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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宁南县医疗固废处置中心项目.精品文档.目 录第一章 总论11.1建设项目由来11.2编制依据11.3评价目的与工作原则31.4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31.5规划符合性分析41.6选址合理性分析61.7污染控制与保护环境的目标101.8评价标准111.9评价项目及评价重点131.10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筛选141.11评价因子141.12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14第二章 建设项目概况192.1建设项目基本概况192.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192.3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202.4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212.5服务范围及医疗废物预测及规模确定212.6项目处
2、理医疗垃圾种类界定222.7项目工艺的可性性分析252.8医疗废物收集、转运27第三章 工程分析303.1项目工艺流程图303.2项目主要工艺概述313.3项目水平衡分析333.4项目物料平衡分析343.5项目污染物治理及排放34第四章 项目区域环境概况494.1自然环境494.2社会经济环境524.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53第五章 环境影响分析58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585.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58第六章 环境风险分析806.1风险评价目的806.2风险评价的内容806.3非正常工况的紧急应对预案90第七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917.1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和贮存的基本措施917
3、.2废气治理措施及论证927.3废水防治对策与论证947.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与论证957.5噪声防治对策与论证987.6地下水保护及防渗措施997.7环保投资100第八章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1018.1环境管理1018.2环境监测计划1038.3化验工作1058.4管理和监测经费1058.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1058.6项目“三同时”一览表105第九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079.1环境效益1079.2社会效益1089.3经济损益1099.4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09第十章 清洁生产11010.1项目性质的清洁性分析11010.2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输环节清洁性分析11010.3先进的生
4、产工艺11010.4二噁英的控制措施11110.5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11210.6环境的管理措施112第十一章 总量控制11410.1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11410.2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11410.3固体废物总量控制指标114第十二章 公众参与11512.1 目的和作用11512.2环境信息公开11512.3.公众参与结论122第十三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12413.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2413.2工程污染物排放及控制对策12513.3工程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12613.4清洁生产12713.5总量控制12713.6公众参与12713.7评价结论12713.8建设及要求127第一
5、章 总论1.1建设项目由来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污染环境、传播疾病、威胁健康,危害很大,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7类危险废物中的首要废物。根据国务院于2003年6月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并要求“尚无集中处置设施或者处置能力不足的城市,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应当在1年内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县级市应当在2年内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县(旗)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014年,宁南
6、县全县医疗废物产生量约350吨。项目建成前,宁南县尚未有专业化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宁南县城区的医疗垃圾全部运往西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各乡镇医疗垃圾则自行处置,处置现状极不规范。为了妥善解决宁南县及周边地区的医疗废物处置问题,宁南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文(宁发改规划201349号),同意实施“宁南县医疗废物处理中心项目”。该项目选址于宁南县披砂镇下村二组境内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总投资150万元,设计医疗废物处理规模2吨/日,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宁南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用地范围内,新建焚烧间、办公室、库房、消毒间等配套设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
7、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5号令)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等有关法律法规,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送凉山州环境保护局审批。为此,宁南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特委托我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在充分研读有关文件和资料后,通过对该项目的工程分析和对建设地区环境现状及影响的监测、调查、评价,编制出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呈报凉山州环境保护局审批。接受委托时,宁南县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宁南县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项目已于2013年8月投入使用,因此本次环评属于补评性质。本环评将对本项目现状及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在此基础上针对项目特征提
8、出有效的防治措施。根据现场调查得知项目现处于停运状态。1.2编制依据1.2.1相关环保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4.24.修正);(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1.1.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6.19.修订);(
