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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关于如何解决重点工程建设难的调研报告|重点工程开工建设情况关于如何解决重点工程建设难的调研报告|重点工程开工建设情况 根据市委关于新型城市化、工业化建设与区委关于“打造一城四区,构建和谐瓯海”的发展战略,区政协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组成重点工程建设调研组。2007年8月14日组织召开了专题座谈会,会后还走访了部分重点工程和相关部门单位。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近年来重点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2005年2007年我区共安排重点工程39项
2、,其中省级重点项目4项,市级重点项目11项,区级重点项目39项,总投资79.14亿元。至2007年7月止,共完成投资额24.9亿元,3年期间由于郭溪前垟排洪渠、高翔路改建二期因土地、规划等原因暂停建设,共建成11项。 2007年共安排重点项目26项,年度计划投资11.5亿元(续建项目16项,年度计划6.42亿元;新建项目10项,年度计划5.13亿元)。2007年1-7月份共完成投资4.49亿元,仅完成年度计划的38.9%。进展较顺利年度计划完成50%以上项目有8项,未进场开工建设的项目有8项,其余10项进展缓慢。 总之,重
3、点工程建设遇到征地难、拆迁难、进场开工难、二三产返回地落实难、配套建设难等问题与困难。 二、重点工程建设难的原因 一是陈旧观念认识的阻碍。瓯海地处城郊结合部,是温州城市拓展的腹地,省、市重点工程纷纷布落瓯海。农民土地被征的失落,土地和房屋价格的大幅飙升,征地补偿款的持续低下,为将来生活的担忧,利益的巨大反差,使被征地农民的心理失衡。当前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村民在短时间内变成市民,由于发展过快,心理素质、知识素质、就业技能等方面的原因难以适应,普遍会表现出对新的生活与就业发展环境的不适应,彷徨、焦虑,容易受不良情绪
4、的影响。而我们各级政府在土地征用后,没有及时采取各种方式,引导被征地农民转变观念,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工程建设业主单位也没有很好兑现承诺,造成一些群众认为“政府只知征地,不顾百姓生活”,从而产生严重的对立情绪,一有借口就聚集人员上访哄闹。同时,对政策外利益大闹多给、小闹少给、不闹不给的错误做法,也给被征地农民以漫天要价的错误导向。同时,一些村干部借重点工程建设之机,从中获取填方、揽工程等利益,如不满足其全部要求,也往往有意阻挠重点工程建设。 现在许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只办理工程项目的征地手续,而村集体和被征地农民返回用地的手续
5、办理由镇(街道)、村自办,由于有关手续本身的繁琐和一些部门的作风等原因,一般农村基层干部很难办理这些手续,造成许多返回用地无法落实。甚至个别工程已竣工交付使用,指挥部也解散了,但其合法的征用手续都未办好,遗留下许多问题。同时,一些基层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存在政策处理的畏难情绪,没有及时牵头解决这些问题,随着工程一个接一个的布落建设,返回用地的历史包袱越背越重,矛盾日益尖锐。 二是宏观调控政策的趋紧。当前,宏观调控政策紧缩,部分土地审批权上收中央,土地征用审批程序更加规范,管理更加严格,土地征用问题已成为我区重点工程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今年26项重点工程总用地90
6、38亩,已批用地5143亩,未批用地3895亩。例如:中心区道路网工程527亩,西向排洪工程瓯海段758.5亩,火车站配套工程河道改造、配套道路、安置房1673亩,开发区道路网328亩,泽雅大道50.3亩,源口至林岙公路改建等土地,目前都未落实,不但影响了工程进展,甚至造成个别工程无法开工。 三是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根据温瓯政发(1994)47号文件规定,农村集体耕地征用后,可按8%的比例向村集体返回安置用地。据土地部门统计,自1994年至1999年,全区(不包括原永强、藤桥片)共征用土地6498亩,其中耕地6498亩; 1999年初土地法及有关新规实施后,
7、我区(不包括原永强、藤桥片)共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45149亩,其中耕地29257亩,应返回用地5125亩(包括9499年应返回用地),其中三产2134亩,已供地605亩,供地率28%;二产2991亩,已供地823亩,供地率27.52%。这些返回用地迟迟得不到落实,严重影响了集体经济的发展和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的妥善安置,群众十分不满。近二十多年来,一些重点工程建设有“重工程,轻群众”的倾向和浮躁情绪,主体工程上得快,配套工程建得慢,返回用地久不落实,从而出现群众不理解、不配合重点工程建设的情况。 四是政策制定执行的偏差。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效果往往是决定着重点工程
