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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交底记录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 芙蓉江沙阡水电站大坝土建工程项目部 编号:沙阡水电站大坝土建工程001分部工程名称大坝坝肩、砂石骨料采石场、拌和系统基础、上坝公路等部位爆破施工作业内容爆破作业交底日期交底内容:根据正安县人民政府芙蓉江流域水电开发指挥部、监理单位、总承包项目部和水电九局项目部的民用爆破物品管理制度、爆破作业现场管理制度、炸药库管理条例等文件制度以下要求:一、民爆物品的一般要求:1.爆破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批准后的爆破方案施工。 2.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安
2、部门发给的有效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3.联结导火索和火霄管,必须在专用房内加工。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屑设备,无关人员不得人内。 4.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5.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6.装药要用术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人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熔化的硝化甘油炸药。7.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
3、,起爆前要进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车辆全部避人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8.爆破员职责:a.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必须规范进行施工爆破作业,严禁违规作业。b.认真履行我部制定的爆破员安全职责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如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和我部制定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爆破员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c.严禁酒后和带病进行爆破作业。d.库区、施工现场民爆物品临时堆放处、炮孔处、填装炸材等严禁带火种、吸烟。违者将按照有关奖惩制度进行处罚。e.积极参加我部组织
4、的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f.严禁私自改装爆破器材,严禁盲目实施爆破作业行为。g.对炸材的领取、使用、退库必须建立台账,认真做好登记,剩余的炸材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退库,并做好记录和登记。严禁转借、出借、出让、私藏、私毁等违法行为。h.必须服从当地公安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部等上级单位的安全监管和指导。 二. 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要求:1.民用爆炸物品,是指非军用的下列爆炸物品:(1)爆破器材,包括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2)公安部门认为需要管制的其它爆炸物品。(3)民用爆炸物品(以下简称爆炸物品)是一种危险物品。对爆炸物品的储存、销售、
5、购买、运输、使用,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行严格管理。2爆破作业安全责任制2.1安全副经理安全责任2.1.1 全面负责项目部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2.1.2 负责组织落实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1.3 组织爆破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2.2 安全部安全责任2.2.1 负责组织对爆破协助作业人员进行培训。2.2.2 负责爆破管理制度的检查落实。2.2.3 参加爆破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2.3 开挖队及爆破队安全责任2.3.1 负责根据爆破计划组织人员打好炮眼。2.3.2 负责在爆破作业完成后清理浮石、处理边坡隐患。2.3.3 参加爆破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2.4 技术员安全责任2.4.1 对爆
6、破员在装药、起爆药包加工、堵塞、网路联接等环节进行监督。2.4.2 负责爆破炮孔、药壶、药室丈量、验收工作。2.4.3 全程参与爆破作业。2.4.4 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处理。2.5 安全员安全责任2.5.1 负责督促爆破员及其它作业人员按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及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作业。2.5.2 负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2.5.3 负责检查爆破作业工作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2.6 安全警戒人员安全责任2.6.1 负责爆破作业工作面的保卫工作。2.6.2 负责监督爆破器材在作业过程中的保卫工作。2.6.3 对装药过程和炸药用量进行监督。2.6.4 参加
7、爆破作业事故的调查、处理。3爆破程序3.1 爆破实施3.1.1 爆破实施由开挖队负责打眼,爆破队负责具体实施,安全警戒人员参与。3.1.2 调度员、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进行统筹安排爆破工程各项工作。4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4.1 一般规定4.1.1 爆破作业必须按爆破说明书进行。其内容包括装药量、装药结构、填塞长度、起爆方法等。4.1.2 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4.1.2.1 有边坡滑落危险;4.1.2.2 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4.1.2.3 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4.1.2.4 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4.1.2.5 危险区边界
8、尚未确定或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4.1.2.6 在雷雨天、大雾天、七级以上大风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露天爆破;4.1.2.7 未严格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4.1.3 禁止爆破器材搬运和爆破作业人员穿化纤衣服、携带能发光的物品(如火柴、打火机等)。 4.1.4 在进行爆破作业过程中遇雷雨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4.1.5 运输和装药前不准将起爆器材与炸药混放在一起。 4.1.6 雷雨季节、作业场地潮湿或者作业地点存在杂散电流,不允许采用电雷管起爆法。4.1.7 同一区段的二次爆破,采用一次起爆。4.1.8 爆破后,须经专业爆破工检查工作面是否存在哑炮,确认安全爆破后,才准恢
9、复作业。4.2 穿孔4.2.1 钻孔前安排机械平整场地,钻机平稳后方可钻孔。4.2.2 孔网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打残眼。4.2.3 钻孔时应从最前排孔开始钻孔,逐步往后退,严禁在马道边钻孔。4.2.4 穿孔作业应采用湿式作业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4.2.5 钻机稳车、行走时,钻机与马道坡度之间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4.2.6 钻机作业或起落钻架时,其平台上不应有人,非操作人员不应在其周围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区域内滞留。钻机移动时,机下应有人引导和监护。4.2.7 钻机与下部台阶接近坡底线的挖掘机不应同时作业。4.3 起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4.3.1 起爆前,应根据爆破设计、现场周围环境及装填
