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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北碚区月亮田环城路边坡应急抢险治理工程.精品文档.北碚区月亮田环城路边坡应急抢险治理工程竞争性比选文件比 选 人: 重庆市北碚区市政设施管理处 比选代理机构: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人: 田杨 资格(章):渝建招 20130143 审核人: 王勇 资格(章):渝建招 200703912017年5月北碚区月亮田环城路边坡应急抢险治理工程竞争性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 北碚区月亮田环城路边坡应急抢险治理工程 已由 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碚发改【2017】7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碚区市政设施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
2、竞争性比选。一、项目简介1、名 称: 北碚区月亮田环城路边坡应急抢险治理工程 2、地 点: 北碚区月亮田环城路 3、工 期: 90日历天 4、最高限价: 740432.43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18313.32元) 5、概 况:对北碚区环城路滴水崖边坡进行危崖整治,边坡长度162m,高313m,面积约1500m2;锚杆约447根,总长约2235m。 二、报名承包商资格条件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有效资质。三、公告时间2017年5月17日起至2017年5月24日止。四、提交材料 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五、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7年5月24日14时00分
3、至2017年5月24日14时30分。逾期不予接收。2、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3楼)。六、比选程序1、业主和监督部门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在比选会现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除装入比选文件一并递交外,另需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出具。同时核验比选申请人资质(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若比选申请人无法在现场提供比选申请人身份证明、比选申请人不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要求具备的资质条件,当场退回比选申请文件。2、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
4、取三家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抽取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由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递交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的签到顺序抽取顺序号;第二轮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第一轮所抽取顺序号的顺序抽签,最终抽取三家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若报名且通过资格预选的比选申请人少于或等于三家,则直接参加比选。若提交书面材料且符合本比选公告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仅有一家,则本次比选流标。3、随机开启三家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函,唱出比选报价。按比选申请人须知2.0款的要求审核其总价及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是否超限价。如果三家比选申请人中出现废选,导致参加最终报价得分计算的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的,则按上述
5、第2款的规定,从余下的比选申请人中抽取递补。4、按比选申请人须知2.7款对三家比选单位进行报价得分计算,评出一、二、三名。如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项目业主在比选现场监督部门和各比选申请人的监督下,以随机抽取一家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七、业主对中选承包商的工作要求1、中选承包商必须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 3 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区交易中心备案。八、附件附件一、比选申请人须知 附件二、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附件三、比选申请文件填报格式 附件四、图纸附件五、合同业主(公章):重庆市北碚区市政设施管理处联 系 人: 何老师 联 系 电 话: 1398378
6、2812 代理机构(公章):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 黄老师 联 系 电 话: 023-63218552 附件一: 比选申请人须知 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 1.1比选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图说、工程量清单以及比选文件范围的所有内容为本次比选范围。1.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5 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17年 8 月1.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踏勘现场不组织。1.5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人在收到比选公告及附件后,应仔细检查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
7、、经现场踏勘后发现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7年5月19日17时00分前书面通知项目业主。1.6业主书面澄清的时间2017年5月22日17时00分前,业主将在(1.7分包不允许1.8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项目业主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1.9参与比选截止时间 2017年5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0比选报价1、比选申请人按照业主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报价,不得变更其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暂定价(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比选申请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取消比选资格。2、编制依据由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
8、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现场踏勘情况、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及渝建发201635号文等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3、本工程比选将设置最高限价(总价和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总价最高限价为 740432.43元,分部分项的最高限价详见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总报价和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
9、价,否则,将被取消比选资格。4、比选申请人不得多报或漏报清单子目,项目业主将不予接受,并取消其比选资格。5、安全文明施工费5.1根据“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5.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渝建发201635号文、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号)等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18313.32元。比选申请函
10、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结算时按照(渝建发201425号)、渝建发201635号文等规定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6、材料、设备采购及报价6.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中选人自行采购,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比选文件要求。6.2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各比选申请人结合市场行情以及比选申请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6.3材料运输距离由比选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并纳入综合报价中,中选后不调整。7、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按渝建
11、发201426号文执行。8、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按渝建发201427号文执行。9、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算费用。10、对施工中不能受影响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应加强监控量测和保护,费用计入比选报价,不另行计取。2.1比选文件的份数比选申请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当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2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 30 日历天(从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2.3 装订要求(二) 按照附件三的填报格式要求,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需另外手持一份)、比选申请函、地质灾害治理甲级
12、资质证书复印件、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不包括分析表)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2.4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比选申请文件自行封装,密封并在封装袋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2.5递交比选文件地点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2.6比选时间和地点时间:同比选截止时间比选地点: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比选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3楼。2.7比选办法综合评估法1、比选基准价:抽选中的合格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总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比选基准价。2、在算出比选基准价基础上,比选总报价与比选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4分,每减少1%扣2分,满分100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3、按得分高低排序
