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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京市有关定额、合同、计价、取费问题解答之二 编者按:从5月1日开始,我市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招标,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的200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表也同时执行,现根据有关建设、施工、房地产开发、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提出的问题,我们归并整理作如下解答,仅供参考。 9、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偏差,工程量不准或因设计变更,问工程结算如何调整数量和单价? 答:()合同有约定的,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2)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测量不调价的原则,即工程量可以
2、调整,综合单价不调整。缺项子目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的分析,经承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10、问:工程量计算规则省计价表和计价规范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哪一个计算规则为准? 答:招标人提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当以计价规范的计算规则为准。省计价表的计算规则是提供投标人报价参考。当计价规范出现缺项的,招标单位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可参照省计价表作相应补充。 ll、问:措施项目的单列是这次清单计价改革的主要内容,省计价表所列项目要比计价规范多,招标人的清单如何列项? 答:(1)首先按计价规范列项。(2)当计价规范不能满足时,可参照省计价表列项,比如优质工程加价费、赶工措施费、检验试验费等。(3)当计价规范、省
3、计价表仍不能满足招标需要时,招标人措施项目清单可作相应补充。12、问:这次土建与装饰省计价表合为上、下一册,问如何区分按单独装饰工程取费? 答:只有按单独装饰工程招标的项目,或按单独装饰发包的工程项目,投标人或承包人可按单独装饰工程计价取费。当土建与装饰合并为一起招标的,应当按照建筑工程计价取费。 13、问: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报价,投标人能不能在综合单价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项优惠预算报价? 答:不可以。在一份报价表中出现综合单价和预算单价两种价格,这违背了规范的统一计价格式。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目的,就是要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高度透明的价格、统一规范的计价规则、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因此,执
4、行计价规范的报价形式后,只能出现单一的综合单价。 14、问:在投标总报价的基础上,投标人是否可以承诺如果中标,再优惠某一个百分点,以引起招标人的关注? 答:无必要。投标总价是投标人真实意图的表达。承诺工程中标后再优惠某个百分点,会对评标的过程和贝尔奖金工程结箅带来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投标人的真实让利优惠可以落实到每个项日的清单报价之中。 15、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后,是否会因某一单价或合价未填报和少填报判定为低于成本竞标定为废标? 答:执行工程显清单计价规范之后,招标投标法不得低于成本规定仍然存在。计价规范在填表须知中指出: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
5、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评标的尺度应是对一个工程的总体报价进行综合分析与判定,因某一单价或合价未填和少填是否低于成本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作出评判。 16、问:二次搬运费如何计价? 答:计算二次搬运费的工程是指:现场堆放材料有困难,运输车辆不能直接将材料运入工地,需要进行材料二次中转的。投标人可以将工程材料用量,按省计价表第二十三章场内二次搬运的计价规则参考报价。 17、问:某工程招标人要求提前工期50天,问如何计算垂直运输费报价? 答:这次省计价表对垂直运输费计价作了较大的变革。将垂直运输费与施工工期天数直接挂钩,而计价规范又将此项
