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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Q/GXSBD广西送变电建设公司企业标准Q/GXSBD 217022003代替Q/SBD 201.02-1999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管理标准20030530发布 20030605实施广西送变电建设公司标准化委员会 发布前 言本标准的编制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本标准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其综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更强。本标准全部替代Q/SBD 201.02-1999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本标准由广西送变电建设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广西送变电建设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本标准起草单位: 财务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理本标准
2、所代替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Q/SBD 201.02-1999QGXSBD 217022003代替Q/SBD 201.02-1999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管理标准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的各项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财务及所属各单位财务的管理工作。2 职责2.1 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基础的各项工作。3 管理内容与方法3.1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3.1.1 原始记录是各单位最初记录各项业务实际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它是计算成本的依据,也是成本计算是否真实的枢纽。3.1.2 原材料方面的原始记录,包括材料的领取、使用、退库时所填写的收料单、领料单、退库单、代用材料单、材料耗用汇总表、盘点报告单等。3
3、.1.2.1 收料单是记录材料验收入库的一种原始凭证。当来料经验收后,仓库根据检点结果填制一式三份的收料单,列明材料的编号、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实收数量、单价、金额等。一份随材料发票送财务部门报销,一份留仓库作为登记材料保管帐的根据,另一份由仓库在月末与财务部门作材料核算对帐时使用并移交财务部门。(见附录A)3.1.2.2 领料单是一种一次使用的领料凭证,各单位按计划向仓库领料时,填写一式三份领料单,填明领用单位、用途、材料类别、编号、规格、名称、计量单位、请领数量,经经办人签字,据以向仓库领料,然后发料人与领料人签字,一份由领料单位存查,一份由仓库据以登记材料明细帐,另一份由仓库在月末汇总
4、后,随同材料汇总表,交会计部门记帐,进行会计核算。(见附录B)3.1.3 劳动方面的原始记录,包括职工人数、职工调动、考勤、工时利用、工资结算等。 在进行民工工资结算时,由各施工队带工人员填写一式四份的民工工资结算单,填明使用民工单位、施工日期、施工内容、合计工日、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一份由施工队留存,一份由劳资部门存,一份交领款人存,另一份交财会部门作付款原始凭证。(见附录C)3.1.4 设备使用方面的原始记录,包括设备交付使用、设备开动和运转、设备维修、设备事故、工具请领单、设备(工器具)租赁单和借缴登记簿等原始记录。3.1.5 产品方面的原始记录,包括在产品、自制半成品转移、产品
5、入库、废品等方面的原始记录。3.1.6 场地赔偿费的原始记录,包括土地占用、房屋拆迁、农作物、树木砍伐补偿等。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场地补偿时,由经办人填写一式四份的农作物、树木砍伐补偿结算单,填明补偿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一份作存根备查,一份交财会部门作付款原始凭证,一份由收款单位留存,另一份由付款单位移交运行单位。(见附录D)3.2 定额管理制度3.2.1 公司实行两级定额管理制度。公司主要负责管理的定额包括人工费定额、材料费定额、机械费定额、管理费定额、其他费用定额、人员定额,费用开支标准,设备利用率;各单位主要负责管理的定额包括工时定额、主要材料消耗定额、辅助材料消耗定额、工器具
6、消耗定额、各项费用控制标准。3.2.2 人工费定额、材料费定额、机械费定额、管理费定额、其他费用定额由公司市场开发部依据施工图预算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制订,通过与各单位签订内部承包责任书的形式执行。市场开发部会同财务部对定额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考核,由市场开发部根据定额执行情况和施工图预算定额的调整适时进行修订。3.2.3 人员定额由公司人事劳动部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进行制订,并负责监督执行、考核和修订。3.2.4 费用开支标准由公司财务部依据财会制度和公司实际,遵循节约、合理、合法的原则进行制订,并负责监督执行、考核和修订。3.2.5 设备利用率由公司设备机具管理部根
7、据公司设备现状和施工生产情况,遵循先进、可行的原则进行制订,并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和修订。 3.2.6 各单位负责管理的定额,由各单位根据公司下达的定额标准和本单位的施工生产情况进行制订,并下达各施工队(车间)和各部门执行;对定额执行情况的考核归口分公司(厂)各部门负责在施工生产中进行全过程监控;每个年度或每个工程项目对定额标准进行合理调整和修订。3.3 计量验收制度3.3.1 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必须进行严格的计量和验收。3.3.2 公司和各单位物资供应部门在工程材料设备、半成品、产成品入库、领用、退库、转移、销售时,必须进行数量计量和质量检验,并办理书面认可手续。3.3.3 对公司施工的
