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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庐阳区民办学校设立审批服务指南一、项目名称: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审批二、实施主体: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89号)、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秘200987号)、合肥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规定(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工作的通知(合劳社秘2
2、00991号)。四、设置标准:1、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200人。2、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校舍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其中自有校舍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办学场地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无危房。招收外地学生,学校应具备食宿条件。3、教学、实习设备按照部颁社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或国家职业标准要求配备。没有设置标准的,参照相近培训专业标准配备,以满足该专业培训的基本要求。4、举办者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自有流动资金10万元以上。5、学校理事会、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总人数不
3、少于5人且为单数。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人。理事会或董事会全体成员应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拟定的学校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者校长担任。6、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从事职业技术教育及教学管理5年以上,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7、配备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具有管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4、。8、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按照教师与学生之比不低于1:15配备。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各2名。9、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10、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各项制度。1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公序良俗。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名称统一由行政区域、字号和“职业培训
5、学校”三部分组成,即:(市)(字号)职业培训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得与辖区内已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使用相同、相近或同音字号。12、本标准为庐阳区设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基本要求。五、申报材料:(一)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提交申报材料。(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经批准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提交申报材料。(三)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培训专业、培训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资产来源、投资数
6、额,加盖举办者(社会组织)主管部门公章或由举办者(公民个人)签字,1份。2、合肥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申请表(可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行政许可”版块下载),1份。3、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包括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制度,各1份。4、举办者资格审查材料:(1)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法人资格证照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2)举办者为公民个人的:身份证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公安部门出具的政审材料原件1份。5、举办者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出资有效证明文件:(1)自有校舍的,提供举办者自有土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平面图、房屋安
7、全合格证明、消防安全验收证明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简易建筑、居民住宅、危房、地下室、架空层以及住宅小区附属设施和其他不适于教育培训活动的房屋均不得用作自有校舍。自有校舍应相对集中);(2)租赁校舍的,提供经房产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若房屋租赁合同未经房产部门备案,需另外提供出租方盖章(社会组织)或签字(公民个人)的自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平面图、房屋安全合格证明、消防安全验收证明复印件各1份(简易建筑、居民住宅、危房、地下室、架空层以及住宅小区附属设施和其他不适于教育培训活动的房屋均不得用作租赁校舍。租赁校舍应相对集中,租赁与自有校舍不在同一
8、地点的,最多不超过二处);(3)自有教学设施、实训设备设施仪器配置等固定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清单、发票的原件1份,流动资金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需由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4)若有捐赠性质的校产,提交经公证的捐赠协议原件1份,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的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5)申请联合办学的,提交经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原件1份。协议内容包括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6、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资格审查材料:(1)全体成员身份证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
9、(2)公安部门出具的全体成员的政审材料原件1份;(3)全体成员花名册及个人简历1份,本人签字;(4)全体成员(举办者除外)与举办者签订的聘用协议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7、学校章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全体成员签名原件,1份。学校章程内容应包括学校的名称、地址;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章程修改程序等内容。8、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全体成员书面会议决定:为全体成员签名的原件,1份
10、。9、配备的校长资格审核材料:(1)身份证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2)公安部门出具的政审材料原件1份;(3)学历证书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4)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5)个人简历1份;(6)与举办者签订的聘用协议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10、配备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职业指导、就业服务和财务管理人员资格审核材料:(1)身份证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2)学历证书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3)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财务人员资格证书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4)个人简历1份;(5)与举办者签订的聘用协议原件(验后