9、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施行);(10)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6);(11)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10.15.施行);(12)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2003第287号);(1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3.15.施行);(14)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5 号) (1999.10.1.施行);(15)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40号);(16)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17)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1991.7.29.施行);(18)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
10、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2008.1.1.施行);(19)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2002.9.1.施行);(20)四川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2004.1.1.施行);(2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2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技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24)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依法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川环发20061号); (25)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保重点工作及贯彻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实施
11、意见(川府发201221 号)。1.2.2技术评价导则与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7)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 号);(8)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试行)(环发200458号)。1.2.3
12、与项目有关的文件和资料(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业主提供其他相关环评资料;1.3评价目的与工作原则1.3.1评价目的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掌握该地区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现有工程实施情况、已建工程情况和对有关技术资料的分析,掌握工程的一般特征和污染特征,分析本项目建成后污染治理的排污水平,选择适当的模式预测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排放的污染物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工程环保措施的设计与实施,以及投产运行后的环境管理等提供科学依据。1.3.2工作原则坚持“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
13、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本项目建成后的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规划指标的要求,使本项目的建设满足四川省、宁南县以及凉山州的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1.4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医疗废物处理工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第21号令),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中第8款“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目前,本项目已取得宁南县发展和经济局出具的关于同意新建宁南县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项目的批复(宁发改规划201349号),同意本项目建设。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1.5规划符合性分析1.5.1与
14、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为:“加强对固定源和移动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强化大气一次污染物、二次污染物综合管理,统筹城乡大气环境整治,建立有效运行的灰霾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逐步完善灰霾污染防治法规政策和标准,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空气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灰霾污染有效控制。”本项目为医疗废物处置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焚烧烟气经半干法处理之后(去除率90%以上),经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实现达标排放,符合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1.5.2与相关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1、与医
15、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在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交接、运送等方面均满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的相关要求,详见下表。表1.5-1 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的符合性分析类别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库房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雨淋的装置,地基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洪冲击或浸泡本项目医疗废物日产日清,未设医疗废物暂存库房,项目所设库房主要储存消毒剂、柴油等一些杂物。符合必须与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
16、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以及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医疗废物交接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应由医疗卫生机构委托有经营资格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处置单位医疗废物运送人员不得接收化学性医疗废物。采用周转箱盛装医疗废物。不接收化学性医疗废物符合医疗卫生机构交予处置的废物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收集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符合每车每次运送的医疗废物采用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管理运输采用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管理符合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填报医疗废物处置月