13、,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选候选人。4、如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项目业主在比选现场监督部门和各比选申请人的监督下,以随机抽取一家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2.8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投标不接受2.9比选投标预备会不召开3.0偏 离不允许3.1履约保证金(1)担保形式:转账支票(2)担保金额: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3)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递交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否则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依序重新确定中标人。(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详见合同专用条款。3.2中标公示本中标公示在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
14、日。3.3比选代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不足1万按1万元收取,由中选单位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比选代理机构。附件二、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由各比选申请人在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附件三 比选申请文件填报格式目录 (一) 比选申请函(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四) 地质灾害治理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 比选申请函 (比选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比选总报价,项目经理 ,工期 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
15、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比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比选文件。3如我方中选:(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 (其他补充说明)。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项目名称 比选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
16、人。特此证明。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竞争性比选资料,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17、(三) 地质灾害治理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四)申请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封面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附件四、图纸由各比选申请人在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附件五、合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北碚区月亮田环城路边坡应急抢险治理工程发 包 人:重庆市北碚区市政设施管理处 承 包 人: 日 期: 2017年 月 日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制定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重庆市北碚区市政设施管理处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北碚区月亮田环城路边坡应急抢险治理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
18、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北碚区月亮田环城路边坡应急抢险治理工程。2.工程地点:北碚区月亮田环城路 。3.工程内容:本工程位于北碚区月亮田环城路,边坡长度162m,高313m,面积约1500m2;锚杆约447根,总长约2235m。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暂定合同金额¥: 元(大写): (人民币),2.合同价格形
19、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五、合同文件构成1、本合同协议书2、中选通知书3、比选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六、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
20、议。七、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八、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九、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贰 份。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中
21、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3版)第一卷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竞争性比选文件及附件;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会议纪要、协议;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发包人书面通知1.1.3 工程和设备1.1.3.9 永久占地包括: 无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由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和现场实际情况决定,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4 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地方和行业质量标准、规范 1
22、.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选通知书(3)比选文件及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数量:开工前5日向承包人提供图纸肆套;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承包人收到施工图、技术交底后2日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壹式肆份);1.7 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3、。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现场出入的管理及相关费用,发包人、监理人、跟踪审核单位及其他协作单位有权出入。1.10.2 场外交通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或自行了解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取得道路通行权、修建场外设施权的办理人: 承包人、发包人共同协调 ,相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
24、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以项目红线图为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以承包人进场的现状为准,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负责修建并承担费用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向 波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以发包人通知进场施工之日为准。2.4.2 提供施工条件(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工程开工前完成,满足施工要求。(2)施工场
25、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承包人已充分了解本工程范围内的现有地方路网,并结合总体平面布置,自行考虑了进场道路和施工便道布设方案。(3)工程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同施工图一并提交。(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承发包人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缴清各自应缴纳的费用,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及时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放线办理、现场交验、书面交接。(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施工图提交后5日内。(7)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算费用。3. 承包
26、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按国家工程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一式六份(另含电子文档贰份)。(2)承包人负责完善本工程相关验收手续办理,达到验收合格条件;涉及相关费用已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算费用。3.2承包人项目经理 ;(需保证为中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3.3 分包3.3.1 分包的一般约定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可依法分包。 3.3.2分包的确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第三者;如需分包,应按国家及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报
27、发包人批准后实施。3.3.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由承包人支付 。3.4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承包人进场之日至移交给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第三人之日。3.5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3.5.1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3.5.2履约担保金缴纳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 7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担保金.。3.5.3履约担保有效期: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有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如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时间的担保,履约担保中
28、应该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3.5.4履约担保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且承包人不存在违约行为的发包人无息退还履约担保金;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逾期竣工的,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给发包人造成损失超过履约担保金的,承包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须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行使的权力:监理人按照与发包人签订的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造价的变更及调整需经发包人核定。发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授权监理单位对承包人如下行
