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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交通事故伤亡赔偿标准1医疗费19医疗费挂号费+住院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其他注: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2康复费、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19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3误工费20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注: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
2、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2、收入标准: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无法证明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标准计算。4护理费21护理费护理期限收入标准注:1、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2、收入标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的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报酬标准计算。3、护理级别:以经治医院的病历记载或诊断确定,三级护理没有护理费,二级护理计算一人护理费,一级护理和特级护
3、理计算两人护理费。出院后仍需护理的以出院诊断或鉴定结论确定。定残后的护理,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5交通费22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必须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6外地就医住宿费23外地就医住宿费= 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宿费标准住宿人数住宿天数注: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7住院伙食补助费23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8营养费24根据受
4、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9残疾赔偿金25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伤残等级系数20年10残疾辅助器具费26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型器具价格(75周岁实际年龄)更换周期(年限)11被扶养人生活费28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消费性支标准伤残等级系数扶养年限扶养人数注:1、未成年人扶养年限18周岁实际年龄。2、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成年人扶养年限:5年75周岁实际年龄20年。3、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标准。12丧葬费27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13受害
5、人近亲属治丧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17交通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一次住宿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宿费标准外埠治丧人数天数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无法证明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标准计算。14死亡赔偿金2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赔偿年限注:赔偿年限为5年 75周岁实际年龄20年注:1、法条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标准指各地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3、赔偿权利人能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
6、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4、财产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列入本表,赔偿权利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赔偿。见义勇为者可向受益人请求补偿公共场所受伤不再自认倒霉学校、幼儿园应对校园伤害事故承担过错责任雇员致人损害雇主承担赔偿取钱遇劫可向银行索赔死亡赔偿金增加一倍多据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田雨)最高人民法院29日上午公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我国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具体操作标准上的法律空白将被填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7、黄松有表示,制定这个司法解释依据的司法价值理念是:让无辜的受害人能够得到司法救济;让无视他人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的侵权人承担责任和风险。司法解释对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和违反义务时的责任界限进行界定。司法解释还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雇主责任”问题作出规定。司法解释规定了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导致就医、致残、死亡,可向赔偿义务人提出的各项赔偿内容,并详细规定了各项赔偿费用的计算标准。司法解释从三个方面对赔偿范围进行界定:因治疗损伤支出的费用,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康复费、整容费等;因生活上增加需要支出的费用,如配制残疾用具、长期护理依赖支出的费用等;因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因受害
8、人死亡导致的未来收入损失。见义勇为者可向受益人请求补偿“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是最高人民法院29日公布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作出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表示,这一规定将使“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情形不再出现。本司法解释从公平原则出发,对见义勇为的合法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作出具体规定:第一,没有侵权人,例如为抢救落水儿童而献身;第二、不能确定侵权人,例如为制止犯罪遭受伤害,案件未能侦破的;第三,犯罪分子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的;以上三种情形,
9、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权利人的请求,判令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害人的损害予以适当补偿。黄松有解释说,受益人非侵权人,其承担补偿责任并不是因为其有过错,而是基于其收益。从侵权损害赔偿的角度看,因见义勇为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与受益人应当是利益共同体。他们共同面对危险、面对侵害;而见义勇为者以自己慷慨赴险的壮举,使受益人转危为安。公共场所受伤不再自认倒霉司法解释规定,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将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表示,这个
10、规定将使群众在公共场所受伤不再自认倒霉,体现了让无辜的受害人能够得到司法救济的现代司法理念。司法解释同时规定,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如果系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校园伤害事故学校承担过错责任司法解释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
11、副院长黄松有表示,校园伤害事故是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侵权案件中一种常见、多发的案件类型。按照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法定职责和义务。违反法定义务,造成未成年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承担,一直存在较大争议。较为普遍的一种观点认为,未成年人到学校接受教育,事实上脱离了父母的监护;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当然发生监护权的转移。因此,对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承担监护人的责任。黄松有则表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制度以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身份关系为前提,法律对担任监护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监护职责不因未成年人到学校接受教育而当然发
12、生转移。司法解释明确教育机构对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在性质上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过错责任,而不是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的责任。雇员致人损害雇主承担赔偿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驮币蚬室饣蛘咧卮蠊氯怂鸷?,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司法解释进一步规定,所谓“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黄松有说,雇主承担替代责任,不仅有利于对受害人给予及时和充分救济,也有利于雇主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加强对劳动者、雇员的教育,提高
13、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需要强调的是,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也要为自己的侵权行为负责,与雇主一起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责任并非雇员恣意妄为的“避风港”,任何人都要为自己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付出代价,承担责任。取钱遇劫可向银行索赔司法解释明确,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经营者或者组织者对相关公众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司法解释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
14、的人,负有对相关公众在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的,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和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黄松有认为,这样就明确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义务范围和责任界限,不仅有利于促进商业、服务领域在安全保障方面加强管理,以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体现对人的关照和尊重,而且有利于合理分配损害,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死亡赔偿金增加一倍多过去由于死亡赔偿标准偏低,许多人担心会诱发非道德行为,例如,对交通肇事受害人不予积极抢救反而故意拖延致其死亡。最高人民法院29日公布的司法解释也许可以使公众免除这种担心。这个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把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调整为“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说,较之过去的赔偿标准,在赔偿参数上有了明显的提高。以北京为例,2001年统计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5778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约为89227元。后者就是过去死亡赔偿所依据的“平均生活费”标准。另外,赔偿年限由过去的10年提高为20年,比过去延长1倍,实际赔偿额则超过过去的1倍多。黄松有表示,对所谓非道德行为,不能靠提高死亡赔偿金来制止;故意侵害他人生命等,还应当发挥刑罚制裁作用。.精品文档.计算公式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