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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四章 计量专业实务1,计量检定:(一)计量检定的定义:检定是指“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二)计量检定内容: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它是为确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该器具有关要求所进行的操作。这种操作是依据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所规定的量值传递关系,将被检对象与计量基准、标准进行技术比较,按照计量检定规程中规定的检定条件、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进行实验操作和数据处理。最后按检定规程规定的计量性能要求(如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测量不确定度、影响量、稳定性等)和通用技术要求(如外观结构、防止欺骗、操作的适应性和安全性以及强制
2、性标记和说明性标记等)进行验证、检查和评价,对计量器具是否合格,是否符合哪一准确度等级做出检定结论,按检定规程规定的要求出具证书或加盖印记。结论为合格的,出具检定证书或加盖合格印;不合格的,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三)计量计量检定有以下特点:(1)检定的对象是计量器具,而不是一般的工业产品;(2)检定的目的是确保量值的统一和准确可靠,其主要作用是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是否符合法定要求;(3)检定的结论是确定计量器具是否合格,是否允许使用;(4)检定具有计量监督管理的性质,即具有法制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在社会上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四)计量检定的分类:(1)按照
3、管理环节分类: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后续检定的对象是:已经过首次检定,使用一段时间后,已到达规定的检定有效期的计量器具;由于故障经修理后的计量器具;虽然在检定有效期内,但用户认为有必要重新检定的计量器具;原封印由于某种原因失效的计量器具。)、周期检定、修理后检定、周期检定有效期内的检定、进口检定、仲裁检定(用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裁决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这一类特殊的检定是为处理因计量器具准确度引起的计量纠纷而进行的。)(2)按照惯例性质分类: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3)强制检定的对象包括两类:一类是计量标准器具,它们是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
4、标准器具。这些计量标准器具肩负着全国量值传递的重任。另一类是工作计量器具,它们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并且必须是在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中实际使用的工作计量器具。这些工作计量器具直接关系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交易的公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环境、资源的保护。2,校准:(1)定义:校准是“在规定的条件下的一组操作 ,其第一步是确定由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之间的关系,第二步则是用此信息确定由示值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这里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都具有不确定度”。(2)校准所得结果可以是给出被测量示值的校准值,如给实物量具赋值;也可以是给出
5、示值的修正值,如实物量具标称值的修正值;或给出仪器的校准曲线或修正曲线;也可以确定被测量的其他计量性能,如确定其温度系数、频响特性等。上述这些校准结果的数据应清楚明确地表达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报告校准值或修正值时,应同时报告它们的测量不确定度。校准是按使用的需求实现溯源性的重要手段,也是确保量值准确一致的重要措施。(3)校准应根据顾客的要求选择适当的技术文件。首选是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如果没有国家计量校准规范:1)可使用满足顾客需要的、公开发布的,国际的、地区的或国家的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2)或依据计量检定规程中的相关部分;3)或选择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书籍和期刊最新公布的方法;4)或由
6、设备制造商指定的方法。5)还可以使用自编的校准方法文件。这种自编的校准方法文件应依据jjfl071一200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进行编写,经确认后使用。3,检测:(1)定义:检测是“对给定产品,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某一种或多种特性、进行处理或提供服务所组成的技术操作”。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技术人员从事的计量检测,主要是指计量器具新产品和进口计量具的型式评价、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和商品包装计量检验以及用能产品的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计量检测的对象是某些计量器具产品和定量包装商品。(2)计量检测的依据:对计量器具新产品和进口计量器具的型式评价,是依据型式评价大纲对计量器具进行全能试验,将检测结果记录
