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维修管理规定(共4页).doc

上传人:飞****2 文档编号:16781391 上传时间:2022-05-18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徽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维修管理规定(共4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安徽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维修管理规定(共4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徽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维修管理规定(共4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徽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维修管理规定(共4页).doc(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徽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维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维修经营活动,根据交通部2005年第七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安徽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暂行办法(皖交运20073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从事对汽车维修的经营业户(以下简称维修站)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维修站是指设立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对汽车部分总成及零件进行维修和更换,恢复其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承诺实行24小时为汽车提供急修、快修为主的维修业户。 第四条 维修站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为车主提供安全、优质、方便的维修服务。 第五

2、条 省交通厅主管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内的汽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六条 申请从事维修站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设备条件 配备的设备应技术状况良好,符合相应的产品技术条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能满足使用要求。量具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1、地沟、举升机;2、润滑油、脂加注器;3、废油收集机;4、充电机;5、轮胎修补设备;6、轮胎轮辋拆装设备;7、空气压缩机;8、气压表、轮胎压力表、万用表;9、千斤顶;10、骑马攀螺母拆装机;11、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设备;12、电路检测设备;13、总成吊

3、装设备;(二)设施条件设施应能满足生产的需要,不得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1、业务接待室(含客户休息室)应整洁明亮,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有相应的服务设施;证照、投诉指南应悬挂醒目、有序、明码标价。2、生产厂房应为非临时性建筑物,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并配备有效的安全、消防设施。3、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有完备的消防设施,停车标志、标线符合要求。4、料库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三)人员条件 从业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价格结算人员1名(可兼职),维修质量检验员1名(可兼职)、汽车维修工、汽车电工各不少于1人。质量检验员和汽车修理工至少有一人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四)管理条件 应有较为健全的

4、管理制度和基础台帐,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维修质量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车辆维修台帐和配件管理台帐;(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维修作业产生的废弃物应集中收集、存放,存放地点应有安全防火措施并有警示标志。(六)有必要的技术保障本着就近的原则,应与高速公路服务区外的一家具有二类以上维修资质的企业签订协议,为服务区内维修站提供技术保障。第七条 凡经营维修站的应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二)经营场地、停车场平面图,维修站与服务区签订的租赁经营合同副本;(三)人员汇总表及相应从业资格证明;(四)按照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

5、材料。第八条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受理时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三类机动车维修业户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如有符合汽车维修开业条件标准中二类以上要求的(可不需要提供技合作协议书),县级道路运管机构按条件审查后核发相应类别的维修经营许可证。第九条 维修站获得经营许可的应当持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第十条 维修站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及工艺规范维修车辆,保证维修质量,建立维修台帐。在维修技术条件尚不能满足维修工艺规范要求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与二类以上的维修企业联营等方式获得相应技术支持。第十一条 维修站在维修作业中所使用的零配件和材

6、料必须符合交通部2005年第七号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明码标价,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维修车辆。第十二条 维修站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的规定,承诺的质量保证期最低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期限标准。第十三条 维修结算时其费用不得超过省物价、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机动车维修收费标准,并出具全省统一的结算清单和税务结算票据。第十四条 维修站应当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维修范围、收费标准、服务人员照片及工号、质量保证期、监督电话、维修站标志牌等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维修站维修标志牌样式全省统一。第十五条 每年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维修站进行维修质量信誉考核,具体考核办法按照安徽省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执行。第十六条 维修站应按规定及时报送统计资料。第十七条 维修站应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创造条件加入全省机动车维修救援网络。第十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对维修站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要求维修站如实提供资料和情况,接受监督检查。第十九条 维修站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对维修站审批、管理过程中,严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专心-专注-专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教案示例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