧浓度18%)时,应使用供气式呼吸防护器;同时根据毒物穿着相应的其他个体防护装备(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靴、防护帽等)。8.1.2 医疗救援现场医疗救援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迅速脱离现场: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上风向的空气新鲜场所,安静休息,避免活动,注意保暖,必要时给予吸氧。密切观察2472小时。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迅速将病员检伤分类,作出相应的标志,以保证医务人员抢救。在发生多人急性中毒时,根据患者病情紧急将病员分类,分别妥善处理危重病人、一般病人和接触者(对接触者心理恐慌者由心理医师给以疏导)

24、。(2)防止毒物继续吸收:脱去被毒物污染的衣物,用流动的清水及时反复清洗皮肤毛发15分钟以上,对于可能经皮肤吸收中毒或引起化学性烧伤的毒物更要充分冲洗,并可考虑选择适当中和剂中和处理,眼睛溅入毒物要优先彻底冲洗。(3)对症支持治疗:保持呼吸道通畅,密切观察患者意识状态、生命体征变化,发现异常立即处理。保护各脏器功能,维持电解质、酸碱平衡等对症支持治疗。(4)应用特效解毒剂:在现场应抓紧时机,立即早期给予相应的特效解毒剂。(5)救治要点:尽快查清毒物种类,明确诊断,以采取针对性治疗措施。病因不明时,应先进行抢救,同时查清毒物。治疗的重点在维持心脑肺等脏器功能,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治疗方案应根据

25、临床表现结合各种检查来制定,切勿依据一项检查结果来决策。病因、对症和支持治疗都是相互联系的不可分割。8.2 事件评估负责中毒事件现场调查的单位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遣调查组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报告及时上报。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立即组织各方面专家,根据现场调查报告、相关资料及应急处理工作情况,对中毒事件进行评估。8.2.1初期评估(1)评估内容毒物的种类、数量、暴露方式、途径以及范围;毒物可能威胁暴露范围内的人员数量及分布;人员伤亡情况;卫生救援资源状况;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等。(2)评估结果中毒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波及面、中毒事件可能的发展趋势、目前已

26、采取的应急措施和控制效果、继续需要采取的应急措施等。评估结果除了向当地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外,还应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8.2.2处理过程中的评估在中毒事件处理过程中,还应根据各类情况的不断变化,随时组织专家对中毒事件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有关部门报告。8.2.3事后评估在中毒事件处理完毕后,应对事件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中毒事件涉及的毒物种类和中毒事件的性质,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各个环节的经验和教训,中毒事件对社会、经济及公众心理的影响等等。9 应急响应的终止9.1 终止条件(1)事件源已经消除,中毒现场环境中有害物质浓度低于最高容许浓度或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2)未出现新

27、的中毒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9.2 终止程序由中毒事件响应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中毒事件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宣布,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0 急性职业中毒应急处置的保障10.1 应急队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组成的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定期开展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援的培训和演练,制定周密的演习计划,加强各部门间的密切协作。10.2 应急处置必须配备的基本设备、药品(1)必备的医疗设备(根据国家化学中毒医疗救治一类基地配备标准)急救防护装置A级、急救防护装置B级、气体检测仪

28、、毒物检测箱、傅立叶固液毒物检测仪、可移动(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仪、现场复苏设备、多功能监护仪、血液透析灌流仪、心脏起博监护器、胃镜、电子支气管镜、动态脑电分析系统、微量泵、输液泵、血浆置换仪、便携式呼吸机、神经/肌电图仪、自动血液分析仪、移动式监护装置、呼吸机、除颤器、高压氧舱。(2)必备的特效解毒药品必备的现场救治特效解毒药品有:氰化物中毒,亚硝酸异戍脂、亚硝酸钠、亚甲兰、4-二甲氨基苯酚、硫代硫酸钠;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亚硝酸盐中毒等,亚甲蓝;重金属及其化合物中毒,二巯丙磺钠、二巯丁二钠、依地酸钙钠、青霉胺;有机磷中毒,阿托品、碘解磷定、氯磷定;有机氟中毒,乙酰胺。(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设立专项资金,以保证必备特效解毒药品的储存与更新和医疗设备的配备。11 附件附件: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置流程患者表现患者验伤分类接触者和患者处理现场控制中毒原因确定实验室鉴定检测明确流行病学特征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危害源调查现场样本采集现场快速检测患者紧急处理现场调查鉴定检测现场处理事件核实信息的获得中毒事件发生长 期 影 响患者急救和救治解毒药物储备危害源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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