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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第十章 工业产权法教学ppt课件经 济 法秦 雷 陈东仿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1世纪高等院校公共课精品教材第十章第十章 工业产权法工业产权法学习目标学习目标:第一节 工业产权法概述 一、工业产权概念及其特征一、工业产权概念及其特征 工业产权是人们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依靠脑力劳动所创造的显著标记和发明创造依法拥有的专有权。 法律特征: 1.专有性 2.地域性 3.时间性 4.行政授权性 二、工业产权立法的发展二、工业产权立法的发展第二节第二节 商标法商标法 一、商标法概述一、商标法概述 (一)商标与注册商标(一)商标与注册商标 1. 商标的起源 2. 商标的含义及作用 商标是
2、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将自己生产、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与他人生产、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使用的一种标记。 商标的作用:区别商品、服务的标示作用;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作用;商品和服务的广告作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和保护作用。(二)商标的种类(二)商标的种类 1. 按商标结构分类 (1)文字商标 、(2)图形商标、(3)字母商标、(4)数字商标、(5)三维标志商标、(6)颜色组合商标 、(7)组合商标、(8)声音商标 2. 按商标使用者分类 (1)商品商标、(2)服务商标、 (3)集体商标 3. 按商标用途分类 (1)营业商标、(2)证明商标、(3)等级商标、(4)组集商标、(5
3、)亲族商标、(6)备用商标、(7)防御商标、(8)联合商标 4. 按商标注册与否分类 (1)注册商标、(2)未注册商标 (三)商标法及其发展(三)商标法及其发展 商标法是调整商标的注册、使用、管理、保护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根据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进行第三次修正,新商标法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四)商标管理(四)商标管理 1. 注册商标的管理 2. 未注册商标的管理 3. 外贸商标的管理 4.商标的企业管理二、商标注册的申请和审批二、商标注册的申请和审批 (一)商标注册的申请(一)商标
4、注册的申请 1.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 (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 (2)一标多类原则)一标多类原则 (3)优先权原则)优先权原则 2.商标注册的条件商标注册的条件 (1)申请人的条件)申请人的条件 (2)商标规格的法律规定)商标规格的法律规定 合法性、合法性、 显著性、显著性、非冲突性非冲突性 3.商标注册申请的程序商标注册申请的程序(二)商标注册的审批(二)商标注册的审批 1.商标注册的申请在先原则 2.商标注册的审批程序 (1)初步审定并公告 初步审定包括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2)驳回与复审 (3)异议与复审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
5、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4)核准发证三、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三、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权利(一)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权利 1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 (1)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商标专用权的内容 商标专用权是指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商标专用权是指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独占使用权。享有的独占使用权。一是商标使用权 、二是禁止使用权 (2)商标专用权的限制 2商标转让权和使用许可权 3请
6、求保护权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义务(二)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义务P275四、商标权的法律保护四、商标权的法律保护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期限和续展(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期限和续展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7、。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专用权便丧失。 (二)商标侵权行为及其处理(二)商标侵权行为及其处理 1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
8、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2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理 商标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对侵犯
9、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驰名商标及其保护(三)驰名商标及其保护 1驰名商标的认定 驰名商标的认定应考虑以下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
10、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2驰名商标的保护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四)商标权的国际保护(四)商标权的国际保护 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2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3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4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5商标
11、法条约(TLT)第三节 专利法 一、专利法概述一、专利法概述 (一)专利和专利法的概念 专利即指专利权,它是国家专利主管机构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专利法是调整确认发明创造所有权和利用发明创造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专门解决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利用问题。 (二)专利制度的发展(二)专利制度的发展二、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二、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 (一)专利权的主体(一)专利权的主体 1.发明人或设计人 2拥有职务发明的单位 3外国自然人或法人 (二)专利权的客体(二)专利权的客体 1基本类型 (1)发明 (2)实用新型 (3)
12、外观设计 2不能依专利法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3专利保护客体范围的扩张三、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三、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 1新颖性 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1)判断标准:时间范围;地域范围;公开形式 (2)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学术会
13、议或者技术会议,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同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以前的技术相比具有本质的区别,或者说具有区别技术特征。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必须是经过创造性构思获得的结果,它超越了发明所属技术领域中一般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表现在有了质的突破或飞跃。显著的进步,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同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以前的技术相比具有良好的效果。良好的效果表现在发明克服了现有技术
14、的缺点与不足,或者使技术具有新的功能与用途,或者表现在发明所代表的新技术发展趋势等方面。 3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实用”一词主要意义在于能够在产业上利用并具有实际利益。 (二)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二)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 外观设计要求具有新颖性和原创性,富于美感。 四、专利的申请与审批四、专利的申请与审批 (一)专利的申请(一)专利的申请 1. 专利申请的原则 (1)单一性原则 (2)先申请原则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3)优先权原则 外国优先权 本国优先权 2专利申请的文件
15、 (1)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提交的文件 (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提交的文件(二)专利的审批(二)专利的审批 1主要的专利审批制度 (1)登记制 (2)审查制 (3)延迟审查制 2我国的专利审查和批准 (1)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 初步审查 公开申请 请求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 批准授权 驳回与复审 (2)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批程序五、专利权的保护五、专利权的保护 (一)专利权的期限、终止与无效宣告(一)专利权的期限、终止与无效宣告 1专利权的期限 我国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此处的“申请日”不包括优先权日,即对于
16、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其保护期仍自申请人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计算。 2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指专利权因某种法定事由而导致其效力的消灭。其中又分为正常终止(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和非正常终止(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前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3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二)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二)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1. 强制许可及其法定种类 强制许可是国家专利主管机构,不经专利权人同意,许可有关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的一种强制性法律手段,其目的是防
17、止专利权人滥用其权利,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 2申请强制许可的程序(三)专利权的法律保护(三)专利权的法律保护 1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2专利侵权行为及专利纠纷的处理 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
18、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3赔偿及诉前措施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4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19、,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5)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5其他规定 (四)专利权的国际保护(四)专利权的国际保护 1.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公约规定了几项重要原则,作为成员国工业产权立法应当遵循的共同准则:(1)国民待遇原则;(2)优先权原则;(3)专利权独立原则。 2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3.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4专利合作条约(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练习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