17、报表,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拟按规定填报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报宁南县环保局和凉山州环保局(项目现暂未运营)符合医疗废物的运送运送车辆要求医疗废物运送应当使用专用车辆。车辆厢体应与驾驶室分离并密闭;厢体应达到气密性要求,内壁光滑平整,易于清洗消毒;厢体材料防水、耐腐蚀;厢体底部防液体渗漏,并设清洗污水的排水收集装置。运送车辆应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19217)配备1辆专用车辆,运输车辆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19217)符合运送要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根据总体医疗废物处置方案,配备足够数量的运送车辆和备用应急车辆。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为每辆运送车指定负责人,对医疗废物运送过程负责。
18、运送车配备专人负责符合运送路线: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交通拥堵道路。运输路线选择在人口较为稀少、交通通畅道路符合经包装的医疗废物应盛放于可重复使用的专用周转箱(桶)或一次性专用包装容器内。专用周转箱(桶)或一次性专用包装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经包装的医疗废物应盛放于可重复使用的专用周转箱(桶)内。专用周转箱(桶)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符合医疗废物装卸载尽可能采用机械作业,将周转箱整齐地装入车内,尽量减少人工操作;如需手工操作应做好人员防护医疗废物装卸载采用机械作业,配合少量人工操作,工作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符合消毒和清洗要求医疗废物处置
19、单位必须设置医疗废物运送车辆清洗场所和污水收集消毒处理设施。设置洗车区域和污水收集消毒处理设施。符合医疗废物运送车辆应至少2天清洗一次(北方冬季、缺水地区可适当减少清洗次数),或当车厢内壁或(和)外表面被污染后,应立刻进行清洗。禁止在社会车辆清洗场所清洗医疗废物运送车辆。 医疗废物运送车辆至少2天清洗一次。当车厢内壁或(和)外表面被污染后,立刻进行清洗 符合清洗污水应收集入污水消毒处理设施,不可在不具备污水收集消毒处理条件时清洗内壁,禁止任意向环境排放清洗污水。车辆清洗晾干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洗车区域设置排水沟,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污水消毒处理设施符合 2、与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相关标
20、准对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以及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类、类功能区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有防洪、排涝措施;有可靠的电力供应;有可靠的供水水源和污水处理及排放系统;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集中贮存(指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中所附设的贮存设施和区域性的集中贮存设施。)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米以外,位于地表水域150米以外。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
21、选址要求: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1.5.3与宁南县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宁南县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项目位于宁南县披砂镇下村二组境内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占地约108平方米。宁南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占地42.49万平方米,项目选址位于宁南县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之外,经宁南县规划局出具了项目选址意见书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007-33号、编号:2007-33号),与宁南县总体规划相容。根据宁南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于2013年4月19日出具的选址意见书选字第1342720130
22、419001文,同意本项目在宁南县披砂镇二组选址,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宁南县相关规划。1.6选址合理性分析1、 本项目外环境概况本项目建设场地位于宁南县披砂镇下村二组境内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项目北面紧邻宁南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区,约100米处为渗滤液处理站,项目南面820米处为八家村,住户约40户;项目东南面1400米处为新田村,住户约40户;项目东北面1050m处为陈家老房子,住户约为30户,985米处为高家村子,住户约10户。项目属于山地地区,项目东北面580m处有老观音市一座,根据现场调查得知,老观音寺常年无人,尽每年3次庙会时有人员活动,项目800米范围内无村民居住。根据现场调
23、查得知距离宁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范围东南面200米处正在新建四川凯地里拉公司。四川凯地里拉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温泉、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住宿、餐饮、教育机构、医疗保健、美容服务;园林绿化施工:植物饮料、天然饮用水生产,预包装食品销售。根据关于宁南县垃圾填埋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建函20071441号文件中规定在环评划定50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今后不得规划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项目,因此本环评建议相关部门要求四川凯地里拉公司立即停止建设,整改搬迁。2、 选址与相关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表 1.6-1 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的符合性分析医疗废物处置
24、选址设施要求等处置厂的选址应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和环保规划,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处置厂的选址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和环保规划符合处置厂不允许建设在GB3838中规定的地表水类、类功能区和GB3095中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类功能区处置厂建设在GB3838中规定的地表水类功能区和GB3095中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类功能区符合处置厂的选址应遵守国家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处置厂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处置厂距离工厂、企业等工作场所直线距离应大于300m,地表水域应大于150m。处置中心位于宁南县垃圾填埋场,周围无大型工厂、企业等。符合处置厂选址应遵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远离居(村)民区、
25、交通干道,要求处置厂厂界与上述区域和类似区域边界的距离大于800m。处置中心位于宁南县垃圾填埋场,厂界与远离居(村)居民区,区域800m范围内无人居住。符合处置厂的选址应尽可能处于城市常年主导风向或最大风频的下风向项目位于宁南县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向符合3、与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试行)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试行)的要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选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本次环评通过现场调查和必要的监测、预测,从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场地环境、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候、应急救援等方面对