6、费用列措施项目的清单之中。由投标人参照省汁价表第二十二章参考报价,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我省已将定额工期作了调整。 18、问:某单位招标文件提出要求达到省优工程,但在招标清单中未列工程优质增加费措施项目,投标人问能否提出增加省优工程措施项目费? 答:完全可以。我省颁发的工建与装饰工程计价表已明确把工程按质论价列为措施项目清单项的内容,招标文件提出要求工程达到省优,但在招标清单中未列工程优质加价措施清单,属于漏项。招标人可以采取两条途径来考虑解决省优质工程增加的施工成本。(1)中标前或中标后及时向业主报告措施项目清单的漏项,以便业主及时变更清单内容,或通过签订增补协议合同。(2)施工索赔。 19、问:
7、质检部门或社会检测机构的工程质量检测检验费由谁承担? 告:省计价表在措施项目费中解释的已很清楚。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是检验检测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列入措施项目清单的报价中,也就是说中标后由承包商给付。除此以外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如已有质保书的材料,而建没单位或质监部门另行要求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费等应另行向建设单位收取。如招标措施项目清单未列此项目,则属漏项,由发包人承付。 20、问:某招标人问包干费如何在清单中列明?工程量调整是否可以用包干费来解决? 答: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后,计价规范和省计价表清单分类中都没
8、有包干费计费项日。这就意味着原来采用的包干费计费项目的消失。工程量调整应本着调量(工程量)而不调综合单价的原则。有特殊情况的,可通过合同约定量、价调整的方式。 21、问:打桩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以延长米计价的,而省计价表是以立方米计价的,两者计算规则不相同,投标人问如何报价?结算价又如何处理? 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参照我省计价表打桩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出每立方米单价,再换箅成延长米列入清单报价。结算价是以投标人延长米的综合单价为依据。 22、问:某招标工程,由承包人包工包料,投标人三材价格当时是按照省计价表报价的,问工程结算时三材能否按市场价进行价差调整? 答:包工包料的招
9、标工程,工程结算时所有材料均不得进行价差调整。因省计价表提供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单价仅作为投标人报价参考。合同未有约定的,一律按承包人投标时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23、问:这次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后,把建筑管理费列入规费,请解释何谓建筑管理费?并请予公示收费标准? 答:这是由原在企业管理费中的行业(上级)管理费、市场管理费等四项收费合并为建筑管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为2003年工程结算收入的5,2004年为4,2005年为3,具体按江苏省物价、财政、苏价服2003101号、苏财综2003)32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统规范建筑管理费的通知执行。目前建筑管理费由市建管处和县(区)建管站收缴
10、。 24、问:各项规费的计算基础是什么? 答:各项规费的计算基础为:(1)分部分项清单合价汇总(3)其它项目清单合价汇总的三项之和。(2)措施项目清单合价汇总, 25、问:某单位招标清单中明确为二类收费工程,投标人是否可按三类工程报价?如按三类工程报价是否会判为低于成本竞价? 答:是否会被判定为低于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判。如果投标总价和分部分项报价相对在个合理的价位上,在般情况下不会因工程类别差异被判定为低于成本,况且二类工程按三类工程取费是允许开展取费竞争的。需要指出的是招标人不能将二类取费工程要求投标人按三类工程报价,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竞价程序和规则降低造价。 26、问:在钢筋工
