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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磐安县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论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磐安县委关于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实现“同步小康”打造身心两安“大花园”的决定,特制定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一、背景现状我县是全省较早开展生态建设的县市之一。近年来,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生态理念不断升华。从1995年开展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以来,我县先后获得了首批国家生态
2、示范区、省级生态县、国家生态县、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等荣誉称号。在20多年生态建设历程中,我县从“生态富县”到“生态立县”,从“绿色崛起”,到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迈进,生态经济同步发展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二是生态优势日趋明显。全县森林覆盖率从1983年复县时的57.5%提高到现在的80.9%。6个出县境交界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功能区要求,其中类水质以上断面达到93%,金华市流域水质考核连续排名第一;空气环境质量全年稳定在二级以上,去年PM2.5年均浓度29ug/m3, 与2016年的31ug/m3相比,下降了6.45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全市排名第一。据省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报告,近几年磐
3、安县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为优,并在全省名列前茅。三是生态城镇初显雏形。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城乡基础功能日趋完善,城市品位有了很大提升,农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到目前为止,全县已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8个、省级生态乡镇19个、市级生态乡镇19个、市级生态村280个。同时绿色系列创建不断深入,成功创建一大批绿色学校、绿色家庭、森林村镇。尖山镇陈界村、维新乡溪下路村、冷水镇小章村等一批新农村成为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的典范,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四是生态经济协调发展。近年来,循环经济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业红红火火,农民真切体会到“卖资源不如卖风景”、“绿色好生钱”。2017年实现了全县年接待游客超千万人次
4、,旅游总收入近100亿元的目标。当前我县正处在加快后发崛起、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帐多。主要是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较弱。仅建成日处理3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日处理5000吨的尖山污水处理厂,新城区的第二污水处理厂正在启动建设,尖山污水处理厂已超负荷运行,部分集镇污水处理能力比较弱;城市垃圾填埋场渗漏液因历史原因存在渗漏,收集不够到位,处理能力弱;城镇、工业区块等雨污分流不彻底,存在错接、混接和直排现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不够到位,超标排放比较多;农村水源工程缺乏,农村饮用水安全还得不到保障。二是重点行业监管任重道远。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
5、、采制砂场、建设工程等违法排污时有发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超标排放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特别是木制品、工艺品等行业点多面广,群众投诉多;老城区拆迁改造及渣土运输车辆扬尘管理难度较大,制砂场矿山扬尘监管还有漏洞,建成区机扫率和洒水频率有待提高。三是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有待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不够彻底,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和秸秆综合利用力度需要加大,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有待加强。土壤固废污染处置监管能力和信息化监控有待健全,行业土壤污染调查和危废“存量清零”行动有待全面开展。四是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需加快进度。党的十九大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中央、省、市对生态文明建设非常重视,全省
6、各地都在争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生态文明氛围相当浓厚。我县是国家级生态县,理应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所以应抓住机遇,有针对性的解决生态环保问题,加快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二、总体要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落实县委十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县政府十三届二次全体会议等会议精神,不断强化“环境立市立潮头”的责任担当,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始终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规律,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目标,以实施“六大工程”为抓手,统筹“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全力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使磐安水更清、地更绿、天更蓝、山更美,积极研究探索生态
7、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成发展优势,促进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和生态工业加快发展,为我县全面实现“同步小康”打造身心两安“大花园”奠定生态文明基础。三、基本原则1.坚持问题导向、民生优先,更加注重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聚焦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大气、水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努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2.坚持预防为主、监管从严,更加注重源头防控和转型发展。以强化源头控制和深化污染治理为抓手,加快推进全过程污染防控体系建设,从严监管执法,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3.坚持城乡一体、建管并举,更加注重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环境
8、基础设施和环境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城乡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4.坚持全民参与、合力推进,更加注重全社会协同共管共治。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的责任体系、考核机制,落实多部门齐抓共管,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强化生态环保工作合力。5.坚持政府引导、多元投入,更加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环境治理机制转变完善。四、工作目标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没,坚决守住生态红线,擦亮生态底色,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取得重大成果,全面完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各
9、项指标,筑牢浙中江河源头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到2020年打造浙中生态文明先行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境内流域水质考核保持优秀。到2020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全流域水质得到明显提升;乡镇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并成功夺取大禹鼎。-空气环境质量走在全省前列。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比率95%以上,PM2.5年均保持在30微克/立方米以内,全县森林覆盖率在81.25%以上。-流域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实施始丰溪、澄潭江-夹溪流域综合整治等项目,完成干支流整治17km,进一步修复和提升水生态;-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全县生活垃圾总量零
