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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3 13 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 号)要求,加快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 设,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全面设点、全省联网、自 动预警、依法追责”的总体要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为 我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到 2020 年,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 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
2、络体系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 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基本建成,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信息统 一规范发布,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联动机制与生态环境监测制度 体系进一步完善。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建设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省环境保护厅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分步建设涵盖空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生态等要素,布局 合理、功能完善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国家监测网络的基础上,整合、优化、补充现有全省生态环境 质量监测点位,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和评价。构建卫星普查、无人飞机(船)详查
3、、地面核查相结 合的监测业务模式体系,全面、客观的反映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14 14 1空气环境监测网络:优化完善在现有城市站、区域站、超级站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布点,加强站点建 设,推进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2018 年底前按新空气质量标准县县建成空气自动站。逐步建设路边、 码头、农村等空气监测站点及垂直监测、遥感监测等专题站点,将机动车信息库与空气环境监测网络联动。 在全国率先建设全省大气复合污染成分监测网。提升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金属监测能力。 2水环境监测网络:优化完善在现有大江大河干支流、省界河流、入海河流、主要湖库及入库支流监 测断面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布点,加强对主要江
4、河、饮用水水源地、农村水环境、产业转移园区和、重大环 境风险源下游和农村水环境等环境敏感断面的监测,逐步补充环境敏感区、重要港湾及人类活动频繁海域 等监测断面。开展跨行政区交界断面以及公众关注河段的水质与主要污染物通量实时监控。逐步开展城市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物毒性实时监控系统建设。提升全省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水生生物监测、 地下水环境监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化学物质监测能力。 3土壤环境监测网络:逐步建立以耕地、饮用水水源地和污染地块等为重点的省级土壤监测网点网络, 基本涵盖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主要农产品产地、菜篮子基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畜禽养殖场、污灌 区、污染行业企业(含有
5、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 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护理、畜禽养殖场等工业园区)及其周边地区、大型交通干线两 侧及历史污染区域等、固废集中处置场及周边地区、采矿区及周边地区、重点信访区域等。建立省级土壤 多功能样品库,提升全省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4噪声环境监测网络:优化完善在现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基础上,进一 步优化布点, 。在现有手工监测为主的基础上推动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自动化。到 2018 年,珠三角各地级 以上市功能区噪声基本实现自动监测,2020 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功能区噪声基本实现自动监测。 5辐
6、射环境监测网络:深入推进国控点水体和空气 辐射环境监测,在梅州、揭阳、云浮等地市新建 15 15 空气 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加强全省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在重点选择部分地级以上市建设电磁辐射 自动监测示范点。在重要农产品基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及其周边地区开展土壤放射性污染状 况调查工作。 6生态监测网络:建设卫星遥感监测监控中心,提升卫星遥感监测能力。打造无人机航空、无人船遥 感应用示范基地,结合地面生态监测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遥感立体监测网络,实现对重点生态功能 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和敏感区等区域的大范围、全天候监测。在生态保护红线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 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
7、优先区等重点地区,建立生态地面定位观测站或定位观测样地,实现对各物种组成、 群落结构、生态系统功能等指标的监测,并定期开展重点地区生态状况遥感监测与评估。配合国家生态保 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强化对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重要湿地、水源涵养区、水 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自然与人文景观、生态公益林、沿海基干林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陆域生态保护 红线管控区以及重要河口、特殊保护岛屿、海洋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等海域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的监管。7重点污染源监测网络:建立每年动态更新的完善省、市、县三级重点污染源名单,并每年进行动态 更新制。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
8、监测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 其监测信息。国家和省级重点监控排污单位要建设稳定运行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各级环境保护部 门依法开展监督性监测,监督性并分级公开监测信息分级公开。拓展机动车、船舶、飞机等移动源,建筑工 地等扬尘源,畜禽养殖、种植业源等农业源等污染源的监测与统计工作。 (二)集成共享,统一发布,逐步构建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 8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 水利、农业、卫生、林业、气象、海洋等部门和单位获取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数据通过会商 16 16 机制,实现数据有效集成、互联共享。 9构建
