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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苏州市规划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2017年工作总结2017年,在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建厅的有力指导下,市规划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苏州市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的目标任务要求,对照市政府2017年政府工作任务,以三个国家级试点工作为重要抓手,全面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规划管理水平,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
2、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取得成效。一、以三个国家级试点工作为重要抓手,全面推进规划编制工作2017年全局共开展各类规划编制、城市设计项目60项,其中39项已圆满完成,还有21项正在抓紧推进;开展各类规划研究47项,其中34项完成了研究成果,还有13项正在推进。一是启动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35)编制工作,被住建部确定为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改革15个试点城市之一。成立了由周乃翔书记、李亚平代市长任组长的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和市环保局组成。成功召开了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改革动员大会以及总规编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统筹安排规
3、划编制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时间安排等,对总规编制进展及“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进行具体部署。召开了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35)专家咨询会,邀请来自北京、上海、南京等地的11位专家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出谋划策。完成了下辖四市六区10个板块的现场调研以及对周边城市的调研与座谈,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完成了对苏州科研院所、高校、设计单位的座谈,征求对总规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配合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步开展28个总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聘任了由24名市民代表组成的城市总体规划公众咨询团,召开了两次市民论坛,将“开门做规划,问计于民”贯穿于规划编制的全过程。接受住建部、省政府及省住建厅对苏州市总规编制改革
4、试点的监督和检查。目前,已完成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初步成果和“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初步方案,计划年底前向住建部上报总规初步成果,建成“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信息平台。二是结合各板块发展实际,开展分区城乡协调规划。在推进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35)编制工作基础,结合各版块发展实际,相继开展了高新区“两规合一”规划、高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相城区分区规划暨城乡协调规划(2035)以及吴中区城乡协调规划(2035)。各规划在与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35)充分对接、充分融合的前提下,明确板块未来在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综合交通、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方面的发展方向和重点。目前,高新区“两规合一”规划已基本编
5、制完成,高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吴中区城乡协调规划(2035)、相城区分区规划暨城乡协调规划(2035)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三是加强古城古镇古村保护。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项目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传统建筑形制研究以及苏州古建老宅卫道观保护修缮工程验收;配合完成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会同市文广新局完成第七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方案审核。完成了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评估检查的迎检工作,并搜集整理苏州市文保、控保、第三次文物普查中新发现的古建筑名录,为苏州市即将开展历史建筑的公布和保护工作做好准备。配合市人大完成对木渎、光福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审议
6、工作,东山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和杨湾、东村2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得到省政府的批复。配合完成了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吴江区平望、桃源保护规划,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吴中区金庭镇后埠村、堂里村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推进东村、植里、东蔡、衙甪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完成2017年度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我市甪直镇、东山镇分别获得400万元的省级财政补助。四是被住建部确定为首批全国城市设计试点城市之一,完成了大运河沿线城市设计等7项城市设计。配合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35)编制工作,启动了苏州市总体城市设计,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了古城1、2号街坊,古城4、5、6、14号街坊,古城7、
7、8、9号街坊,古城20、21、22、28号街坊,相城盛泽湖环湖地区,吴中木渎智慧工业园等6个重要地段城市设计以及大运河沿线(苏州段)城市设计概念方案。完成了苏州市城市设计导则苏州市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开展苏州城市空间和地域建筑特色传承与塑造研究,完成了传统建筑特色调查和传承研究、传统建造施工技艺调查和传承研究和城市空间和地域建筑特色塑造规划设计指引研究等三项研究,开展近几年苏州市优秀地域特色建筑设计选评活动,总结江南苏式建筑的地域文化特色,对城市空间和建筑特色塑造进行规划引导,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人居环境。五是被住建部确定为第三批“城市双修”试点城市,完成了全市城市双修试点实施方案。落实住