11、程中有冷压套管接头的,如何列清单及报价? 暂:价规范钢筋工程是以延长米乘理论重量以吨计算的,其中包括了按施工规范要求的搭按长度、锚固长度、弯钩长度,未涉及到各种冷、热焊及套管接头。需要注意的是省计价项目指引已将此类接头对应到规范相应的编码。如果施工图中有这类特殊接头,招标清单中应单列接头数量,方便投标人对应报价。如招标清单米列明钢筋接头数量,投标人所报的钢筋综合单价定要认真选择报价。 27、问:计价规范挖基础土方工程量是按图示尺寸按体积计算,而省计价表挖沟槽、基坑、土方需要放坡时考虑了放坡系数,两者不一样,投标人以哪一个为准? 答:招标清单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以计价规范为准编制的,省计价表的工
12、程量计算规则仅作为提供投标人报价参考,是否需要放坡系数和扩大工作面而相应增加的挖方量,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换算到综合单价相应的报价之中。 28、问:某建设单位向渣土管理部门交纳的渣土管理费是否可以列入清单竞价?它与措施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费有什么区别?答:管理部门收取的渣土费不可以列入清单竞价,他由管理部门直接向建设单位收取。而措施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费,他是由于施工过程所造成的噪音、粉尘、污水排放的污染,以及施工工地周围引发的跑、冒、滴、漏所引发的环境影响环保部门收费及罚款。这部分的内容可以通过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费列入清单报价。南京市有关定额、合同、计价、取费问题解答之三 29 问: 某单位工程招标项目
13、甲供钢材按3200元每吨计入综合单价,问工程结算时乙方工地保管费是否仍按1扣回? 答: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后,作为甲供材的乙方工地保管费由投标人计人综合单价中。因为不论是甲供材或乙供材的工地保管费均应计人综合单价竞价的范畴。 30 问: 某施工单位问省计价表中非预应力钢筋2的制作损耗,承包方能否计入工程量? 答: 不能。因为钢筋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是按计价规范的要求,规范已包括了钢筋搭接、弯钩、 锚固长度。非预应力钢筋操作及下料2的损耗应由投标人列入综合单价的报价范围。 31 问: 某招标人清单总说明中未列清楚混凝土是自拌还是采用商品混凝土,投标人如何报价? 答: 首先应在招标的过程中进行必要
14、的澄清,因为两者施工方法价格有较大的差异。目前市主城区内一般不允许采用自拌混凝土,如无法得到澄清的情况下,投标人可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规定,视工程地点及施工方案自行确定报价。 32问: 商品混凝土的泵送费是列在分部分项工程费清单报价内,还是列在措施项目清单内? 答: 商品混凝土由承包方施工单位自采自购的,且输送泵由施工单位提供的,应将泵送费列入分部分项工程费内;如果输送泵由混凝土供应厂家提供的,应包括在商品混凝土的价格内,其泵送费列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报价范围内;如果是甲供商品混凝土或甲方指定价格的按上述同理规则计算。 33 问: 省计价表把措施项目费计费标准列入发承包双方合
15、同约定的范围,计价规范是列入清单的,投标人报价时未列,中标后甲、乙双方能否通过合同约定吗? 答: 只要招标清单中所列出措施项目清单,投标人报价时未报价的,就表示投标人放弃或优惠,中标后就不能再进行合同约定。如果是清单漏项的或依法不招标的工程项目可以通过甲、乙双方的合同约定形式办理。 34 问: 某单独装饰工程在招标清单中,其中在具体的子目中花岗岩没有指定价格,结算时如何确定花岗岩的价格? 答: 在招标清单总说明中没有明确花岗岩属于甲供或甲方指定价格的,就可以推定为花岗岩在包工包料的范畴之中。乙方投标文件自购材料价格表中应当列明花岗岩的报价单价,以便在施工过程中理顺质、价的矛盾,需要指出的是块料
16、面层的综合单价与花岗岩报价要相匹配。乙方中标后的综合单价及材料价格表都是结算的参考依据。如果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指定品牌及价格,应当及时办理协商变更、签证手续。 35 问: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投标后,材料价差如何进行调整? 答: 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综合单价办法后,就不需要进行材料价差的调整。因为综合单价已包括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各种风险因素,且同时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的各种市场价差因素。因此,中标后的综合单价即是工程结算单价,材料价格的上涨、下跌引发的价格增、减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6 问: 如何理解总承包服务费?又问配合费如何解决?哪