7、在检测报告上,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型式批准提供依据。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和商品包装计量检验是依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进行检验,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商品量的计量监督提供证据。对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的计量检测是依据国家统一的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技术规范对用能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进行检测,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的计量监督提供依据。4,检定、校准、检测的设备要求包括: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设备的要求,如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设备的名称、准确度指标、功能要求等。环境条件要求包括:环境参数的技术指标,如所需的温度范围、湿度范围等。5,方法的确认需要实施验证,提供客
8、观证据,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包括:(1)使用计量标准或标准物质进行校准;(2)与其他方法所得到的结果进行比较;(3)实验室间比对;(4)对影响结果的因素作系统性评审;(5)根据对方法的理论原理和实践经验的科学理解,对所得结果不确定度进行的评定。经过使用上述方法或其组合,确认符合要求的方法文件需经过正式审批手续,由对技术问题负责的人员签名批准方可使用。必要时,应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某一非标准方法进行技术评价、科学论证,确定其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满足对某种计量器具校准的要求。6,计量标准的仪器设备配置要求:进行检定时要按照检定规程中检定条件对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配套设备的规定;进行校准时要按照校准规范中校
9、准条件对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配套设备的规定;进行型式评价时要按照型式评价大纲对仪器设备的规定;进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时要按照检验规则中不同种类商品净含量检验设备的规定,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以使检定、校准、检测工作正确实施。上述所配备的仪器设备应满足规程、规范、大纲、检验规则的准确度要求和其他功能要求,并经过检定、校准,有在有效期内的检定、校准证书,贴有表明检定、校准状态的标识。7,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的核验工作的内容包括:(1)对照原始记录检查被测对象的信息是否完整、准确;(2)检查依据的规程、规范是否正确,是否为现行有效版本;(3)检查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设备是否符合规程、规范的规定
10、,是否经过检定、校准并在有效期内;(4)检查规程、规范规定的或顾客要求的项目是否都已完成;(5)对数据计算、换算、修约进行验算;(6)检定规程规定要复读的,负责复读;(7)检查结论是否正确;(8)如有记录的修改,检查所做的修改是否规范,是否有修改人签名或盖章;(9)检查证书、报告上的信息,特别是测量数据、结果、结论,与原始记录是否一致。如证书中包含意见和解释时,内容是否正确。核验中,如果对数据或结果有怀疑,应进行追究,查清问题,责成操作人员改正,必要时可要求重做。经过核验并消除了错误,核验人员在原始记录和证书(或报告)上签名。8,校准测量能力的评定:校准测量能力是指在常规条件下通常提供给用户的
11、最高校准测量水平,它用包含因子k2的扩展不确定度表示。有时称为最佳测量能力。9,内部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表一般包含以下内容:每一种计量器具的名称、编号、测量范围、反应准确度的技术指标(如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或测量不确定度)、检定周期或校准间隔、上一次检定或校准的年月日,下一次检定或校准的年月日、承担检定或校准的单位、使用部门、保管人等。10,证书、报告的分类:各类检定、校准、检测完成后,应根据规定的要求以及实际检定、校准或检测的结果,出具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校准证书(校准报告)、检测报告。11,校准证书中测量不确定度的表述要求:(1)在校准证书中给出的测量不确定度,必须指明是合成标准
12、不确定度,还是扩展不确定度,以及对应于校准结果的具体参数。(2)当被校准结果有多个同等重要的参数时,应分别给出各个参数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3)当测量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在整个测量范围内差异不大,在满足量值传递要求的前提下,整个测量范围内的测量不确定度可取最大值。其最大值点的位置可能在测量范围的上限点也可能在测量范围的下限点或其他部位,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当整个测量范围的测量不确定度有明显的差异或有变化规律时,不能以一个值代表整个测量范围的不确定度,而应以函数形式或分段给出,或每个校准点都给出相应的测量不确定度。(4)当被校准的对象是计量标准器具,且测量结果的可能值接近正态分布时,应通过估算
13、有效自由度veff,取适当的包含概率p(通常取p=95%),查表得t分布临界值即kp,求得扩展不确定度Up。在校准证书上应给出扩展不确定度Up和包含概率p,以及有效自由度veff的值,以便于使用该计量标准器具进行下一级检定或校准时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时引用。当不估算自由度直接取k值(通常取k=2),得到扩展不确定度U时,应在校准证书上同时给出扩展不确定度以和包含因子k的值。(5)校准证书中的扩展不确定度只保留1位或2位有效数字。(6)测量结果与其扩展不确定度的修约间隔应相同。即对测量结果进行修约时,其末位应与扩展不确定度的末位对齐。12,证书、报告的修改和变更:当已发布的证书、报告需要修改时,可以
14、有两种方式进行修改:一是追加文件,另一种是重新出具一份完整的新的证书、报告。如原证书或报告存在不正确的内容,则需重新出具一份完整的新的证书或报告代替原证书或报告。这种情况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实验方法正确,原始记录可靠,但存在数据处理和结论判断错误,或在数据转移到证书、报告时有错误,或存在打印错误,这时只需将错误信息更正后重新打印一份完整的证书、报告;另一种是实验方法有误,或缺少部分项目信息,这时需要重新进行检定、校准或检测,根据新的测量结果重新出具一份完整的证书、报告。13,证书、报告的质量保证:监控的方法包括:(1)定期使用一级或二级有证标准物质进行内部质量控制,(2)参加实验室间的比对或能力