10、增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县GDP能耗明显下降。全县单位GDP能耗2018年降低到0.266吨标煤/万元,2019年0.258吨标煤/万元,2020年0.25吨标煤/万元。五、工作举措(一)实施水环境治理提升工程1提升污水处理设施水平。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和新建、扩建工程。基本完成日处理0.8万吨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完成冷水至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主管网约3.7公里,时间2018年底前;完成尖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日处理6000吨的污水处理设备管网及卧龙街雨污管网埋设,投资2600万元实施台口断面水质提升工程,时间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工业区块
11、、集镇雨污分流改造,巩固“零直排”城镇创建成效,争取到2020年基本建成完善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提升改造工作,并全面做好因新农村改造或城区改造而暂缓实施村的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验收和运维移交工作,总结运维经验,开展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创优争先,努力提高负荷率、达标率和收集率。2. 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强化源头管控,着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和结构调整,深化开发平台的环境设施建设和清洁生产改造。继续推行重点废水排放企业委托第三方运行机制;督促江南药镇制药企业加强治理,处理好生产废水的处理和排放问题;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监管,确保废水处理设施完善、达标
12、排放;落实排污许可证发放制度,深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制度;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关停整治提升 “低小散”企业(小作坊)。到2020年底前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基本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得到健全。采制砂场、畜禽养殖场整治更加规范。继续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治理监管平台及监控设施建设,并接入环保监管平台。对全县制砂场进行全面规范整治,实现污水零排放。加强涉水工程和建设工程治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到2020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比2015年下降17%,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下降3%。3. 全面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全面完成市岭下水库、花溪水库工程,切实推进好溪水利枢
13、纽工程建设。重点推进流岸水库工程进展,争取2018年流岸水库开工建设,2022年基本完成。继续推进虬里水库前期工作,积极与永康合作,视条件成熟情况争取项目早日上马。完成新建山塘、水库等小型水源工程7座以上。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提升项目90个以上,受益人口3万。完成九和等2个乡镇集镇供水水厂改造。到2020年全县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有明显提高。完成高效节水0.5万亩,完成灌区建设、堤岸防护岸建设等项目。完成山山坞等2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谷畈、石城等8座山塘综合整治。实施河湖库塘清淤工程,完成河湖库塘清淤13万方。实施始丰溪、澄潭江-夹溪流域综合整治等项目,完成干支流整治17km以上,建设生态堰
14、坝、生态防洪堤,优化河溪生态健康体系,进一步修复和提升水生态。(二)实施大气环境治理提升工程1. 严格大气污染排放产业准入。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重要条件。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禁止新建直接燃用非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2. 推进重点企业VOCs治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围绕木制品、五金制品等重点行业,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 2018年底前,依法依规全面完成5家“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顿任务,2019年底前完成重点木制品、五金制品企业的VOCs的污染治理。2020年底前,
15、持续深化推进木制品加工、木质家具制造行业污染治理,积极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涂料,争取替代比例达到60%以上。3. 加强扬尘精细化管理。加大城市拆迁改造、交通工程、建筑工程等领域的扬尘治理力度,提升空气环境质量。制定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措施,力争到2020年实现扬尘有效控制;制定道路保洁实施细则,采取“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措施,确保县城建成区机扫率2018年达到80%以上,2019年达到85%以上,到2020年达到90%以上。加强渣土清运与砂石运输规范化管理,探索公司化运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所有采石场、采砂场、矿山、砖瓦厂等矿(厂)区要落实洒水覆膜植绿等措施,严禁越界开采和
16、堆放行为。矿山碎石等主要工序开展密闭化改造、安装喷淋洒水,有效防治粉尘污染。4.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按照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要求,积极推进适用的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到2020年,新建民用建筑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达到100%;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单位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执行浙江省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达到100%;全县民用建筑内外墙体水性涂料使用率达95%。(三)实施土壤固废污染整治工程1完善土壤环境监控监测网络。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监管控制,建立信息化监控系统运维的长效监管机制。结合企业固体废物出入口规范建设,同步推进企业联网监控。到2018年底,完成
17、省控以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联网监控,开展重点工业区块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布设;到2020年底,风险监测点位基本覆盖所有重点工业园区,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收集全覆盖。2强化产业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开展重点行业土壤污染调查和危废“存量清零”行动,2018年底前完成我县所有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危险废物“存量清零”。2020年底前掌握8个重点行业关停企业和在产企业用地潜在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3推进重点行业污染地块修复。进一步优化涉重金属行业的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切实强化污染整治和排放量削减。组织实施污染地块修复工程,完善修复工程验收制度,加强
18、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环境监管,确保污染地块修复安全。(四)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1. 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全面深化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整建制推进工作,提升建设好溪流域、玉山台地2个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以种养配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清洁化生产等为主要内容的10个生态循环示范主体。2. 加快畜禽产业转型升级。继续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雨污分流、干粪收集处理、尿污水发酵处理等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程。强化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管理整治提升工作。到2020年,全县畜禽粪便以“上山入园”为重点的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提升建设5个以上生态美丽牧场。3. 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工程。以测土配方施肥、耕地
19、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为抓手,全面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到2020年,全县化肥使用量比2017年减少4%以上。大力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集成模式和多种减量增效技术,加大科学安全用药培训力度,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提升农药使用效率。到2020年,全县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4%以上。4、完善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研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模式和支持政策,全面实施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统一回收和集中无害化处置,打造绿色安全和谐的清洁田野和环境整洁优美的新型农村,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到2020年,全县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与废弃农膜回收处理率达100%。(五)实施