26、厂址选择合理性进行分析。确定厂址的各种因素可分成A、B、C三类。A类为必须满足,B类为场址比选优劣的重要条件,C类为参考条件。由下表可知,本项目选址于宁南县披砂镇(宁南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用地范围内),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相关选址要求23个要求中(13个A,9个B,1个C),本项目建设场地每项符合。总体而言,该项目选址不在宁南县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远景储备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试行)等
27、相关标准、规范的选址要求。表1.6-2 本项目建设场地与相关选址规范要求的符合性分析环境条件要求来源项目所在地情况符合性因素划分社会环境符合当地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建设符合当地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符合A减少因缺乏联系而使公众产生过度担忧,得到公众支持环评公示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得到公众的支持。符合A确保城市市区和规划区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得位于城市主导风向上风向项目距宁南县中心城区约3公里,位于城市西北侧,不在主导风向上风向。符合A确保与重要目标(包括重要的军事设施、大型水利电力设施、交通通讯主要干线、核电站、飞机场、重要桥梁、易燃易爆危险设施等)的安全距离,
28、填埋场距飞机场、军事基地的距离应在3000m以上。项目3000m范围内无军事设施、大型水利电力设施交通通讯主要干线、核电站、飞机场、重要桥梁、易燃易爆危险设施等重要目标。符合A社会安定、治安良好地区,避开人口密集区、宗教圣地等敏感区。焚烧厂内危险废物处理设施距离主要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距离应不小于800m。危险废物填埋场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m以外。该区域属于农村环境,社会简单、安定、治安良好,厂址距宁南县中心城区约7公里,厂址周围无人口密集区,项目处理医疗废物。符合A自然环境不属于河流溯源地、饮用水源保护区不属于河流溯源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符合A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旅游度假区
29、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旅游度假区符合A不属于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文物保护区不属于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文物保护区符合A不属于重要资源丰富区不属于重要资源丰富区符合A场地环境避开现有和规划中的地下设施场址无地下设施符合A地形开阔,避免大规模平整土地、砍伐森林、占用基本保护农田该区域地形较开阔,不存在大规模平整土地;无基本农田和珍稀动植物符合B减少设施用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避免公用设施或居民的大规模拆迁该区域属于农村环境,外环境关系简单,不涉及公用设施和居民的大规模拆迁。符合B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水、电、交通、通讯、医疗等)本项目为市政供水、供电;经由S212道可通往场址
30、,交通便利。符合C可以常年获得危险废物供应项目处置的医疗废物来源于宁南县城区及辖区内的各个乡镇医疗机构,根据资料显示可供处置量充足。符合A危险废物运输风险项目拟采取严格的收集运输管理措施,并采用密封等防护安全措施,项目周边的运输风险小。符合B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避免自然灾害多发区和地质条件不稳定地区(废弃矿区、塌陷区、崩塌、岩堆、滑坡区、泥石流多发区、活动断层、其他危及设施安全的地质不稳定区),设施选址应在百年一遇洪水位以上,并在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外。场址距地表水域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经调查,场区内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厂区内无滑坡、泥石流、地下溶洞、裂隙、塌陷等不
31、良地质情况。本项目在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外。厂址距离地标水域最近距离为670m。符合A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VII度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场址区域地震设防烈度为8度。符合B位于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主要补给区范围以外,且下游无集中供水井,最高地下水位应在不透水层以下3.0m附近村民不饮用地下水,取用自来水,该项目所在区域内无地下水饮用水源取水口,地下水流向下游无集中供水井。符合B土壤不具有强烈腐蚀性土壤不具有强烈腐蚀性。符合B气候有明显的主导风向,静风频率低宁南县主导风向SE、SEE向;静风频率11.16%,较低。符合B暴雨、
32、暴雪、雷暴、尘暴、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出现几率小暴雨、大风天气出现机率小。符合B冬季冻土层厚度低无冻土层。符合B应急救援有实施应急救援的水、电、通讯、交通、医疗条件3km;经由省道可通往场址,交通便利。符合A: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试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4、外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主要为农村生态环境,外环境关系较为简单,厂址周围800米范围内无居民居住。本项目以卸料区为起点划定100米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划定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大部分处于本项目厂址范围内,其余部分位于项目周边山地及东面宁南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范围内。本项目卫生防
33、护距离内无学校、居民、医院等特殊敏感目标,因此,可以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综上,项目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边环境对本项目不构成制约因素,即本项目与周围外环境基本相容。1.7污染控制与保护环境的目标1.7.1污染控制目标 1、施工期(1)严格控制施工期扬尘和废气污染;(2)控制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妥善处置建筑垃圾和弃土;(4)控制和减轻施工建设期所造成的水土流失;(5)施工期产生的污水须经处理后排放。本项目施工期已结束,因此污染控制目标集中在营运期。2、 营运期(1)废水达标排放;(2)废气有组织达标排放;(3)噪声对
34、厂界影响值达标;(4)固体废物能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和影响环境;(5)总量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能满足当地环保部门总量控制的要求。1.7.2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外环境关系情况和医疗废物收运路线图见附图,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表1.7-1 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名称性质概况(人)方位距离(m)环境功能大气环境八家村居民区160W82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新田居民区160SE1400陈家老房子居民区120EN1050高家村子居民区40EN985老观音寺寺庙常年无人EN580地表水环境距离项目西面1200m黑水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