8、建设的难易程度。 政策多变。从92年开始至现在,市和区颁发征地文件达7个之多,而主要有温瓯政发(1994)47号文件和2003年颁发的市人民政府69号令,现在中央有了新政策,省里又出台了新的实施细则,要推行征地协商制度。根据新形势出台新政策本来无可厚非,可是有些政策缺乏前瞻性,有些政策变化太快,造成政策前后不连续。 政策多头。有的用地单位为了能快点进场,私自加价补助给农民,造成同一块土地或同一区域,不同项目不同政策,不同时间不同政策,不同领导不同政策,补偿安置费相差很大,人为造成群众对一些工程项目的抵制情绪。 &
9、nbsp; 承诺不兑现。一些工程建设伊始,往往对当地征地农户作出这样那样的承诺,但又没有及时兑现承诺,甚至到工程竣工验收,指挥部都撤了,还未兑现对农民的承诺,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例如某重点工程征地,由于村里和被征地农户的思想抵触,被拖了4年之久,省长和市长亲自多次过问,区里和当地街道做了大量工作,村里同意与市属某部门签订征地协议,条件是要求市属某部门用100万元作为二产返回用地落实(在市府69号令规定限期内)的押金,超期限未落实每月按比例扣除,协议签订之后带回市属某部门盖章,待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之后,市属某部门扣压征地协议原件,调换经办人员,否认签过征地协议,连区领导出面协调也不认
10、帐,为此在群众中造成“政府骗取老百姓土地”的恶劣影响。 五是项目前期准备的不足。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如工程配套项目考虑不足,开工后几番修改方案,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有的边设计边施工,违反基建程序建设,对控制投资、保证质量、工期进度造成了不利影响,致使列入前期工作的大部分项目进展相当缓慢,个别项目甚至根本不能动工。例如:高翔路改建二期因前期工作不充分,暂停建设;大西洋购物中心工程桩基施工一段时间后,发现部分桩基达不到设计标高,暂停施工,重新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华中科大温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在未征求瓯海区、当地街道和专家意见的情况下,个别领导拍脑
11、袋决定,由于村里和被征地农民反对,工程拖了3年之久也没有进展;温福、甬台温铁路瓯海段由于仓促上马,铁路主线政策处理虽进展顺利,但配套工程和二三产返回用地政策处理难度较大,加上这些土地指标还未审批,存在严重群体性闹事的隐患。 六是巨额建设资金的缺口。部分项目因资金未能及时落实而不得延缓建设进度,或停工,或不能按原计划及时开工建设。有些项目原计划打算以征地拍卖出让的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当前由于国家开展土地专项治理整顿,原筹措计划难以落实。同时,金融系统也因宏观调控,对投资贷款政策有所收紧,财政国投公司担保能力有限,各大银行已难以发放贷款,今年安排的26项重点工程中
12、由政府实施19项均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例如:南塘大道(梧白段、仙岩段)需建设资金12亿元,目前已贷款7.77亿元,梧白段已全线通车,但仙岩段建设资金未落实,工程建设难以推进;温福、甬台温铁路瓯海段配套工程地方补差资金缺口很大,一期需要17亿元,目前已贷款3亿元;西山路二期改建已贷款1.15亿元。2007年还需贷款2.5亿元(开发区道路工程1亿元,茶白公路0.3亿元,南塘大道仙岩段0.8亿元,西山西路西段改造工程0.4亿元)。 七是管理体制实施的不顺。当前我区重点工程基本上由各类工程指挥部、基建办等项目机构实施,这些机构主要负责人往往是兼职的,而且身兼数职、数
13、个工程,其工作人员是由各部门和镇(街道)抽调的,领导缺乏时间和精力,工作人员懂行的不多,往往缺乏专业知识,项目缺乏专业性和科学性管理,有的连工程进度计划还未制定就盲目开展施工建设。同时,我区工程指挥部、基建办等项目机构人员是临时抽调的,调动过于频繁,有些从不懂调入到刚懂就调出,以致造成人才浪费和政策处理不衔接。此外,镇(街道)分管工程的领导不懂、不熟悉业务的情况仍然存在,不利于重点工程建设。 八是部门相互配合的不够。在座谈会和走访中大家反映有关部门对重点工程支持、配合不够,有重利益轻配合倾向,特别是一些垄断部门,不管是不是重点工程,也不管工期是否紧,资金不到
14、位连通融的余地也没有。同时大家也反映,现在部门门好进,脸也好看,可事仍难办。铁路指挥部反映目前处境尴尬:高层(铁道部和省政府)信心十足,对温福、甬台温铁路通车日期都作了确定;被征地农民不好商量,知道“胳膊拧不过大腿”的道理,铁路主线给征了,而配套工程和二、三产返回用地是地方的,抵触没商量;部门不慌不忙,铁路配套工程和二三产返回用地审批手续不齐全不给办理;铁路指挥部则是“油饼干部”,上压下顶“两头煎”,是“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 九是业主自身方面的缺失。现在社会上有传闻:过去共产党打土豪分田地给农民,现在政府征农民土地给老板,觉得政府为老板想得多,为农民考
