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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山东电建二公司合同管理办法(2005版) 目录1. 总则2. 合同管理机构、职责2.1 机构2.2 企业管理部合同管理职责2.3 各单位专(兼)职合同管理员主要职责2.4 职能分工2.5 承办人制度3. 合同审查和签订3.1 一般规定3.2 合同的审查3.3 合同的签订3.4 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3.5 买卖合同的签订4. 合同的履行4.1 一般规定4.2 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4.3 合同的付款5.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6. 合同纠纷的处理7. 合同档案管理8. 合同专用章管理9. 授权委托书管理10. 检查11. 项目工地合同管理工作的特别规定12. 附则1. 总则1.1
2、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合同行为,预防经济纠纷,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与其它民事主体签定的各类合同。包括:承包合同、买卖合同、联营合同、涉外合同、技术合同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书和协议书等。订立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合同标的额大,或者当场难以检测产品内在质量,有试用期、保质期要求的,虽能即时清结,也应当订立书面合同。1.3 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对签订合同的行为所进行的审查、监督、管理。包括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等行为。1.4 公司对合同实行授权委托、归口签订、分级管理制度。实
3、行领导主管、合同管理机构统管、各职能部门分管、承办人员专管的合同管理体制。2. 合同管理机构、职责2.1 机构企业管理部是公司合同主管部门,在公司分管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设专(兼)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2.2 企业管理部合同管理职责:2.2.1 制定、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2.2.2 组织各部门贯彻实施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对合同的订立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2.3 对合同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参与重大合同的可行性论证和谈判、签约活动。2.2.4 办理重大合同的公证、鉴证;代表公司参加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及非诉讼代理。
4、2.2.5 管理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2.6 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2.2.7 负责监督公司合同的履行,对各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管理。2.2.8 建立合同档案,保管合同正本。2.2.9 协助公司培训中心对各单位的专(兼)职合同管理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2.2.10 总结合同管理经验,通报合同状况,及时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2.3 各单位专(兼)职合同管理员主要职责:2.3.1 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2.3.2 负责本单位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管理。参加本单位承办合同的谈判、签约活动,并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2.3.3
5、根据合同规定解除、变更合同,但必须征得企业管理部同意,并做好记录。2.3.4 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违约和纠纷问题,按照公司重大事项呈报制度及时向企业管理部报告。2.3.5 负责收集本单位合同签订、履行的资料信息、并及时传递到企业管理部。2.3.6 负责本单位合同副本及相关资料保管;建立本单位合同档案。2.4 职能分工2.4.1 各单位按照其职能具体承办其职责范围内的合同,并协助办理其它合同。2.4.2 物资公司负责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以及催交、催运、验收、保管、发放等全过程管理。2.4.3 机械管理部负责机械买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以及催交、催运、验收、移交等全过程管理。2.4.4 市
6、场开发部负责工程项目开发合同全过程管理。2.4.5 计划经营部负责工程分包合同全过程管理。2.4.6 安全监察部负责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条款的审查。2.4.7 财务部负责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及其它合同的资金落实和结算的监督控制。2.4.8 公司审计部对合同的订立及履行实施审计和价格监督。2.4.9 鸿源公司负责农副产品、办公用品买卖合同的全过程管理。2.4.10 工程管理部负责技术合同的全过程管理。2.4.11 项目工地负责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贯彻实施、指标分解落实等全过程管理。 2.4.12 鲁能光大集团公司负责其职权范围内所属各单位合同的全面管理。 2.5 承办人制度 2.5.1