15、验证计划,(3)利用相同或不相同方法进行重复检定、校准或检测,(4)对保留的被测件进行再检定、校准或检测,(5)分析一个被测件不同特性结果间的相关性。14,证书、报告常见错误分析及处理:(1)测量结果数据从原始记录转移到证书、报告时发生错漏,用计算机打印证书、报告时,拷贝上一次证书、报告改成下一次证书、报告时,该修改的信息没有修改,法定计量单位不符合规定的使用规则等。对这一类错误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打印证书、报告时只可以拷贝空白的证书模板,不得拷贝原有数据。并通过加强证书的审核来避免,核验人员必须尽到责任,授权签字人也要把好审核最后一关。加强对法定计量单位使用规则的学习,特别注意符号字母的大
16、小写,量的符号为斜体,计量单位符号为正体。(2)证书、报告的项目未满足规程、规范等技术文件的要求,未经批准和顾客同意减少了检定、校准、检测项目,结论不明确,有准确度等级的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结论只写“合格”,未指明符合几等几级等。这样的证书、报告错误要认真分析,必要时需做补充实验,或整个实验重做。对这一类错误应通过加强对规程、规范等技术文件的学习理解,和增强执行规程、规范的意识来消除。(3)证书、报告中测量不确定度的表达不规范,未指明是什么参数的什么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测量不确定度信息不全,测量结果与其不确定度的有效位数不合适等。对这一类错误,要通过加强学习理解jjfl059一1999测量不确定
17、度评定与表示,并认真贯彻来解决。15,证书、报告分的保存:证书、报告是检定、校准、检测工作的结果,是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凭证,对发出的证书、报告必须保留副本,以备有需要时查阅。如发生伪造证书、报告,或篡改证书、报告上的数据等违法行为时,将以证书、报告的副本为依据,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揭露和处理。保留的证书、报告副本必须与发出的证书、报告完全一致,维持原样不得改变。证书、报告副本要按规定妥善保管,便于检索。规定保存期,到期需办理批准手续,按规定统一销毁。证书、报告副本可以是证书、报告原件的复印件,也可以保存在计算机的软件载体上。存在计算机中的证书、报告副本应该进行只读处理,不论哪一种保存方式,都要遵
18、守有关的证书、报告副本保存规定。16,计量检定印、证包括:(1)检定证书:证明计量器具已经过检定并获满意结果的文件,(2)检定结果通知书:声明计量器具不符合有关法定要求的文件,(3)检定合格证:给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出具的合格标签,(4)检定合格印:在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上加的显示该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的印记,或表示封缄的印记,如錾印、喷印、钳印、漆封印,(5)注销印:计量器具经检定不合格时,在原检定证书、检定合格印、证上加盖的注销标记。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的,由检定单位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出具检定证书、检定合格证,或加盖检定合格印。计量器具经周期检定不合格的,由检定单位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或注销
19、原检定合格印、证。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抽检不合格的,应注销原检定证书,或检定合格印、证。出具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应加盖检定机构的检定专用章。检定印、证应保持清晰完整,残缺、磨损的应停止使用。计量检定印、证应有专人保管,建立用印、用证管理制度。17,使用计量检定印、证的法律责任:上述计量检定印、证是评定计量器具的性能和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技术判断和结论,是计量器具能否销售、能否使用的凭证。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的属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经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出具的计量检定印、证,是一种具有权威性和法制性的标记或证明,在调解、仲裁、审理、判决计量纠纷和案件时,可作为
20、法律依据,具有法律效力。18,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了计量标准器具(简称计量标准)的使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计量检定合格;(2)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3)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19,按 jjf1022计量标准命名规范的规定,计量标准的命名应到遵循以下原则:(一)计量标准命名的基本类型计量标准命名的基本类型为计量标准装置和计量标准器(或标准器组)(二)计量标准装置的命名原则(1)以标准装置中的“计量标准器”或其所反映的参数作为命名标识,命名为:计量标准器或参量名称+标准装置例如:一等量块标准装置,微波小功率标准装置(2)以被检
21、或被校“计量器具”或“参量”名称作为命名标识,命名为:被检或被校计量器具或参量名称+标准装置例如:医用超声源检定装置示波器校准装置(三)计量标准( 或标准器组 )的命名原则(1)以计量标准器(或标准器组)的名称作为命名标识,命名为:计量标准器名称+标准器(标准器组)例如:f2 等级毫克组砝码标准器组(有计量标准器 1mg-500mgf2 等级毫克组砝码组成的计量标准,可以开展电子天平等的检定)(2)以被检或被校“计量器具”的名称作为命名标识,命名为:检定或校准+被检定或被校准计量器具名称+标准器组例如:检定测微量具标准器组(四)命名原则的应用具体一项计量标准的命名可以在 jjf1022计量标准
