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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代码:002500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4-048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上市公告书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4山证01 证券代码:112218 发行总额:10亿元 上市时间:2014年10月17日 上 市 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 第一节 绪 言 第一节 绪 言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发行人董事会成员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2、所”)对本期公司债券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等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732,949.10万元(201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692,312.47万元(2014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为24.54%,母公司资产负债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
3、券款)为24.94%。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9,781.21万元(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0倍。本期债券的上市交易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本期债券上市前后,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次债券双边挂牌交易。 本公司承诺, 若本期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全部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期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时,已与上市
4、推荐人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上市推荐人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3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XI SECURITIES CO.,LTD 成立时间: 1988-07-28 上市日期: 2010-11-15 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侯巍 董事会秘书: 王怡里 注册资本: 2,518,725,153 元 注册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邮政编码: 030002 联系电话: 0351-8686668 传真号码: 0351
5、-8686667 电子信箱: 互联网网址: http:/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二、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化情况 二、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系由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4 山西省证券公司。 1988 年 7 月, 经人民银行 关于同意设立山西省证券公司的批复(银复1988315 号)批准,山西省证券公司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办理有价证券自营和代理买卖业务,代理
6、有价证券的发行和还本付息业务,受理有价证券的鉴证、代保管、咨询、担保业务和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1997 年 7 月, 经人民银行 关于山西证券公司增资改制的批复(银复 1997306号)批准,山西省证券公司与人民银行脱钩,并增资改制。1998 年 12 月,经中国证监会下发 关于核准山西证券公司增资改制的批复(证监机字199849 号) 批准,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原山西省信托投资公司)联合其他 5 家股东将山西省证券公司改制为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2000 年 4 月, 中国证监会下发 关于山西省证券经营机构合并重组事宜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
7、081 号) , 同意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省信托投资公司、 太原市信托投资公司(后经重组并更名为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其后改制为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阳泉市信托投资公司(后更名为阳泉信达投资管理公司) 、吕梁地区信托投资公司(后改制为吕梁市投资管理公司,其后更名为吕梁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公司) 、长治市信托投资公司(后更名为长治资产管理中心)所属证券营业部进行合并重组,并组建新的证券公司。2001 年 12 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开业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1299 号)批准,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开业,注册资本 102,500 万元。 2006 年 7
8、 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及增资扩股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6138 号)批准,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进行了股权转让和增资: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受让中国网通集团山西省通信公司、阳泉信达投资管理公司、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吕梁市投资管理公司、 长治资产管理中心 8 家股东合计持有的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120 万元股权,同时向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出资 27,880 万元,增资后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 102,500 万元增至 130,380 万元,股东变
9、更为 10 家。2006 年 8月,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5 2007 年,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分别将持有的公司 30,000 万股权和 4,600 万股权转让给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中信国安集团公司;原股东山西省电力公司将持有的公司 5,000 万股权转让给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1 月 18 日,经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晋财金2007第 78 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100 号)批准,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
10、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如下:原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 12 家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 以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07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001,507,802 元为基础,按照 1:0.999246667 比例进行折股,其中公司注册资本 20 亿元,其余 1,507,802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0 年 10 月 19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435 号)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1 日-4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9,980 万股。 2010 年 11 月 15 日, 经深
