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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井大、小巷运输管理办法山西宏厦第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宏一发20_111号 签发人:王留彦- 宏厦一建矿井运输管理办法 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了适应宏厦一建自主管理要求明确宏厦一建各有关部门、队组的职责形成全公司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管理机制以提高大、小巷运输管理水平确保大、小巷运输的安全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宏厦一建所有的矿建项目部。 二、宏厦一建各级有关领导、业务部室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制度熟悉本制度中的各项具体规定。 三、所有从事矿井大、小巷运输工作的管理人员和职工都必须认真学习本制度熟悉本制度中的各项具体规定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
2、岗。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一、成立大、小巷运输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留彦 副组长:樊保柱、齐宗涛 成 员:张建宏、王佳佳、冯志强、马文祥、李 博、 荆 欣 二、成立矿建项目部运输管理组。 组 长:项目部生产经理 成 员:项目部运搬队队长、掘进队队长、机电队队长、安监站站长 第三章 业务保安岗位责任制 一、大、小巷运输工作领导组职责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辅助运输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精神。 2、负责项目部运输重大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 3、负责项目部运输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4、负责项目部运输成本控制与管理。负责运输材料及安全设施的计划、审批、回收、复用管理工作。
3、5、负责大、小巷运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技术革新;负责组织辅助运输相关工种的技术比武及技能鉴定。 6、负责组织召开每月的大、小巷运输专业会议;负责组织每月对辅助运输线路、设备、安全设施等的质量和技术状况检查并对大小巷运输隐患进行排查、分析、处理。 7、负责电机车、矿车的年审;负责斜井跑车综合防护装置、窄轨车辆连接器静拉力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或报告。 8、负责编制大、小巷运输设备及安全装备的更新、改造、大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大、小巷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 10、负责大、小巷运输专业相关的规程、措施的审核工作。 11、协助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对职工进行运输专业技术培训。 1
4、2、参加大小巷运输事故的调查分析、应急处置工作。 13、负责大、小巷运输工程设备安装验收工作。 二、矿建项目部领导管理组职责 组长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各项目部运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档案资料等。 2、负责井下矿车运输、矿井窄轨轨道运输的业务管理工作。 3、牵头负责矿井窄轨车辆(矿车、平板车等)的管理工作。 4、负责对大、小巷运输岗位职工进行安排培训计划。 5、负责对影响大、小巷运输的秩序进行协调。 6、负责对大、小巷运输巷道的顶、底板、水沟等安全隐患进行安排处理。 7、负责对大、小巷运输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考核。 8、负责组织大、小巷运输工程设备安装验收工作。 9、牵头负责矿井窄
5、轨车辆(电机车、矿车、平板车等)的管理工作。 10、负责井下矿车运输、窄轨轨道运输的业务管理工作。 机电队职责: 1、负责提供大小巷运输设备、设施及其使用、维护说明书和零部件图册。 2、负责大、小巷运输设备入井前的防爆性能检查。 3、负责对大、小巷运输各种设备进行完好检查、防爆检查。 4、负责对大、小巷运输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 安监站职责: 1、负责日常对井下大小巷运输的安全隐患、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要求配置运输现场专职安监员。 2、负责对井下大、小巷运输事故进行追查分析。 3、负责参加大、小巷运输工程、设备安装验收工作。 运搬队职责: 1、负责井下大运输工作的日常管理。 2、负责