7、 签订合同实行承办人负责制。2.5.2 承办人是指经公司授权委托具体办理合同签订事务的人。承办人可以是一人或者若干人,承办人为若干人时应当指定一人为主要承办人。2.5.3 承办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公司基本职工; (2)合同标的在其管理的业务范围内。2.5.4 承办人应当对合同自立项准备到签字盖章以及履行的全过程负责,因过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经济或者行政责任。利用签订合同之便进行违法活动的,依法追究责任。3. 合同审查和签订3.1 一般规定3.1.1 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须持有法人证明书,其他人签订合同,必须持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
8、书。3.1.2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国家、省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或公司制定的合同文本。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和图表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3 合同应当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公司所属单位可以自己的名义自行签订下列合同,但必须向企业管理部备案。 (1)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2)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买卖合同、工程分包合同; (3)标的额在3万元以下的其它合同。符合本条规定的单位,经公司的特别授权,可以自行签订超过上述标的额的合同。程序是: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企业管理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分管经理批准。3.1.5 合同签订按照
9、职能分工由各承办单位负责,相关单位参加会签。相关单位是指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计划经营部、财务部、审计部,但不限于本条所列单位。 3.1.6 签订合同前,承办单位应对签约对方进行资信调查,并形成书面报告。调查的内容主要有: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业绩等。3.1.7 合同标的在50万元以上的合同,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由企业管理部会同承办单位组织有关的经营、技术人员讨论,必要时总经济师、法律顾问应当参加,确定方案后,报经理分管经理批准,方可签订合同。3.1.8 签订重大合同,以及有预付款的合同,为保证履行,应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并审查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或者担保物的状况。法律规定或实际
10、需要必须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3.1.9 合同的一般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酬金;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 (8)生效的条件; (9)解决争议的方法。3.2 合同的审查3.2.1 参与合同审查的部门一般为: 工程合同:承办单位、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计划经营部、财务部、审计部、企业管理部。 买卖合同:承办单位、财务部、审计部、企业管理部。3.2.2 审查部门的审查意见应当明确、具体,并由本部门主管签名,以示负责。不得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视为
11、对合同(草案)的否定。3.2.3 承办单位审查项目如下: (1)合同对方的商业信誉状况; (2)合同对方的资质满足所需产品或者分包工程要求的程度; (3)合同对方的现状及可预见的未来的履行能力; (4)产品或者工程技术标准的科学、真实、可行性; (5)分包工程技术措施的科学、完备、可行性; (6)合同条款是否齐备、完整,文字表述是否准确,设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完备; (7)相关附件是否齐备; (8)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需要审查的其它事项。3.2.4 工程管理部审查项目如下: (1)公司施工能力满足合同要求的程度或者工程分包方是否具备施工能力; (2)质量条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或者业主或者主承包商
12、要求; (3)工程技术标准的科学、真实、可行性; (4)工程技术措施的科学、完备、可行性; (5)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需要审查的其它事项。3.2.5 安全监察部审查项目如下:(1) 公司安全资格是否满足合同要求或者工程分包方是否具备安全资格;(2) 安全条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或者业主或者主承包商要求; (3)安全技术标准的科学、真实、可行性; (4)安全技术措施的科学、完备、可行性; (5)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需要审查的其它事项。3.2.6 计划经营部审查项目如下: (1)合同计价条款是否完备,并符合工程计价规范的规定和公司利益; (2)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需要审查的其它事项。3.2.7财务部审查项目如下:
13、 (1)合同付款条款是否完备,并符合财务规范规定; (2)资金来源是否合法,资产的产权是否明确、合法; (3)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是否明确、具体、合法; (4)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需要审查的其它事项。3.2.8 审计部审查项目如下: (1)合同条款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 (2)资金、资产用途和使用方式是否合法; (3)资金、资产使用手续是否合法; (4)合同价款、酬金的确定是否正确合理; (5)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需要审查的其它事项。3.2.9 企业管理部审查项目如下: (1)合同内容合法性; (2)合同形式合法性; (3)签约程序合法性; (4)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5)相关附件是否齐备