11、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367 号)同意,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0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 239,980 万元。 2013 年 10 月 28 日, 公司通过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格林期货全部股权,同时以格林期货作为存续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华期货,大华期货依法注销法人资格。格林期货吸收合并大华期货后,存续公司名称为“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 , 注册地北京, 注册资本人民币 5.8018 亿元, 公司持有 100%股权。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合并事项后, 公司
12、注册资本由 2,399,800,000 元变更为 2,518,725,153 元。 三、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情况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三、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情况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结构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结构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518,725,153股,具体股本结构如下: 6 股份类股份类型型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8,925,153 4.72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26,401,401 1.05 3、其他内资持股 92,523,752 3.67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92
13、,523,752 3.67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399,800,000 95.28 1、人民币普通股 2,399,800,000 95.2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2,518,725,153 100.00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格林期货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大华期货有限公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3964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3 日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登记
14、手续,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8,925,153 股,发行价格 8.15 元/股,发行对象包括河南省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上海捷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玺萌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总股本增至2,518,725,153 股。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为 2013 年 11 月 26 日。 2、本次新增股份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河南省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17,054,796股,自该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剩余持有的本公司 49,067,555 股,自该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玺萌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
15、司 13,200,700 股, 自该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上海捷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本公司26,401,401 股和 13,200,701 股,自该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二)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二)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持股总数(股)(股)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 1 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35.78 901
16、,254,324 - 2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6.97 427,493,095 - 3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0.59 266,666,200 - 4 河南省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境 内 一 般法人 2.63 66,122,351 66,122,351 5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29 32,552,263 - 6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19 30,041,811 - 7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 国有法人 1.05 26,401,401 26,401,401 7 8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83 21,029,268
17、 - 9 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 国有法人 0.83 21,020,000 - 10 吕梁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0.68 17,204,925 -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 (一)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2014年6月30日,国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01,254,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8%,为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持有公司股东山西信托90.7%股权,山西信托持有公司股份21,029,2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国信集团与山西信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22,283,5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18、6.61%。 山西省财政厅持有国信集团100%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国信集团系山西省人民政府出资、山西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全资国有企业,具体情况见下表: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张广慧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327,190 万元 8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1986 年 4 月 21 日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11001538-5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投资业务,资产委托管理业务,资产重组、购并业务,公司理财,财务顾问及咨询业务,房地产投
19、资业务,代理财产管理业务,高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 国信集团坚持金融控股为主,金融与实业并举的战略,努力打造有影响力的中国一流金融控股集团。截至 2013 年末,国信集团合并报表口径下总资产 275.59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 63.06 亿元;母公司报表口径下总资产 83.89 亿元,净资产 38.10 亿元。2013 年,国信集团合并报表口径下实现营业收入 21.44 亿元,利润总额 6.16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63 亿元; 母公司报表口径下实现营业收入 3,990.29 万元,利润总额-569.77 万元,净利润-569.77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普华永道中天审计)。
