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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第七章 合同法 教学ppt课件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合同及合同法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第四节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第五节第五节 合同变更、转让及终止合同变更、转让及终止第六节第六节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第七节第七节 几种常见的合同几种常见的合同1.了解合同从订立到终止的过程了解合同从订立到终止的过程2. 重点掌握合同的订立规则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重点掌握合同的订立规则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3. 理解并掌握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等内容理解并掌握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等内容4.熟悉几种常见合同的法律规定,能够运用熟悉几种常见合同的法
2、律规定,能够运用合同法合同法的基的基 本理论解决现实中的法律问题本理论解决现实中的法律问题本章重点:本章重点:合同订立的规则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合同订立的规则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本章难点:本章难点: 缔约过失责任、不安抗辩权、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缔约过失责任、不安抗辩权、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案例导入:案例导入: 2013年年5月月27日,甲公司与乙农场签订了一份买卖大米的合同。合同约定日,甲公司与乙农场签订了一份买卖大米的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提供一级新大米由乙公司提供一级新大米4000吨,总价款吨,总价款800万元,交货时间为万元,交货时间为2013年年11月月10日前,甲公司应支付
3、给乙农场日前,甲公司应支付给乙农场200万元的定金,余款收货后万元的定金,余款收货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个工作日内付清。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总货款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总货款10%的违约金。甲公司当即向乙农场支付的违约金。甲公司当即向乙农场支付200万元的定金。同年万元的定金。同年6月月6日,甲公司又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由甲公司提供日,甲公司又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由甲公司提供4000吨一级新大米的合同,交货期为吨一级新大米的合同,交货期为11月月15日,总价款日,总价款1000万元,任何一方违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总货款约均应向对方支付总货款15%的违约金。同年的违约金。同年9月
4、月15日,乙农场通知甲公司,日,乙农场通知甲公司,因当地发生百年不遇的旱灾,农作物欠收,无法继续履行交货义务,乙方愿意因当地发生百年不遇的旱灾,农作物欠收,无法继续履行交货义务,乙方愿意退还全部定金,并请求不可抗力免责。如果你是甲公司的代理律师,应如何处退还全部定金,并请求不可抗力免责。如果你是甲公司的代理律师,应如何处理此案?理此案?一、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一、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二、合同的分类二、合同的分类三、合同法的概念三、合同法的概念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n 合同是指合同是指平等主体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设立、变更、终
5、止民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协议。 n 合同具有以下特征: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合同的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合同的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合同是两方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合同是两方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 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n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6、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n 我国现行合同法是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分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共计428条。 平等原则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合法原则合法原则一、合同订立的程序一、合同订立的程序二、合同的形式二、合同的形式三、合同的主要条款三、合同的主要条款四、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四、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五、缔约过失责任五、缔约过失责任n 要约、承诺要约、承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是当事
7、人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必经阶段。(一)要约(一)要约1. 要约的概念要约的概念 要约是要约是希望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2. 要约的构成要件要约的构成要件 要约原则上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要约原则上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必须表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图必须表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图 必须送达受要约人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3. 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的生效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通常根据要约的送达方式确定到达时间。4. 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要约的撤回和撤销n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要
8、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宣告取消要,宣告取消要约。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约。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人。 n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要约生效后,欲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欲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n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不得撤销:要约
9、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5. 要约的失效要约的失效n 要约的失效是指要约要约的失效是指要约丧失丧失了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的法律约束力。了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的法律约束力。n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受要约人对要
10、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1. 承诺的概念承诺的概念 承诺是受要约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同意要约的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2. 承诺承诺的构成要件的构成要件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的方式应该符合法律要求承诺的方式应该符合法律要求 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3. 承诺的生效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承诺通知到达到达要约人时生效。要约人时生效。4. 承诺承诺的撤回的撤回n 因为承诺一生效合同即告成立,所以承诺只能撤回,不能
11、撤销。因为承诺一生效合同即告成立,所以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n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达要约人。 n 当事人订立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可以采用采用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n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n 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是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因此必须具体、明确、合法。n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2、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一)合同成立的时间n 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n 还有两种以“对方接受”的时间作为合同成立时间的特殊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二)合同成立的地点(二)合同成立的地点n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n 具体规定如下: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
