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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科)第11章 信托和融资租赁法律制度教学ppt课件第第1111章章 信托和融资租赁法信托和融资租赁法11.1信托与信托法概述11.2融资租赁法律制度11.1信托与信托法概述信托的概念、特征及分类1)信托的概念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财产的关系。2)信托的特征(1)信托以信任为基础,以委托为依据(2)信托财产上的所有权与利益相分离(3)信托财产的独立性(4)信托责任的有限性(5)信托管理的连续性3)信托的分类(1)以受托人身份的不同进行的分类,可分为商事信托与民事信托(2)以信托设立的目的
2、来分类,可分为公益信托和私益信托(3)以设立信托行为的不同标准来分类,可分为设定信托和法定信托(4)以受益人的不同来分类,可分为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5)以设立信托的行为不同来分类,可分为契约信托和遗嘱信托(6)以信托产生的方式不同来分类,可分为明示信托与默示信托信托法概述信托法是调整信托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案例11-1】李先生和李太太是私营业主,夫妇俩有一个15岁的儿子。夫妇俩经常在外做生意,由于他们从事的生意风险较大,为了儿子将来能有所依靠,在咨询了解了有关信托的知识后,他们决定利用信托的功能为儿子保存一笔财产。正好当地一家信托公司推出了一个五年期的组合投资计划,他们就拿出100万元购
3、买了该信托产品,并指定受益人为他们的儿子。信托成立后第三年,夫妇俩在一次生意中不幸遭受惨重损失,不仅血本无归,还欠了债。债主得知夫妇俩还有100万元的信托投资,便提请法院要求信托财产收益权。请问:债主能要求用信托收益偿还欠款吗?为什么?分析:不能。虽然信托法第47条规定,受益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其信托受益权可以用于清偿债务,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而本案中受益人是李先生和李太太的儿子,债务人为李先生和李太太。信托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信托法律关系的主体(1)委托人委托人一般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财产资产负债状况良好。(2)受托人 (3)
4、受益人2)信托法律关系的客体信托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信托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即借以产生信托法律关系的信托财产。3)信托法律关系的内容(1)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知情权。管理方法调整权。撤销权。解任权。选任新受任人的权利。委托人的义务主要有:确保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的义务。按照法律、信托行为的规定向受托人支付的报酬的义务。除委托人已在信托文件中声明保留权利者外,不得干预受托人的活动。当委托人为唯一受益人时,如其解除信托的时期不利于受托人,则应赔偿受托人因此所受损害(如报酬的减少等)。(2)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受托人的权利主要有:管理信托财产与处
5、理信托事务的权利。请求法院变更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权利。费用及损害补偿请求权。就自己的执行信托获得报酬的权利。为信托行为所授予的权利。受托人的义务主要有:诚信、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忠实义务。对信托财产分别管理的义务。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的义务。共同受托人共同行动的义务。账簿制作义务、报告与保密义务。 交付信托利益的义务。 信托财产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义务。 (3)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受益人的权利主要有:信托受益权。放弃信托受益权。享有委托人的知情权、管理方法变更权、撤销权、解任权。受益人的义务主要有:依信托行为规定,给付受托人报酬。补偿受托人在执行信托过程中垫付的有关费用。【案例11-2】共同受托人
6、的责任甲有一块土地,委托A、B、C、D四人共同开发,信托期限为3年,受益人为甲自身。在信托期内发生了以下事情:A去世;A去世后C辞任受托人;在C辞任后,B因主观处理不当致使该信托项目对外负债5万元。请问:上述事情发生后,该共同信托应如何处理?分析:A去世,则B、C、D三人作为共同受托人,共同管理和处分信托土地。A去世后C辞任受托人,则B、D二人作为共同受托人,共同管理和处分信托土地。C辞任后,B因主观处理不当致使该信托项目对外负债5万元。因A死亡、C辞任在先,信托损失在后,故A、C不承担赔偿责任。信托损失无论是B的行为造成的还是D的行为造成的,或由双方共同行为造成,均视为B、D的共同行为造成的
7、,5万元应是B、D的连带责任债务,甲可向B、D中任何一人索取。信托的运作 1)信托的设立(1)信托的设立的概念所谓信托设立,是指通过一定的行为而在有关当事人(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创设的信托关系。(2)信托设立的条件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取得并占有的财产,合法所有指的是委托人对用于设立信托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他任何人对该物不得主张权利;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3)信托文件的内容信托的目的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受益人或者受益人的
8、范围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4)信托的效力无效信托无效信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第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第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第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第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第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可撤销信托可撤销信托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形:第一,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信托行为第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信托行为信托行为被认为无
9、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第一,返还财产第二,赔偿损失第三,其他法律后果2)信托的变更(1)受托人的变更根据我国信托法,受托人出现以下情形的,受托人职责终止: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依法解散或者法定资格丧失。辞任或者被解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受益人的变更(3)信托内容的变更3)信托的终止(1)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特定的受托人。特定的受益人。违背委托人意愿的事件。(2)信托的存续违法信托目的(3)信托的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4)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5)信托被撤销(6)信托被解除【案例11-3】甲