6、大、小巷运输相关设备(如电机车、矿车、平板车等)按完好标准和检修标准进行日常检修、维护与检查。 4、负责大巷运输线路、运输设备、信号硐室等的管理及其质量标准化工作。 5、负责对大运输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掘进队职责: 1、负责对小巷运输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2、负责小巷运输线路、运输设备的日常维护及其质量标准化工作。 3、负责对小巷运输设备按完好标准进行维护与检查。 5、负责对小巷运输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三、其它未尽事宜由运输管理组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 第四章 小绞车安装、使用管理规定 一、绞车安装必须符合设计坚持“谁安装谁负责、谁接收谁负责、谁接收谁使用谁使用谁负责”
7、的原则。 二、由安装队组移交给使用队组的绞车由使用队组负责管理维护。 三、所有绞车必须悬挂绞车提升参数牌板使用队组负责挂牌并负责包机维护无牌不得使用绞车牌板参数与实际必须相符严禁超挂车辆运输。 四、非包机队组使用包机队组的绞车时必须经项目部运输管理组和包机队组同意使用时首先要熟悉运输环境检查设备性能、规范操作损坏设备要及时汇报包机队组以便及时处理。 五、移交绞车连同附属设施(绞车底座、牌板、等)和绞车处摘挂钩阻车设施一并移交且必须按标准移交不得带问题移交。 六、小绞车运行 1、必须持有效小绞车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首先熟悉作业环境沿途线路情况了解作业方式。 3、清
8、理沿途杂物、保证车辆运行畅通无阻。 4、绞车运行前禁止行人进入运行区间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原则行人必须站在行车区外至少50米的安全地方防止跑车、掉道事故造成人员受到伤害。 5、司机操作做到八不开:设备、设施不完好不开;绞车前有障碍不开;信号不清不开;沿途阻车器不完好、不可靠不开;巷道有人不开;超挂车不开;钢丝绳磨损超限不开;司机精神状态不好不开。 6、严禁止放飞车。 7、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五章 大巷运输轨道分段包片制度 1、运输轨道必须实行分段片制分段包片到轨道维修工。 2、道工应对包片区域内的轨道、道岔质量、文明生产等负责轨道道岔质量必须达到质量标
9、准化要求。 3、道工每天应对包片区域内的轨道、道岔进行巡回检查维修对易修复的缺陷应随时修理不准拖延处理不了的问题应立即汇报运输队并做好巡回检查记录。 4、道工在巡回检查工作中注意安全严禁“三违”严禁搭乘人车检查并防止列车撞人事故。 5、道工在巡回检查工作中需临时处理轨道隐患必须事先与运搬队值班干部联系好在施工地点前后40米设置警示并挂上警戒牌防止列车事故发生。 6、每月、每旬组织有关人员对轨道、道岔质量、文明生产等内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完好率达不到要求的包片者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完好率高记录齐全的包片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7、矿每月组织一次对绞车道所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隐患立即整改。 第六章 大
10、、小巷运输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职责分工 运输管理组负责矿井的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按照标准化要求及时组织运输质量标准化现场检查和资料准备及检查项目部及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对井下运输系统图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二、组织活动方式 根据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的要求每月组织检查两次中旬为动态下旬为静态检查每月得分为两次检查平均分。考核以动态检查与静态检查结果为依据根据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进行打分并将结果每月底按规定参与质量标准化竞赛并进行处罚、奖励。 三、检查内容 1、各队组所涉及的大小巷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内容。 2、各队组所用车辆的标准化工作。 3、各类报表、资料、图纸、牌板的存档、规范管理。 四、活动要
11、求 1、项目部每月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每次检查必须全面对所查问题及时下三定并根据队组工作实际督促其进行整改对三定问题要跟踪落实对不按规定处理的在下次的检查中直接从总分扣一分。 2、所有检查人员要深入现场不得弄虚作假。每次检查问题不少于四条凡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 3、对在检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按期整改保证质量同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反思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出现。 4、运输管理组人员根据业务分工对大小巷运输标准化进行包片管理包片人员负责指导、落实、监督、考核本业务范围内队组标准化达标情况。 五、质量标准化知识培训 各项目部要定期将大、小巷运输质量标准化纳入日常教育培训计划中
