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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工程名称-濑溪河大灌区荣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0年工程-招_废塑料.精品文档.工程名称:濑溪河大灌区荣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0年工程:招_废塑料工程名称:濑溪河大灌区荣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0年工程招标编号:CQKH.Z-2010-162号招标文件招标人: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人:朱时秀 证书编号:渝建招证2009592号审核人:林瑛证书编号:渝建招证2009593号二O一O年八月目录第一卷7第一章招标公告 9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
2、211. 总则 271.1 项目概况 27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27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1.5 费用承担 281.6 保密 281.7 语言文字 281.8 计量单位 281.9 踏勘现场 281.10 投标预备会 281.11 分包 281.12 偏离 282. 招标文件 29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9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9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93. 投标文件 29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93.2 投标报价 303.3 投标有效期 313.4 投标保证金 313.5 资格审查资料 313.6 备选投标方案 323.7 投
3、标文件的编制 324. 投标 3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2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2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35. 开标 33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35.2 开标程序 336. 评标 346.1 评标委员会 346.2 评标原则 346.3 评标 347. 合同授予 347.1 定标方式 347.2 中标通知 347.3 履约担保 357.4 签订合同 35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58.1 重新招标 358.2 不再招标 359. 纪律和监督 36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6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6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69.4 对与评标
4、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69.5 投诉 36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6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37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37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38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39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40附表五:确认通知 41第三章 评标办法42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评标办法前附表 431. 评标方法 462. 评审标准 462.1 初步评审标准 462.2 详细评审标准 463. 评标程序 463.1 初步评审 463.2 详细评审 47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73.4 评标结果 4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8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49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501. 一般约定
5、501.1 词语定义 50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501.5 合同生效的条件 50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511.7 联络 512 发包人义务 512.3 提供施工场地 512.8 其他义务 513 监理人 51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514 承包人 52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24.2 履约担保 524.3 分包 524.11 不利物质条件 52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2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3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3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3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37 交通运输 5
6、3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537.2 场内施工道路 537.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538 测量放线 548.1 施工控制网 54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54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54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549.3 治安保卫 549.4 环境保护 5410 进度计划 5510.1 合同进度计划 5511 开工和竣工 55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55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5511.6 工期提前 5512 暂停施工 55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513 工程质量 5513.1 工程质量要求 5613.2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5615 变更 561
7、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5615.3 变更程序 56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57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5715.8 暂估价 5716 价格调整 57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5717 计量与支付 5817.1 计量 5817.2 预付款 5817.3 进度款 5817.4 质量保证金 5917.5 竣工结算 5918 竣工验收 6018.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6018.3 验收 6018.5 施工期运行 6018.6 试运行 6018.7 竣工清场 61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6119.7 保修责任 6120 保险 6120.1 工程保险 6120.4第三者责任险 612
8、0.5 其他保险 62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6221 不可抗力 62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6221.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6224 争议的解决 63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6325.补充条款 63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64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64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 65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711. 工程量清单说明 712. 投标报价说明 713.结算原则: 724.其他说明 73第二卷92第六章 图纸 93第三卷94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95第四卷96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97一、投标函部分 100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01投标函 101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
9、权委托书 10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03二、商务部分 105三、技术部分 115四、资格审查材料 12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25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 126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历表 127近年财务状况表 12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 129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 130承诺函131招标文件确认书 132其他材料133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编号濑溪河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0年荣昌灌区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QKH.Z-2010-162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濑溪河大灌区荣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0年工程已由渝发改投 2010775
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地方债券资金和区县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濑溪河大灌区荣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0年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濑溪河大灌区荣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0年工程.2.2工程规模:濑溪河大灌区荣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0年工程由玉河沟和李家沟两灌片组成,总渠长约14.66千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相关范围的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4项目投资:约780万元.2.5项目建设地址:荣昌
11、县昌元街道和安富街道.2.6 计划完成总工期120个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发布的与该工程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工程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4.3
1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与投标保证金一并缴纳.4.4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 年9月14日14 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0 年9月14日13 时30 分至14 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和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联系单位: 荣
13、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46789705传真: 46789703地址: 重庆市荣昌县迎宾大道兴荣大厦内邮编: 4024602010年8月24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名称: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地址:重庆市荣昌县联系人:张滴电话:13389650666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荣昌县昌元镇公园路二幢联系人:林瑛 朱时秀电话:023-46924192 023-46905321传真:023-467832011.1.4 项目名称 濑溪河大灌区荣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0
14、年工程1.1.5 建设地点 荣昌县昌元街道和安富街道1.2.1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地方债券资金和区县自筹资金资金性质为:国有及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相关范围的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要求:见附录5其他要求:
15、续上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0 年8月29日17:00 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0 年8月30日17:00 前; 1.11 分包不允许允许1.12 偏离不允许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
