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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第十五章工伤保险法律制度教学ppt课件第一节第一节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概述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工伤保险的范围与认定工伤保险的范围与认定第三节第三节 工伤认定程序与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程序与劳动能力鉴定第四节第四节 我国工伤保险待遇我国工伤保险待遇1.了解国内外工伤保险的发展历程了解国内外工伤保险的发展历程2.掌握工伤保险的范围和对象、工伤的认定、工伤保险待遇,掌握工伤保险的范围和对象、工伤的认定、工伤保险待遇,重点掌握我国工伤保险的对象、认定工伤的情形及工伤保重点掌握我国工伤保险的对象、认定工伤的情形及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内容险待遇的标准内容3.理解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工伤的认定程序、工伤发生
2、后理解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工伤的认定程序、工伤发生后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和程序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和程序本章重点:本章重点:我国我国我国工伤保险我国工伤保险的的覆盖范围、待遇内容覆盖范围、待遇内容本章难点:本章难点: 认定工伤的情形认定工伤的情形一、工伤保险的概念一、工伤保险的概念二、工伤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二、工伤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三、工伤保险法的产生和发展三、工伤保险法的产生和发展 工伤保险,又称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工作过程中中或者在或者在法定的情形法定的情形下下因工作因工作原因原因发生事故发生事故或因接触职业性有害或因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导致劳
3、动者暂时或长期失去劳动能力、死亡时,对劳动因素,导致劳动者暂时或长期失去劳动能力、死亡时,对劳动者本人或其近亲属提供者本人或其近亲属提供医疗救助医疗救助、职业康复职业康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等必要等必要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一)无责任补偿原则(一)无责任补偿原则(二)工伤补偿、工伤预防、职业康复相结合原则二)工伤补偿、工伤预防、职业康复相结合原则(三)有利于工伤职工原则(三)有利于工伤职工原则(四)个人不缴费原则(四)个人不缴费原则(五)保险缴费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相结合(五)保险缴费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相结合 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
4、建立建立于于20世纪世纪50年代初年代初。 2003年年4月,国务院颁布月,国务院颁布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这标志着中国工伤保,这标志着中国工伤保险立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险立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2010年年颁布的颁布的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第四章第四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对工伤保险,对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缴费、费率、享受待遇条件、不认定工伤情形、工伤保的适用范围、缴费、费率、享受待遇条件、不认定工伤情形、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等,进行了原则性规定。险基金支付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等,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2011年年1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的的新工伤保险条例新工伤保
5、险条例,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和工伤认定的范围,简化了工伤认定的程序,大幅提高了工伤用范围和工伤认定的范围,简化了工伤认定的程序,大幅提高了工伤的待遇水平,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完善了我国的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待遇水平,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完善了我国的工伤保险法律制度。一、工伤保险的范围一、工伤保险的范围二、工伤保险认定二、工伤保险认定 中国境内的中国境内的企业企业、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民办非企业单位位、基金会基金会、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
6、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一)我国认定工伤的情形(一)我国认定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伤害的(一)我国认定工伤的情形(一)我国认定工伤的情形4.患职业病患
7、职业病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船、火车事故伤害的道交通、客运轮船、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视同工伤的情形(二)视同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
8、到伤害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三)不得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三)不得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1. 故意犯罪的故意犯罪的2. 醉酒或者吸毒的醉酒或者吸毒的3. 自残或者自杀的自残或者自杀的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工伤认定程序一、工伤认定程序二、劳动能力鉴定二、劳动能力鉴定(一)工伤认定的申请(一)工伤认定的申请 工伤认定的申请程序为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工伤认定的申请
9、程序为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事故发生之日或者按照或者按照职业病职业病防治法规定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起30日日内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二)工伤认定的受理与审核(二)工伤认定的受理与审核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受理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申请后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10、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三)工伤认定的决定(三)工伤认定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日内做出工伤做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出具,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或者“不予认定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决定书”。(一)劳动能力鉴定的含义及标准(一)劳动能力鉴定的含义及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针对劳动能力鉴定是指针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和生活自理障碍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程度的等级的等级鉴定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11、会同国务院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等部门制定。卫生行政等部门制定。 我国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鉴我国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机构。的机构。(二)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二)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 劳动功能鉴定分为劳动功能鉴定分为十个伤残等级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
12、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三)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1. 初次鉴定初次鉴定 2. 再次鉴定再次鉴定 3. 复查鉴定复查鉴定一、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一、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二、工伤致残待遇二、工伤致残待遇三、因工死亡待遇三、因工死亡待遇四、特殊情形下的工伤保险待遇四、特殊情形下的工伤保险待遇五、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五、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一)医疗待遇(一)医疗待遇1. 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2. 住院伙食补助费及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3. 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4. 康复性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二)
13、停工留薪待遇(二)停工留薪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内在停工留薪内,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原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停工留薪期可以适当延长,但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停工留薪期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延长不得超过不得超过12个月个月。(三)生活护理待遇(三)生活护理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护理的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由所在单
14、位负责。(一)生活护理待遇(一)生活护理待遇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个不同等级支付,标准分别为,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的50、40和和30。(二)伤残待遇(二)伤残待遇1.一至四级伤残待遇一至四级伤残待遇(1)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一:一次性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一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一级-四级伤残为四级伤残为27个月个月-21个月的本人工资个月的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是
15、:一级伤残津贴,标准是:一级-四级伤残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本人工资的90-75%。(3)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待遇: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伤残待遇(二)伤残待遇2.五级、六级伤残待遇五级、六级伤残待遇(1)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一:一次性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五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五级-六级伤残为六级伤残为18个月个月-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个月的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是:五级伤残津
16、贴,标准是:五级-六级伤残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本人工资的70-60%。(3)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经本人提出,可与用人单位解除:经本人提出,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保险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保险基金基金支付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支支付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伤残待遇(二)伤残待遇3.七至十级伤残待遇七至十级伤残待遇(1)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一:一次性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七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七级-十级伤残为十级伤残为13个月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个月的本人工资
17、。(2)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本: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由用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为6个月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按照供养亲属的人数: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按照供养亲属的人数和职工本人生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的,标准为:和职工本人生前
18、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的,标准为:配偶每月配偶每月40,其他其他亲属每人每月亲属每人每月30。(3)工亡补助金)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入的20倍倍。(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从事故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个月起停发工资,由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由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2)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用人单位分立、合并
19、、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3)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所在单位承担。(4)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伤保险责任。(5)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费用。(6)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
20、系中止。 (7)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8)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9)为保证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为保证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拒绝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