8、已完工程、未完工程,各单位统计部门应深入现场,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工程形象进度和产值统计,公司统计部门应对各单位上报的工程进度和产值进行抽检核实。3.3.4 设备机具管理部和各单位在进行设备、工器具的购置、调拨、封存、转让、销售时,必须进行计量和验收。3.3.5 后方基建管理部门在基地建设工程竣工移交使用时,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对实际完成工程量和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竣工验收移交手续。3.4 财产清查制度3.4.1 财产清查的范围 公司的一切财产和债务均属于清查的范围,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对外投资、债权债务、固定资产、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边角料和余料、生活和办公用具用品、在
9、建工程及其他资产。 3.4.2 财产清查的组织3.4.2.1 财产清查工作由公司总会计师组织领导,由各项财产的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财务部配合共同进行。 3.4.2.2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对外投资、债权债务的清查工作由财务部组织实施。3.4.2.3 库存材料和设备,工程回收的边角料和余料的清查工作由物资管理部组织实施,财务部派员参加清查盘点工作,并对清查结果进行稽核。3.4.2.4 施工生产设备和工器具的清查工作由设备机具管理部组织实施,财务部派人参加,公司所属各单位配合进行。3.4.2.5 房屋建筑物、生活用品用具由后方基本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办公用品用具的清查由公司经理工作部负责
10、组织,有关使用部门配合进行,清查结果报财务部审核,必要时财务部派员参与实物盘点。3.4.2.6 未完工在建工程的清查由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各施工生产单位配合进行,清查结果送财务部审核。3.4.2.7 其他资产的清查由财务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配合进行。3.4.3 财产清查的期限和方法3.4.3.1 对于库存现金,出纳员必须每日进行清查盘点,对于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经管人员要每月清查核对,财务部门负责人必须不定期地对上述资产进行抽查;对于对外投资、债权债务,财务部在年度决算前必须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核对。3.4.3.2 库存材料(设备)、边角料和余料、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生活和办公用品用具、在建工
11、程必须于年终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并于次年一月十日前将清查盘点表送财务部稽核。3.4.3.3 每个会计年度期间,如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进行财产清查的,可由财务部或其他部门组织进行专项财产清查。3.4.4 对财产清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3.4.4.1 对财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资产,清查部门要作出财产盘盈报告,送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处理。3.4.4.2 对财产清查中发现的盘亏资产和积压物资损失,由保管部门作出财产损失报告,详细说明损失的数量、金额、原因等情况,会同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作出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如财产损失数额较大,必须由财务部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税部门审
12、批后方可进行处理。3.4.5 对财产管理人员的奖惩3.4.5.1 对因人为因素造成的财产损失,对当事人除作经济处罚外,并视损失大小和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3.4.5.2 对在公司财产管理工作中尽职尽责,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结合公司“双文明”评比工作,给予一定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3.5 内部结算价格制度3.5.1 必须制订的内部结算价格包括主要材料价格、结构件加工价格、塔材加工价格、机械台班价格、 劳务价格。3.5.2 内部结算价格根据同期市场价格和公司内部经济核算的需要进行制订。3.5.3 内部结算价格的制订工作由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在广泛征集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内部结算价格方案,会同
13、财务部、物资管理部、人事劳动部、审计室共同制订。3.5.4 内部结算价格方案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3.5.5 内部结算价格的调整和修订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3.6 内部稽核制度3.6.1 本公司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和会计业务均实行稽核制度。3.6.2 工程结算收入的稽核 3.6.2.1 财务部门负责收入核算的会计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各个工程的实际完工量和实际收取的工程价款收入计算每月(季、年)工程结算收入。3.6.2.2 财务主管负责对工程结算收入进行审核。3.6.2.3 工程结算收入须经市场开发部审签。3.6.3 材料核算的稽核3.6.3.1 仓库保管员必须对材料采购员提交的材料(设备)的
