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2).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2).doc(2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
2、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2.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收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
3、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
4、、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
5、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和解释、说明。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专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
6、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
7、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标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
8、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权利。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
9、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生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
10、、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
11、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乙方接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料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的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审查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
12、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三章 施工组织
13、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
14、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
15、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
16、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
17、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以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
18、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复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试车。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
19、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
20、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
21、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的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
22、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
23、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
24、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
25、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
26、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
27、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和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28、: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门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
29、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0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30、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银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
31、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
32、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要求调解、仲裁、起诉的可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一种几种方式解决: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
33、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索赔。甲方未能按
34、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十章 其他约定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35、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理解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
36、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离。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他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
37、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报告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38、 第三十八条 保险(如有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
39、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将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 说 明 星欣设计图库资料专卖店拥有最新最全的设计参考图库资料内容涉及景观园林、建筑、规划、室内装修、建筑结构、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气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等各个领域的设计素材和设计图纸等参考学习资料。是为广大艺术设计工作者优质设计学习参考资料。本站所售的参考资料包括设计方案和施工图案例已达几十万套以上总量在数千G以上。 图库网址:/.xingsc ftp:/xingxin.oicp. 联系QQ:447255935 电话:13111542600 第 28 页 共 2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