8、建部试点要求,从2017年8月开始,探索适合苏州的推动“城市双修”的组织模式、先行先试“城市双修”的适宜技术、探索“城市双修”的资金筹措和使用方式、建立推动“城市双修”的长效机制。成立了由代市长李亚平担任组长的苏州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召开了“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动员大会,由市政府印发了苏州市“城市双修”试点实施方案,确定了苏州“城市双修”的目标、原则,以及规划引导、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制度保障等四方面具体工作。建立了苏州“城市双修”工作进度月报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接受住建部对苏州“城市双修”试点工作的监督和考察。六是抓好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苏州市城市总体规
9、划(2035)同步开展苏州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苏州市轨道线网规划修编初步成果,并召开了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全市域)专家咨询会。正在开展吴中区综合交通改善与优化规划、相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和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高新区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2017年苏州市城市交通调查、2017年苏州城市道路交通发展年度报告。完成了胥江(京杭大运河外城河)慢行系统、上塘河(京杭大运河外城河)慢行系统的规划研究以及南环东路南园南路节点、南环西路盘胥路节点、劳动路西环路节点、宝带西路公交首末站周边交通改善研究。做好市政府重点工程、实事工程的规划服务工作,完成了南湖路快速路东延工程、长江路南延工
10、程、春申湖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独墅湖第二通道工程、苏同黎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星塘街南延工程等城建重点项目的规划方案。七是完成了相关专项规划、专题研究以及基本控制单元控规调整工作。完成了环古城河、金鸡湖水上游联通规划南线与北线深化设计,苏州市区农贸市场布局整合、苏州市宾馆布点规划、相城区中心城区导视系统一体化以及夜间照明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结合城市发展需要,积极开展专题研究,完成了苏州沿江发展策略、苏州沿沪发展策略、苏州市区商业去库存等专题研究。完成了古城2号街坊、留园西园单元17基本控制单元、胥江单元02、03基本控制单元、平江新城07基本控制单元等9个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工作。八是注重镇村规划
11、,科学引导镇村发展。加强对各镇规划编制和指导工作,完成了吴中区木渎镇总体规划、吴中区越溪横泾片区、相城区阳澄湖镇总体规划以及吴中太湖新城二期、木渎镇藏书地区、胥江以南地区、金山南路以西胥江运河以北地区、阳澄湖镇、吴中区甪直镇第5、10、13、22基本控制单元等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各镇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定支撑。指导全市14个被撤并镇的规划编制工作并对编制进度进行跟踪,确保14个试点镇2017年7月全面完成了规划编制工作。关注乡村规划,完成了吴中区甪直镇村庄规划和光福镇58个重点村、特色村村庄规划,完成了太湖度假区香山街道23个保留村庄规划中期成果。结合村庄规划编制及乡村发展面临的困境,完成了
12、多元利益主体视角下苏州村庄规划编制体系改进策略研究、苏州农村居住转型的风险与规划调控、消费社会背景下苏州乡村复兴模式及规划策略研究三个研究课题。二、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规划管理水平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意见”,突出“一把手”抓改革,积极探索“放管服”各项工作。加强与市行政审批局的沟通协调,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核发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和3名工作人员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同时,积极配合“3550”改革工作。完成了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交通影响分析报告、日照分析、规划公示等9项规划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积极探
13、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定期召开行政审批工作例会,对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布置落实审批改革的相关任务,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配合完善古城保护管理体制机制。二是做好规划许可服务。截至2017年12月18日,我局共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46份,总用地面积1072.3万平方米;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341份,总用地面积1078.2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变更)644份,总建设规模(含变更)1692.2万平方米,发放核实合格证458份。共受理私房翻建报批项目82份,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8份,建筑面积2635平方米,发放核实合格证24份。三是重视规划精细化管理。加强规划对城市土地储备
14、、拍卖工作的指导作用,完成了包括北环路以南净水厂地块、平泷路北江乾路东地块、南环路以北人民路以西热电厂地块等苏州市2017年储备地块的精细化研究,通过从地块的用地边界、环境容量、日照、道路交通、城市设计、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方面进行研究论证,合理确定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引导城市土地有效开发,促进了城市土地的高效节约集约利用。四是强化依法行政。完成了住建部2017年第一期图斑自查报表及说明,对222个图斑进行核查,对其中发现的12处违法建设移送区政府和城管执法局查处。全面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局领导班子参加了15起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加强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批后跟踪检查,跟踪检查有
15、证项目453个,对已到期临时建设项目进行后续处理,发出拆除通知书9份,面积19480.93平方米。对145件违法建设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对拟作出重大行政处罚的10起案件举行了听证会,47起重大处罚决定报市法制办备案。制作违法建设通报6期,向各区政府通报49起违法建设和28起临时建筑到期未拆除的违法建设情况。全面落实规划执法的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自作出行政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利用局官网、中国苏州网站及“双公示”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五是推动建章立制工作。2017年,作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的起草成员单位