10、与朋友创设A公司,多年经营有所获益后,拿出10万元人民币,以B信托投资公司为受托人,为其正在上小学的儿子乙设立大学教育经费信托。其儿子读高一时,由于经营管理不善,A公司宣告破产,此时,B投资信托公司也由于连续2年年检不合格,依法被中国人民银行撤销。之后,C信托投资公司受甲之托继续管理器教育经费信托事务。两年后,甲的儿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意外死亡。问题:(1)A公司的破产和B公司的被撤销是否会影响原信托的存在?(2)甲的儿子死亡后,信托的效力如何?(3)甲的儿子死亡后,信托财产的归属如何确定?分析:(1)A公司破产不影响原信托的存在。B公司被撤销,其信托职责终止。信托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信托不因委托
11、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信托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受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责终止: (三)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2)甲的儿子死亡后,信托的效力终止。信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三)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3)甲的儿子死亡后,信托财产作为遗产。信托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信托终止的,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一)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11.2融资租赁法律制度11.融资租赁概述1)融资租赁的概念2)金融租赁的特征(1)金融租赁是融资与融物相结
12、合的一种交易活动。(2)金融租赁涉及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货方三方当事人和至少两个合同。 (3)租赁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4)承租方对设备和供货方有选择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 (5)金融租赁的租期较长,租赁期限大致与设备的使用年限相同。 3)金融租赁的种类(1)直接租赁。(2)转租赁。 (3)回租租赁。 (4)杠杆租赁。 (5)委托租赁。 【案例11-4】B企业拥有某生产设备原值6000万元。现企业为增加流动性,将该设备所有权转让给金融租赁公司,再按照原值的6折回租,租赁金额3600万元,期限3年。请结合此案例分析融资租赁的优势。分析:融资租赁可保持资金的流动性。B企业仍然拥有设备的使用权
13、,并获得了3600万元的流动资金,在3年内按季归还,每次只需归还300万元本金及相应租息,对B企业的未来现金流并不造成较大压力。11.2.2 融资租赁合同1)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特征(1)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2)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租赁标的物是由出租人依照承租人的要求购买的租赁合同与购货合同相联系以租赁形式融通资金为其主要职能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发生变化租期较长合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期满,承租人对租赁物有留购权2)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1)融资租赁合同的有效要件主体合格行为人应具有相应的
14、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2)融资租赁合同的无效出租人不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经营范围的;承租人与供货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以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的。(3)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3)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合同的约定,完成各自承担义务的行为。4)融资租赁合同的变更(1)主体
15、的变更合同的转让(2)内容的变更 5)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6)融资租赁合同的终止【案例11-5】甲公司需要乙公司生产的一套精密成套设备, 双方找丙公司商议, 由丙公司购买并直接租给甲公司。甲、乙、丙三方签订了如下合同:(一)由丙公司付给乙公司货款 500万元;(二)乙公司将精密成套设备代办托运给甲公司;(三)甲公司承租该设备,期限为10年,每年租金为80万元。该合同由甲、乙、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甲、丙公司加盖了合同专用章,乙公司未加盖合同专用章。问题 (1)甲、乙、丙之间的合同属于合同法上的哪种合同?(2)现设乙公司交付的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甲公司可否向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为什么?(3)现设
16、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使用过程中部分部件正常磨损,需要维修,该维修费应由谁承担?为什么?分析:(1)根据合同法第237条的规定,该合同为融资租赁合同。 (2)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因为根据合同法239条的规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 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合同, 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3)该维修费由甲公司承担。根据合同法第247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思考题】1.信托的种类有哪些?2.简述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3.什么是融资租赁,它的特征是什么?4.融资租赁合同的有效要件包括哪些?【案例分析】金融租赁公司将与I企业合作的某租赁项目项下应收租赁款质押给J银行,获得一笔贷款。在质押合同签订以前,金融租赁公司通知I企业应收租赁款质押事宜,并要求I企业将未来的租金回笼款打入金融租赁公司在J银行的专户,专项用于归还该笔质押贷款。试分析银租合作的优势。分析:本案中是银行和租赁公司合作,以应收租赁款质押贷款。J银行获得了稳定的还款保障,金融租赁公司盘活了账存资产,而I企业也并未因质押事项而增加其他额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