11、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11、配备的专兼职教师队伍资格审核材料:(1)身份证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2)学历证书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3)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4)个人简历1份;(5)与举办者签订的聘用协议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12、申报的各培训专业的教学计划、大纲和配备的教材及教材目录(教材验后即返还):1份。13、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四)申报材料注意事项:1、申报材料均需统一使用A4纸,填写可采用正楷书写或打印方式;2、申报材料若为社会组织复印件的,需加盖社会组织法人单位公章;若为公民个人复印件的,需本人签字。六、审批
12、程序:第一步:预核校名。拟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行政许可”版块下载合肥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预核准表并如实填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18号行政许可、审批窗口提交1式2份表格,经预核准校名后窗口返还举办者1份表格,举办者凭表到银行开设学校临时账户供验资使用(不得开展办学活动)。第二步:申请受理。拟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向区政务服务中心18号行政许可、审批窗口提出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决定是否受理。不属于审批范围、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第三步:考察评审。
13、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对照合肥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区人社局安排3人以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考察组,实地查看办学场所、设施设备等情况。综合材料审核和实地查看情况形成评审意见。第四步:研究决定。呈区人社局党政联席会审定,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第五步:送达决定。对批准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办理批文,由区人社局向省人社厅办理备案领取并打印人社部统一印制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由窗口将批文和办学许可证一同送达举办者。对不予批准的,书面告知理由。七、承诺时限:自窗口正式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八、收费标准和依据:行政许可行为不收费九、联系电话:1、区政务服务中心18号行
14、政审批窗口电话:05512、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电话:0551-十、后附材料1、 合肥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预核准表 2、 合肥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申请表合肥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预核准表编号:举办者名称或姓名组织机构代码或居民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单位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申请核准校名备选名称一备选名称二举办者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核准意见经审查,预核准举办者使用“ ”名称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举办者可以凭本预核准表到银行开设临时帐户,到会计师事务所等验资机构进行验资,但不得开展办学活动。经预核准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自预核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举办者未提出民办职业培训学
15、校设立申请的,已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核准机关盖章: 年 月 日注:1.本表1式2份,经核准机关盖章后核准机关留存1份,返还举办者1份。2.编号由核准机关编制,共7位数字,由“年份”(4位)和“顺序号”(3位)组成。合肥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申请表举办者(社会组织)盖章: 举办者(个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填表说明一、本表须用A4纸打印,填写可采用正楷书写或打印方式;请逐页填写本表所列栏目,所有内容必须真实无误。二、拟办学校名称使用“xx(行政区域名称)+xx(字号)+职业培训学校”;名称由举办者按此格式提出,审批机关核准。三、表内
16、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附页;如有不适用栏目,请在该栏目内填写“不适用”或“无”。四、申请联合办学的,每个申请单位(申请人)都必须填写举办者情况页。一、举办者(社会组织)及办学投入申请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法人类型企业 事业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登记机关证书编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办公传真手机宅电申请单位简介出资方式资金 实物 土地使用权 其他:建筑面积自有M2土地面积M2/亩租赁M2流动资金万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是 否说明:举办者为公民个人的无需填写此页二、举办者(个人)及办学投入姓 名性 别民族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技术职务职业资格户口所在地家庭住
17、址邮编联系电话办公传真手机宅电个人简历出资方式资金 实物 土地使用权 其他: 建筑面积自有M2土地面积M2/亩租赁M2流动资金万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是 否说明: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无需填写此页三、申请办学内容和决策机构申请设立学校名称备用名(2-3个)校址邮编培训形式脱产 半脱产 全脱产培训总规模人培训层次初 级 中 级 高 级培训专业(要求:培训专业与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培训专业名称一致)校长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民族出生年月办公: 手机: 住宅: 传真: 文化程度政治面貌职称职业资格从事教育培训工作年限拟定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民族出生年月办公: 手机:
18、住宅: 传真: 文化程度政治面貌职称职业资格在校身份理事长(董事长) 校长决策机构理事会董事会其他 总人数: 人理事长或董事长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民族出生年月办公: 手机: 住宅: 传真: 文化程度政治面貌职称 职业资格从事教育培训工作年限理事会或董事会成员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民族出生年月办公: 手机: 住宅: 传真: 文化程度政治面貌职称职业资格从事教育培训工作年限理事会或董事会成员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民族出生年月办公: 手机: 住宅: 传真: 文化程度政治面貌职称职业资格从事教育培训工作年限理事会或董事会成员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民族出生年月办
19、公: 手机: 住宅: 传真: 文化程度政治面貌职称职业资格从事教育培训工作年限理事会或董事会成员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民族出生年月办公: 手机: 住宅: 传真: 文化程度政治面貌职称职业资格从事教育培训工作年限专心-专注-专业四、教职工人员教职工总人数管理人员人数授课教师人数其他人员人数教学管理职业指导就业服务财务管理其他管理人员理论课教师实习操作课教师(一)管理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职业资格从事管理工作年限在校工作岗位和职务专职或兼职联系电话(二)授课教师理论课教师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职业资格从事教育培训工作年限授课专业(与申报的培训专业对应)专(兼)职联系电话实习指导教师五、设备清单设备名称设备数量设备型号设备单价(元)六、举办者意见举办者:盖章(社会组织)签字(公民个人)年 月 日七、举办者(社会组织)主管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 月 日八、办学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