13、照其约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n 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使对方的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使对方的信赖利益信赖利益遭受遭受损失损失,所应承担的,所应承担的损害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责任。 n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当事人一方实施了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当事人一方实施了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由于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了损失由于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
14、了损失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例例7-1】甲喜欢足球,因荣华公司售楼处展示的该小区模型中有足球场,遂购买了该小区商品房一套,交房时却发现当初展示模型中的足球场并不存在。经查,该小区设计中并无足球场。请问:甲有权要求荣华公司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一、有效合同一、有效合同二、无效合同二、无效合同三、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三、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四、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后果四、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后果五、效力待定的合同五、效力待定的合同n 合同效力是指合同的法律效力,即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合同效力是指合同的法律效力,即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n 合同成立后不一定有效,可能合同成立后不一
15、定有效,可能: 因符合法律规定而因符合法律规定而生效生效 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自始无效自始无效 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可变更、可撤销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可变更、可撤销 因存在法定事由而效力待定因存在法定事由而效力待定n 需要明确的是,需要明确的是,依法成立依法成立是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条件前提条件。(一)合同生效概述(一)合同生效概述n 有效合同是指具备合同的生效要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有效合同是指具备合同的生效要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n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n 合同生效必须具备四个要件:合同生效必须具
16、备四个要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形式、程序符合规定形式、程序符合规定(二)附条件、附期限的合同(二)附条件、附期限的合同n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条件,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来决定合同效力的的发生或消灭发生或消灭的合同。的合同。n 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具有四个特征: 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是不确定的事实 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条件 条件必须合法并
17、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n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成就时失效。n 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n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n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届满时失效。n 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所缔结的合同因欠缺生效要件,不能发生法律效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所缔结的合同因欠缺生效要件,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18、力的合同。n 无效合同不但不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也不产生法律约束力。无效合同不但不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也不产生法律约束力。n 合同无效意味着合同无效意味着自始、当然、绝对自始、当然、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如果仅是部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如果仅是部分无效,且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分无效,且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n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
19、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n 下列两种情形,合同部分无效:下列两种情形,合同部分无效: 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条款的条款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利的条款n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因为存在法定事由,允许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因为存在法定事由,允许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20、构予以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的合同。n 其法律特征是:其法律特征是: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 在提出变更或撤销前,合同已经成立,如果当事人无异议,则可以正在提出变更或撤销前,合同已经成立,如果当事人无异议,则可以正常履行,视为有效合同常履行,视为有效合同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对合同的变更或撤销有选择权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对合同的变更或撤销有选择权 经当事人变更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变更协议达成后生效经当事人变更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变更协议达成后生效n 导致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原因有:导致合同可
21、变更可撤销的原因有: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况下订立的合同n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n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n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
22、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条款的效力。n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n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n 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的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的要件,
23、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须经有权人表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要件,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须经有权人表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n 此类合同的根本特点在于此类合同的根本特点在于合同有效与否取决于权利人的追认合同有效与否取决于权利人的追认,这是效,这是效力待定合同与其他效力类型合同力待定合同与其他效力类型合同相区别相区别的的主要标志主要标志。n 其具体类型包括:其具体类型包括: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例例7-2】甲今年16岁,是某中学高一年级的学生。甲非常某款智能
24、手机,但父母一直不同意购买。甲于是私自从自己的压岁钱里取了6000元到某商场购买了一台此款手机。回家后,父母得知此事,随即找到商场,以甲是未成年人为由要求商场退货。请问:商场是否应该给予办理退货事宜?一、合同履行的概念一、合同履行的概念二、合同履行的原则二、合同履行的原则三、特殊情形下合同履行的规则三、特殊情形下合同履行的规则四、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四、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五、合同保全五、合同保全n 合同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合同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各自所承担的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行为。成各自所承担的义务,使
25、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行为。n 合同履行是合同法的核心内容,也是合同目的实现的根本条件。合同履行是合同法的核心内容,也是合同目的实现的根本条件。(一)全面履行原则(一)全面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条款,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二)协作履行原则(二)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的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但要履行自己的义务,还要提供便利条件帮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以共同实现合同的目的。(一)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一)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n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
