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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起重机采购项目.精品文档.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起重机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东采公201011 号 招标单位: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人: 郑先生/0769-22317363-8111 2009年11月中国 东莞目 录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投标资料表第四篇 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篇 履约保函格式第六篇 供货设备清单第七篇 用户需求书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附件二:评标工作大纲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2、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起重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11 号)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1、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所有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1) 采购内容:单轨电动葫芦4套, 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4套, 电动葫芦双梁桥式起重机1套的供货及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修等相关服务。2) 本次招标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3) 投标人必须对上述所有货物进行投标、报价。注:具体内容
3、详见用户需求书。2、 合格投标人指: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必须在500万人民币以上(含500万)。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3)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 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内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中心和售后服务网络。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招标文件于2010年 1 月 21 日至2010年 3 月 2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图纸费另计),售后不退。参
4、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财政局的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未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下列有效文件的原件【现场检查、登记完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复印件,并提供开户银行和帐号证明(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已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4、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5、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
5、第15款”要求提交。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否则,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予以拒绝。6、 投标文件于2010年 3 月 3 日上午8:309: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7、 兹定于2010年 3 月 3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地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东莞办事处)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
6、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B309 电话:0769-22805809、22317363-8111 传真:0769-22317373联系人:高小姐 郑先生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三室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目 录一、 总则1 资金来源2 合格的投标人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4 投标费用二、 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构成6 招标文件的澄清7 招标文件的修改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8 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9 投标文件的组成10 投标书格式11 投标报价12 投标货币13 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14 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15 投标保证金16 投标
7、有效期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0 迟交的投标文件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五、 开标与评标22 开标23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4 评标委员会25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 投标文件的澄清27 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8 评标原则及方法六、 授予合同29 授予合同的准则30 资格后审31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32 采购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3 中标通知34 签署合同35 履约保证金36 中标服务费投标人须知一、 总则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 合格的投标人2.1合格的投
8、标人是指: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必须在300万人民币以上(含300万)。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3)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 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内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中心和售后服务网络。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2 为达到履行本采购合同及相关服务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2)保证服务的稳定性,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会制度,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3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
9、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2.4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2.5 投标人必须在售卖招标文件期间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购买了纸质招标文件,方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指其来源符合投标人须知第2款所规定的货物和服务。3.2 供该条款参考,“原产地”指货物开采、生产或提供辅助服务的地方。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
10、使用重要的和主要的部件装配而成的货物,在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其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4. 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二、 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第三篇 投标资料表第四篇 合同条款第五篇 履约保函格式第六篇 供货设备清单第七篇 用户需求书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附件二:评标工作大纲5.2 投标人应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
11、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下划线部分为重点响应的商务内容, *标志的部分为投标人、投标产品必备的条件或重要指示),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5.3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1)“招标人”指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2)“采购代理机构”指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3)“投标人”指参加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起重机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的投标,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规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5)“中标人”指其投标被招标
12、人接受,并与招标人签订专业合同的当事人;(6)“买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设备和服务的单位,即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7)“卖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8)“招标文件”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招标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9)“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10)“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字;包括以通讯形式表现的电报、传真等,但不包括电子邮件;(11)“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12)“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6.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技术和商务的疑
13、问,请将问题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传真至076922317373, 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天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超出上述截止时间提出的任何疑问,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答复。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何故,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天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
14、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项目特定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时,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天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将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8. 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8.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8.2 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 投标文件的组成9.