14、; (6)各审查部门审核意见是否完备、明确、具体; (7)合同条款是否齐备、完整,文字表述是否准确,设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完备; (8)合同文本文字是否无误,正副本份数是否齐备; (9)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需要审查的其它事项。3.3 合同的签订3.3.1 签订合同一般经过立项准备、谈判、审查、签字盖章等阶段。3.3.2 合同立项准备阶段由合同承办单位指定承办人,起草合同文本、拟定谈判方案,明确谈判目的、原则和条件等。3.3.3 合同谈判一般应当由具备相应专业技术知识、合同法律知识的人员参加。合同谈判过程中应当保持谈判人员的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承办单位做好谈判工作。
15、3.3.4 合同文本提请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a 批准的计划书; b 资信调查书面报告; c 合同文本(草案)。3.3.5 合同文本(草案)签字前,承办单位填写合同审查表和3.3.4所列文件一起按下列顺序提交相关单位审查后,再提交公司经理/分管经理审查批准。 工程合同: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计划经营部、财务部、审计部、企业管理部; 买卖合同:财务部、审计部、企业管理部; 其它合同参照办理。3.3.6 经公司经理/分管经理审查批准的合同文本,由企业管理部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后生效。3.3.7 承办单位将3.3.4所列文件提交相关单位审查,应预留25个工作日。3.3.8 市场开
16、发部主办的工程招投标项目,按照公司管理体系程序履行了合同评审程序,工程项目中标后,可越过3.3.5条规定的程序,由承办人直接将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的合同评审资料以及中标通知书、合同书提交企业管理部,加盖合同专用章。3.3.9 外包清工项目和外包大包项目执行公司外包工程工内部招标管理的有关规定。3.3.10 批量在2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执行公司物资招议标订货管理办法。3.3.11 机械设备配件在5万元以上,批量在15万元以上;配件单价在2万元以上, 批量在5万元以上的采购,执行公司机械设备及配件采购招标办法。3.4 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 3.4.1 公司中标的工程,业主或总承包合同允许分包的建筑、安
17、装工程项目,由公司综合平衡后,可以对外发包。由项目工地提出工程分包计划,工程管理部进行综合平衡,报公司审查批准后,由项目工地负责组织实施。3.4.2 根据公司批准的分包计划,由项目工地负责在公司审定合格的承包商中以招议标的形式确定分包工程的承包商,计划经营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项目工地负责工程分包合同的施工管理和履行。3.4.3 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程序 (1) 项目工地制定季(年)度工程分包计划; (2) 工程管理部综合平衡,公司审查批准; (3) 项目工地在持有“内部施工许可证”的承包商中确定分包商; (4) 计划经营部起草合同文本,提交审查,办理签订合同事宜; (5)
18、加盖合同专用章; (6) 项目工地组织实施工程分包合同。 3. 4.4 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 (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 工程名称和地点; (3) 工程内容、范围; (4) 施工组织设计、工期; (5) 工程质量与验收; (6) 工程价款与支付; (7) 材料设备供应; (8) 设计变更; (9) 竣工与结算; (10) 保险事宜; (11) 违约责任; (12) 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13) 争议解决方式。3.5 买卖合同的签订3.5.1 买卖合同应当依据公司批准的采购计划签订。3.5.2 买卖合同的签订程序 (1) 承办单位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面向市场寻找供应商; (2)
19、 承办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确定供应商; (3) 承办单位起草合同文本,提交审查,办理签订合同事宜; (4) 加盖合同专用章。 3.5.3 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 (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 标的(包括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级等); (3)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4) 数量和计量单位; (5) 包装及其费用; (6) 交货方法、运输方式; (7) 交付期限; (8) 验收方法和标准; (9) 合同价款、付款方式; (10) 违约责任; (11) 争议解决方式。4. 合同的履行4.1 一般规定4.1.1 承办单位承办人负责合同的履行。承办单位可以授权项目工地有关
20、部门代为履行。4.1.2 合同生效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或做出等同于合同履行的行为。4.1.3 承办单位履行合同,应当完全符合合同的约定。由项目工地有关部门代为履行的合同,承办单位应当向项目工地有关部门交底。4.1.4 承办单位应于每月30日前向企业管理部提交本月份的合同管理报表(见附表2),遇有重大问题应随时向企业管理部报告。4.1.5 相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承办单位的合同履行活动,避免造成公司违约。4.2 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4.2.1 项目工地全面负责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4.2.2 项目工地计划经营部负责合同实施前的分解工作,开发部协助。4.2.3 计划经营部、工程管理部等部门按照职能
