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舍安全监管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校舍安全监管制度.doc(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学校校舍安全监管制度校舍安全监管制度一、为严格落实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监管职责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根据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全区教育系统房屋建筑(校舍)及附属设施、消防设施、地下管网(含化粪池)等基础设施。 三、各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学校的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校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本单位校舍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分管校舍安全监管工作的负责人对校舍安全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校舍安
2、全监管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四、学校要严格按照校舍设计规定的功能使用校舍不得随意改变校舍用途不得随意改变内部建筑结构不得随意改扩建不得超负荷使用。 五、校舍安全监管常规管理工作 1学校要建立规范的校舍安全档案详尽记载校舍的基本情况。 2学校每学期开学初组织对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坚持每日巡查。每次校舍安全检查必须有文字记载发现安全隐患要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确保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学校无力整改的应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3学校定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拥挤踩踏、防意外事故的发生;集队集会作好疏散。 六、做好校舍安全年检工作
3、 学校每学期开学前组织一次校舍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排查后需要鉴定的由区教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未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或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校舍每年进行一次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舍应委托房屋鉴定单位进行安全性鉴定: 1有安全问题无法判定其危险程度的; 2突发自然灾害及其他原因造成校舍安全隐患的; 3经过大修或加固的校舍使用满5年的; 4后续合理使用年限低于5年的; 5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影响房屋安全的; 6未办理消防相关手续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鉴定: 1国家颁布新的抗震设防建筑标准或所在区域抗震设防等级的所提高; 2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的校舍; 3安全性鉴定无法满足要求需进一步鉴定的校舍。 七、一旦发现D级危房和经鉴定不符合要求的校舍不具备加固改造条件的应予以拆除对通过加固改造可以达到抗震及其他防灾要求的C、B级危房应按照标准进行加固改造并完善相关防灾减灾设施。同时要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建筑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