29、为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监理人按发包人授权对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处罚。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5.1.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和重庆市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规程、文件等相关规定及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5.3 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承包人应提前 48小时 书面通知 发包人现场代表、监理人、跟踪审核人员 进行工程隐蔽部位的检查;监理人、跟踪审核人员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延期不超过24小时的,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延期超过24小时的,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予以
30、相应顺延。承包人应于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 48 小时内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并报发包人现场代表、监理人、跟踪审核人员签字确认。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77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1)承包人必须保证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安全文明施工合格工地的要求,且安全文明施工费均按合格标准支付。(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
31、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渝建发201635号、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号)等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工程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201425号、渝建发201635号等要求按实调整。(3)发包人按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综合评定结果,如评定为不合格,承包人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其已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在结算价中扣除。(4)承包人应负责自身施工安全及对分包人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督和管理,如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承担。6.1.4 关于治安保卫现场治安
32、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 承包人 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 由承包人编制,并由承包人承担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安全保卫工作。6.1.7 环境保护(1)承包人应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渝建发200913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施工扬尘控制、文明施工等责任。(2)承包人需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自行承担其费用;若因施工所产生的噪声、扬尘等污染导致需要给付补偿或赔偿,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对施工中的地上地下建
33、筑物(构筑物)管线、电力设施等应按有关规定加强监控测量和保护,相应的费用或因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4)承包人环境保护工作由承包人全权负责,执行国家和重庆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内不得随地抛洒剩饭及生活垃圾等,更不能将其随意倒至施工区外,施工区内不得随处大小便。做到工完场地清。(5)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前,应做好清洁、保养和维护工作。出场车辆应有专人打扫、清洗。有密封要求的必须按规定达到。(6)承包人施工期间必须保证周边单位的正常工作及居民的正常生活,尽量减少粉尘、噪声、振动等污染的扰民。必须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临时要求,调整作业方式,调整作业时间,停止高粉尘、高
34、噪音作业或爆破作业等。(7)承包人保证周围建(构)筑物、地下及地上管线、地下人防等设施安全。(8)承包人做到进入现场的施工和作业人员统一着装,配证上岗,文明施工。(9)承包人按规定做好施工区域封闭及场地硬化工作,施工围墙(围挡)等维护设施应安全、美观、耐久,非施工相关人员不许入内。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在开工后5日内提供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监理人及发包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 5日内提出修改意见。7.2 施工进度计划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
35、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监理人及发包人收到施工进度计划后 5日内提出修改意见。7.3 开工7.3.1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发包人通知进场前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承包人开工报审表满足要求后下发开工令。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 测量放线7.4.1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的期限: 开工前; 施工控制网的测设: 承包人 ;报监理人审批施工控制网资料的期限: 发出开工令后3天; 7.5 工期延误
36、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的责任:若出现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予以顺延,因工期顺延产生的费用不调整。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1)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五天以内(含五天)处违约金5000元整,五天以上处违约金1000元/天,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金按实计算,累计处罚总金额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的5%。(2)除不可抗力外,因承包人原因当月达不到经承、发包双方认定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时,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对发包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
37、范围:如发生50年一遇的自然灾害(如台风、雪灾、洪水、高温等),以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资料为准。出现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但发包人不支持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索赔。7.9 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8. 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负责。8.6 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对于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的材料、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在采购前十四日内将所采购材料的厂家、技术参数、品牌、质量等级等指标以书面形式通知发
38、包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书面报告后十四日内予以确认,经发包人认质、封样后承包人方可采购进场。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所使用的材料品质存在缺陷,或者偏离图纸及规范要求(以设计和监理书面意见为准),不能适用于本工程,发包人有权按指定三级以上种品牌供承包人选择使用,发包人不因更换材料品牌而调整材料价格及相关费用,承包人拒绝发包人要求的,该种材料改为由发包人确定的第三方供货,发包人收取承包人材料费的20%作为违约金,并按发包人实际支付的货款从承包人的结算价款中扣除 。材料运输距离由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并纳入综合报价中,中标后不调整。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
39、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 试验与检验本工程除特殊检验试验费之外的所有检验和试验费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已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外支付费用。若承包人不进行试验,检验,发包人有权自行委托,并按增加1倍的金额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不属于变更范围。所有工程变更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并书面确定后才能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增加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0.3 变更程序10.3.1所有变更先填写变更申请报告(附本次变更的初步核算工
40、程量及经跟踪审核单位初步审核的金额)提前交与发包人审批,经发包人审批后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依此作出变更。设计变更申请报告应包括:(1)变更申请人;(2)变更原因;(3)变更可能增加或减少工程造价的估算,包括返工重做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影响(延误或提前);(4)发包人批复意见。10.3.2设计单位作出对施工设计图自我完善和补充提出变更:在不改变原使用功能和不提高造价及不延误工期的前提下,由设计单位自行变更,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10.3.3虽不改变使用功能,但提高(减少)工程造价或延误工期,应事先书面征求发包人意见并填写变更申请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变更,变更经发包人确
41、认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10.3.4承包人或监理人要求变更,应先填写变更申请报告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批准后通知设计单位根据变更申请报告合理作出变更,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10.3.5发包人提出变更要求,由现场代表填写变更申请报告,经批准后通知设计单位根据变更申请报告合理作出变更,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10.3.6变更及签证的有效性(1)对承包人提出的洽商或技术核定单,应经监理单位、跟踪审核单位、设计(地勘)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盖章,报发包人审批后实施。如涉及合同价格变更的,由跟踪审核单位提出价格变更估算报告,作为洽商或技术核定单附件报发包人审批。(2)洽商或技术核定单如涉及现场收方的,需由发包人、监理单位、跟踪审核单位、承包人共同在现场收方并签字确认,否则收方资料无效。(3)现场收方资料在整理后形成正式收方单,参加收方的各方项目负责人应在正式收方单上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