9、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在统一数据传输标准体系的基础上,加快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 平台建设,并与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对接。 ,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逐级贯通的环境监测数据 传输体系。各级,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林业、气象、海洋等部 门要开放数据接口,建成汇集各级各类环境监测数据的全省环境监测数据库;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 地理信息系统(GIS)等技术,实现对环境监测数据的有效质量控制,海量数据的深入挖掘分析,环境监测 信息的实时发布与共享,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和执法提供数据支持。 10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制定发布生态环境监
10、测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开放数据目录,建立统 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渠道等,及时准确发布全省环境质量、重点 污染源及生态状况监测信息,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 (三)自动监控,防范风险,加快建立全省生态环境预报预警体系。 11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建立会商机制,及时更新完善全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区域空气 质量多模式集合预报系统、空气质量改善成效评估系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服务系统和可视化业务会 商系统,提高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发布各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强化污染较严重地区的污染 源追踪与解析,建设全省精细化空气质量预
11、报预警体系。 12水环境预警体系:建立会商机制,建立宏观与微观融合、质量与通量并举、常规与自动互补的全省 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东江、西江、北江、韩江、九洲江等流域干支流水体,大中型水库、水源地、源 头区、水源涵养区等的水质监测与预警。 13土壤环境预警体系:建立会商机制,开展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和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 监测,提升土壤环境风险评估水平。加强典型区域土壤重金属来源解析、土壤有效态监测、土壤可溶性毒 17 17 物毒性监测,开展土壤污染物潜在生态风险研究。 14辐射环境预警体系:建立会商机制,以环境辐射监测系统和应急监测系统为基础,以重点流域和重 要区域为重点,开展核辐
12、射安全预警监测。建设全省范围内重大辐射源监测预警平台系统,强化对监测、 气象等数据的综合分析。建立核电站周围区域核辐射安全预警平台系统。开展针对全省放射性风险源及敏 感目标的详细调查,建立分级、分类、分段的突发核与辐射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体系。以核设施和核利 用源为重点,加强核与辐射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建设,实现动态更新。 15生态环境预警体系:定期开展全省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对生态保护红线区、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 地、重要湿地、重要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监测、 评估与预警。在重点区域设置环境健康监测点,定期监测暴露人群环境污染相关指标和健康效应,对可
13、能 发生的环境污染及其健康损害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和预警。开展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 物及危险废物等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 16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预警体系: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提高污染 物超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和重要核设施流出物异常等信息追踪、捕获与报警能力以及企业排污状况 智能化监控水平。增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与处置能力。 (四)加强质控,测管联动,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考核问责机制。 17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各级相关部门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 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应当严
14、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健全并落实监测数据质 量控制与管理制度,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依法完善对不同类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环境监 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的监管制度,创新环保、质监、公安等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加大监测质量核查巡查力 度,建立投诉举报和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严肃查处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 18 18 为。严格环境监测机构计量认证审核发证,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监测机构,依法撤销其计量认证证书。 建立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信用管理体系,按信用等级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差别化管理,相关信用等级信 息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
15、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指使篡改、伪造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调查和监测数据的行为,严肃追 究责任。 18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联动。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履行对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职责,依托污 染源监测开展监管执法,建立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和快速响应机制,制定监测与执法联动工作规 程,并根据污染物排放和自动报警信息,实施现场同步监测与执法。 19为考核问责提供技术支撑。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指标体系,利用监测与评价结果,为考 核问责各地政府落实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保护、核与辐 射安全监管等职责任务提供技术支撑