35、2 类标准声学环境厂界外200米内无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表1.7-2 医疗废物收运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名称性质环境功能大气环境1号路线:披砂镇、景星乡运输路线中心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居民居民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2号路线:新建乡、松新镇、六铁乡、海子乡、幸福乡、稻谷乡、俱乐乡运输路线中心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居民3号线路:西瑶乡、红星乡、新华乡、石莉乡、梁子乡、竹寿镇、松林乡、新村乡运输路线中心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居民4号线路:跑马乡、白鹤滩、骑骡沟、大同乡、松林乡、华弹镇运输路线中心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居民地表
36、水环境运输线路周围地表水体/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标准声学环境1号路线:披砂镇、景星乡运输路线中心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居民居民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2号路线:新建乡、松新镇、六铁乡、海子乡、幸福乡、稻谷乡、俱乐乡运输路线中心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居民3号线路:西瑶乡、红星乡、新华乡、石莉乡、梁子乡、竹寿镇、松林乡、新村乡运输路线中心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居民4号线路:跑马乡、白鹤滩、骑骡沟、大同乡、松林乡、华弹镇运输路线中心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居民1.8评价标准1.8.1环境质量标准(1) 地表水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
37、02)类水域标准。(2) 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3) 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4) 地下水环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类标准。本项目环评拟执行的主要环境质量标准以及主要污染物标准限值见下表。表1.8-1 环评拟执行环境质量标准及主要污染物标准限值类别序号环境因素执行标准污染因子标准限值备注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类水域标准pH69/COD20 mg/L/BOD54mg/L/NH3-N1.0mg/L/悬浮物/总余氯/氰化物0.2 mg/L/As0.0
38、5 mg/L/Hg0.0001 mg/L/Pb0.05 mg/L/Cd0.005 mg/L/Cr0.05 mg/L/粪大肠菌群10000个/L/2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PM100.15mg/m30.07mg/m324小时平均年平均NO20.2mg/m30.08mg/m30.04mg/m31小时平均24小时平均年平均SO20.50mg/m30.15mg/m30.06mg/m31小时平均24小时平均年平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79)硫化氢0.01mg/m3一次浓度值氨0.2 mg/m3一次浓度值TVOC/3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9、)2类标准LeqA60dB(A)昼间50dB(A)夜间4地下水环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类标准pH6.58.5/氨氮0.2 mg/m3氰化物0.05 mg/m3As0.05 mg/m3Hg0.001 mg/m3Pb0.05 mg/m3Cd0.01 mg/m3Cr0.05 mg/m3粪大肠菌群3.0个/L1.8.2污染物排放标准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产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
40、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及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相关标准和要求。3、 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标准;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4、 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11)中的相关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表1.8-2 环评拟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主要污染物标准限值类别序号环境因素执行标准污染因子标准限值备注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
41、8-1996)一级标准pH69 生活污水执行SS70mg/LCOD100mg/LBOD530mg/LNH3-N/粪大肠菌群500个/L石油类10mg/L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生产废水执行2废气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烟尘100mg/m3污染物焚烧300Kg/h一氧化碳100mg/m3二氧化硫400mg/m3氮氧化物500mg/m3二恶英类0.5ngTEQ/m33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LeqA60 dB(A)昼间50dB(A)夜间1.9评价项目及评价重点
42、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生产废水、工艺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因此,根据工程特征及所在地的环境特征,确定评价项目包括:工程分析,废水排放影响分析,大气环境现状及影响评价、声环境现状及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清洁生产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分析,环境风险分析,总量控制分析等。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分析、环境风险分析和清洁生产分析。1.10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筛选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筛选见表1.10-1表1.10-1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筛选表工程内容环境要素环境空气水环境噪声环境生态环境施工期施工扬尘pH、CODcr、BOD5等施工机械噪声地表开挖、埋管对植被破坏营运期烟
43、气、恶臭、二噁英等pH、CODcr、BOD5等焚烧炉设备噪声1.11评价因子根据本项目特点,通过现状调查评价,分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成至今存的环境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议。1、 大气环境评价现状评价因子:PM10、PM2.5、SO2、NO2、H2S、NH3、HCL、二噁英,共8 项。影响评价因子:SO2、NO2、HCl、烟尘、二噁英5项。2、 水环境评价现状评价因子:pH、色度、CODcr、BOD5、T-P、DO、NH3-N、粪大肠菌群、pb、Cr6+、Zn、Hg、As、Cd,共14项。预测评价因子:CODcr、NH3-N、BOD5。3、 噪声现状评价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影响评价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4、 地下水现状评价因子为:pH、NH3-N、氯化物、Pb、Hg、Cr6+、Cu、Ni、Cd、高锰酸钾指数、总大肠菌群,共11项。1.12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1.12.1地表水环境1、评价等级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