17、些属于配合费的内容? 答: 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中标承包人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甲方指定分包的项目配合费应列入到总承包服务费的报价中,总包单位自行分包的费用由发包人自行解决。配合费的具体内容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可以根据工程招标情况自主报价。 37问: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招标工程,投标人是按照综合单价报价的,中标后甲、乙双方能不能按合同文本中的可调价格进行结算? 答: 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际上就是一种相对固定的综合单价,双方在合同约定时不宜选用可调价格形式。即使合同约定可调价格,但合同没有约定价格可调的具体内容,结算仍应按中标书中的综合单价结算。(这里需
18、要提一下,由于计价规范出台后,建设部将考虑修订合同文本) 38 问: 实行计价规范招标的工程,订立合同时能不能选用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 答: 实行计价规范清单招标的工程,订立合同时不宜选用固定总价加包干风险系数。如合同选用这种方法,前提是在招标文件中必须载明,而且应事先明确风险系数和包干风险的具体内容。 南京市有关定额、合同、计价、取费问题解答之四 39问: 如果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增减变更,施工承包商如何调整措施项目费用? 答: 应以清单说明或合同约定的调整方法进行。如果清单说明、合同没有约定或有约定但不清楚,现提供几种参考选择方法。(1)增减变更量(单项或总项价)在一定幅度内(幅
19、度双方商定)不作调整,超过一定幅度以上的部分(单项或总项价)作调整。(2)按实物量(体积、面积、重量)增减比例折算,调整相关联的措施费用。(3)增项部分参照江苏省专业工程计价表计价。40问: 由于工程量变更,已经影响到工期,如何计算或调整赶工措施费? 答: 首先要对照合同约定办理。分析工程量变更原因和责任,如属于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修改变更,或者因甲方种种情况延误工期,可以通过施工索赔的方法计算延误天数,原报价或者合同约定的赶工措施费仍然有效。如果既有业主原因,也有施工单位的原因,此种情况要区分清楚,重新计算赶工措施费。如果全部是施工单位的原因,可以通过业主索赔方法计算延误工期天数,相应扣除赶工
20、措施费。 41问: 有施工单位提出要求解释招标中的清单预留金是指什么? 答: 预留金是招标人为拟建工程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以防止工程量变更带来资金缺口而设立的。投标人应按清单提出的数量金额全部进入投标总价。 42 问:我省目前仍实行按工程类别取费。现招标人给出的工程类别不准确,投标人问工程结算时能否调整取费类别? 答: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类别应按省计价表划分标准执行。如果招标人提供取费类别不准确,在开标前应提出答疑或进行必要的澄清。已经向投标人提供清单,并发出施工图,在没有提出答疑和澄清的情况下,结算时不能调整取费类别,按中标价结算。 43 问: 某桩基招标工程,中标后施工单位采用
21、自备柴油发电机,问工程结算柴油价差如何调整? 答: 首先要对照招标文件和清单说明,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如果招标文件已经明确由施工单位自备发电柴油机竞标的,其柴油价差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如果没有明确电力供应方式,后改要求施工单位自备发电机,可由双方补充约定调整方式。 南京市有关定额、合同、计价、取费问题解答之五44问: 合同中常见的不可抗力的范围主要指哪些情 答: 不可抗力是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某种异常事件或情况。 具体特征有:(1)一方无法控制的。(2)该方在签订合同前,不能对之进行合理准备的。(3)发生后,该方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的。(4)不能主要归因他方的。 具体内容有:(1)战争、敌对行
22、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为。(2)叛乱、恐怖主义、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3)承包商人员和承包商及其分包商的其他雇员以外的人员骚动、喧闹、混乱、罢工或停工。(4)战争、军火、爆炸物资、电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但可能因承包商使用此类军火、炸药、辐射或放射性引起的除外。(5)自然灾害,如地震、飓风、台风或火山活动。 45问: 这次建筑与装饰省计价表合并成册,土建与装饰取费是否归并相同? 答: 不相同,仍然要区分土建和装饰两个专业取费。当土建与装饰合并为一个标段(以土建为主)招标或直接发包的,应按土建工程人工单价和取费标准计价。单独进行装饰工程招标(或含有少量土建)或直接发包