10、的具体情况,确定爆破危险区的警戒边界。并设置岗哨,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4.3.2 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 4.3.2.1 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所有与爆破无关的人员应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设备应提前15分钟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4.3.2.2 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确定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负责人方准发出起爆指令,施爆员根据指令进行引爆。4.3.2.3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响炮后爆破警戒岗哨应坚守岗位,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经指定的检查人员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
11、发出解除警戒信号。4.4 爆破后的检查4.4.1 炮响15分钟后,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进行检查;如果发现盲炮、危石或爆堆不稳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4.4.2 经检查和处理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爆破负责人同意,方准作业人员进入爆破地点,恢复作业。4.4.3 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爆后检查内容:4.4.3.1 爆破效果;4.4.3.2 确认有无盲炮,数量多少;4.4.3.3 爆堆是否稳定,有无危坡、危石。4.5 起爆器材检验、起爆器材加工、装药、填塞、起爆网路连接、盲炮处理等作业均由爆破队负责进行。项目部安全员、技术员监督民爆公司的作业
12、人员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规定进行上述作业;如发现有违章指挥、违规操作,有权制止并责令整改。三、民爆物品使用责任的明确: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对民爆物品的各项规定,保证施工安全,凡项目部范围内与使爆炸物品有关系的人员,安全员,技术员,库管员,值班员,施工队伍负责人及专职炮工都必须对炸材管理工作进行明确各自的职责,确保使用爆炸物品的安全。(一)技术员1、 认真审批各施工班组当日民爆物品的使用量。2、 严格控制装药量,防止顺层滑坡,及损坏孔桩护壁。3、 与安全员共同负责放炮时的安全警戒。4、 大、中型爆破必须请求主管生产的经理,并有设计。5、 认真督查爆破物品在现场的保管工作。(二)安
13、全员1、 认真审核各施工班组使爆资格,严禁无炮工证的队伍使用爆炸物品。2、 认真审核各施工班组当天爆破物品使用的实际数,核查到每颗雷管、米克炸药、每米导火线及每炮装药数,并认真填写爆炸物品现场施工记录表。3、 监督施工班组将未用完的爆破物品的当天返库。4、 负责督察施工班组施工现场民爆物品的管理,确保不丢失、不被盗。5、 与和技术员共同负责放炮时的安全警戒。(三)班组负责人1、 严格遵守规定,无专职炮工不使用爆炸物品。2、 确保爆炸物品出库后的安全,保证不丢失,不被盗。不用于工程外的一切活动。3、 确保当天使用量的民爆物品在施工现场有铁皮箱上锁,并安排专人看守。4、 严格控制装药量。5、 负责
14、放炮时炮区内的安全。6、 放炮后,负责安排专人检查炮区的安全及边坡有无滑坡及滚石,孔壁是否会脱落,并负责清除危险。(四)专职炮工1、 负责爆破物品出库后返库前仓过程的安全。2、 确保爆破物品出库后不被盗、不丢失、不用于工程外的一切活动。3、 严格遵守国家及项目部对爆破物品使用各项规定,不允许任何人将爆炸物品夹带出施工现场。4、 不允许无炮工证的人员动用爆破物品。5、 严格控制用药量,防止对边坡及孔桩护壁的损坏。6、 认真核实爆破物品当天实际用量,并与安全员共同填写好民爆物品施工现场记录并签字。7、 负责放炮时炮区内的安全。8、 负责未用完的爆炸物品当天返库。9、 负责当天用量的爆炸物品在现场的
15、保管。(五)库管员1、 认真核查个施工班组民爆物品领用单。无技术员和安全员共同签字的领用单无效,应不予发料。2、 确保帐物平衡,做到每天清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3、 加强对守库人员的管理,确保库房24小时均有人值班。4、 严禁闲杂人等进入值班室及库房。5、 不允许酒后上班、值班。6、 认真审核各施工班组爆破物品的施工现场记录,核查返库量是否正确,记录上安全员是否签字。7、 当施工现场记录未交的队伍不予发料,并及时上报相关人员。8、 严格、认真、负责爆破物品的进、出库工作,确保不被盗、不丢失。9、 严格执行国家及项目部对爆炸物品库的相关规定,不允许使用明火及用电取暖或煮东西。10、 负责库房的管
16、理,爆破物品必须按规定有序堆放。(六)库房值班员1 必须服从库管员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及项目部对爆破物品库的相关规定。2 不允许闲杂人员进入值班室及库房。3 不允许酒后上班以及在库区、值班室使用明火或用电取暖、烧水。4 做到不定时地对库区周边的巡查工作,确保爆破物品不丢失、不被盗。 相关人员必须严格、认真执行上述条款,确保爆破物品在运输、使用、库存全过程的安全,对违反上述条款人员项目部将从严给与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要求: (1)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应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对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2)同一路电炮应使
17、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0 2n以内。 (3)接线前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联戒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振。 (4)装药时,严禁将电爆机地线接在金属管道和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5)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10。 9.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10.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 (1)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袭用即发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5minl如使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15min。 (2)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3)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在距离原炮眼60cm外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4)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11、未尽事宜请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程规范执行。交底方负责人签字: 接受交底人员签字: 注:接受交底人员主要有: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质检、安全、调度、测量)及施工队所有作业人员。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