15、虑得少。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工业化、城市化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需要,我们不可能永远只停留在小农经济的水平上。但是,我们必须正视农民作奉献的事实和社会上一种不满的情绪,我们需要反思在征地上项目发展经济过程中有没有被人钻了政策的“空子”。因为,在温州工业用地能赚大钱已是不争的事实,办企业、上项目不如利用企业或项目批地倒卖赚的多、赚的快。以往就有人削尖脑袋批地倒卖,虽然近年来政府对工业用地管理越来越严格、越来越规范,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变相圈地现象仍然存在。有人反映,大西洋购物中心征了500多亩土地,自2003年开始以各种理由拖延建设,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当地农民怨言颇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曾
16、组织视察,空置了4-5年之久的工地上只见大片杂草和零星牛羊,有人风趣地形容:大西洋购物中心工地是“风吹草低现牛羊”。 三、解决重点工程建设难的建议 一是解决思想认识抵触。重点工程建设关键是政策处理,而政策处理的重点是征地和拆迁。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失去土地就等于失去了生活的最后保障。我们要运用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对土地征用工作的领导。要统筹规划好农村的建设与发展,将土地征用与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的补偿安置、村级集体经济的壮大等结合起来统盘考虑。要充分认识到村级集体土地征用涉及到农民根本利益问题,这不
17、仅仅是简单的经济补偿问题,而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因此,在各类重点工程建设中,首先要考虑征地和拆迁农民的利益,考虑征地和拆迁农民的今后发展,正确处理好重点工程与农民利益的关系。重点工程与农民利益关系实质上是利益的平衡关系,只要利益关系摆平了,思想抵触也就没有了,重点工程也就好进了。为此,要做到: 强化宣传。要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被征地农民知法懂法,不仅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也要用法律来规范自已的行为;不仅要依法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也要支持、理解政府的依法征地用地行为。 强化形势教育。通过教育,使群众充分认识到农
18、村土地和农民的非农化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必然产物,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然趋势,正确认识当前经济社会转变期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转变自己的思想观念,克服急躁情绪和不平衡心理。 强化监控和教育转化。加强对农村个别别有用心人员的监控和教育转化工作,控制一些社会有害信息的产生与传播,防止个别人借机煽风点火,造谣滋事,集资串联,扩大事态。 让利于农民。要在法规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尽量让利于农民,让利于村集体,留足发展用地,用好发展用地,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 二是确保项目要素齐全。土地
19、指标和建设资金是重点工程建设不可缺少的要素,项目前期工作也十分重要。 争取建设土地指标。近年来,我区重点工程建设受到用地指标趋紧的制约,特别是城市中心区、温福和甬台温铁路瓯海段等26个重点工程未批用地达3895亩之多。因此要分轻重缓急,逐项(分项目)争取,逐级(向市要,向省要,通过区属部门向省、市部门要,本级用地切块倾斜)要求,逐年解决,逐步到位的方法解决土地指标问题。 遵循量力而行原则。我区属于“半级财政”,根本没有充裕的资金投入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工程建设除上级拨款外,只能通过土地拍卖自求平衡。目前我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筹
20、措渠道单一,对财政和银行贷款的依赖性较强。一些单位在申报建设项目时贪大求多,也增大了筹资难度。因此,要遵循量力而行的原则,“有多少米煮多少饭”,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切莫把重点工程变成政绩工程,坚决摈弃重点工程上去了,把矛盾和问题遗留下来的做法。所以,首先要严格控制重点工程建设数量和规模,除少数关系国计民生和对经济发展有重大意义项目负债建设之外,重点工程建设要视财力而行,坚决取消“搭车”建设子项目;其次要健全重点工程基本金制度,拓宽融资渠道,促进重点工程投资多元化,尽快形成以政府投资为引导,以社会投资为主体,全面利用民间投资、企业投资、外资投资、银行投资等各种资金的开放性重点项目投资机制。&nbs