12、利用班前会、安全会、业务技术学习时间认真进行学习。 第七章 大、小巷运输管理区域划分办法 为了适应宏厦一建自主管理要求明确公司各有关部门、队组的职责形成全公司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管理机制以提高大、小巷运输管理水平确保辅助运输的安全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运输区域管理职能部室 公司井巷室运输管理组 二、运输区域的确定 运搬队:井口运输及井下大巷运输 掘进队:施工巷道内运输 三、运输区域使用规定 1、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2、使用队组全权负责区域内的设备完好、质量标准化工作; 3、队组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运输设备、设施的隐患要及时处理。 第八章 大、小巷运输专业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一
13、、技术培训规定: 1、大、小巷运输专业技术培训必须根据大、小巷运输各工种年度培训计划的安排按期进行。 2、培训方式采取脱产培训与业余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3、培训教师由职教办联系严格按要求授课同时力求授课方法多样化。 4、培训课程必须内容新颖兼顾全面务求实用。 5、培训完毕后必须组织考试检验培训效果。考试坚持理论考试与现场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办法: 1、凡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按职教办有关培训相关制度和纪律考核。不得无故缺席否则将严肃处理。 2、培训完毕考试不及格者严禁上岗必须重新进行培训直至合格为止。 3、特殊工种必须保证做到持证上岗。 4、考核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必须奖罚严明。 第
14、九章 小巷运输设施标准 一、临时车场标准: 1、临时车场的设计 各矿建项目部在巷道施工时必须根据施工地质资料结合现场情况提前设计临时车场。临时车场的宽度、长度、坡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临时车场设计图(带图签)附在绞车安装运行措施中进行审批审批后方可施工。 2、临时车场的施工验收 临时车场在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不得私自改动安装后使用前后经项目部分管运输的经理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单要建档保存在项目部安监站。 3、临时车场的使用管理及日常维护 临时车场的存车数量必须和车场的长度相匹配严禁存放在道岔上临时车场必须设专人兼职挂牌管理对车场的工业卫生、轨道质量
15、和卧轨式防跑车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临时车场的长度最短不得小于10m空、重车轨道内轨间距不小于1m行人侧巷帮距离外轨不小于1m非行人侧外轨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0.8m。 5、临时车场道木间距1m(所用道木规格要和轨道规格相匹配)临时车场在铺设轨道时必须选用正规道岔和道木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5mm,平整度错差不大于2mm;轨道水平误差不大于8mm;轨距允许偏差为+6、-2mm;轨道的两轨面的高低允许偏差为06mm;在轨道线路变坡点、拐弯处必须使用正规的曲线钢轨;道岔使用标准型式转辙器及其他附件齐全完好。 7、斜巷运输的上部车场布设严格按从阻车器至变
16、坡点坡度+5且+7,防止车辆摘钩后或未挂好自行滑入斜巷。 二、防跑车装置标准: 1、防跑车装置的设置 斜巷运输的上平车场在距离变坡点2m位置处安设一组卧轨式阻车装置在安设智能化常闭式跑车防护装置斜巷内上平车场的安装卧轨式阻车装置必须与跑车防护装置实现闭锁, 在进、出车场的入口处必须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卧轨式阻车装置。 斜巷运输的下平车场在距离起坡点约1.5倍的列车组长度位置设置一组卧轨式阻车装置必须与跑车防护装置实现闭锁。 与大巷连接的车场在距大巷帮口往里2m处必须安设一组卧轨式阻车装置。 以上安设的卧轨式阻车装置必须与铺设轨道的规格相匹配。 2、跑车防护装置的设置: (1)斜巷长
17、度30m时只在下部车场起坡点往上约3-5m处设一组常闭式跑车防护装置可以是气动形式的挡车拦。 (2)斜巷坡长30m且100m、斜巷坡度在8及以下时可在下部车场起坡点以上15-20m处安设一部常闭式跑车防护装置上部车场在变坡点往下约1.5倍的列车组长度位置安设一部常闭式跑车防护装置。 (3)斜巷坡长30m且110m、斜巷坡度在8-30时必须安装智能化常闭式跑车防护装置(ZDC30-2.2型)。安设位置为:下部车场起坡点以上15-20m处、上部车场在变坡点往下约1.5倍的列车组长度位置各安设一部电动挡车栏。实行一机两挡闭锁操作。 (4)斜巷坡长110m时、斜巷坡度在30时安装智能化常闭式跑车防护装
