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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晴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活动情况总 结 报 告为确保我县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州人大办公室转发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方案的文件精神要求,于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我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了此项工作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加大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我县食品安全执法活动取得实效。我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并将执法情况报食安委办公室。
2、一、农业林业扶贫开发局 (一)、采取措施,集中整治 在这次食品安全执法行动中,我局以农药为重点,加强对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肥料和种子等农资市场的检查清理,重点检查农药的登记情况,标签标注情况,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产品。农药标签标注的中文通用名、毒性标识、生产日期等内容。农药市场重点检查了有无销售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另外,还集中时间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协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的大宗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管检查,是否建立经销台账等。为从源头严把农产品质量关,我局还组织力量对我县种植业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即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记
3、录、有无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等。为了广泛宣传贯彻实施“两法一条理”,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行动。我局主要采取挂宣传横幅、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两法一条理”知识。2011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执法车辆20余台次,对全县14个乡镇的集贸市场的100余个次经营门点进行了检查,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宣传,使“两法一条理”得到迅速传播,全县上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群众中产生极大的反响。(二)、取得的经验1、通过此次行动,我局对全县所有的农资经销商进行了再次登记管理。2、再次要求各经销商和种植大户、种植业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建立进货和销
4、售台帐及生产流程台帐,积极向上一级销售商索要进货发票及质检报告。(三)、存在的问题。1、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执法队伍有待充实。2、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3、执法经费严重短缺,无明确经费,执法工作无法顺利进行。4、由于我县农资经销量大、分散,在此次的整治行动中,因执法经费短缺,对于一些边远乡镇的零散农资产品监管存在不到位而引起经销商和群众提意见的现象。(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1、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执法水平。 2、完善各种执法制度,提高工作监督管理力度,规范执法行为。3、加大对农资市场的查处力度,保证农资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4、进一步加强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按
5、照县农村工作领导组的要求,继续不断深入宣传,组织开展农业执法检查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通过食品安全执法专项行动的开展,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增强了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管理意识,保障了我县食品安全,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促进了我县农业和农村的经济发展。二、 工商行政管理局(一)、强化领导,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体系“食品安全无小事”,领导重视是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的关键。为此,为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县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6、领导小组,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股,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部门的职责是:局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后勤保障;法规股负责食品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法律法规适用;注册股负责食品市场主体的准入,严把市场主体的入场关;消费者协会负责食品消费纠纷的调处;执法股负责食品市场监管措施的制定和督促检查、专项整治的组织、重大案件的查处、食品快速监测的组织等日常工作;监察室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效能监察、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行为的惩戒以及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各工商所负责本辖区食品市场的日常监管和案件的查办、食品监管措施以及制度的落实。全局上下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
7、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抓,全体执法人员负责落实的工作格局,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建章立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保障体系1、为认真抓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我局采取自学的方式,制定了学习计划,全局参与学习人员有52名,并分别派出1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省、州局的培训。针对食品经营者发放食品安全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宣传资料859份,使经营者认识和了解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解决他们在申请和办证过程中的疑问,使经营者提高认识,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的管理,做到守法经营。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为食品安全监管指明了方向,执法人员
8、结合日常巡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深入宣传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的重要意义,逐户对照八项制度进行规范。使经营者从被动接受监管转变为主动配合工商部门共同维护好食品市场秩序。2、在监管工作中,我们积极做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与节日市场整治相结合、与开展不定向质量监测相结合、与无照经营专项清理整顿相结合、与农村消费安全工作相结合,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重点问题和重点突破口全面开展监管工作。工作要落实,制度是保障。为了使食品监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确保市场和队伍不出问题,县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对食品安全
