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第10章税收征收管理教学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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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第10章 税收征收管理教学ppt课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1世纪高等院校简明实用教材财税系列第10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10.1 税务管理10.2 税款征收 10.3 税务检查 10.4 法律责任 10.5 税务文书 10.1 税务管理 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的意义 税务登记又称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纳税登记”,是税务机关,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并据此对纳税人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并据此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一种法定制度。它是税务管理工作的实施税务管理的一种法定制度。它是税务管理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

2、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据和证明。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停业复业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记、停业复业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10.1 税务管理 开业税务登记1. 开业税务登记的适用对象。 2. 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和地点。 3. 开业税务登记的材料要求。 4. 开业税务登记的主要内容。 5. 开业税务登记的基本程序。 10.1 税务管理 变更税务登记 1. 变更税务登记的范围。2. 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间。3. 变更税务登记的程序。10.1 税务管理 停业复业登记1. 停业税务登记。2. 复业税务登记。10.1 税务管理 注销税务登记1. 注销税务登记的范围

3、。2. 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间。3. 注销税务登记的程序。10.1 税务管理 税务登记管理1. 税务登记证的使用。2. 税务登记证的管理。(1 1)税税务务登登记记证证的的领领用用要要求。求。(2 2)税税务务登登记记证证遗遗失失的的处处理。理。(3 3)税税务务登登记记证证的的查查验验管管理。理。10.1 税务管理3. 外出经营登记管理。(1)申申请请外外管管证证。(2)颁颁发发外外管管证证。(3)进进行行报报验验登登记。记。(4)填填报报申申报报表表。(5) 外外管管证证缴缴销。销。10.1 税务管理 账证管理 账簿设置 根据根据征管法征管法等有关规定,所有的纳税人和扣等有关规定,所有的纳税人

4、和扣缴义务人都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缴义务人都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门的规定设置账簿。10.1 税务管理 账证使用(1)纳税人建立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正确、完整核算)纳税人建立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正确、完整核算其收入或所得。其收入或所得。(2)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3)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

5、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入和所得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4)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能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能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代扣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应建立总账及与纳税或代扣代收代缴收入和所得或代扣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应建立总账及与纳税或代扣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其他账簿。税款有关的其他账簿。(5)账簿、

6、会计凭证和报表应使用中文,但民族自治地方可同时使用当地通用)账簿、会计凭证和报表应使用中文,但民族自治地方可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10.1 税务管理 账证保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账簿、记账凭证、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其保管期限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其保管期限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当保存当保存101

7、0年。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年。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和其他有关涉税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擅自损毁。口凭证和其他有关涉税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擅自损毁。10.1 税务管理 税控管理 税控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利用税控装置,对纳税人的生产税控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利用税控装置,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国家税收收入,防止税款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国家税收收入,防止税款流失,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降低征收成本的各项活动的流失,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降低征收成本的各项活动的总称。它是税收征收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总称。它是税收征收管理的一个重

8、要组成部分。 10.1 税务管理 发票管理 发票的概念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和其他经营活动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和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确定经济收支行为发生的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确定经济收支行为发生的证明文件,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证明文件,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10.1 税务管理 发票的种类1. 普通发票。2. 专用发票。3. 其他发票。10.1 税务管理 发票的管理1. 发票的印制。2. 发票的领购。3. 发票开具与取得。4. 发票的使用。5. 发

9、票的保管。6. 发票的检查。10.1 税务管理 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的概念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或税务机关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税法或税务机关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一项法定制度。它既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事项书面报告的一项法定制度。它既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程序,又是税务机关核定应征税款和填写纳税凭证的的法定程序,又是税务机关核定应征税款和填写纳税凭证的主要依据。主要依据。10.1 税务管理 纳税申报的期限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必须按照法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必须按

10、照法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主要包括:一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二是税务机关按报。主要包括:一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二是税务机关按照法律法规的原则规定,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照法律法规的原则规定,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其应缴纳的税种所确定的。两种期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应缴纳的税种所确定的。两种期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1 税务管理 纳税申报的内容1. 纳税申报表。2. 代扣代收税款报告表。3. 财务会计报告。4. 其他有关纳税资料。10.1 税务管理 纳税申报的方式1. 直接申报。(1)以表申报。(2)ICIC卡申报。卡申报。(3)微机录入卡申报。)微机录入卡申报。(4)数据电