22、命名规范附录 1 计量标准分类目录中查找,如果是 jjf1022计量标准命名规范中没有的,可按上述原则命名。20,计量标准考核的原则:(1)执行考核规范的原则;(2)逐项考评的原则;(3)考评员考评的原则。21,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第六条规定,计量标准考核应到考核以下内容:(1)计量标准器具及配套设备齐全,计量标准必须经法定或者计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部门考核合格,配套的计量设备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2)具备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和完整的技术资料;(3)具备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并确保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地;(4)具备与
23、所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应当配备2名以上获相应项目检定资质的计量检定人员,开展其他方式量值传递工作,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5)具有完善的运行、维护制度,包括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计量标准的保存、使用、维护制度,周期检定制度,检定记录及检定证书核验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6)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和稳定性符合技术要求。22,计量标准的考评内容包括标准器及配套设备、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环境条件及设施、人员、文件集及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确认这六个方面的要求。23,计量标准的溯源性,定期溯源和有效溯源(六条)的含义。计量标准的量值应当定期溯
24、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均应有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计量标准应当定期溯源。“定期溯源”的含义是指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如果是通过检定溯源,检定周期不得超过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如果是通过校准溯源,复校时间间隔应当执行国家计量校准规范规定的建议复校时间间隔;如果国家计量校准规范或者其他技术规范没有明确规定复校时间间隔,当由校准机构给出复校时间间隔,应当按照校准机构给出的复校时间间隔定期校准;计量标准应当有效溯源。“有效溯源”的含义如下:有效的溯源机构:计量标准器应当向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质量技术监督计量技术机构溯源;主要配套设备可以向具有相应测量能力
25、的计量技术机构溯源。检定溯源要求:凡是有计量检定规程的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应当以检定的方式溯源,不能以校准方式溯源。在以检定方式溯源时,检定项目必须齐全,检定周期不得超过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校准溯源要求: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应当依据国家计量校准规范进行校准;如无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可以依据有效的校准方法进行校准。校准的项目和主要技术指标应当满足其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需要。采用比对的规定:只有当不能以检定或校准方式溯源时,才可以采用比对方式,确保计量标准量值的一致性。计量标准中的标准物质的溯源要求:要求使用处于有效期内的有证标准物质。对溯源到国际计量组织或其他国家具备
26、相应能力的计量标准的规定:当国家计量基准不能满足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量值溯源需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经国家质检总局同意后方可溯源到国际计量组织或其他国家具备相应能力的计量标准。24,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1)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测量范围用该计量标准所复现的量值或测量范围来表示,对于可以测量多种参数的计量标准,应当分别给出每种参数的测量范围。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应当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的需要。(2)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应当根据计量标准的具体情况,按本专业规定或约定俗成用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进行表述。对于可以测量多种参数的计量标准
27、,应当分别给出每种参数的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应当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的需要。(3)计量标准的重复性:通常用测量结果的分散性来定量表示,即用单次测量结果yi的实验标准差s(yi)来表示。计量标准的重复性通常是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一个不确定度来源。(4)计量标准的稳定性:新建计量标准一般应当经过半年以上的稳定性考核,证明其所复现的量值稳定可靠后,方能申请计量标准考核;已建计量标准应当保存历年的稳定性考核记录,以证明其计量特性的持续稳定。若计量标准在使用中采用标称值或示值,则计量标准的稳定性应当小于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若计量标准需要加