9、监管工作进行规范。对内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了市场巡查制度、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绩效考核目标量化标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的重要内容。对外在巩固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帐“两项制度”基础上,制定了晴隆县工商局流通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使食品等商品的监管工作有了制度的保障。工作要落实,宣传要先行。一是充分利用活动和市场巡查的机会向广大人民宣传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知识,提高全县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在全县推行“食品安全、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提高全县人民的食品安全意识;三是在县电视台发布消费预警和消费警示,提高消费者的识假辨假能力。工作要落实,措施要得力
10、。一是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二是督促食品经营户全面履行法定责任义务,规范其经营行为;三是对全县食品等重要商品经营主体实行分类监管,有的放矢地监管食品市场;四是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和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打击违章违法行为。工作要落实,奖惩要分明。局班子成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局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出现问题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单位或人员采取诫免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岗位、行政处理的方式,督促工作的落实。对认真履行职责、取得良好成绩的单位或个人采取通报表扬、奖励绩效分、专项奖励、评先选优等方式予以奖励,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三)、流通环节食品
11、安全整顿工作情况1、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每年年初拟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状,采取由县局与工商所、工商所与工作员,工商所与经营户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者和经营者的责任,各工商所按“两图一书”的模式进行了有效监管。以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对食品经营主体专项整治制定有工作方案,内容涉及食品、饮料、餐饮行业等。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登记造册,经营主体全部作出食品安全经营承诺书,2009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191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4156户次,检查市场132个(次
12、),对223户无照经营食品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经营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23份,查办违法经营食品案件12件,罚款15229元,当场销毁过期饮料9瓶、过期啤酒12瓶、袋装过期饮料21袋、过期果冻32支、过期方便面24包、过期小食品105包,责令下架无QS标志茶叶60盒、60袋共30公斤。依法没收过期饮料63瓶、过期、不合格食品543.66公斤、饮料38.1公斤、假冒各类酒157瓶、不合格味美香酱油378包,向公安机关移送1件涉案金额较大的经营假冒名酒案件。2、开展重点食品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局领导重视食品安全监管,每年定期主持召开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监管局长办公
13、会,安排布署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有“元旦、春节”“五一”“夏季饮品”“国庆、中秋”等市场监管方案,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增加巡查频次,有工作总结和监管图片。以“五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为重点,突出抓好对节日性食品以及季节性食品的检查,重点整治了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节日食品和季节性消费安全。每年2、3月份,我们加强了食品市场专项检查,保障全县“两会”召开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我们高度重视长假期间节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分别下发了加强节假日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国庆、中秋节期间,重点检查月饼、奶制品、酒、饮料等食品,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有效防
14、范和及时妥善处置 “两节”食品市场可能突发的问题,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3、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工作。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我县辖区内暂无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在下一步工作中,应加大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有效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4、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在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中,积极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一是在农村乡镇赶集日对食品经营加大了巡查监管力度,努力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二是对城乡结合部和集贸市场,特别是食杂店加大了日常监管力度,狠抓重点场所和经营者的整治,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三
15、是对消费者反映较多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加强了监管,狠抓重点品种的整治,强化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引导作用,努力提高农村广大食品经营规范化水平,截止目前,共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49个。通过严把农村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农村食品、商品交易行为的监管、监督,重点对农村食品、商品销售者依法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进行监管,严格审验供货商经营资格。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单、告示栏等多种手段,以农村集市和食杂店为重点,严查经营不合格食品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安全,营