23、的,应按单独的装饰人工单价和取费标准计价。按单独装饰取费的工程不计取劳保统筹费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费。 46 问: 今年建筑管理费收费标准下调为4,但各类施工企业缴费实际情况标准不完全一致,有的企业按缴费标准下限投标报价,问应以哪一种标准来评价有效标。 答: 该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中列人的上缴建筑管理费标准,只要符合省财政、物价等主管部门缴费(收费)的标准范围内,均应认定为有效的报价并进行评价。 47 问:在一个标段内共有3幢住宅招标,某投标人对在其中2幢的住宅计列了临时设施费,另外一幢未计,是否应判定为低于成本竞价? 答: 临时设施费在计价规范中属措施费项目,省、市均设有设定限制条件和标准。我们
24、认为只要符合安全生产和满足施工管理需要,是否3幢或几幢计列临时措施费由投标人自主决定。工程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应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报价进行总体分析与评价。南京市有关定额、合同、计价、取费问题解答之六48, 问:某建设单位招标工程工期要求比国家定额工期提前20以上,并己在清单列出赶工措施项目,但投标人在此项清单子目中未报价,问是否可以判定低于成本竞价? 答:投标人为了竞标成功,采取的报价可能有几种情况:第一,企业施工技术水平先进,劳动生产率高。第二,大幅度让利,采用其它措施降低成本报价。第三,可能将赶工措施增加的费用分摊到其他子目项综合报价中。赶工措施费是一般竞争性计价项目,根据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
25、未应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是否判定低于成本竞价,应该是对整个工程报价的一个综合评价,某个子目或分部价格的高低仅作为判定是否低于成本的一个参考。 49问:有人提出造价或招标部门能否公布一个各类工程的最低成本价? 答:量化工程最低成本价是造价和招标两个部门多年的追求目标,从理论到实践至今尚未开形成共识和突破。据了解国内还没有哪一个地方在评判最低成本价方面形成量化标准。国家招投标法第4l条规定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其现实意义是防止投标人低于成本之后带来的负面影响,每个工程相对于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有着不同的成本,现行定额和计价表仅是一个社会相对的指导成
26、本,工程量计价清单计价规范的出台,正在逐步实现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局面,随着投资体制和工程监管方式的改革,我国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与不得低于成本的提法将会有效共存下去。同时这也告示招投标双方要提高风险意识和承担相关责任的能力。 5U 问: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30号令第53条提出:投标价中单价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有小数点错误,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现问小数点没错的情况下,能以单价为准吗?(举例:C30砼500M3,综合单价报价39505元,合价应为元,而投标人合价写成87525元。) 答:如果投标人是以87525元累计合价进行评标(中标)的,
27、上例应修改单价为17505元。反之是以元累计合价评标(中标)的,单价39505元才能有效。我们认为单价与合价、分部项价与总价不一致的,不论高低之分,判别应从总价、分部项价、合价为参照顺序,重新确认和修改单价或分部项价。51 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施工图计算数量差距较大,施工单位投标之前可否可以提出修改意见? 答:当然可以提出修改意见。如果招标人没有正式作出清单数量修改书面通知,则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清单数量。中标后承包商根据施工图双方进行工程量核对,可以进行工程量调整。如合同另有约定或采用工程量一次投标包干的除外。 52 问: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但提供的施工图不全,或者在施工图纸