18、置(ZDC30-2.2型)。安设位置:下部车场起坡点往上15-20m处上部车场在变坡点往下约1.5倍的列车组长度位置各安设一部电动挡车栏。在两部挡车栏之间再增设挡车栏挡车栏防护间距不大于90m。 (5)斜巷上、下山掘进施工时在距耙岩机后20m位置处必须安装一套气动(或手动)挡车拦并随掘进头推进而前移。耙岩机距变坡点斜坡距离达到50m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6)下部车场处于丁字口处(斜坡连接大巷或下平车场短不能存放车时)丁字口两侧5m处各设置一部电动挡人栏并与斜坡绞车实现闭锁。绞车运行时挡人栏自动放下。 (7)坡度30时报安装、运行措施经公司相关部室、专业副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措施。 (8)使用智能
19、化常闭式跑车防护装置的斜巷(井)必须严格使用自动操作系统各项目部机电队负责将道挡附件的手动操作上锁管理。 三、小绞车运行标准: 1、长期使用的绞车必须采用地锚固定绞车地锚固定方式各单位要根据不同型号的绞车、实际牵引重量、现场地质条件进行专项设计锚杆必须使用金属杆体直径不得小于20mm。 2、临时小绞车安装可以使用“四压、两戗”的固定方式但压戗柱必须使用180mm以上的优质坑木并打紧背牢。 3、绞车钢丝绳的牵引方向要与轨道和车辆运行方向适中绞车不得安装在摘挂钩车场范围内。 4、禁止使用有极绳绞车对拉运输方式同一牵引区内和连续牵引区内严禁两部及以上绞车同时运输作业。 5、正常情况下斜坡每隔1520
20、m安装一套托绳轮。在竖曲线变坡点处要加密保证钢丝绳的最小弯曲半径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80倍。 6、禁止在摘挂钩车场操作范围内安装拨绳轮、地滚、花轮等及存放车辆。 7、斜巷有极绳提升运输无论使用哪种类型的绞车都必须使用保险绳保险绳绳径应与主绳相同。确因在矿车连接处同时挂车尾巴和保险绳有困难时其保险绳绳径可略小于主绳12个等级(如:绞车缠钢丝绳为18.5mm,下两个等级分别为:17.0mm,15.5mm),或者不上保护绳皮。钢丝绳牵引钩头和保险绳绳头处固定绳卡不得少于3付。钢丝绳磨损程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车尾巴和保险绳实现闭锁。将绞车性能参数、司机、信号工、摘挂钩工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牌板悬挂在
21、绞车巷道旁或硐室内。 四、躲避硐室标准: 1、斜巷运输的下部车场必须在距离起坡点约1.5倍的列车组长度位置外设置躲避硐。 2、上部车场平巷段牵引钢丝绳受力外侧帮必须有信号硐室。 以上躲避硐必须设置在行人侧其宽度不得小于1.5m深度不得小于2.0m高度不得小于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任何物料。 现有巷道不具备施工躲避硐条件的必须在距起坡点2-5m范围内设置防护掩体采用不小于220mm 2根以上的优质坑木做掩体并打牢背紧。 五、信号、照明、警示标志标准: 1、所有小巷运输联络信号全部使用与绞车联锁的语音报警装置每部绞车必须至少设置_(处)及以上即下部车场上部车场绞车司机处。非紧急情况下不准使用喊话
22、或摆头灯作为联络信号。 2、与大巷连接的车场在车场入口处必须安设一套与绞车联锁的语音报警装置。绞车启动时语音报警。 3、上部车场准备下放矿车前摘挂钩工在完成一切连接挂钩工作无误后由信号工检查确认连接装置、跑车防护装置、警戒设置、装载捆绑等到位后再由信号工发送信号通知下平车场接到下平回复信号后再给绞车司机发送开车信号上、下平车场联系信号必须是二级声光语音报警信号严禁绞车司机代替信号工发送信号。发出开车信号后及绞车运行期间摘挂钩工、信号员及其他在车场的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室。 4、小巷照明装置、通讯按照以下要求设置: 运输提升斜巷内(上、下车场形成后)必须至少每隔40m安装一盏亮度不小于20W日光灯
23、的灯具(不足40m的必须在挡车栏附近安设一盏照明灯);各车场、绞车安装处必须至少每隔6m安装一盏60W以上的白炽灯或相当亮度的其它灯具;照明和信号装置必须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综合保护配电灯具必须使用防爆型并保证工作场所有充足照明。 5、警戒设置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采用与绞车连锁的语音字幕报警装置并以此作为警戒界线。 丁字口未安装电动挡人栏的必须在巷道口两侧悬挂警戒绳并悬挂“绞车正在运行严禁人员进入”的警示牌板。 摘挂钩工、信号员可兼任警戒员但警戒人员必须躲避在车场口阻车器范围外地安全地点。 在斜巷各车场始、末两端醒目位置必须悬挂“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警示标志牌。 第十章 大、
24、小巷运输隐患排查制度 一、各队组要建立健全辅助运输隐患排查制度并建立台帐隐患排查要有记录有落实。 二、每班要有专人对本单位的辅助运输设备及辅助运输线路进行隐患排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对本单位能够处理的隐患本单位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对无法处理的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部室汇报由部室协调联系解决。对查出的A、B级隐患及时上报运输管理组并积极想办法、定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隐患动向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及原因及时制定防范措施。 四、项目部运输管理组要经常现场巡回检查不留边角、死角、现场发现解决处理问题并及时填写隐患登记台帐完善各项作业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措施使作业现场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五、在