26、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n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
27、履行义务一方负担n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n 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n 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即执行对违约方不利的价格。n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义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n 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合同 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
28、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n债务人提前履行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n债务人部分履行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n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n由于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n 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
29、人一方对抗对方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n 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n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n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
30、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主体主体是任何一方当事人。是任何一方当事人。n 其其适用条件适用条件包括:包括: 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双方所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且没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双方所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且没有履行的先后顺序 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对方的债务有可能履行对方的债务有可能履行【例例7-3】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购买乙的钢材100吨,价款合计10万元。双方于8月15日至9月15日之间履行,但没有明确履行的先后顺序。请问:(1)如果甲于8月10日请求乙交付钢材,乙能否拒绝?(2)如果甲于8月20日请求乙交付钢
31、材,但自己没有履行付款的义务,乙能否拒绝?n先履行抗辩权,又称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先履行抗辩权,又称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负债务,有履行的先后顺序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的一方,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n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主体主体是是履行义务在后的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在后的一方当事人。n其其适用条件适用条件包括:包括:由同一
32、双务合同互负债务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债务的履行有先后顺序债务的履行有先后顺序 应该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应该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 应该先履行的债务有履行的可能性应该先履行的债务有履行的可能性【例例7-4】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付20万元买乙的钢材,甲先付钱乙后交货。后来甲反悔,要求乙先发货,自己收货后再付钱。请问,乙应该怎么办?n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债务的可能时,有权中止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债务的可能时,有
33、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履行合同义务。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履行义务的一方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解除合同。n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主体是是履行义务在先的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在先的一方当事人。n其其适用条件适用条件包括:包括: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履行义务的现实危险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履行义务的现实危险n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应当
34、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例例7-5】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付20万元买乙的钢材,甲于6月2日付钱,乙于6月4日交货。5月30日,甲发现乙把手里的货全部低价卖给了丙,担心自己付钱后,乙交不了货。请问,甲应该怎么办?n 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
35、使代位权或撤销权,以保护其债权的法律制度。n 合同保全制度的法律意义在于,债务人以其财产承担债务责任为一般担保,作为一般担保的债务人的财产亦称为责任财产,责任财产的增减与一般债权能否实现息息相关。 n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n代位权行使的法定条件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合法、确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n债权人的代位权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n债权人的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
36、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损害其债权的行为,有请求法院对该行为予以撤销的权利。n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同时具备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主观要件是指债务人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时须具有主观恶意。客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n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方式行使。n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一、合同变更一、合同变更二、合同转让二、合同转让三、合同终止三、合同终止n 合同变更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n 合同变更须具备以下条件: 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有
37、效的合同关系 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且变更后的合同关系与原合同关系应当保持同一性 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 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n 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一)合同转让的概念(一)合同转让的概念n 合同转让,又称为债的转移,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即由新的债权人、债务人代替原债权人、债务人,而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制度。n 合同转让是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化。转让后,第三人成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享有相应的合同权利,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n 根据合同变更的主体的不同,可将合同的转让分为债权让
38、与、债务承担和概括转让。n 债权让与,即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n 下列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n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债权人转让权利的,不必征得不必征得债务人的债务人的同意同意,但应当,但应当及时通知及时通知债务人。债务人。n 债务承担,即合同义务的转让,是指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n 合同法明确要求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合同法明确要求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应当当经过债权人的同意。经过债权人的同意。n 概括转让,即合同的权利义务
39、一并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和义务一起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n 合同的概括转让既转让合同权利,又转让合同义务,因而只能发生在合同的概括转让既转让合同权利,又转让合同义务,因而只能发生在双务合同双务合同中中。n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给第三人。【例例7-6】徐某与张某是朋友关系。2010年4月,张某向徐某借款人民币2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后张某于2010年年底离家外出打工,杳无音信。张某外出后,徐某经常到张某家催讨借款。2013年6月6日张某的母亲赵某向徐某书面承诺“借款2万元(不含