15、1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1商务部分目录1) 投标函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3) 投标人的资质、许可证书及投标产品获得的相关认证证书、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4)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投标人代表及投标文件签署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5) 投标人基本情况6) 银行等级、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7) 提供经国家认可的2006年至2008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8) 2006年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至少列举1项成功案例,须附业绩合同及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9) 本项目组织架构以
16、及技术负责人经验、职称10) 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含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地址、相关技术人员、服务响应时间、方式等相关证明资料)11) 在广东省内有完善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证明1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报价人法人公章)13) 合同条款响应程度(合同条款偏离表)14) 最近3年企业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如有)15)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16)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17)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商务文件9.1.2 技术部分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用户需求书”内容作出全面响应。编制和提交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目录1) 技术规格书(参数表)
17、2) 技术响应文件基本要求(技术规格偏离表)3) 质量保证措施4) 供货计划5) 专用工具及其备品备件清单6) 产品测试和验收计划7) 技术实力和维护能力8)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9.1.3 经济部分(必须独立于商务与技术部分,单独装订成册,否则按废标处理) 1)投标报价表2)分类报价明细表(货物名称、品牌、货物型号、产地等必须与投标技术文件中的供货设备清单货物名称、品牌、货物型号、产地完全一致)3)保修期内的备品备件明细4)保修期外免费随机赠送的备品备件明细表9.1.4 唱标信封1)投标报价表2)分类报价明细表3)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汇款底单和城建工程管理局财务科开具的投标保证
18、金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4)电子文件(含投标文件经济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CDR光盘装载,其中经济部分需用MS office的excel格式提供。)5)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9.2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上述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其中经济部分的内容必须独立于商务与技术部分,单独装订成册,否则按废标处理。10. 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应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格式、投标报价表及分类报价明细表,注明提供的货物、原产地、数量和价格。当供货设备清单与分类报价明细表上的货物的原产地有不一致时,以分类报价明细表为准。11. 投标报价11.1
19、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分类报价明细表上写明拟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分项总价或投标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1.2 投标价格表应包括:货物及其附件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装卸、保险、现场仓储、税费(包括货物在制造或组装时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是从国外进口所有税款,含进口关税、增值税、商检费、报关费、仓储杂费等)以及安装、调试、产品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含质保期内的设备、零配件更换)和快速的维修保养服务及支付给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20、的现场管理配合费(详情见本篇38条)等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1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现场管理配合费。计算方式可按照投标报价乘以配合费率(1%)计算。实际费用则按照本篇38.3款执行。11.4 投标人根据第11.2款作出的价格分项仅供评标委员会评标时使用;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招标人以不同的条件中标的权利。11.5 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分类报价明细表上所填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除非另有规定,非固定的投标报价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11.6 合同项下,买方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评分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11.7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在评标当日
21、向评标委员会公布。超出以上限价的投标作废标处理。12. 投标货币投标报价表及分类报价明细表上的价格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标价的投标将予以拒绝。13. 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13.1 根据第13.2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 投标人提供的履行合同的资格声明文件应符合:1)若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制造或生产的,那么投标人须得到货物制造商就该次投标经销的相关证明。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或售后服务)能力;13.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
22、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4.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14.1 根据第9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辅助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产品性能的详细说明以及各设备内部详细配置清单;2) 根据第七篇规定的技术和售后服务的要求,逐条对要求的技术规格和服务进行比较,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3 为说明第14.2款的规定,投标人应注意本采购文件在用户需求书中所指出的工艺
23、、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和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代对象应相当于或优胜于用户需求书中的规定,以使招标人满意。15. 投标保证金15.1. 报价人报价时须附有报价保证金人民币6,000.00元整。15.2.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按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 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根据第15.7款规定,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5.3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转帐方式提交。保证金汇入以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接收由以投标人分支机构、私人帐户和其他单
24、位转入的保证金,无论是何种形式转入,保证金一律以银行转账的形式退回给投标人的银行账户。投标文件中附有由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财务科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财务科(联系人:莫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817505)开具的收据为准(必须在保证金到帐后方可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见投标资料表:15.4 任何未按第15.1款和第15.3款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5.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本项目的招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或按照招标结果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到东莞市城建工
25、程管理局合同科办理无息退还手续。办理无息退还手续时需以下资料:15.5.1招标结果通知书传真件或原件;15.5.2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财务科开具的收据原件;15.5.3已按要求填写完毕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城建工程管理局投标保证金退回申请表,表格在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网站()下载。15.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根据第36款缴付中标服务费、第34款签署合同以及第35款提合格履约保证金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携带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原件、合同正本原件一份、合同副本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城建工程管理局投标保证金退回申请表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到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合同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6、。逾期办理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迟延退款责任。15.7 若发生下列情况,经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书面通知投标人(或中标人)后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上缴国库:如果投标人在第16.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人如果:(1)未根据第34款规定签署合同;或(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中的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或(3)中标后未按第35款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4)中标后未按第36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或(5) 中标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招标人
27、可依法没收其投标保证金。(6) 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7)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的行为。16. 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文件将在开标日期后90天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16.2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失效时同时失效。16.3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往来。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第15款投标
28、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投标保证金延长期内仍适用。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唱标信封”、一份正本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份数副本投标文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编上页次,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并要在封面右上角明确注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17.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者须将“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小签,未曾修改的印刷样本除外。副本文件可由正本文件复印而成。17.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
29、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进行签字,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7.4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和骑缝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7.5 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等”。17.6 电子文件用MS OFFICE版制作(其中分类报价明细表必须用MS EXCEL制作),内容包括: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投标文件(含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经济部分)正本一致的所有文件。电子文件用CD-R光盘储存,并密封于“唱标信封”内。17.7 电报、电传、传真投标概不接受。17.8 唱标信封须单独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四、