20、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国信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10,50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期限为 366 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 2014 年 1 月 28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5 年 1 月 29 日。质押期限自 2014年 1 月 28 日起, 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国信集团本次进行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共计 10,500 万股,为首次质押,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1.65%,占公司总股本的 4.17%。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基
21、本情况 山西省财政厅对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 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山西省财政厅是机关法人,办公地址为太原市迎泽大街345号。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前身山西省证券公司成立于 1988 年 7 月, 为全国首批证券公司之一。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经营稳健、管理规范、资格完备、有独特竞争优势的创新类券商。 公司 2010 年在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被评为 B 类 B 级券商,2011 年、 2012 年连续被评为 B 类 BBB 级券商, 并于 2013 年被评为 A 类 A 级券商。9 公司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
22、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公司控股格林大华期货、中德证券、龙华启富三家专业子公司,分别从事期货经纪、投资银行与直接投资业务。 公司秉承“诚信、稳健、规范、创新、高效”的经营宗旨,稳健的经营风格为公司带来了稳定的经营业绩。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 2011-2013 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公司各项主要业务经营业绩及行业排名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3 年度年度 2012 年年度度 2011 年年度度 规模规模 排名排名 规模规模 排名排名 规模规模 排名排名 总资产 1,
23、323,510 38 1,166,187 36 1,191,056 31 净资产 694,312 27 604,845 28 596,922 27 净资本 397,975 40 441,647 31 426,524 32 营业收入 92,706 51 69,375 53 80,835 44 净利润 28,526 40 13,846 46 19,382 39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 (合并口径) 51,704 46 36,776 42 55,560 43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 444,178 40 514,858 36 589,071 34 股票及债券承销金额* 1,686,844 26 1,6
24、15,350 27 1,137,570 28 承销与保荐、 并购重组等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 (合并口径) 22,828 24 21,342 25 19,520 30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合并口径) 515 33 1,667 19 1,740 21 注*:股票及债券承销金额为中德证券业务规模及排名,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未公布 2012 年度、2013 年度股票及债券承销金额及排名,上述数据取自 wind 资讯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wind 资讯,除特别标明外,各业务规模数据为母公司口径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覆盖了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自营投资、资产管理、期货经纪、研究等,
25、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业务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4 年年 1-6 月月 2013 年年度度 2012 年年度度 2011 年年度度 收入收入 占比占比 收入收入 占比占比 收入收入 占比占比 收入收入 占比占比 证券经纪业务 37,736.98 43.22 69,720.24 52.98 50,768.82 48.44 67,583.45 61.55 10 项目项目 2014 年年 1-6 月月 2013 年年度度 2012 年年度度 2011 年年度度 收入收入 占比占比 收入收入 占比占比 收入收入 占比占比 收入收入 占比占比 投资银行业务 18,638.51
26、 21.35 26,573.95 20.19 25,736.35 24.56 24,052.81 21.90 证券自营业务 24,846.05 28.46 20,652.16 15.69 11,472.41 10.95 11,348.14 10.33 资产管理业务 578.06 0.66 778.70 0.59 632.86 0.60 719.25 0.66 期货经纪业务 10,276.91 11.77 12,205.77 9.27 10,136.97 9.67 5,798.57 5.28 其他 -3,067.03 -3.51 2,397.70 1.82 6,487.30 6.19 385.0
27、0 0.35 分部间抵销 -1,700.83 -1.95 -726.01 -0.55 -433.12 -0.41 -78.68 -0.07 合计合计 87,308.65 100.00 131,602.51 100.00 104,801.60 100.00 109,808.54 100.00 六、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六、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一)财务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净资本管理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目前,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实施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证券市场剧烈波动,或不可预知的突发性事件可能导致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出现不利变化,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调整资本结构,可能
28、对业务开展和市场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另外,公司面临流动性风险。如果公司短期资金调动不力、证券承销中发生大额包销、自营投资出现判断失误、自营业务投资的产品不能以合理的价格变现而使公司遭受损失,可能致使公司的资金周转出现问题。 (二)经营风险 (二)经营风险 1、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带来的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证券公司经营状况对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及其短期运行趋势都有较强的依赖性。如果证券市场行情走弱,证券公司的经纪、投资银行、自营和资产管理等业务的经营难度将会增大,盈利水平可能受到较大影响。证券市场行情受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以及投资者心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
29、司存在因证券市场波动而导致收入和利润不稳定的风险。 2、经纪业务风险 11 经纪业务收入一直是本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2011年、2012年、2013年及2014年1-6月,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1.55%、 48.44%、52.98%和43.22%。本公司经纪业务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股票交易量受市场影响大幅下降的风险、竞争加剧导致证券交易佣金率下降的风险及营业网点是否能实现有效扩张的风险。 随着证券经纪业务在未来竞争愈加激烈,证券行业佣金率存在下降的趋势,本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及2014年1-6月经纪业务平均佣金水平分别为1.163、1.129、