28、修正值使用,则计量标准的稳定性应当小于修正值的扩展不确定度。 (5)计量标准的其他计量特性,如灵敏度、鉴别力、分辨力、漂移、滞后、响应特性、动态特性等也应当满足相应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要求。25,计量考核的人员要求:(1)持有本项目计量检定员证(2)持有相应等级的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项目注册计量师注册证。26,文件集应当包含以下18个文件:(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如果适用);(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如果适用);(3)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4)计量标准技术报告;(5)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记录;(6)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7)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
29、适用);(8)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9)计量标准履历书;(10)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如果适用);(11)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12)计量标准操作程序;(1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使用说明书(如果适用);(14)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检定或校准证书;(15)检定或校准人员的资格证明;(16)实验室的相关管理制度;(17)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副本;(18)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27,五个重要文件的要求:(1)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3)检定或校准的原始记录(4)检定或校准证书(5)管理制
30、度28,通过如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确认:(1)通过现场试验确认计量标准测量能力通过现场试验的结果以及检定或校准人员实际的操作和回答问题的情况,判断计量标准测量能力是否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需要。(2)通过对技术资料的审查确认计量标准测量能力通过申请考核单位提供的测量能力的验证、稳定性考核、重复性试验等技术资料,综合判断计量标准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和测量能力是否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需要。申请考核单位应该积极参加由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或其认可的实验室之间的比对等测量能力的验证活动。获得满意结果的,在该计量标准复查考核时可以不进行现场考评;未获得满意结果的,申请考核单位应
31、当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于准确度较高和较重要的计量标准,如果有可能,建议申请考核单位尽可能采用测量过程控制的方法,对计量标准进行连续和长期的统计控制。采用测量过程统计控制的具体方法参见jjfl033一2008附录c.3。对于已经采用测量过程控制对计量标准进行连续和长期的统计控制的计量标准,可以不必再另外进行重复性试验和稳定性考核。29,计量标准的重复性:(1)计量标准的重复性是指在相同测量条件下,重复测量同一个被测量,计量标准提供相近示值的能力。这些测量条件包括:相同的测量程序;相同的观测者;在相同的条件下使用相同的计量标准;在相同地点;在短时间内重复测量。通常
32、用测量结果的分散性来定量地表示,即用单次测量结果yi的实验标准差s(yi)来表示。(2)计量标准考核对计量标准重复性的要求:对于新建计量标准,只要按照要求进行重复性试验,并提供试验的重复性数据即可;对于已建计量标准,至少每年进行一次重复性试验,如果重复性试验结果不大于新建计量标准时的重复性,则重复性符合要求;如果重复性试验结果大于新建计量标准时的重复性时,应按照新的重复性结果重新进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并判断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是否满足被检定或校准对象的需要。30,计量标准稳定性的考核方法:(1)对于新建计量标准,每隔一段时间(大于一个月),用该计量标准对核查标准进行一组
33、n次的重复测量,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的测量结果。共观测m组(m4)。取m个测量结果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作为新建计量标准在该时间段内的稳定性。(2)对于已建计量标准,每年用被考核的计量标准进行一组n次的重复测量,取其算数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以相邻两年的测量结果之差作为该时间段内计量标准的稳定性。31,计量标准稳定性的判定方法:若计量标准在使用中采用标称值或示值(即不加修正值使用),则测得的稳定性应小于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如加修正值使用,则测得的稳定性应小于该修正值的扩展不确定度(U,2或U95)。32,在计量标准稳定性的测量过程中还不可避免地会引入被测对象对稳定性测量的影响,为
34、使这一影响尽可能地小,必须选择一稳定的测量对象来作为稳定性测量的核查标准。核查标准的选择大体上可以按下述几种情况分别处理:(1)被检定或被校准的对象是实物量具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一性能比较稳定的实物量具作为核查标准。(2)计量标准仅由实物量具组成,而被检定或被校准的对象为非实物量具的测量仪器实物量具通常可以直接用来检定或校准非实物量具的测量仪器,并且实物量具的稳定性通常远优于非实物量具的测量仪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不必进行稳定性考核。但需画出计量标准器所提供的标准量值随时间变化的曲线,即计量标准器稳定性曲线图。(3)计量标准器和被检定或被校准的对象均为非实物量具的测量仪器如果存在合适的比较稳
35、定的对应于该参数的实物量具,可以用它作为核查标准来进行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如果对于该被测参数来说,不存在可以作为核查标准的实物量具,可以不作稳定性考核。33,在计量标准考核中与不确定度有关的问题:(1)在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一栏中应填写在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规定的条件下,用该计量标准对常规的被检定或被校准对象进行检定或校准时所得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详细过程,并给出各不确定度分量的汇总表。(2)如果计量标准可以检定或校准多种参数,则应分别评定每种参数的测量不确定度。(3)由于被检定或被校准的测量仪器通常具有一定的测量范围,因此检定和校准工作往往需要在若干个