11、文申报。)数据电文申报。2. 特殊申报。(1)邮寄申报。(2)延期申报。)延期申报。(3)其他申报。)其他申报。10.1 税务管理 纳税申报的要求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纳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或代扣代收税款报告表,并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报送有申报表或代扣代收税款报告表,并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报送有关证件、资料。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要按照其规定的内容填关证件、资料。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要按照其规定的内容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做到表内整洁、指标齐全、数字准确。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做到表内整洁、指标齐全、数字准确。税务机关收到纳税申报后,要及时审核、正确

12、计算税款,并税务机关收到纳税申报后,要及时审核、正确计算税款,并督促其办理税款缴库手续。督促其办理税款缴库手续。10.2 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的概念 税款征收是指国家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税款征收是指国家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组织征收入库的一系列活动法规规定将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组织征收入库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它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是纳税人依法的总称。它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体现,也是税收征管工作的目的和归宿。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体现,也是税收征管工作的目的和归宿。 10.2 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的方式 查账征收 核定

13、征收 1.查定征收 2.查验征收3.定期定额 代理征收 委托代征 汇算清缴 10.2 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的方式 加收滞纳金 核定税额 纳税调整 1. 关联企业的界定 2. 关联往来的原则 3. 纳税调整的情形 4. 纳税调整的方法5. 纳税调整的时间10.2 税款征收 纳税担保 1. 纳税担保的适用 纳税担保的范围包括税款和滞纳金,以及抵押、质押纳税担保的范围包括税款和滞纳金,以及抵押、质押登记费用,质押保管费用,保管、拍卖和变卖担保财产等费登记费用,质押保管费用,保管、拍卖和变卖担保财产等费用支出。用支出。2. 纳税担保的方式 (1)纳税保证。(2)纳税抵押。(3)纳税质押。10.2 税款征

14、收 税收保全 1. 税收保全的程序 2. 税收保全的方式 3. 税收保全的范围 4. 税收保全的执行 5. 税收保全的解除 10.2 税款征收 强制执行1. 强制执行的程序 2. 强制执行的方式 3. 强制执行的范围4. 强制执行的要求 10.2 税款征收 出境清税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其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其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在出境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的税款、滞纳金或的,应在出境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的税款、滞纳金或提供纳税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纳税担保的,提供纳税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纳税担保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

15、出境。主管税务机关可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10.2 税款征收 变更缴清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向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其中: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由并依法缴清税款。其中: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承担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10.2 税款征收 税收优先 在税款征收过程中,税务机关有优先征税的权利,在税款征收过程中,税务机关有

16、优先征税的权利,具体规定为: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具体规定为: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先于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先于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执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执行。10.2 税款征

17、收 欠税管理1. 欠税的定期公告。2. 设定抵押与质押。3. 大额欠税的报告。4. 实施税收执行权。10.2 税款征收 税款追征1. 征收方责任的税款追征。2. 纳税方责任的税款追征。3. 税款追征的其他规定。10.2 税款征收 税款入库 税款退还1. 退税的时间限定 2. 存款利息的计算 3. 税款退还的要求 减免税款10.3 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的概念 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情况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和处理的总称。进行监督、审查和处理的总称

18、。 通过税务检查,可检验、考核税收征收管理质量,查明通过税务检查,可检验、考核税收征收管理质量,查明和惩治各种税务违法行为,强化征管控制。对纳税人而言,和惩治各种税务违法行为,强化征管控制。对纳税人而言,可通过税务检查来检验其纳税的错漏或问题,避免税务违法可通过税务检查来检验其纳税的错漏或问题,避免税务违法尤其犯罪行为的发生;对税务机关而言,可通过税务检查为尤其犯罪行为的发生;对税务机关而言,可通过税务检查为依法处理税收违法行为提供可靠的事实依据。没有税务检查,依法处理税收违法行为提供可靠的事实依据。没有税务检查,税收征收管理就难以实现有效控制。税收征收管理就难以实现有效控制。10.3 税务检

19、查 税务检查的方式 税务检查的种类1. 重点检查。2. 专项检查。3. 分类检查。4. 集中检查。5. 临时检查。10.3 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的形式 有效的税务检查,必须采取适当的组织形式。有效的税务检查,必须采取适当的组织形式。目前,我国税务检查的形式,包括纳税人自查、税务机关专目前,我国税务检查的形式,包括纳税人自查、税务机关专业检查和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等,其中最重要、最经常的税务业检查和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等,其中最重要、最经常的税务检查是专业检查,并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专案检查为主。检查是专业检查,并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专案检查为主。 10.3 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的内容 税务检查的内容主