21、分工履行合同。4.3 合同的付款4.3.1 申请合同付款必须向财务部提交下列文件和财务部要求的其它文件: (1) 生效的合同书; (2) 工程项目验收报告单,或者货物验收报告单,或者机械设备验收报告单; (3) 有预付款的,应提交担保文书。4.3.2 财务部对申请付款单位提交的4.3.1所列文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付款,否则不予以付款。5.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5.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因某种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且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允许变更、解除合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5.2 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原合同相同。5.3 变更、解除合同,应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条件下,及时向
22、对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要求,并与对方当事人协商。5.4 承办人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解除合同的文件、电报、信函后,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处理,并报企业管理部备案。由于误期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办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合同纠纷的复电、复文须经企业管理部审阅后方可发出。5.5 合同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有担保条款的应征求担保单位同意,并加盖其公章。6. 合同纠纷的处理6.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定处理。6.2 合同纠纷发生后,承办单位应及时做出反应,在法定、约定时间内书面提出质量异议或其他合法要求,并汇总全部相关资料报企业管
23、理部,由企业管理部根据情况制定处理方案,提交公司经理分管经理审批,由公司决定解决纠纷的方式。6.3 合同纠纷发生后,承办单位应及时向企业管理部提供必要证据,包括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票据,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等,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据及材料。各有关单位应当对解决合同纠纷给予协助。6.4 合同纠纷属我方责任,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7. 合同档案管理7.1 合同正本由企业管理部存档保管,合同副本由承办单位和各相关单位保管。7.1.1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正本至少一份;副本由承办单位送下列单位各一份备查,但不限于
24、下列单位。 (1) 工程合同:计划经营部,工程管理部、财务部; (2) 买卖合同:财务部。 (3) 其它合同参照执行。7.2 履行完毕的合同,于每年的1至2月份整理移交公司档案中心归档。7.3 承办单位要指定专人保管合同,最迟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将正本送企业管理部。7.4 合同的编号方式规定如下: 7.4.1 合同编号按照承办单位、年度月度、项目工地不同分别编制。7.4.2 合同编号由承办单位合同管理员在合同送交审查时编制。7.4.3 编码规则:合同编号由承办单位编码、年份月份、当月顺序码、项目工地编码共12位组成。从左至右,第1至2位是承办单位编码,分别取承办单位名称前两个字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
25、母(大写);3至8位是年份、月份顺序的阿拉伯数字;9至10位是合同当月顺序的阿拉伯数字;11至12位是项目工地编码,分别项目工地取名称前两个字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如果项目工地编码发生重叠,则有企业管理部给予确定。 公司总部机关签订的合同无项目工地编码,故共有10位编码组成,以示区别。例如:聊城工地2003年6月计划经营部签订的第18份工程分包合同,合同编号为:JHLC7.5 合同履行完毕,承办单位要及时将有关资料报企业管理部汇总存档。8. 合同专用章管理 8.1 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应当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未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公司不予以承认。8.2 合同专用章由企业管理部统一编号
26、,统一管理,并建立印章档案。8.3 严禁各单位自行刻制合同专用章。8.4 合同专用章由企业管理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保管、使用,一般不得携带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外出使用时,须经公司经理/分管经理书面批准。8.5 公司专职合同管理员要严格合同专用章的使用,经审查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合同有权不予盖章。财务部对未加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不办理付款。8.6 项目工地在工程施工期间因签订合同需要合同专用章的,应当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经理/分管经理批准,由企业管理部发放。 工程结束,项目工地应当将合同专用章及时交回企业管理部。8.7 合同专用章若有遗失,应立即报企业管理部,并登报声明作废。9 授权委托书管理9.1
27、 具有合同管理职能的公司各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其职责范围内可以从事对外的签约代理活动。需要授权委托书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无合同管理职能的公司各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法人授权委托书后方可从事对外的签约代理活动。超越职责范围或者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而进行的签约代理活动公司不予承认,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当事人承担。9.2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由企业管理部统一办理。9.3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一般实行“一事一授”原则。9.4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有以下内容,文字表述具体、准确。 (1) 受委托人的姓名、职务。 (2) 委托事项。 (3) 委托权限。 (4) 授权期限。9.5 办理