16、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0年 8月29日17:00 前通过传真匿名通知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名称: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传真:023-46789703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9月14日14时30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不采用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不采用采用暗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每页标注页码.商务部分的
17、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每页标注页码.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技术标文件袋封面上不得显示投标人单位名称和法人公章.、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施工方案”面页;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沿密封线折叠密封;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采用A4白纸,图表可采用A3号图幅;文字部分四号不加修饰的仿宋字体;图表内的字体为不加修饰的仿宋字体,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技术标的装订不得夹带任何白纸、不得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及显露明钉、明线等,可用线绳穿三孔装订后,将楞用A4白纸密封,再用
18、A4白纸作封底,最后将施工方案面页与底边对齐粘贴作为封面.、技术标的密封:沿密封线对折,并将技术标文件装入 “技术标”袋中,密封即可.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技术标为零分.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每页标注页码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函部分: 一式叁份.商务部分: 一式叁份,附有效的光盘一张.技术标部分: 一式叁份.资格审查资料:一式叁份注: 若有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则按废标处理.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 1
19、.投标文件袋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及光盘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5.”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与投标文
20、件大袋同时提交.7.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1.2 封套上写明 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投标文件”大袋封套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的地址:重庆市荣昌县招标人名称: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濑溪河大灌区荣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0年工程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2010年9月14日14 时30 分前不得开启“资格审查资料”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的地址:重庆市荣昌县招标人名称:荣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濑溪河大灌区荣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0年工程资格审查袋投标人名称2010年9月14日14 时30 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
21、件地点及时间 收件人: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点: 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重庆市荣昌县迎宾大道兴荣大厦内递交时间:2010年9月14日13:30时至14:30 时截止时间: 2010年9月14日14:30 时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是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荣昌县迎宾大道兴荣大厦内5.2.1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如不足三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则停止开标活动;3.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
22、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规定账户后的有效证明原件,以确保其投标资格合法有效;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5.密封情况检查:招标人和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并签字确认.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6.开标顺序:随机开启.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无法办理重庆市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市施工单项工程登记备案证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荣交易办发4号文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23、,投标人将该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缴纳综合交易服务费 开标结束后,交易中心收取中标价的2.8作为交易服务费,其中:中标人缴纳2.05,建设单位缴纳0.75.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 结算原则 本工程结算办法:结算总价=中标总价+经招标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的价款调整+合同约定的其他因素. 具体结算办法如下:经招标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变更涉及调整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按该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执行;、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
24、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执行;、工程内容如有与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则按照2005年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执行.如2005年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没有的子项参照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人工费按照2005年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编规执行,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重庆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指导价的平均价执行,没有的材料价格必须经业主认质认价办理结算.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25、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出具2009年度经过具有资质单位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银行出具的截止2010年月日至 月 日期间的基本帐户上的现金余额300万以上的资金证明.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26、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
27、下列情形之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为本标段的监理人;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执行.如2005年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没有的子项参考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执行.如2005年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没有的子项参照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
28、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人工费按照2005年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编规执行,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重庆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指导价的平均价执行,没有的材料价格必须经业主认质认价办理结算.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网上发布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
29、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向所有未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各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内.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投
30、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并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
31、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材料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3.5.5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 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
32、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报上级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诚信管理系统.3.6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
33、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
34、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5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网上发布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
35、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宣布开标纪律;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6、;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以确保其身份合法有效.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
37、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38、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7.1.2 定标方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名次并列时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施工合同的,招
39、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
40、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
41、责任.7.4.4 如果根据第3.5.8项、第7.3.2项或第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
42、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
43、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序号 投标人 送达情况 密封情况 投标报价 是否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 备注 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标底或投标控制价上限 招标
44、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或传真至 .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 2.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你方于 所递交的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工程
45、质量:符合 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技术负责人: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五: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月日发出的 标段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及评审办法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
46、章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和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按规定提供了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4、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和第二章3.7.5项的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为本单位人员.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