21、p; 深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全面深入的前期工作是重点工程建设既能赢得时间,又能保证实施质量及进度的有效手段,要不断提供新项目好项目列入上级建设项目,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要向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土地指标和补助资金,解决土地指标紧缺问题。在安排重点工程开工建设时,必须严格审核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切实做到项目开工条件成熟一个开工一个,项目不具备基本开工条件的,就暂缓开工。 三是破解历史遗留问题。历史遗留的二三产落实问题,已成为我区目前亟需解决的紧迫问题。要对各地反映强烈的省市重点工程建设返回用地未落实的问题,建议组织专门力量,区委
22、、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区级领导分块联系,制定工作计划,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在较短的时间内,一个一个勘察落实,一个一个地加以解决。对各镇(街道)、村原来不规范用地所遗留的问题,要本着“顾大局,解难题,办实事”的原则,分门别类,热情指导,灵活运用各项政策,帮助基层政府(办事处)妥善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今后,安排建设各类工程项目时,一定要做到工程用地与农民返回用地同时安排,同时报批,同时落实。要按照各地实情,适当调整“人土比”和土地类别,对一些村的“人土比”进行重新测算,及时予以调整,尽量与周边区域基本一致;对城市规划区内的一些镇(街道)的土地类别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尽量缩小相邻地块的
23、补偿差距。 四是建立新型管理体制。要扬弃管理体制的弊端,主要从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和督查指导等方面着手进行完善。 加强重点工程队伍建设。抽调一些专业技术水平高、政治素质好的干部充实到全区重点工程一线工作。对重点工程各类指挥部、基建办等项目实施机构一般不要轻易调动人员,规定最低的服务年限,设立进入门槛标准和调出条件,以保证重点工程稳步发展。对全区各镇(街道)分管镇长(主任)要做到培训上岗、凭证上岗。 完善重点工程管理制度。尽快出台瓯海区重点工程管理办法,对全区重点工程在建项目的施工单位和监理
24、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监管力度。 加强重点工程督查指导。首先,区领导要抽出一定时间和精力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和指导;其次,区重点办、区“两办”要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对全区重点项目进行督查,每半年要在有关媒体上向全社会公布一次,对存在问题要及时予以处理和整改。 五是营造良好服务环境。重点工程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每一个环节的实施情况都影响到工程的总体质量和进度。因此,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必须牢固树立起全局观念和“重点”意识。具体要落实五制:专人跟踪负责制、提前介入制、开辟绿色通道制、特事特办制、一事一议制。 &nb
25、sp; 六是严格依法依章办事。有法律规定的要依法办事,没有法律规定的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确保依章办事,并保证长期稳定。 严肃处理圈地行为。目前在温州,无论是商业用地还是工业用地,都非常宝贵。因此,一些人千方百计打着重点工程、招商引资和上级领导的幌子变相圈地。对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有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个别工程和少数企业变相圈地行为多次呼吁严厉打击。因此,建议区委、区政府对已安排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对少数圈而不建的工程项目土地要依法予以收回。 建立被征地人员保障基金。要出台新政策,确定预算内被征地农民保险、养老
26、和就业费用支出占GDP的比例,虽然这个比例不可能象发达国家那样达到1%、2%甚至3%以上,但应不断提高逐步接近或达到1%,为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生活保障提供物质支撑。同时,还要对弱势群体进行保护,对男55岁、女45岁以上经培训与介绍后仍不能就业的征地农民,建议发放给一定的就业保障金。对弱、病、残等无法适应城市市场竞争的就业特困群体,要完善社会救济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特别关注,或者干脆实行“以土地换保障”政策,提供适当的保障措施。此外,目前温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具有浓厚的商业气息,因此要根据新情况,出台福利性质养老保险的新政策。 确保政策长期稳定。要克服政策多变,防止“老帐新翻”;要克服政策多头,防止“新帐难做”;要克服政策执行偏差,纠正光承诺不兑现,防止“老帐、新帐一起算”。即使上级相关政策有变化,我们也要采取措施,最大限度保证新老政策的前后衔接,避免因此造成不必要的震动。 第 14 页 共 1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