25、对隐患排查的过程中隐患排查人员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确保人员的安全。 六、隐患排查工作要不留死角要全方位覆盖确保辅助运输设备、设施、线路的安全、完好运行。 第十一章 考核规定 第一条 上、下山运输必须按规程、公司的有关规定设置防跑车装置(挡车栏和阻车器)、跑车防护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否则对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各处以2000元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0元罚款。 第二条 绞车运输严禁超负荷运行;作业时司机不得离岗;绞车司机离开绞车前必须使绞车无载并切断电源、将开关闭锁和挂牌;否则每一项罚责任者500元。 第三条 绞车的基础及安装要经过项目部分管运输的
26、经理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各填写验收单存查;使用中的绞车、轨道、安全设施、照明、信号、通讯、牌板等每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罚责任者500元。在绞车及挡车设施安装等未经验收前不得接线通电否则罚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3000元。 第四条 同一斜巷的同一条轨道严禁2台及以上绞车提升否则每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00元。 第五条 轨道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铺设否则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罚单位相关负责人2000元。 第六条 绞车的刹车装置必须灵活可靠零部件齐全安全间隙符合规程规定否则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 第七条 绞车绳的回头轮、导向轮型号及固定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否则对责任者处以1000元罚款。 第八
27、条 兼作行人的绞车提升斜巷必须按规定设置声光语言信号每少一组信号或信号失灵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 第九条 斜巷提升必须使用保险绳和车尾巴否则对责任者处以1000元罚款。 第十条 斜巷提升必须实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并在规定的地点设置醒目的标志牌板否则对责任者和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各处以1000元罚款。 第十一条 斜巷中安设在巷道中心和巷道的绞车必须在车前方出绳处设防止钢丝绳跑偏、爬绳和绳磨轨道、磨挡车器用的导向滑轮组否则罚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1000元。 第十二条 斜巷绞车运输轨道的道岔要完好牢固并设齐托绳轮达到钢丝绳走轮子转钢丝绳不磨道木轨枕有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维修工各5
28、00元。 第十三条 斜巷绞车钢丝绳磨损超标、断丝超限、弯折、挤压变形严重时必须及时更换。钢丝绳采取插接时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否则每处罚使用单位负责人、维修责任人各1000元。 第十四条 各种绞车钢丝绳钩头、保险绳钩头插接长度不低于规定捻距绞车保险绳直径必须和主绳直径相等(或符合本规定)否则每处罚责任人1000元并停止使用该台绞车直至整改合格。 第十五条 主要上、下山巷道内和上、下变坡点处及绞车房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并保证常明否则罚款500元;联络巷上下变坡点及绞车房内必须设照明灯绞车使用时要保证良好照明否则罚款500元。 第十六条 斜巷提升物料时物料车不得装载超高、超宽、偏重且必须封车牢固。装载
29、不合格把钩工有权拒绝运送否则罚封车人和把钩工各500元。 第十七条 严禁用矿车运送钢轨、钢管等超长物料。运送特殊设备要制订专门措施否则罚信号工、把钩工500元。 第十八条 斜巷每次提放车前都要仔细检查提升钢丝绳、钩头以及矿车连接装置、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等是否完好连车是否牢靠事先不检查或检查出的问题未及时排除的均不准开车否则罚信号工、把钩工各1000元。 第十九条 信号、把钩工必须正确用好斜巷挡车安全设施除矿车通过挡车装置时之外挡车装置必须保持关闭状态挡车装置若有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停止提升通知处理否则罚把钩工、信号工各1000元。 第二十条 禁止采用对拉小绞车运输;禁止一台绞车进行正反向提