16、造了良好的农村市场环境。5、开展食品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履行法定职责义务专项执法检查。执法人员为了更好地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义务,在巩固索证索票、进货台帐“两项制度”基础上,充分履行好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一是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清理过程中依法规范,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坚决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二是严格建立和执行进货查验与记录制度。超市必须提供食品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批发商必须索取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批发户必须向购货者提供销售票据,同时加盖印章或者签字。食品零售商
17、货源于本地批发商的,必须向本地批发户索要销货票据,一定数量后装订成册,作为进货台帐保存二年以上。货源于外地批发商,就使用外地批发商销售票据,建立进货台帐,如实记录进货相关信息。并索取外地批发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我县的21个农贸市场都是自发形成的,没有专业的食品市场,也没有市场开办者。对于食品经营者,我局督促其做到六点:一是持照经营。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件。二是进货查验。从合法的生产商或批发商处购进食品,进货时查看、索要购进食品的检验报告,并整理归档备查,做到不制假、不售假、不存假、不欺诈。三是索证索票。进货时索取并留存食品供货方的
18、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货发票或单据。四是台帐登记。食品零售商要建立进货登记台账,食品批发商建立进货和销售两本台帐,如实记录食品购进、销售情况。五是猪肉检验检疫。猪肉经营者经营的猪肉必须来自定点屠宰场和经过质量检验的检测。六是不合格食品退市。一但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清点下架、并召回已售出的食品、登记造册。6、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在奶制品市场专项检查中,全县有奶制品经营户58户,全部落实了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销售的乳制品批批都有检验报告,目前,暂未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乳制品,2008年问题乳粉和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未经检测三聚氢胺的乳
19、粉监管情况,责令22家生产企业含三聚氰胺奶制品共下架265.3公斤,其中:液态奶24公斤,奶粉241.3公斤。对9月14日前生产的未标注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标识的奶制品责令下架奶粉795.9公斤,液态奶3024公斤,由执法人员监督经营者封存,再全部由生产企业召回,未存在违法经营行为,乳制品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7、开展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情况我局在办公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确保了食品抽样检验经费的落实,以人民群众消费密切相关的肉制品、豆制品、米面制品、干菜菌类等为重点品种, 2009年以来,共出动食品快速检测箱20余次,已完成食品安全检测30余个项目,57个品种,检查经营户57户,监测品种分别
20、是肉及肉制品、水发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饮料、月饼、蔬菜水果、干货制品、调味品、粮食及粮食制品、白酒、食盐 、食醋等其他食品,监测项目为亚硝酸盐、二氧化硫、双氧水、蛋白质、农残、甲醛、酒精度数、甲醇、碘盐、味精谷氨酸纳、食醋游离酸,除豆制品的二氧化硫含量超标外,其余检测品种和项目均为合格,通过追根溯源,将豆制品生产经营者抄告给监管生产环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省工商局抽样检验计划,于2009年7月份对酱油和醋、11月份对儿童食品、2010年对市场上销售的瓶装酒、食用油、一次性塑料餐盒、食醋、鲜猪肉进行抽样送检,根据消费者投诉,对市场上销售的散装白酒进行抽样送检,送检的一组食用油和一组塑料餐
21、盒存在质量问题,其余均为合格产品,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已按法定履行监管职责,没收与送检不合格的同一批次的 “味美香酱油” 378包、“珍珠井特鲜酱油”9包。与消费者协会共同发布不合格酱油、醋消费警示一期。我局按照“谁检测、谁登记、谁录入”的原则,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并建立快速检测原始档案,录入“贵州省工商局食品安全检测监控信息平台”。8、开展打击流通环节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违法行为的情况。检查辖区内食用油经营户97户次,赶场天临时经营食用油摊点23个,对流通环节10组食用油(其中:6组瓶装、4组散装)进行抽样送检,对1组检验不合格散装食用油经营户进行追根溯源,未发现经营地沟油的
22、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消费环境。9、开展打击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企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的情况。我县辖区内无食品添加剂经营户,只有20户蛋糕加工经营户使用食品添加剂,通过检查,未发现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10、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工作情况我局通过局长签发委托书的方式,确定执法股办理经营企业的食品流通许可,各工商所办理监管辖区的个体户食品流通许可,并确定资料审核员和核准员。目前,全局共办理个体食品流通许可263户,在办理许可过程中,严格按照贵州省食品流通许可证实施办法执行,严格按规定进行现场核查,不存在超范围许可或不按要求办理许可的现象,办理的相
23、关材料、档案齐全,审批手续齐全。11、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制定了食品安全知识日常学习制度和食品市场巡查工作制度,在全县的超市和食品批发商建立了六块食品信息公示档案和公示栏。根据经营情况对全县707户食品经营户进行了信用分类监管,4户定为A级,2户定为C级,其余701户定为B级,各工商所根据市场巡查、专项检查和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建立了食品经营者动态监管档案。加强与卫生、农业、质检、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2009年以来,与相关部门开展食品综合执法检查13次。构筑了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全
24、局执法人员的积极努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遏制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保障了全县流通环节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充分认识我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力推进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三、 质监局(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建设方面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局在无编制无经费的情况下,认真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作,把食品生产
25、加工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通过监管,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水平提升较快,抽检合格率在96%以上,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存在的问题:全县有14个乡镇,监管范围广,我局无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具体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只有2人,都是兼职的。建议相关部门增加人员编制和经费。(二)、食品安全法的宣贯工作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积极做好该法的宣贯工作,利用“3、15”和“质量月”活动为契机,散发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共2000多份,举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培训班2期,培训人数112人。(三)、严格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严格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