16、,积极参加两条例的座谈和修改讨论。两条例将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为建设古今辉映的历史文化名城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与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共同起草了苏州市违法建设处置规定,班子成员多次召开会议征求多方意见,于2017年9月完成了规定报送稿并报市人大作为2018年立法建议项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先后出台了苏州市规划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苏州市规划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苏州市规划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苏州市规划监察支队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及时对苏州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中关于从业单位管理的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17、,修改后的办法已于2017年8月施行。全年还参与了涉及城乡规划的36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保证了城乡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三、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抓好两个活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六个一”基层调研走访活动,以两个活动为重要抓手,结合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突出问题导向,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建工作的各项制度,如学习培训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干部政绩制度,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把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到了实
18、处,全面从严治党。同时,结合“踏访红色印记,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帮扶结对活动、“走基地、看变化、聚力量”活动以及党员统一活动日,进一步激发全体党员工作热情,发挥专业特长。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局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制度,始终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加强民主集中制有关制度和规定,充分发挥班子成员集体领导作用,通过办公例会制度、项目会办制度,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形成了相互协商、相互协调、相互通报的良好工作局面。注重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规划工作业务性强,人才素质要求高的特点,及时进行了干部配备和人员调整。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原则和程序,将一批年轻干部选拔
19、到领导岗位上来,为规划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储备后备力量。2017年完成了1名正科职、2名副科职、1名副主任科员的民主推荐、考察和任职工作。制定全年培训、学习计划,2017年局党组中心组成员进行了10次专题学习,科级以上干部完成了“菜单式”选学、在线学习等规定学习动作。2017年5月,局领导班子还分两期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下属事业单位及吴江区规划局工作人员共202名,赴重庆大学进行为期一周的规划业务脱产培训,通过各种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安全生产工作、保密工作、档案工作、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工、青、妇组织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和学习活动。三是
20、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抓好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纠正“四风”要求的传达学习和集中辅导,及时抓好中纪委全会精神、各级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增强了全局上下“不想腐”的自觉。重点突出自由裁量权的约束,要求并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规划许可、规划执法依据充分、程序控制发挥作用,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加大监管力度,针对纪检组撤销后的新情况,健全和完善组织领导、内部监督和上下协调“三个机制”,确保原有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不变,内部监管举措不变,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注意经常督促加强监管,切实履行好双重责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1、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净化讲廉政的生态,使党风廉政建设继续保持了良好的态势。四、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基础支撑一是积极做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来信来访接待和政务公开工作。2017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76件,其中主办件11件,分办件3件,联合办理1件,协办件61件,通过拟定建议提案办理计划、定期督办、时时跟踪、信息反馈,保质保完成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积极做好群众来访工作,2017年接待市民来访200批次,其中群体性信访事件25件,协同公安部门均进行了妥善处置,有效缓解了基层矛盾。及时关注群众各类诉求,答复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江苏阳光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件以及中国苏州
22、、12345便民中心、“寒山闻钟”论坛、局网站、局领导信箱以及群众来信、依申请公开等各类咨询诉求1286件,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应。二是成功举办了2017世界城市峰会。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我局牵头组织的2017世界城市峰会于2017年5月17日至20日在苏州圆满举办。本次峰会通过热烈而富有成效的讨论,达成了共识,发布了苏州宣言,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各国参会嘉宾的高度赞誉,收到了非常好的预期效果。三是重视信息工作,提升信息化水平。完成了2016年15个规划测绘和信息化指令性项目的实施、监管与验收工作,完成了2017年规划测绘和信息化指令性项目的前期工作,并进入实施阶段。完成了局政务网
23、站、局内部OA系统的升级改版建设以及“苏州规划一张图”移动端开发工作,做好日常网络安全的巡检工作,完成了11个三维方案建模以及对建模平台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规划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加强对宿迁市规划局信息化工作的对口援建,完成了宿迁街景数据采集项目。四是充分发挥苏州市规划展示馆对外宣传、交流、展示的平台作用。2017年共接待党政代表团及各类社会团队200多批次,接待国内外宾客及市民游客15万人次。按照市委领导要求,对苏州市规划展示馆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成就展进行重新设计布展,并于2017年10月17日正式对广大市民和游客开放,成就展重点突出了苏州在新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上取得的新成就,