14、生产厂家、规格、数量、金额等进行认真核实,核对无误后方可填开材料入库单。3.6.3.2 会计人员在收到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发票、仓库验收单后,须对其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核查入库单记录的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是否与采购合同、发票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填制会计凭证。3.6.3.3 会计人员必须每月与仓库保管员的材料帐进行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同时不定期抽查库存物资是否与帐相符。3.6.4 固定资产核算的稽核3.6.4.1 对购置的生产设备,设备管理员须对设备的生产厂家、型号规格、金额、功能状况、技术资料等进行核对验收,然后填制入帐单;会计人员在收到设备发票和入帐单后,对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15、进行全面审查,并核对其是否与年度设备购置计划(公司领导审批报告)相符。3.6.4.2 对建造的房屋建筑物,基建部门须根据工程结算书填制验收单;会计人员须对项目批文、施工合同、工程结算书、验收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并核对该项目是否与年度基建计划相符。3.6.4.3 固定资产核算会计应每年与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的数量、使用单位和存放地点,做到帐帐相符和帐实相符。3.6.5 工资核算的稽核3.6.5.1 发放工资(包括标准工资、计件工资、超额工资、加班工资、各类津贴和各种奖金)均须劳资部门审查签章。3.6.5.2 劳资部门在严格审查各单位和部门考勤表的基础上,根据内部分
16、配和奖惩制度,计算各单位应发工资和奖金额。3.6.5.3 会计人员对工资和奖金的发放金额和发放手续进行审核,然后办理支付手续。3.6.6 总帐、明细帐的稽核3.6.6.1 按会计制度要求设置总帐帐户和明细帐户,总帐帐户由复核会计负责管理,明细帐户由业务主办会计负责管理。3.6.6.2 每月终了,会计人员须将自己经管的明细帐户与总帐核对,做到帐帐相符。3.6.6.3 每季(月、年)终了,编制报表的会计须将报表数字与总帐数字核对,做到帐表相符。3.7 内部牵制制度3.7.1 内部牵制制度的一般原则3.7.1.1 任何一项经济业务都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共同办理;3.7.1.2 钱与帐,帐与
17、物实行分管;3.7.1.3 会计核算实行复核制度;3.7.1.4 会计人员的聘用实行回避制度。3.7.2 财会业务的内部牵制制度3.7.2.1 财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具体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审定一切财会业务。3.7.2.2 业务会计:审核经济业务,并对其进行会计处理,不得稽核自己经办的经济业务。3.7.2.3 复核会计:对会计业务进行稽核、监督,不得稽核自己办理的会计业务。3.7.2.4 出纳:负责办理收付款业务;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现金、有价证券、各种票据和印章;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及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3.7.2.5 公司和所属
18、各单位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3.7.3 物资采购业务内部牵制制度 物资供应部门和设备机具管理部门在进行大宗工程材料设备、生产设备和工器具采购时,须将与供应方商定的采购合同条款送财务部等部门审签后,方可与供应方签订正式合同。正式签订的对外合同文本须及时送财务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严格按合同条款进行监督、付款和结算。3.7.4 基地建设和维修业务内部牵制制度3.7.4.1 基地建设和维修的日常管理归口后方基本建设管理部门负责。3.7.4.2 后方基本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基建和维修项目的预算和结算
19、,企业管理部、审计室、财务部负责审查基建和维修费用发生的合法和合理性,并办理款项支付。3.7.4.3 对外发包基建和维修工程,在正式签订合同前,须将合同条款送企业管理部、市场开发部和财务部门审签。3.7.5 场地赔偿内部牵制制度3.7.5.1 场地赔偿实行“核赔与付款公开”的制度,场地赔偿单由经办人员负责填制,经施工人员验收认可,部门主管签章,财会人员负责审核和付款。3.7.5.2 赔偿结算单无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人签章无效,财务部门不予付款。3.7.6 民工工资结算内部牵制制度3.7.6.1 民工工资由带工人员按要求开列工资结算单,经施工队长验收认可,劳资和预算部门审核签章后,再由财会人员复核
20、付款。3.7.6.2 不允许职工代领民工工资。3.8 工程价款结算制度3.8.1 工程价款结算包括工程进度款结算和工程竣工结算。无论内包工程还是外包工程,结算工程价款时都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签证。3.8.2. 工程进度款结算3.8.2.1.工程开工后,工程进度款每月结算一次,一般于每月三十日前结算当月工程进度款。3.8.2.2.内部承包工程进度款结算 。各单位必须以报表的形式向公司市场开发部报告工程形象进度,并同时填报工程费用结算表,经市场开发部审查签证后,送财务部复核,复核无误后由财务部办理进度款拨付手续。(见附录E)3.8.2.3. 对外发包工程进度款结算。承包单位必须每月向公司或分公司报送
21、工程形象进度表,结算工程进度款时,必须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向计划(预算)部门填报工程进度费用结算表,计划(预算)部门根据经工程技术部门签证认可的工程形象进度,审查签证工程进度款的结算额度,经财务部门会审后,报送公司或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上述手续完备后,方可支付工程进度款。3.8.3 工程竣工结算3.8.3.1 工程竣工移交后20日内,承包单位必须向公司或分公司计划(预算)部门申报竣工结算资料,计划(预算)部门在20日内进行审查核实,并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工程竣工合同结算手续。3.8.3.2 工程竣工结算如因工程量的变动而导致结算费用的增减,该工程量必须经设计部门或工程技术部门的签证认可。4.报告与记录 附录A: _库材料入库验收单 附录B: _库材料出库发料单 附录C: 广西送变电建设公司. 民工工资(工程费用)结算单 附录D: 广西送变电建设公司. 农作物、树木砍伐补偿结算单 附录E: 工程费用结算单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