36、测量点进行,原则上对于每一个测量点,都应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4)如果检定或校准的测量范围很宽,并且对于不同的测量点所得结果的不确定度不同时,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可用下列两种方式之一来表示:一是在整个测量范围内,分段给出其测量不确定度(以每一分段中的最大测量不确定度表示)。二是对于校准来说,如果用户只在某几个校准点或在某段测量范围使用,也可以只给出这几个校准点或该段测量范围的测量不确定度。(5)无论用上述何种方式来表示,均应具体给出典型值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过程。如果对于不同的测量点,其不确定度来源和数学模型相差甚大,则应分别给出它们的不确定度评定过程。(6)视包含因子k取值方式的不同,
37、在各种技术文件(包括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的详细报告、技术报告、一级检定或校准证书等)中最后给出的测量不确定度应采用下述两种方式之一表示:A,扩展不确定度U;B,扩展不确定度Up。若被测量接近于正态分布,还应给出其有效自由度。34,检定或校准机构的验证方法:(1)传递比较法 用被考核的计量标准测量一稳定的被测对象,然后将该被测对象用另一更高级的计量进行测量。若用被考核计量标准和高一级计量标准进行测量时的扩展不确定度(U95或k=2时的U,下同)分别为Ulab和Uref,它们的测量结果分别为 ylab和yref ,在两者的包含因子近似相等前提下应满足:对于某些计量标准,例如量块,其检定规程规定其扩展不
38、确定度对应于99%的置信概率;此时所给出的扩展不确定度所对应的k值与2相差较大。在进行判断时,应先将其换算到对应于k2时的扩展不确定度。由于经换算后的扩展不确定度变小,即其判断标准将比不换算更严格。(2)比对法如果不可能采用传递比较法时,可采用多个实验室之间的比对。假定各实验室的计量标准具有相同准确度等级,此时采用各实验室所得到的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被测量的最佳估计值。当各实验室的测量不确定度不同时,原则上应采用加权平均值作为被测量的最佳估计值,其权重与测量不确定度有关。但由于各实验室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时所掌握的尺度不可能完全相同,故仍采用算术平均值 作为参考值。若被考核实验室的测量结果为yl
39、ab,其测量不确定度为ulab,在被考核实验室测量结果的方差比较接近于各实验室的平均方差,以及各实验室的包含因子均相同的条件下,应满足(4-4)35,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包括三级三要素。三级是指上一级计量器具、本级计量器具和下一级计量器具;三要素是指每级计量器具都有三要素:上一级计量器具三要素为计量基(标)准名称、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和计量基(标)准拥有单位(即保存机构);本级计量器具三要素为计量标准名称、测量范围和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下一级计量器具三要素为计量器具名称、测量范围、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三级之间应
40、当注明溯源和传递方法。 图4-236,建立计量标准的技术准备:(1)科学合理配置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2)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进行有效溯源,并取得有效检定或校准证书;(3)新建计量标准应当经过至少半年的试运行,在此期间考察计量标准的重复性及稳定性;(4)申请考核单位应当完成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和技术标准技术报告的填写;(5)环境条件及设施应当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要求,并按要求对环境条件进行有效监测和控制;(6)每个项目配备至少两名持证的检定或校准人员;(7)建立计量标准的文件集。37,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的填写与使用说明:封面(1)“ 量标 证字第 号”(2)“计量标准名
41、称”和“计量标准代码”(3)“申请考核单位”和“组织机构代码”(4)“单位地址”和“邮政编码”(5)“联系人”和“联系电话”(6)“-年-月-日”申请书内容(1)“计量标准名称”(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3)“存放地点”(4)“计量标准总价值(万元)”(5)“计量标准类别”(6)“前两次复查时间和方式”(7)“测量范围”(8)“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9)“计量标准器”和“主要配套设备”(10)“环境条件及设施”(11)“检定或校准人员”(12)“文件集等级”(13)“拟开展的检定及校准项目”(14)“申请考核单位意见”(15)“申请考核单位主管部门意见”(16)“主持考核质
42、量技术监督部门意见”(17)“组织考核(复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意见” 38,计量标准考核的受理: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发送受理决定书。不符合要求:(1)可以立即更正的,应当允许申请考核单位更正。更正后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发送受理确定书;(2)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考核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发送补正告知书。经补正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逾期未告知的,视为受理。(3)申请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反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将有关申请资料退回考核单位。39,计量标准考核的审批:审批工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评合格,颁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不合格的发送不予行政
