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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一)“事证第 号”,暂不填,待核准登记、打印证书后由登记管理机关的经办人员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号码由12位数字组成,经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并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其证书号的首位数为“1”;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国有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非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和管理的事业单位,其证书号的首位数为“2”;中间6位数字为核准该事业单位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的代码;最后5位数字是该事业单位法人的编号,按登记的先后顺序排列。(二)“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名称全称,不得简化;有两个以上名称的,
2、此处只填写第一名称;同时加盖事业单位的行政公章。(三)“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的当日日期,如XXXX年XX月XX日。(四)第二页“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名称全称;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其他名称加括号。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名称不予登记。” 事业单位申请登记的名称不得与己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的名称相同或相似。(五)“住所”,是指事业单位的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是邮政能够送达的详细地址,如XX省XX市(县)XX区XX路(街)XX号;有两处以上住所的事业单位,填写一个主要住所。(六)“举办单位”,填写事业单位直接上一级行政主管单位的全称,如河南省XX厅(局、委员会),XX市XX局(
3、委员会)。(七)“经费来源”,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是指事业单位的收入渠道,收入是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按照有关规定,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分为六种:1、财政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政府财政部门获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全额预算拨付的事业经费和差额预算拨付的事业经费;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举办单位或上级部门获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通过自身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批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4、经营
4、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性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6、其他收入,指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利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上述六种经费来源,属于哪一种就填写那一种,有两种以上经费来源的都要同时填写。(八)“开办资金”,是事业单位所拥有的可用于承担民事责任的全部资产。事业单位的开办资金包括:事业单位申请登记时实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和其他资金以及已经转化为货币形式的专用技术、专利技术、商标产权等。事业单位的开办资金不包括职工宿舍、食堂等非业务用固定资产;未转化为货币形式的专用技术、专利
5、技术、商标产权等无形资产;代为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和资源性资产,如水库管理单位负责管理的水库和水工建筑物,公路管理单位管理的路产、路权等;关系国家机密、公共安全、公共保障,不能进入流通领域的资产;非自有资金,如银行贷款、合同预收款;专用基金,如职工福利费、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规定了使用方向、不能用于民事责任赔偿的资助资金;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用于民事赔偿的其他资产。事业单位申请登记的开办资金,须经法定中介机构按照上述口径验资。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与年检验资报告规范的格式和要求出具验资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必须完整,应当包括验资报告、验资事项说明、委托单位的财务决算资产负债表或
6、银行资信证明、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许可证、注册会计师的证件、中介机构的住址和电话等。不完整的验资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拒收。“开办资金”的填写,应当与验资报告一致,以人民币表示,以万元为单位。(九)“开户银行”和“银行帐号”,填写事业单位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名称全称和账号。尚未开立基本账户的事业单位,可以填写开立临时账户的银行名称全称和临时胀号,待核准登记、开立基本账户后,填写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备案表,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十)“审批机关”和“批准文号”,填写行文审批设立该事业单位的机关名称全称及文件编号,如“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豫编2004XX号”。(十一)“执业许可证书”,填写相关
7、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资质证(书)、相关业务授权证书的名称和编号。没有相关执业许可证或资质证书的事业单位填写“无”。(十二)“机构规格”是指审批机关审批设立该事业单位时为其明确的相当行政级别,一般表述为相当于厅级、副厅级、处级、副处级、科级、副科级、股级,属于哪一级就填哪一级;审批机关未予明确相当行政级别的,填写“未定”。(十三)“人员编制”,按机构编制部门为事业单位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填写;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编制、只有相关部门审定定员数的,填写“定员XX名”,未核定人员编制数和定员数的填写“无”。(十四)“从业人数”,是指事业单位申请登记时的实有在职人数,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签订聘用合同
8、、聘期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包括离退休人员、返聘人员、临时工、季节工等。(十五)“分支机构简况”,是指事业单位下设的财务非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如分中心、分校、分院、分所等,有多级分支机构的只填写第一级分支机构的名称全称、住所和负责人姓名,不要填写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没有分支机构的填写“无”。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分支性事业单位,具备本操作规范第三章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所规定各项条件的,应按独立的事业单位进行法人登记。(十六)“宗旨和业务范围”,是指设立该事业单位的目的和事业单位的主要业务项目。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审批设立事业单位的文件中已明确其职责和业务范围的,依据审批文
9、件的内容、按照规范用语的格式填写,即名词和定语在前,动词在后。审批文件中没有明确其职责和业务范围的,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事业单位实际承担的职责和业务,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须知宗旨和业务范围用语中该类(种)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填写。 事业单位的业务范围不应涉及属于政府行政机关的职能和行政许可等内容;确有行政管理和行政许可职能的,必须出具法律、法规依据。(十七)“(待登记)法定代表人意见”,由待登记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填写,一般应签署“情况属实,同意申请登记”的意见,亲笔签名,加盖个人名章,标明日期。(十八)“举办单位意见”,由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分管领导签署“同意登记”的意见,亲笔署名
10、,加盖举办单位的行政公章,标明日期。(十九)“登记管理机关意见”,由登记管理机关有关人员分别填写。受理人对事业单位申报的登记材料初步审核确认齐全有效后,用固定印章形式签署“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符合受理条件”的意见;审核人经进一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用固定印章形式签署“符合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备案)条件建议核准”的意见;负责人经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核准登记,用固定印章形式签署“同意”。受理人、审核人、负责人均须亲笔签名,标明日期。(二十)“公告刊登情况”,由登记管理机关的有关人员待公告后填写,用固定印章形式标明“已在XXX年XX月XX日XX日报公告”(二十一)“证书颁发情况”,由登记管理机关的有关人员和事业单位经办人员双方确认无误后分别填写,标明副本份数,亲笔签名并标明日期。(二十二)“备注”,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情况。(二十三)“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由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填写具体经办人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及单位住所的邮政编码。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