28、不全的情况下招标,承包商问工程结算时能不能调整综合单价? 答:只要招标清单工程项目特征描述清楚,具有可操作性,在一般情况下,工程结算时不得调整综合单价。只有当清单特征描述不清,或与施工图有较大的区别,双方要依据合同约定条款作出调整决定。 53问:某项工程招标清单未列二次搬运费项目,承包商报价也未报二次搬运费,现施工现场条件限制,钢筋、水泥等都需要进行二次周转,问能否计算二次搬运费? 答:计算材料二次搬运费是指:市区沿街建筑在现场堆放材料有困难,汽车不能一次将材料运人工地,需要进行再次中转的。因该招标清单未列二次搬运费措施项目,双方可根据省计价表第二十三章场内二次搬运套用相关子目,也可以根据承包
29、商二次搬运的实际车辆、人力情况计价,由双方协商确定计价办法。如果招标清单已列项,或者招标清单总说明已经载明现场情况,承包商未报价的,不论是否发生材料二次搬运均不得增补价款。 54 问:某装饰工程轻钢龙骨吊平顶项目,由于清单及图纸对龙骨尺寸和规格没有具体描述,甲方在施工时提出了具体要求,现乙方要求调整价格,该如何解决? 答:首先应对乙方该项报价作具体分析,然后对比甲方现在提出要求的差距,如属甲方提高标准的则补差价,降低标准的要减价。 55 问:某高层建筑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变更要求增加两层,承包商在投标报价中超高费和脚手费都作了优惠让利。接变更通知后,承包商提出增加的两层要按实调整脚手费和
30、超高费、垂直运输费,甲方认为应按承包商原报价平方米面积同比例调整? 答:增加的两层按原报价平方米面积同比例折算,是比较简易方便解决该问题的办法之一。但前提条件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价款调整。如合同没有约定设计变更价款调价方法,双方应首先进行确定调整方法。现承包商坚持按实调整脚手费用和超高费、垂直运输费,则应作出人、材、机具体分析资料,经甲方确认后也可作为结算依据。南京市有关定额、合同、计价、取费问题解答之七 56问: 计算超高费规定中第(2)条: “层高超过36m时,以每增高1m按相应子目的20计算,并随高度变化按比例递增”,执行此项规定有何条件? 答: 计算超高费必须檐口高度超过20m,未
31、达20m的不能计算超高费及层高超高费,檐口高度超过20m、同时层高也超过36m,不仅要计算檐高超过20m的基本超高费,同时增加层高超高费。57问: 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墙高度在36m以内是否要计算浇捣脚 答: 高度在36m以内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不单独计算浇捣脚手架费用,高度超过36m现浇钢筋混凝土浇捣脚手架费用按新计价表的相应子目及说明计价。 58问: 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第二十章模板工程第10条: “混凝土底板面积在1000以内,有梁式满堂基础的反梁或地下室墙侧面的模板如用砖侧模时,砖侧模的费用另外增加,同时扣除相应的模板面积(总量不得超过总含模量);”如何理解? 答: 此条是指采用含
32、模量的计价方式才会出现的情况,采用含模量方式有梁式满堂基础的反梁或地下室墙侧面的模板,是以组合钢模或复合模板考虑在含模量内,有的施工单位为节省费用,反梁或地下室墙侧面采用砖侧模,而砖侧模只有以接触面积的方式计算费用。既然反梁或地下室墙侧面已砖侧模计算了费用,就应在混凝土底板的整个模板用量中扣除砖侧模所占有面积。 59问: “混凝土构件使用泵送混凝土浇注者,卷扬机施工定额台班乘系数096;塔式起重机施工定额中的塔式起重机台班含量乘系数092”具体如何计价? 答: 例如:使用泵送混凝土,套卷扬机施工子目221综合单价即为:228.280.96=219.16(元)使用泵送混凝土,套卷扬机施工子目22
33、6,综合单价即为:(83.31+12616092)+(8331+12616092)025(管理费)(83.31+12616092)012(利润)=27315(元) 60问: 第二十二章“建筑工程垂直运输”中15条“建筑物高度超过定额取定高度,每增加20m,人工机械按最上两档之差递增。不足20m者,按20m计算。”具体如何计价? 答: 例如:某现浇框架建筑檐高210m,计算垂直运输费时以2217子目的人工、机械为基数,以2217与2216的人工、机械差为幅度调增,同时量管理费、利润也作相应调整,建立一个檐高220m以内的新子目,综合单价为(60.32+2.6+1066.78+36.82)+(60
34、.32+2.6+1066.78+36.82)025+(6032+26+106678+3682)012=159813(元)。若檐高230m,可套用檐高240m以内的子目,应先建立檐高220m以内的子目,然后再推算出檐高240以内的子目,以此类推。 60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中未列的措施费项目,投标单位可否自行列项? 答: 规范中所列的措施项目,只是起到一个参考作用,投标单位可根据具体工程特点、施工组织设计以及经验等情况,自行补充措施费项目。 61问: 某装饰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所确定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单位可否用98装饰定额进行报价? 答: 是用2004年计价表还是用98装饰定