43、许可决定书,并说明不合格主要原因并退回有关申请资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有效期为4年。40,计量标准的考评方法:书面审查和现场考评,新建计量标准的考评首先进行书面审查,如果基本符合条件,再进行现场考评。复查计量标准的考评通常采用书面审查判断计量标准的测量能力,如果申请考核单位所提供的申请资料不能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的测量能力,或者已经连续两次采用了书面审查方式进行复查考核的,应当安排现场考评;对于多想计量标准同时进行复查考核的,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可采用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场考评。41,新建计量标准书面审查结果有如下三种处理方式:基本符合考核要求的,安排现场考评。存在一些小问题或某些方面不太完善
44、,考评员应当与申请考核单位交流,申请考核单位经过补充、修改、完善,解决了存在的问题,安排现场考评。 若发现计量标准存在重大的或难以解决的问题,考评员与申请考核单位交流后,确认计量标准测量能力不符合考核要求,则考评不合格。42,计量标准复查考核书面审查结果有如下四种处理方式:符合考核要求,则考评合格。基本符合考核要求,存在部分缺陷或不符合项,考评员应当与申请考核单位交流,申请考核单位经过补充、修改、完善,符合考核要求的,则考评合格。对计量标准的检定或校准能力有疑问,考评员与申请单位交流后仍无法消除疑问,或者已经连续两次采用了书面审查方式进行复查考核的,应当安排现场考评存在重大或难以解决的问题,考
45、评员应当与申请考核单位交流后,确认计量标准的检定或校准能力不符合考核要求,则考评不合格。43,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的更换:在计量标准的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发生更换,应当按下述规定履行相关手续。(1)更换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后,如果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发生了变化,应按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2)更换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后,如果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或开展检定或校准的项目发生变化,应当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3)更换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后,如果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以及开展检定或校准的项目均无变更,则应当填写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
46、一式两份,提供更换后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的有效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份,必要时,还应提供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和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报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批准。申请考核单位和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各保存一份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4)如果更换的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为易耗品(如标准物质等),并且更换后不改变原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开展的检定或校准项目也无变更的,应当在计量标准履历书中予以记载。其他更换(1)如果开展检定或校准所依据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发生更换,应当在计量标准履历书中予以记载;如果这种更换使技术要求和方法发生实质性变化,
47、则应当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复查考核时应当同时提供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变化的对照表。(2)如果计量标准的环境条件及设施发生重大变化,例如:固定的计量标准保存地点发生变化、实验室搬迁等,应当向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情况决定采用书面审查或者现场考评的方式进行考核。(3)更换检定或校准人员,应当在计量标准履历书中予以记载。(4)如果申请考核单位名称发生更换,应当向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并申请换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44,JJF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对计量检定规程编写的一般原则作了如下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范围必须明确,在其界定的范围内,按需求力求完整;各项要求科学合理,并考虑操作的可行性及实施的经济性;根据国情,积极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发布的国际建议、国际文件及有关的国际组织(如iso,iec等)发布的国际标准。因此,编制检定规程应做到:(1)满足法制管理要求(2)科学合理、经济、可行(3)技术细节完备(要在检定规程中,对检定条件、检定项目、定方法、采用的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处理等技术细节作出明确规定。)(4)优先采用国际通用的方法45,计量检定规程表述的基本要求:文字表述应结构严谨、层次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