26、为,我局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巡查,回访,委托检验,强制检验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方式,加大对企业原材料进厂,生产工艺,产品检验,管理制度等环节进行监督,确保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1、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对策: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力度。(四)、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违法行为 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为打击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我局利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进行巡查、监督检查等,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共查处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家,没收标签240张。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产品抽检不合格的食品质量
27、案件5件,共立案5件,罚款1.5万元。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规范和指导我局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晴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案。(五)、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监管情况我局在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监管时,存在以下问食品生产加题:1、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无任何证照、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工小作坊生产环境差。2、无专业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监管区域广,无食品监管经费。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立法工作缓慢。对策:1、加大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从业人员相关法律培训的力度。2、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当地政府每年财政预算。3、请省人大尽快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
28、管办法,做到有法可依。(六)、我局加大对乳制品、食用油、酒类等产品的监管力度,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七)、为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局采取和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签订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在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上,我局落实监督员和区域监管责任。存在的问题:未落实协管员和信息员,对策:建议由乡镇政府落实协管员和信息员。 (八)、我局确定晴隆县绿源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晴隆县茶业公司作为食品安全法的迎检企业。四、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组织领导:我局为提高监督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监督办案质量和监督业务水平,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和业务知
29、识学习,按照我所与县政府和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状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我所认真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进行学习。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组织了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卫生监督培训一次,我局派出卫生监督所2名卫生监督员参加培训。(二)、我县餐饮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行业基本情况:我县餐饮食品行业遍及十四个乡(镇)及驻县厂场,餐饮食品行业点多、面广。我县现有学校及幼儿园食堂20个(其中有2所学校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正在申请办理),其余
30、18所食堂供餐人数300人以上10个,供餐人数300人以下8个;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共计309个;建筑工地食堂1个。保健食品经营主要在县城药店和食品经营超市,共计16户。(三)、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针对我县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际,我县在工作中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安排布置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和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在实施中:对新申请许可的经营户,严格按申请审查程序,按照餐饮业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的内容,认真作好申请许可前的现场卫生监督审查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对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按程序审批后方给办理餐饮服
31、务许可证,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作好监督指导整改工作,确保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管理质量。我所在全面实施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不断深化、细化和量化各项指标要求,进一步规范餐饮店厨房的功能分区和食品的加工流程,完善餐具消毒及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使餐饮业的基本卫生条件和卫生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对于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责任追究、餐具消毒等食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加强县城的餐饮食品卫生管理,我县将县城按街道划分为5个区域进行包干整治,明确责任人,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四)、工作完成情况:1、日常监督及持证经营情况:截自目前为
32、止,我县共有各种餐饮业330户,县城116户,乡镇214户,持有效许可证营业315户,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进行餐饮服务的单位154户,持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的161户,有2所学校食堂和13个餐饮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正在申请办理中;330户中,有从业人员620人,持有效健康和培训合格证上岗341人,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为55%;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4000余人次,开展餐饮现场卫生监督检查4000余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86份,责令改正260户(次),查出并现场销毁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各种变质食品及饮料价值人民币360.00元。此外,我局还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各种食品安