35、额由投标人自己确定,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除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四项内容必须统一,以及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必须统一外,对于投标单位使用何种定额组成综合报价无任何限制,投标单位可选择对自己最适用的定额进行投标报价。63问: 单独装饰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建筑管理费有何缴纳规定? 答: 根据宁价房(2003)288号、宁财综(2003)590号文件规定:凡在本市进行装饰工程施工的省内装饰施工企业按工程造价的2,省外及境外装饰施工企业按工程造价3缴纳装饰工程施工建筑管理费。 根据宁价房(2003)287号、宁财综(2003)589号文件规定:凡在本市施工的市政施工企业
36、按工程造价的2缴纳市政施工建筑管理费。 南京市有关计价、合同、取费问题解答 编者按:从今年三月十日起,我市发文执行江苏省新的建设工程预算工资标准。最近,我们陆续收到一些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来电、来信询问人工费调整的相关问题,现作归纳解释如下: 问1:某项土建工程是2004年3月份中标工程,采用2001年省土建工程定额,工程竣工时间2006年3月份。今年3月10日市建秀发文(宁建基字2005)192号文)转发江苏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文号:苏建定200565号),现问本工程能否按新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进行调整? 答:本次人工预算工资单价的调整
37、属政策性调整,长期以来,我省建筑人工费单价偏低。2005年4月1日以前已开工或已完成招标手续的工程能否执行新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省文件是这样规定的,已采用固定价格和可调价格计价的招标工程,应按照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只有采用可调价格计价的招标工程,且合同没有专项约定的,甲、乙双方可办理人工费调整手续。同时根据省关于预算工资单价调整问题的解释,当采用2001年省定额招标的工程,预算工资单价均按照3000元工日进行调整,即每工日增加400元。(2001年省定额单价2600元工日)。调增的基数是以2005年4月1日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问2:某施工单位问,他们企业在投标报价文件中(2005年
38、4月1日以前工程)工日单价作了200元优惠,问现在如何执行省、市文件规定? 答:从今年四月一日起,我省建筑、安装、市政新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一类工3200元工日、二类工3000元工日、三类工2700元工日,包括在2005年4月1日起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每工日调增400元、400元、300元,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作了200元工日优惠让利,现在应仍保留优惠让利因素,因为200元工日优惠让利是企业报价自主行为,且已形成相应合同约定,分别只能增加400元工日、400元工日、300元工日。如果投标人是另外一种情况报价的,分别按一类工3000元工日、二类工2800元工日、三类工2600元工日,他的报价分别高于2
39、001年省计价表级差200元工日的,则现在每工日只能分别增加200元工日、200元工日、100元工日。 问3:某装饰施工企业问,新的单独装饰工程预算工资单价为3500元5000元工日,而当时投标人海工日是按照3800元报价的(省2001年装饰工程定额单价3000元4000元 工日),现在每工日单价如何调整? 答:如果该项工程甲、乙双方合同没有特殊的约定条款,本次预算工资单价就不能调整了,因为投标人3800元工日单价的报价即符合省2001年省装饰定额人工费单价区间的标准,同时也符合现行省规定的单独装饰工程工日单价区间的标准。如果报价文件中没有明确工资单价的,调增500元1000元之间浮动,由甲、
40、乙双方商定。 问4:有建设单位问,他们的工程已经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现在施工单位提出要求按省、市文件调整预算工资单价,如何调整? 答:我市是从2004年5月1日开始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的,这段期间也是2001省定额与2004省计价表新老定额交替之际,能否执行预算工资调价可以参照上述第个问题解答处理。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是2005年4月1日以后招标的工程,不论是采用何种形式招标的工程,均应以投标人中标价作为结算依据,一律不得再行调整人工预算工资单价。 问5:有施工单位问,他们的工程是今年3月28日中标的,招标文件当中规定投标人参考 选用2004年省计价表,施工单位投标书中没有明确人