28、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程序: (1) 承办人填写法人授权申请表(见附件3),并经本单位领导签字认可。 (2) 由企业管理部对所提交的申请予以审查,合格的,给予办理。 (3)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9.6 授权委托书只限被授权人本人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不得涂改、转借或代作他用。9.7 遗失法人授权委托书,应立即报告企业管理部,经确认后方可补发。因保管不善遗失授权委托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9.8 工作调动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及时交回企业管理部。9.9 企业管理部对授权委托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10. 检查10.1 本办法执行情况,由企业管理部组
29、织合同管理工作检查,检查结果报公司分管经理。10.2 检查的主要内容: (1) 合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合同制度执行情况。 (2) 合同签订情况:主体是否合格,条款是否齐全,示范文本是否严格按要求填写。 (3) 合同的履行情况。 (4) 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11. 项目工地合同管理工作的特别规定11.1 项目工地应当设立本工地的合同管理工作机构。企业管理部在项目工地有工作机构的,项目工地的合同管理工作由该机构负责。 企业管理部在项目工地没有工作机构的,项目工地的合同管理工作机构由项目工地确定,并书面通知企业管理部。11.2 项目工地应当至少设立合同管理员一名。11.3 项目工地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
30、职责:11.3.1 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在项目工地的贯彻实施。11.3.2 负责协助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研究合同条件,工作范围,熟悉管理程序。负责条款解释和监督执行,及时了解现场发生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对外协助日常合同事务的协调,及时协助解决现场发生的合同分歧。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提出合同索赔,并组织各有关单位搜集有关证据,做好索赔准备工作。11.3.3 负责监督项目工地的采购合同和分包合同的合同签订、履行,并协助监督项目工地合同付款。参加项目工地权限范围内合同的谈判、签约活动,并协助办理相应手续,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重大合同(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上)提请公司总部签订。11.3.4 经过项目经理及
31、企业管理部审查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协助承办人办理解除、变更合同手续,并做好记录以备查询。11.3.5 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违约和纠纷问题,按照公司重大事项呈报制度及时向企业管理部报告。11.3.6 负责收集项目工地合同签订、履行的资料信息、并及时传递到公司。11.3.7 负责项目工地合同副本及相关资料管理,建立项目工地合同档案。11.3.8 协助项目经理协调项目工地各部门合同事务的处理。11.3.9 负责项目工地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11.3.10 参加项目工地招标、议标,并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11.3.11 处理其它合同管理事务。11.4 项目工地签订合同,应当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根据本工地机构设
32、置的实际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必要的书面审查程序。超过授权范围的合同,应当报请公司签订。11.5 项目工地使用的合同专用章应当设专人管理,并做好使用记录。11.6 项目工地应当于每月的30日前,向企业管理部书面提交本月份的合同管理报表(见附件2)。11.7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办法其它各章的有关规定。12. 附则12.1 鲁能光大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合同管理办法,报公司批准后执行。12.2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司关于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处理的规定追究责任。12.2 本办法由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12.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表: 1
33、. 合同审查表2. 合同管理报表 3、法人授权申请表附表1 编号: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合 同 审 查 表(工程类合同专用)合同名称:承办单位:承 办 人:时 间: 年 月 日提示:一、承办单位审查项目如下:(1)合同对方的商业信誉状况;(2)合同对方的资质满足所需产品或者分包工程要求的程度;(3)合同对方的现状及可预见的未来的履行能力;(4)产品或者工程技术标准的科学、真实、可行性;(5)分包工程技术措施的科学、完备、可行性;(6)合同条款是否齐备、完整,文字表述是否准确,设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完备;(7)相关附件是否齐备;(8)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需要审查的其它事项。二、工程管理部审查项