33、全专项整治行动26次。2010年还要求190户餐饮经营单位向社会进行承诺,签订餐饮业食品安全承诺书190份。2、保健食品监督: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食品安全法实施经来,我所5次对经营有保健食品的16家食品超市和药店进行了日常卫生监督。经现场检查,我县保健食品经营户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均未索取所经营保健食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50%的经营户未对所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索证索票,30%未进行台帐登记,70%未进行进货查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责令整改。3、餐(饮)具消毒监督:为确保餐饮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2009年黔西南州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
34、查计划”和有关文件精神,2009年我局认真组织开展餐(饮)具抽检工作,对21家60份餐具进行大肠菌群纸片法抽检,结果合格38份,合格率为63.33%。我局对餐(饮)具抽检不合格的餐饮单位都作了相应的卫生监督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2010年,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的要求,我局组织卫生监督员对“晴隆鼎康瑞洁消毒中心”和“绿色天天餐具消毒晴隆配送中心”二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根据2010年7月14日检查结果,晴隆鼎康瑞洁消毒中心存在建于居民楼内,总面积不足200平方米,无专用更衣室等8项卫生问题,我所给予限期整改;通过2个月的整改,我局于2010年9
35、月21日现场检查,晴隆鼎康瑞洁消毒中心基本达到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要求,餐具经晴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合格。绿色天天餐具消毒晴隆配送中心经2010年7月21日现场检查,存在加工间内堆有杂物,未按相应的工艺流程设置,无专用更衣室,专用器具未分开使用,无防蝇、防尘设施等十三项卫生问题,我所给予限期整改;经2010年8月20日现场检查,绿色天天餐具消毒晴隆配送中心基本达到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要求,餐具经晴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合格。 4、食物中毒调查:2009年7月2日21时,接晴隆县人民医院报告,该院收治5名恶心、呕吐、头晕病人,我局接报告后,立即组织卫生监督所3名卫生监督
36、员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开展各自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调查和处理,经流行病学和现场调查结果分析,该起食物中毒是由于5名小孩进食了用野生菌煮的面条所致,考虑为一起食用野生菌所致的食物中毒。共发病5人,男3人,女2人,最大年龄8岁,最小年龄3岁,所有病人经治疗后痊愈出院。2010年,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5、特殊餐前卫生监督工作:为做好我县“三干会”、“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各种公益活动的接待工作,我局根据特殊餐前卫生监督工作任务的暂行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对每次的接待任务均派卫生监督员提前对接待场所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及餐饮具、饮用水的卫生监测,并作好每餐食谱的菜单审查,根据现场和
37、菜单审查结果提出相应的卫生监督意见。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共开展各种大型会议及公益活动特殊餐前卫生监督工作24次,计十万余人餐次,通过努力,圆满完成各次接待任务,保证了各位领导及工作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6、学校食品卫生:为加强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和学生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我所多次对全县所有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食堂进行了现场卫生监督,即晴隆一中食堂、晴隆二中食堂等。我及按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和要求,8次组织卫生监督所对上述学校食堂和学生饮用水情况进行了现场卫生监督检查,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对各学校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要求学校限期整改,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督促学校整改。经多次
38、整改,我县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已初步向规范化迈进。7、餐饮业食品卫生重点监管及台帐建立情况: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经现场检查,我县餐饮业仅有少部份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多数经营户自称文化素质低或不识文化,未开展此项工作或工作不
39、规范,我局均针对各经营户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卫生监督意见。五、存在问题:尽管我局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但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餐饮业从业人员变动频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从业率较低,仅有55%,多数从业人员还是在办许可证时进行的健康体检,后来的每年度一次的体检意识不强,主要原因是监督力量薄弱和食品安全法对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没有相应的处罚条款所致;索票索证工作不到位,除了中型以上餐饮单位索票索证工作做得较好外,多数规模较小餐饮单位索票索证工作都不到位,建立采购台帐的单位较少;硬件建设标准普遍不高,操作间分区不合理等。由于受人员不足和经费不到位
40、的限制,专项整顿和日常检查还不能做到经常化和制度化,加之餐饮单位点多面广,可能还存在一些监管“盲区”,再是餐饮单位整体规模较小,硬件水平达不到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经营者素质偏低,管理水平跟不上等等。这些问题都亟待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和完善提高。五、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一)、领导高度重视、健立健全组织机构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根据文件精神,成立了晴隆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席显进同志为组长、局屠宰执法大队、市场流通股、及相关股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结合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等环节进行执法检查,主要针对屠宰场、肉制品市场,学校(单位)食堂、餐馆及酒类经营户。(二)、执法自查的重点内容对农村边远地区的学校食堂及城乡结合部小摊点进行检查登记,检查是否办理酒类流通专卖许可等相关证照,肉制品出卖(进货)的台账及相关记录。(三)、执法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肉制品方面,此次共出动检查车辆12驾次,检查人员48人次,检查学校(单位)食堂、餐(宾)馆、进行检查共29家,县乡(镇)肉市6个(屠商106户),超市3家。酒类流通方面;全县酒类流通共备案400余户,办证343户,此次共检查196户。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