20、城乡垃圾分类提升工程1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行动。继续完善“全程分类体系”,扩大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实施区域,加快垃圾分类处理进程。完善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投放、收集、运输、处置、执法、源头减量、监管考核等方面的标准和制度,实现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2018年,城乡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实行全覆盖。2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减量和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奖补制度。开展全县垃圾分拣员和阳光房房长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垃圾分拣和处理水平。2020年底前,完成县垃圾焚烧处理中心工程建设,实施全县阳光堆肥房升级改造,新建5座成肥站点,完成15个省级高
21、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村创建任务。3完善垃圾分类运行管理机制。制定和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的标准与规范,探索规范化分散处理技术并研究配套政策。建立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模式,做长垃圾分类产业链;建立覆盖垃圾分类各责任主体的多层次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通过网络监管与现场督查、执法检查相结合,形成有序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六)实施监管服务能力提升工程1. 完善产业准入管理。按照我县发展定位和更高的节能环保要求,制定完善产业准入标准和名录,落实产业环境准入的协同管理。加强常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坚决停建或依法取缔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建设项目,全面清理整顿违反环评制度和“三同
22、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力度,严格实施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坚守底线、严格保护”的要求,科学合理划定生态红线。贯彻执行上级生态红线管控措施,落实分类分级管控。2020年底前,根据上级部署,完成全县434.98Km2的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森林覆盖率达到81.25%以上,完成平原绿化扩面3000亩、珍贵彩色森林(木材战略储备林)建设1万亩、绿化造林600亩、一般森林抚育5000亩。3提升监管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实施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实行豁免制、备案制、审查制和“最多跑一次”清单制,实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审批制,简化审批程
23、序;大力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培训,提高服务生态经济发展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水平,积极为企业做好环保技术服务支持。4严打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全县排污企业检查力度,通过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夜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检查形式,精准传递环保监管压力;开展各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深入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重拳打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以高压态势严控环境污染;推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符合移送条件的,坚决依法移送公安部门予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充分运用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
24、进行公开曝光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5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大力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县污染源基本情况,2019年底前完成普查成果的使用和共享,制作全县污染源分布情况一张图。以资源整合、水平提升为目标,继续加强环境监测、应急和信息化能力建设。2018年投资300万元完成花溪水库饮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实时监测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氮、藻类、生物毒性等参数,建成后连接省平台;加强智慧环保建设,建成环境保护监管平台,投资260万元购置水、气、土壤等监测设备,提高监测监管能力;投资200万元新建城乡负氧离子空气清新站5个。2019-2020年继续加强智慧环保建设,
25、做好土壤噪声等监测设备添置,适时新增负氧离子空气清新站等设施。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人大、政协加强生态文明执法检查和民主监督。纪律监察机关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各乡镇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提实要求、抓实任务、压实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二)深化体制改革。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社会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县乡两级环境保护和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强化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制,完善居民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加快形成政府、企业、居民合力推进的全社会
26、环境保护体系,完善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县乡两级政府向人大报告生态环境状况的制度。制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积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调查评估,探索研究自然资源生态价值综合利用的有效途径,拓宽“两山”理论转化通道。(三)强化政策保障。完善环境价格机制,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标准。研究建立污染防治、土壤修复资金投入机制,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化对污染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支持,完善清洁生产审核补贴、产业结构调整资金扶持、生态建设和生态补偿等政策机制。研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投资增长机制,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的
27、若干意见为指引,大力实施污染减排和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等工程,争取更多的“两山”建设财政专项激励和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转移支付等资金和项目。加大县财政投入力度,整合各方资金,争取每年投入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项目资金3亿元以上,并每年稳定增长。建立健全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2018年建立磐安与东阳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与周边县市的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并逐步健全完善。(四)推进公共参与。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培育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大力倡导以节约、绿色和低碳为主题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营造全社会珍惜环境、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扩大环境质量、污染源管理等环境信息的公开范围和公开渠道。积极探索环境保护社会治理新机制,加强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公众参与,完善有奖举报制度,扩大环境领域社规民约实施范围。鼓励县、乡、村推进生态创建,加强生态文明的示范引领。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