34、目如下:(1)公司施工能力满足合同要求的程度或者工程分包方是否具备施工能力;(2)质量条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或者业主或者主承包商要求;(3)工程技术标准的科学、真实、可行性;(4)工程技术措施的科学、完备、可行性;(5)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需要审查的其它事项。三、安全监察部审查项目如下:(1) 公司安全资格是否满足合同要求或者工程分包方是否具备安全资格;(2) 安全条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或者业主或者主承包商要求;(3)安全技术标准的科学、真实、可行性;(4)安全技术措施的科学、完备、可行性;(5)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需要审查的其它事项。四、计划经营部审查项目如下:(1)合同计价条款是否完备,并符合工程计价
35、规范的规定和公司利益;(2)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需要审查的其它事项。五、财务部审查项目如下:(1)合同付款条款是否完备,并符合财务规范规定;(2)资金来源是否合法,资产的产权是否明确、合法;(3)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是否明确、具体、合法;(4)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需要审查的其它事项。六、审计部审查项目如下:(1) 合同条款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2)资金、资产用途和使用方式是否合法;(3)资金、资产使用手续是否合法;(4)合同价款、酬金的确定是否正确合理;(5)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需要审查的其它事项。七、企业管理部审查项目如下:(1)合同内容合法性;(2)合同形式合法性;(3)签约程序合法性;
36、(4)相关手续是否完备;(5)相关附件是否齐备;(6)各审查部门审核意见是否完备、明确、具体;(7)合同条款是否齐备、完整,文字表述是否准确,设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完备;(8)合同文本文字是否无误,正副本份数是否齐备;(9)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需要审查的其它事项。承办单位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工程部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安监部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计经部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财务部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审计部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多产部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企管部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总经济师意见:
37、签字:年 月 日经理/经营经理:签字:年 月 日备忘录:编号: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合 同 审 查 表(买卖及其他类合同专用)合同名称:承办单位:承 办 人:时 间: 年 月 日提示:一、承办单位审查项目如下:(1)合同对方的商业信誉状况;(2)合同对方的资质满足所需产品要求的程度;(3)合同对方的现状及可预见的未来的履行能力;(4)产品或者工程技术标准的科学、真实、可行性;(5)合同条款是否齐备、完整,文字表述是否准确,设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完备;(6)相关附件是否齐备;(7)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需要审查的其它事项。二、财务部审查项目如下:(1)合同付款条款是否完备,并符合财务规范规定;(
38、2)资金来源是否合法,资产的产权是否明确、合法;(3)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是否明确、具体、合法;(4)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需要审查的其它事项。三、审计部审查项目如下:(1) 合同条款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2)资金、资产用途和使用方式是否合法;(3)资金、资产使用手续是否合法;(4)合同价款、酬金的确定是否正确合理;(5)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需要审查的其它事项。四、企业管理部审查项目如下:(1)合同内容合法性;(2)合同形式合法性;(3)签约程序合法性;(4)相关手续是否完备;(5)相关附件是否齐备;(6)各审查部门审核意见是否完备、明确、具体;(7)合同条款是否齐备、完整,文字表述是否准确,设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完备;(8)合同文本文字是否无误,正副本份数是否齐备;(9)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需要审查的其它事项。承办单位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财务部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审计部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企管部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总经济师意见:签字: 年 月 日经理 /经营经理: 签字: 年 月 日备忘录:附表2合 同 管 理 报 表(格式)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人: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承办单位履行期限履行状况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