41、工单价,目前甲、乙双方讨论合同条款,那么该项工程可否按省、市规定调整预算人工单价? 答:原则上不能调整。理由三点:(1)省、市预算工资调整文件出台的日期分别是今年3月7日、3月10日,在一般情况下投标人应该从各方面能了解到预算工资调整的信息。(2)招标人要求参考选用2004年省计价表,投标人可以参考自主报价,在不低于企业成本的情况下,既可以报高价,也可以报低价。(3)投标人在报价表中也没有明确本项目预算工资单价(按计价规范应该在分析表中明确人工单价报价)。以上三点我们认为不能支持调整预算人工工资单价。 问6:有单位问,这次调整的人工费是否可以作为取费基础? 答:可以。只要原投标报价中人工费可取
42、的费用,新增加的预算工资单价人工费可以合并计算。 问7:某建筑分包施工队询问,分包与总包单位在今年3月5日签订一个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双方约定劳务工资单价执行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中类别工单价。该分包单位现在向总包提出要求执行省、市文件调整劳务工资单价,总包单位不同意增付劳务费用,问如何解决? 答:解决总包与分包之间劳务费用主要依据双方合同约定。 这次省建设厅发文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预算人工工资单价,可以这样理解,形式与内容是2004年省计表人工费单价的延续,具有政策性和指导性,并非指令性和强制性,但操作起来是有阶段性和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我们认为,总包单位不同意增加支付分包单位的劳务费是有理由的
43、。(1)总包单位自身能否增加到这次工资性调整费用,还要取决于总包方与建设单位的合同条款。(2)总包方承担的工程责任与分险不同于分包方。(3)省、市文件并未对总、分包之间有特别规定。所以我们提请总、分包之间订立合同也应该明确相应条款内容。问8:挖基础土方深度超过1.5M,按计价规范计算工程量它和按计价表规定计算工程量有何区别?答: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而计价表计算规则挖土方量应先考虑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的宽度(基础边加工作面宽度),确定挖土方的底部面积,再根据施工图示尺寸挖土深度及考虑放坡,算至挖土上表面面积计算挖土工程量。 问9:2001年江苏省建
44、筑工程单位估价表脚手架子目有尼龙安全网,而2004年建筑与装饰计价表子目中为何没有?答:2001年建筑与装饰计价表规定脚手架挂安全网已经包括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所以脚手架子目中不再含有此种材料。问10:在确定工程内别时,跃层能否计算层数?答:首先要考虑跃层是否是结构层,是否全部或局部跃层,层高是否达到2.2米,还要看使用功能布局,如果全部跃层,并超过2.2米的,应计算层数。问11: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5个单项工程,如何计算总工期?答:根据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期定额总说明第十条的第四款规定为依据。以一个单项工程最大工期为基数,外加其它单项工程工期总和乘0.15系数计算总工期。问12:在套用工期
45、定额时,全现浇结构与现浇框架结构定义上有何区别?答:两者主要区别:全现浇结构梁、板、柱、墙为全现浇,而现浇框架结构仅柱、梁或部分板、部分墙为现浇结构。问13:在计价表5-36后浇板带子目中是否包含垃圾清运及钢筋除锈的人工?答:后浇板带子目中,不包括垃圾清运及钢筋除锈的人工。应由混凝土浇筑前及钢筋帮扎的过程中,做好钢筋的除锈和垃圾留入。问14:一幢砖混结构住宅楼中,现浇平板及圈梁重叠按计价规范如何计算工程量?答:首先要明确工程量不得重复计算的原则。如计价规范没有具体明确规定时,可按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圈梁高应算至板底面,平板按实体积计算。问15:在地槽土方开挖过程中,室外地坪为起点,前3米深是用机械开挖的,3至4米深土方是用人工开挖的,人工挖土是否应该套深度在1.5米内的挖土子目?答:应套深度在4米以内的挖土子目,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起点,深度按图示尺寸计算。问16:编制清单时钢筋工程量是否应计算搭接长度,在投标报价中如何考虑?答:在编制清单时,钢筋的搭接、弯钩等长度,应按规定计算在钢筋工程量内,钢筋的制作、安装、运输损耗应由投标人在报价中考虑。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