20、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检查税务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检查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这是税务检查的核心内容。具体包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这是税务检查的核心内容。具体包括:检查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法令的情况;括:检查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法令的情况;检查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有关的生产经营和经济核算的检查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有关的生产经营和经济核算的情况等。另一方面,是检查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执行税收征管情况等。另一方面,是检查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执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情况。法律制度的情况。10.3 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的权责 税务机关检查的权责 1. 税

21、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权力。(1)账账证证检检查查权。权。(2)场场地地检检查查权。权。(3)责责成成提提供供资资料料权。权。(4)询询问问权。权。(5)交交通通邮邮政政检检查查权。权。(6)存存款款账账户户检检查查权。权。10.3 税务检查 2. 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义务。 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税务机关对集贸

22、市场及集中经营业户进行检查时,可以查。税务机关对集贸市场及集中经营业户进行检查时,可以使用统一的税务检查通知书。使用统一的税务检查通知书。10.3 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相对人的权责1. 税务检查相对人在税务检查中的义务。(1)接接受受税税务务机机关关依依法法进进行行的的检检查。查。(2)如如实实反反映映情情况。况。(3)提提供供有有关关资资料。料。2. 税务检查相对人在税务检查中的权利。 纳纳税税人、人、扣扣缴缴义义务务人人在在接接受受税税务务人人员员的的检检查查时,时,有有权权要要求求税税务务人人员员出出示示税税务务检检查查证证和和税税务务检检查查通通知知书,书,不不能能提提供供的,的,纳纳税

23、税人、人、扣扣缴缴义义务务人人有有权权拒拒绝绝检检查;查;纳纳税税人、人、扣扣缴缴义义务务人人有有权权要要求求检检查查人人员员为为其其保保守守秘秘密。密。10.3 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的措施 税务检查中的特殊措施 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和其他财产或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和其他财产或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征管法征管法规定的批准权

24、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10.3 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中的取证手段 我国我国征管法征管法中规定,税务机关检查税务违法中规定,税务机关检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其中:记录是通过书写手段把听到或看到像、照相和复制。其中:记录是通过书写手段把听到或看到的有关情况写下来;录音是通过机械、光学或电磁等方法把的有关情况写下来;录音是通过机械、光学或电磁等方法把听到的情况录下来;录像、照相是借助于摄像器材把有关情听到的情况录下来;录像、照相是借助于摄

25、像器材把有关情况摄下来;复制是依照原件或通过复印、翻印、拷贝、拷盘况摄下来;复制是依照原件或通过复印、翻印、拷贝、拷盘等取得有关情况和资料。等取得有关情况和资料。 10.3 税务检查 电算化会计的税务检查 对采用电算化会计系统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权对其会计电对采用电算化会计系统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权对其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检查,并可复制与纳税有关的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算化系统进行检查,并可复制与纳税有关的电子数据作为证据。 税务机关进入纳税人电算化系统进行检查时,有责任保证纳税务机关进入纳税人电算化系统进行检查时,有责任保证纳税人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性,并保守纳税人的商业秘密。税人会计电算化系统的

26、安全性,并保守纳税人的商业秘密。10.4 法律责任 税务违法行政责任 违反税务管理的法律责任1. 违反税务登记规定的处置。2. 违反其他税务管理的处置。10.4 法律责任 违反税款征收的法律责任1. 偷税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偷税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2. 欠税的法律责任。欠税的法律责任。3. 骗税的法律责任。骗税的法律责任。4. 抗税的法律责任。抗税的法律责任。5. 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法律责任。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法律责任。6. 拒绝代扣、代收税款的法律责任。拒绝代扣、代收税款的法律责任。7. 非法使用完税凭证的法律责任。非法使用完税凭证的法律责任。8. 未经批准代征税款的法律责任。未经批准代征税款的

27、法律责任。9. 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法律责任。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法律责任。10. 税务代理人违法的法律责任。税务代理人违法的法律责任。10.4 法律责任 违反税款征收的法律责任11. 负有提供涉税信息协助义务和其他协助义务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负有提供涉税信息协助义务和其他协助义务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未按照本法规定履行提供涉税信息和其他协助义务的,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未按照本法规定履行提供涉税信息和其他协助义务的,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由税务机关对其处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由税务机关对其处2千千1万元的罚万元的罚款;造成国家税款重