30、投标文件的递交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 投标人应先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唱标信封分别进行密封,“电子文件”密封于“唱标信封”内。在投标文件封面及外信封套上密封封装应写明: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 投标日期: 封口处粘贴:在2010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封口位置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 投标文件已密封但不按前述标志封包不作废标处理,但由此而引起的提前开封或错放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8.2 如果密封封装未按本款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8.3 开标前,由招标人委
31、派的监督代表或政府监督公证人员代表和第一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共同检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署进行确认。19.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9.1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第三篇“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9.2 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第7款的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业已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履行。20. 迟交的投标文件根据第19款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交到的投标文件。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
32、理机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7款和第18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21.3 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1.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第16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第15.7款(2)点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五、 开标与评标22. 开标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代表自愿出席的情况下,在第三篇“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开标, 出席代表需登记以示出席。22.2 按照第21款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
33、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后,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22.4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5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 23.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3.1 公开开标后,直
34、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否则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23.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4. 评标委员会24.1 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见投标资料表规定人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为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东莞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24.2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得出评
35、标结果,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5. 投标文件的初审25.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5.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 投标文件的澄清26.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
36、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 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27.1 评标委员会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包括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详细评审。27.2 价格的评分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3 技术的评分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4 商务的评分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5 本次评标的评分权值为:见“评分标准和细则”。27.6 根据上述技术、商务及价格综合评价的权值分配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28. 评标原则及方法28.1 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按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详细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37、。28.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8.3 在评标时将根据第27款,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对所有实质响应性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打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及价格评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按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向低排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三名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六、 授予合同29. 授予合同的准则29.1 招标人将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承诺履行合同,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29.2 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
38、人。29.3 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最终中标。30. 资格后审30.1采购结果预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才可发中标通知书。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原件送交至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在市采管科的监管下核对。(联系人: 高小姐 076922805809)30.2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在此情况下,将对下一个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的能力做类似的审查
39、。30.3招标人保留审查中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中标人的规模、人员、场地、货物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如果审查通过,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价,并对下一个候选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采购。31.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 采购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
40、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无需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33. 中标通知33.1 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33.2 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通知落选的投标人其投标未被接受而不提原因。33.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3.4 中标人如在收到采购结果通知后15日内不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34. 签署合同34.1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中标人中标时,将提供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格式(包括双方之间的有关协议)给中标人。34.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格式后,在中标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内,应
41、派授权代表前往第三篇“投标资料表”注明的地点签定合同。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送至采管科备案。35. 履约保证金35.1 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或向采购人交纳同等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25天内保持有效。35.2 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的,则银行保函须使用本招标文件第五篇中提供的格式, 且该银行保函应:a. 由东莞市行政区内的银行支行及以上银行机构开具;b. 须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交的履约保函的格式;c. 必须打印,手写、涂改无效。
42、35.3 如果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先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到达,中标人应在原提交的履约保函有效期满前15天内,无条件办理履约保函延期手续。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35.4 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提交,可采用现金、转帐方式提交( 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中标人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10天之内汇入以下履约保证金账户,并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帐(以银行收到为准)。中标人应凭履约保证金缴纳银行回单到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财务科换取履约保证金收据,作为履约保证金缴纳凭据加入合同附件。开户银行: 东莞银行莞城支行 帐 号: 560000901003333 开户名称: 东莞市会计核算
43、中心 35.5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5.135.4款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如果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5.6 按东府200557号文东莞市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担保的,采购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同等额度的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因本工程为财政资金投资的项目,财政资金投资已由财政资金管理部门出具资金证明,采购人不另行提供保证担保。35.7 如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保证金形式提供的,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方式: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25日内,一次性退回中标人,不计利息。
44、35.8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如发现中标人在投标时提供假公章及虚假证明资料(如假营业执照、假资质证书等)骗取中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6. 中标服务费36.1 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标准执行)。详见附件一。36.2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须在十五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用及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权利和义务,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6.3 中标服务费只接收现金、支票、汇票。36.4 中标人如未按第36
45、.1款、第36.2款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6.5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37. 预付款保函37.1 中标人的预付款保函须使用本招标文件第五篇中提供的格式, 且该银行保函应:a. 由东莞市行政区内的银行支行及以上银行机构开具;b. 须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交的预付款保函的格式;c. 必须打印,手写、涂改无效。37.2 预付款保函在预付金额抵扣完毕或最后一批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30天内有效。37.3 如果中标人提交的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先于招标文件要求的预付款保函有效期到达,中标人应在原提交的预付款保函有效期满前15天内,无条件办理预付款保函延期手续。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38. 现场管理配合费38.1 现场管理配合费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须向中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工程发票(其税金由总承包单位承担)。38.2 支付方式:进场开工前支付总额的20%,完成工程总量的50%时支付总额的40%,工程完工后支付总额40%。38.3 计费方式:现场管理配合费=该专业承包工程合同价X 配合费率(1%)。第三篇 投标资料表投标人须知5.3项目名称: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起重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11 号招标人名称: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地址:东莞市南城宏伟路九天大厦九楼 电话:0769-22817190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