24、勾画了苏州未来发展的美好蓝图。2018年工作计划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规划局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的最新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科学制定规划编制计划,加强规划研究和规划管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苏州争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作出贡献。1.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抓好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注重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
25、相结合,围绕争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的目标要求,发挥好城乡规划的引领和服务职能。全面从严治党,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和绩效管理工作。2.推进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35)编制改革试点工作。严格按照苏州市总规编制改革实施方案及工作时间计划,按时完成总规各阶段成果编制和上报工作。按照要求做好住建部、省政府和省住建厅关于总规编制改革的各项工作。2018年1月底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征求各区、各部门的意见。2018年6月完成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成果编制工作。2018年10月提交市人大审议,并按程序报省政府、住
26、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2018年底前上报国务院。同步配合推进28个总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继续推进吴中区城乡协调规划(2035)和相城区分区规划暨城乡协调规划(2035)。3.推进苏州市“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在2017年初步建立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基础上,继续完善“多规合一”数据资源内容和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功能,实现规划实施监督与评估考核、服务社会公众等功能,与项目生成管理和项目联合审批平台有机对接,共同构成苏州市“多规合一”信息平台,支撑“一张蓝图干到底”的工作目标。相继开展了高新区“两规合一”规划、高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相城区分区规划暨城乡协调规划(2035)以及吴中区城乡协调
27、规划(2035)。4.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做好历史建筑认定与公布工作。按照住建部、国家文物局相关要求,做好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评估检查工作。继续发挥古城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专家咨询作用。贯彻落实古城保护规划和古城控规,积极配合姑苏区及市相关部门做好历史街区、文控保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工作。完成吴江区桃源镇、平望镇、昆山市巴城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按照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的要求,做好古村落的规划监督管理工作。5.推进城市设计试点工作。结合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35)编制,完成苏州市总体城市设计的编制工作。按照城市设计编制三年行动计划,继
28、续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完成古城54个街坊城市设计全覆盖,继续开展重点地段以及生态敏感区的城市设计,建立城市设计编制成果信息平台,将各类成果纳入信息系统,加强对城市建设的指导和运用。6.完成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2017年12月,苏州入选全国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试点工作自2017年12月开始,为期1年。将按照试点城市工作要求,成立市级层面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出台“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方案”,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分批完成建档及挂牌工作,制定历史建筑修缮技术标准和办法,编制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探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新路径
29、,科学保护利用历史建筑。7.推进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完成苏州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35)和苏州市轨道线网规划修编工作,完成苏州市轨道交通一、二号线与地面交通换乘设施实施评估与优化规划。完成苏州市城市交通白皮书、苏州市综合交通数据库建设(二期),加强对管线的规划管理,完成古城管线综合规划研究以及平江历史文化街区、苏福单元、胥江单元管线综合规划。8.深化“放管服”改革。适应“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执法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继续做好苏州市违法建设处置规定调研工作,对苏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实施办法进行立法评估。对苏州市市区农村居民私有住房建设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苏州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规定等进行修改。继续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下移,配合完善古城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继续做好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的技术支撑工作,对于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提前介入,重点服务。9.继续做好基础性工作。继续做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来信来访接待和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安全生产、保密、档案管理、消防、质量强市等基础性工作。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苏州市规划局 2018年1月22日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