28、大损失的,处款;造成国家税款重大损失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12.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过失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未缴或少缴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过失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追缴其未缴或少缴的税款外,并处未缴或少缴税款款的,税务机关除追缴其未缴或少缴的税款外,并处未缴或少缴税款0.5倍的倍的罚款。罚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税务检查前办理修正申报并缴的规定确定的申报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税

29、务检查前办理修正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处补缴税款纳税款的,处补缴税款20%以下的罚款。以下的罚款。10.4 法律责任 违反税务检查的法律责任1. 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法律责任。2. 金融机构拒绝接受检查的法律责任。3. 相关单位拒绝接受检查的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与人员违法的法律责任10.4 法律责任 税务违法司法责任 直接妨害税款征收罪1. 逃税罪。2. 抗税罪。3. 欠税罪。4. 骗税罪。10.4 法律责任 妨害发票管理罪1. 虚开专用发票罪。2. 伪造、出售伪造专用发票罪。3. 非法出售专用发票罪。4. 非法购买伪造的专用发票罪。5.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其他专用发票罪。6. 盗窃专用发票罪

30、。10.4 法律责任 纳税人等其他税务违法犯罪(1)伪造或倒卖伪造完税凭证的,处)伪造或倒卖伪造完税凭证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凭证金额或管制,并处或单处凭证金额15倍罚金;数额巨大的,处倍罚金;数额巨大的,处27年有期徒刑,并处凭证金额年有期徒刑,并处凭证金额15倍罚金。倍罚金。(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税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处)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税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处3年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处罚金。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处罚金。(3)对冒充税务工作人员招摇行骗的,处)对冒充税务工作人员招摇行骗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年以下有期徒

31、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力;情节严重的,处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力;情节严重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年有期徒刑。10.4 法律责任 税务人员其他税务违法犯罪(1)税务人员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勾结、唆使或协助其偷逃税和骗)税务人员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勾结、唆使或协助其偷逃税和骗税的,按共同犯罪论处。税的,按共同犯罪论处。(2)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纳税人和扣缴义务)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财物的,按受贿罪论处;索贿的,从重予以处罚。人财物的,按受贿罪论处;索贿的,从重予以处罚。(3)税务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税

32、务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年以上有期徒刑。有期徒刑。(4)税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票、抵扣税款和出口退)税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票、抵扣税款和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徒刑或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年以上有期徒刑。10.5 税务文书 税务文书的种类

33、税务文书是指用于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缴纳税款及其税务文书是指用于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缴纳税款及其相关活动的各种文书的总称。它既是国家税收政策法令的具相关活动的各种文书的总称。它既是国家税收政策法令的具体意见,也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等当事人了解有关纳税事体意见,也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等当事人了解有关纳税事宜及税收管理事项的有效途径。宜及税收管理事项的有效途径。10.5 税务文书 税务文书的送达 税务文书送达的含义 税务文书送达是指税务执法机关将税务文书采取一税务文书送达是指税务执法机关将税务文书采取一定的方式送给有关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的一种管定的方式送给有关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

34、的一种管理行为。它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理行为。它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0.5 税务文书 税务文书送达的范围 按现行按现行征管法征管法等规定,税务文书送达的范围等规定,税务文书送达的范围仅限于仅限于征管法实施细则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的规定的9种文书。但这些文书还可种文书。但这些文书还可细分,如税务行政复议方面的文书,可再细分为税务行政复细分,如税务行政复议方面的文书,可再细分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书、税务行政复议受理复议通知书、税务行政复议不议申请书、税务行政复议受理复议通知书、税务行政复议不予受理裁决书、税务行政复议停止复议通知书、税务行政复予受理裁决书、税务行政复议停止复议通知书、税务行政复议限期补正通知书、税务行政复议答辩书、税务行政复议决议限期补正通知书、税务行政复议答辩书、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复议送达回证等文书。定书和税务行政复议送达回证等文书。10.5 税务文书 税务文书送达的方式1. 税务文书的直接送达。2. 税务文书的委托送达。3. 税务文书的邮寄送达。4. 税务文书的公告送达。10.5 税务文书 税务文书送达的确认1. 税务文书的即为送达。2. 税务文书的视为送达。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专业性、开放式、国际化的财经教育出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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