40、利息)在两年内还清”,并在还款人处签下自己的名字。请问:(1)徐某能否向赵某主张2万元的债权?(2)张某如果恰在此时回来,应由谁向徐某偿还该笔债务?(一)合同终止的概念(一)合同终止的概念n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合同法律关系消灭。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合同法律关系消灭。n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n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1、合同已经
41、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合同解除。n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当事人的单方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当事人的单方行为或者双方合意终止合同效力或者溯及地消灭合同关系的行为。行为或者双方合意终止合同效力或者溯及地消灭合同关系的行为。n 合同解除可作如下分类:(合同解除可作如下分类:(1)单方解除与协议解除;()单方解除与协议解除;(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与约定解除。n 合同法定解除的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条件有:有: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
42、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n 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时,不需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时,不需对对方的同意,即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效果。方的同意,即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效果。n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
43、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赔偿损失。3、债务相互抵销债务相互抵销n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双方各以其债权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双方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互负债务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制度。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互负债务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制度。n抵销因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抵销因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n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的区别在于:
44、的区别在于:抵销的依据不同抵销的依据不同对抵销的债务的要求不同对抵销的债务的要求不同对所抵销债务的期限要求不同对所抵销债务的期限要求不同程序要求不同程序要求不同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n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n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有: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有: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
45、人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n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使合同的权利义务全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使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终止。部或部分终止。n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n免除债务是债权人的权利,但债务的免除不得有害第三人的权利。免除债务是债权人的权利,但债务的免除不得有害第三人的权利。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n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在民法理论上也称为混同。债权、债务的转让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在民法理论上也称为混同。债权
46、、债务的转让是产生混同的主要原因。是产生混同的主要原因。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一、违约责任和违约行为一、违约责任和违约行为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三、三、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四、违约责任的免除四、违约责任的免除(一)违约责任的含义(一)违约责任的含义n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义务或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n 违约责任的
47、法律特征:违约责任的法律特征: 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向非违约方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向非违约方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有一定的选择性违约责任有一定的选择性n违约责任的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构成要件有:有:有违约行为有违约行为有损害事实有损害事实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无免责事由无免责事由n违约责任的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赔偿实际损失的原则赔偿实际损失的原则全面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的原则1、 违约行为的概念及分类违约行为的概念及分类n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
48、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约定条件的行为。n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违约行为做以下分类: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违约行为做以下分类:以违约行为的实施方是单方还是双方为标准,可以将违约行为分为单以违约行为的实施方是单方还是双方为标准,可以将违约行为分为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方违约与双方违约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可将违约行为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可将违约行为分为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分为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以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为标准,分为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以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
49、为标准,分为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2、 预期违约预期违约n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履行期到来之前之前,明示或者默示明示或者默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n其特征是:其特征是:是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是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侵害的是对方当事人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侵害的是对方当事人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其后果主要是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害。其后果主要是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害。n预期违约包括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预期违约包括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3、 实
50、际违约实际违约不履行不履行延迟履行延迟履行不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n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指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不仅造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指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不仅造成了对方的合同权利即债权的损害,了对方的合同权利即债权的损害,违反了约定义务违反了约定义务,而且侵害了对方的,而且侵害了对方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了对方人身权或财产权的损害,人身或者财产,造成了对方人身权或财产权的损害,违反了法定的义务违反了法定的义务,受害者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请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受害者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请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n 因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