30、1.140和1.080,呈现出一定的下降趋势,且未来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的佣金率水平亦面临降低的风险。由于经纪业务收入和利润占公司总体收入和利润的比例较大,佣金率的下降会对公司整体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 证券营业部的数量与规模直接影响经纪业务的证券交易量,进而影响经纪业务收入与利润。截至2013年末,全国共设有证券营业部5,785家,少数大型证券公司的证券营业部数量已超过百家。截至2014年6月末,本公司合计拥有69家证券营业部,与大型证券公司相比存在一定差距。若公司营业网点未来不能实现有效扩张,则公司经纪业务的竞争压力存在进一步增大的风险。 3、证券投资业务风险 证券公司属于高风险的资金密集型行
31、业,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各项业务中的高风险、高收益业务。本公司自营业务主要涉及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以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等。 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6月,本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分别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10.33%、10.95%、15.69%和28.46%。除受证券市场整体走势影响外,本公司自营业务投资品种本身具有各自独特的收益风险特征,因此本公司的自营业务需承担与投资品种本身相关的风险。受投资品种和交易手段的限制,本公司自营证券投资无法通过投资组合完全规避系统性风险。此外,如果本公司对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判断出现失误,在选择证券投资品种和进行证券买卖时决策或操作不
32、当,将会使公司蒙受损失。 12 4、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由中德证券进行。未来证券一级市场发行节奏的变化和公司保荐及承销项目实施的情况将对投行业务收入产生重大影响;受项目自身状况、宏观经济、证券市场、政策和监管的影响,证券承销业务存在项目周期、收入时间和成本不确定的风险。此外,中德证券在从事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时,存在由于改制上市方案设计不合理、对企业发展前景和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判断失误和其他突发事件而导致发行申请被否决、推荐企业发行证券失败或大比例包销的风险以及由此给中德证券带来的经济和声誉的损失。 中德证券在经营过程中除面临上述业务风险外,还可能面临发展定位、经营理念、运营模
33、式等合资公司经营风险,员工之间在企业文化方面能否迅速融合而造成的合资公司日常运营风险。中德证券能否在国内投资银行业务发展过程中发挥合资公司的优势、实现预定的战略目标也存在着不确定性。 5、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资产管理业务在证券公司业务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也是证券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依靠产品设计、产品收益、管理水平及公司品牌影响力拓展规模。如果本公司提供的资产管理产品不符合市场需求、管理水平与业务发展不匹配或出现投资判断失误,或者由于国内证券市场波动较大,投资品种较少,风险对冲机制不健全等原因, 本公司为客户设定的资产组合方案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收益,从而使投资者购买产品的意愿降低,影
34、响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同时,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也面临着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银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诸多金融机构的竞争,可能对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6、创新业务风险 金融创新业务是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动力,金融创新业务的开展能够有效提高证券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提升品牌和核心竞争力;同时亦可以丰富交易品种、活跃市场,增加营业收入。但由于创新业务具有超前性和较大不确定性的特征,本公司在创新活动中可能面临因管理水平、技术水平、风险控制能力、13 配套设施和相关制度等不能与创新业务相适应,从而导致的经营风险。因此,金融创新产品推出后,如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得不到投资者认可,或者
35、本公司风险控制不力, 本公司可能面临金融创新业务失败的风险, 从而影响本公司的信誉和竞争力。 此外,相关创新业务资格获取需要监管部门审批。因此,本公司创新业务的开展进程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三)管理风险 (三)管理风险 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是证券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本公司在各个业务领域均制定了详细的内部控制制度与风险管理措施。但任何制度和规则都有其局限性,可能因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认知不足、执行不力等因素而不能完全发挥效用。 本公司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首要位置,并能够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状况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适时调整。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能明确、制衡和监督机制完善,在此基础上建立
36、了由风险管理执行委员会、各项业务决策委员会、合规总监、风险控制部门、各部门风险管理岗组成的多层次风险管理体系,实现了管理的同步监督、经营的逐级控制,同时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指标体系,将公司净资本与各项业务发展进行有效匹配,保证了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和制度的有效执行。 但是,本公司业务增长与发展,也可能影响到本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相关举措的成效。针对国内证券市场的持续发展,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批准不断扩大业务规模、经营范围,不断丰富金融产品。如果本公司管理体制不能适应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未能及时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改进管理体系和财务体系,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
37、性将可能无法得到保障。 (四)地域性风险 (四)地域性风险 就经纪业务而言,本公司证券营业部已经初步实现全国化布局。截至 2014 年 6月 30 日,公司共有 69 家证券营业部分布于山西省各地以及上海、北京、深圳、天津、重庆等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但山西省内经纪业务仍将是公司经纪业务稳定增长的基石,本公司是山西省内营业网点最多的证券公司,2013 年在山西省内的市场14 占有率达到 40.78%,在山西省内具有明显的区域优势。就承销业务而言,本公司承销服务的客户分布广泛,具有全国化特征,但山西省内企业仍是本公司承销业务的重要潜在客户,目前本公司在山西省内已储备了一定的客户资源。就资产管理业务
38、而言,山西省内集中了稳定的客户群体,高净值客户较多,在致力于做精做强山西省内市场的同时,本公司将进一步开拓全国市场,以提升资产管理业务的规模和优势。 综上所述, 若中国宏观经济形势, 特别是山西省内经济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财务状况。 (五)信用、道德风险(五)信用、道德风险 诸多金融服务的提供均建立在相关方诚实自律的基础之上,信用风险一般是指因客户或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而引致的损失。本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存放在商业银行的货币资金届时不能提取的风险、存放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不能使用的风险以及所投资的债券到期出现违约、本息不
39、能兑付的风险等。 本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对相关方的信用和风险状况进行了分析和评估,但各项业务仍存在因相关方隐瞒或虚报真实情况、违约、信用等级下降、不能按时支付费用等原因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此类相关方信用、道德缺失行为将使本公司面临信用风险,进而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同时,本公司各项业务环节均有赖于员工的诚实自律。若发生员工的信用、道德缺失行为,可能会使本公司名誉、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六)信息技术系统风险(六)信息技术系统风险 随着证券公司集中交易系统的建设完成,本公司证券业务系统、办公系统、财务系统等均依赖信息系统平台的支撑。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对证券