30、升;同一牵引区内和连续牵引区内严禁两部及以上绞车同时运输作业;否则每处罚责任人1000元。 第二十一条 斜巷内进行维护、返修巷道巷道清理及其它作业时必须在项目部跟班领导的安排下协调进行并做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否则对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处以1000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 斜巷提升发生矿车掉道事故时并有规定的相关负责人在场指挥严禁用绞车强拉否则每次责任人罚1000元。车辆掉道时必须有防止车辆歪倒伤人或砸坏电缆、管路的安全措施并有规定的相关负责人在场指挥违者处以10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 不执行“联锁卡”和工作程序制度对现场负责人罚款1000元其他岗位人员每人500元。安监员包片、跑线的地
31、点运送大重型部件、特殊材料没有安监员在“联锁卡”上签字的对该地点或专责安监员罚款1000元。按规定应该有安监员在现场监护的而检查发现没有安监员的对安监员罚款1000元。对规定的岗位联锁人员不尽职尽责和未履行签字手续而造成事故的经事故分析认定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和未履行签字手人员根据事故性质给予相应处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强行开车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根据事故情节分别给予撤职、开除、留察以上处分。 第二十四条 车场没有设计、无安装运行措施、没有验收手续投入使用的对责任单位罚款3000元对使用未经验收、或不合格车场的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 第二十五条 使用智能化常闭式跑车防护装置的斜巷上平车场阻车器没
32、有与绞车实现闭锁的处罚生产经理1000元 第十二章 大、小巷运输事故管理制度 一、发生大、小巷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必须同时办理调查、登记、统计及报告的相关手续。 二、公司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运输和安全的关系。要定期对职工进行有关运输安全的教育确保做到人人遵章守纪按章作业防止运输事故发生。 三、公司运输管理组每月组织专业人员对大、小巷运输系统进行一次彻底、全面的安全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解决。 四、公司运输管理组和各项目部要建立运输事故档案认真做好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五、对违反运输规章制度造成辅助运输事故者要严肃处理。 六、运输事故责任 1、凡属运
33、搬队管辖的车辆、轨道、道路及其它设备设施等造成的运输事故事故责任均属运输队。 2、其它非专业运搬队组的运输系统(线路、车辆及其它设备设施)发生事故事故责任属该非专业运输队组。 3、因人员违章造成的运输事故按违章人员所在单位划分事故责任。 七、发生运输事故应积极采取措施迅速抢救尽量减少损失。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责任者追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追查不清不放过、没有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接受教训不放过)进行严格地追查分析。 八、运输事故汇报处置程序 1、井下发生各类运输事故时事故责任单位井下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值班干部详细汇报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及事态发展等情况同时由事故
34、责任单位现场跟班干部或班长积极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抢救或善后处理工作。 2、事故责任单位值班干部在接到事故汇报后必须按程序及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公司调度进行汇报并通过各类有效的通讯设备对事故现场的抢救或善后处理工作进行周密的组织安排与协调指挥。 3、事故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必须及时赶到值班室或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坐镇指挥。 4、公司调度在接到事故汇报后必须积极协调、调度一切资源进行事故抢救或善后处理工作。 5、若发生的运输事故情节较严重时事故责任单位井下人员在向本单位值班干部汇报的同时必须向公司调度进行汇报以便调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有力控制事态发展。 九、事故追查分析与处理 (1)事故发生后安监处必须进行严肃地追查分析要求跟班干部、班(组)长及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全部参加。 (2)事故分析过程中当事人和责任者必须实事求是地接受调查如实反映事实真相对避重就轻或隐瞒事故者要严肃处理。 (3)事故追查分析过程中要做好记录。追查清楚后并通报检查结果。 (4)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要严格按照宏厦一建安全管理制度及宏厦一建运输管理制度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第 25 页 共 2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