40、公司的业务发展变得至关重要。 本公司经纪业务、 自营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高度依赖于信息技术系统能否及时、准确地处理大量交易、并存储和处理大量的业务和经营数据。如信息技术系统和通15 信系统出现故障、重大干扰等因素,将会使本公司的正常业务受到干扰或难以确保数据完整性。此外,本公司能否保持竞争力部分取决于本公司能否及时对信息技术系统进行升级,以应对公司业务的发展步伐和发展需要。如果本公司未能有效、及时地改进或提升信息技术系统,可能对本公司的竞争力、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合规风险(七)合规风险 证券行业是受到高度监管的行业。证券公司的经纪、自营、承销、资产管理及咨询等业务需接受中国证
41、监会及其地方派出机构的监管。本公司主要可能面临如下合规风险:经纪业务中可能发生违规信用交易、接受全权委托、挪用客户资产、佣金价格战、违规设立网点、非法销售产品等违规行为;自营业务中可能发生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自营,使用非法资金开展自营,将其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将自营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经纪业务混合操作,使用非自营席位从事证券自营业务,超比例持仓、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证券承销业务可能发生保荐代表人未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审慎核查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 在证券发行、信息披露中发生违规行为,或者虽然勤勉尽责,但无法证明没有过错等违规行为;资产管理业务可能发生业务人员违规进行宣传
42、推介,私自承诺收益或在定向委托管理业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做出保本和收益承诺,未按资产管理约定或者基金合同运作客户委托资产,内幕交易损害客户利益等违规行为;此外,本公司还面临其他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造成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目前本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合规管理体系。本公司的日常经营既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又要满足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并应根据监管政策的不断变化而进行调整。若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将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关闭等;还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部
43、门规定而被监管机关采取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和提供福利,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16 利,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 (八)人才流失和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八)人才流失和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 金融机构的竞争主要表现为人才的竞争,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而言,证券公司对专业人员素质依赖度更高。 为了提高自身竞争力, 各证券公司竞相增强人才储备。同时,随着大量创新业务的推出,相关专
44、业人才也已经成为各公司争夺的焦点。本公司注重培养自有人才,经过多年发展已经积累了一批高素质的人才,但是人才培养周期较长,特别是在金融工具多样化和市场快速发展的趋势下,本公司也存在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此外,虽然本公司已建立了市场化的薪酬考核体系,并不断加大了人才引进力度,但随着人才竞争的日趋激烈,本公司在招聘、留住高级人才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竞争压力。 17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发行总额 一、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10亿元。 二、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二、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73号”文核准,山西证券股份
45、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获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发行总额为2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4年8月4日到8月6日, 发行人成功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全称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简称为“14山证01” 。 三、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三、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 (二)发行对
46、象 (二)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2、网下发行: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四、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四、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 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8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债券面额 五、债券面额 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六、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六、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
47、由发行人控股股东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债券存续期限 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 (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债券还本付息的方式、起息日、付息日、到期日、兑付日 八、债券还本付息的方式、起息日、付息日、到期日、兑付日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2014年8月4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 2015年至2017年间每年的8月4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 如投资者行使回
48、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6年每年的8月4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 本期债券的到期日:2017年8月4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6年8月4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2017 年 8 月 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6 年8 月 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 19 九、债券利率 九、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5.6%,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2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49、第 2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2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1 年固定不变。 十、利率上调选择权 十、利率上调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上调其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一、回售选择权 十一、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
50、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十二、债券信用等级 十二、债券信用等级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经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