16、,为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提供科学依据。 (五)健全规范,改革创新,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体系。 20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体系。研究制定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广东 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规章。按照国家统一的监测布点、监测和评价技术标准规范开展空气、 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海洋、生态、污染源、噪声、振动、辐射等监测,增强各部门、各类监测机构、排污单 位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可比性。 21稳步推进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改革。按国家改革的总体部署,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 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制定订试点工作方案及有关政策文件,规范人、财、物
17、、业务管理。 22明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省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监管重心下 19 19 移。各级环境监测机构按照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要求,承担生态环境质量 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环境应急监测与预报预警等职能。配合环境保护部完成生 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 23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综合能力。在“十二五”达标建设基础上,结合区域布局、工作需求因地制宜优 化提升环保系统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能力。省环境监测中心要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成为全省环境监测的技术 中心、数据中心和培训基地,并成为国际一流的环境监测机构。区域性环境监测机构要强化
18、区域辐射带动 作用,强化区域应急监测中心职能。地市级监测机构重点提升特征污染物的监测能力。衔接国家制定环境 监测机构编制标准,提升环境监测机构编制使用效能。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相关规划,不断提高监 测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完善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重点加强生态环 境质量监测、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卫星遥感解译和无人机(船)监测、环境应急监测、核与辐射监测、监测预 报预警、大数据分析等能力建设。 24积极培育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开放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 自行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清
19、洁生产审 核、相关工作场所的辐射检测或者个人剂量检测、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环境监测活动。在基础公益性监 测领域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包括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等。加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人员培训, 提高专业素质。研究制定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相关政策,推进环境监测市场健康有序 发展。 25强化监测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环境监测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促进 和鼓励高科技产品与技术手段在环境监测领域的推广应用。鼓励省内科研部门和相关企业研发具有自主 知识产权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在满足需求的条件下优先使用国产设备,促进国产监测仪器产业发展。积 20 20 极开展国际合
20、作,借鉴先进经验,提升我省技术创新能力。 26深化粤港澳环境监测合作机制。协调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环境监测,共同维护及优化粤港澳珠江 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联合开展臭氧前体物 VOCs 在线观测,探讨开展其他环境质量的监测合作。三、保障措施 (一)充分发挥省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将生态环境监 测网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改革任务,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生态环境监 测网络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省环境保护厅会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依据本方案,制定 订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计划。 (二)省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要求和本方案,结合本部
21、门承担的任务,尽快组织开展本系统监测 网络现状调查,梳理现有监测点位、指标、技术标准和规范等情况,制定订本系统监测网络规划布局、优化 调整、综合评价及监测信息互联互通实施计划,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定期将实施情况报送省 环境保护厅汇总。各级财政部门要保障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有效投入。 (三)地方各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订工作方案,明确 责任,落实各项任务。附件:1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现状及建设目标2 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分工表3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有关部门责任清单 21 21 13 13 附件 1 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22、现状及建设目标现状建设目标 各环境要素网络点位数 (个)布点情况点位数 (个)布点情况城市站102地级以上城市(国控网)约 150地级以上城市(省控网) 区域站10珠三角地区16粤东西北地区增设 6 个区域站 超级站1江门市2江门、汕尾等地县级空气自动监测 站约 200未统一规划,30 余个县未配齐国家新 标准要求的 6 项监测指标或没有站点。 约 130优化、补充,县区(市、区)全覆盖复合污染成分监测 网10珠三角地区约 30珠三角及粤东西北地区粤港澳珠三角空气 网23珠三角地区23在 6 个站点升级开展 VOCs 在线观测路边站8珠三角地区约 20珠三角及粤东西北地区码头专题站0无5 以上
23、广州、深圳、东莞、珠海等珠三角地区主要港口码 头 农村综合示范站0无4粤东西北和珠三角的农村地区各新建 1 个 垂直监测、遥感监 测专题站1江门市6 以上珠三角地区 2-3 套,粤东西北地区各配一套激光雷 达,与卫星遥感对接,实现垂直监测和遥感监测 重金属专题站0无4汕头、韶关、湛江、清远等地市空气环 境监测 网络VOCs 专题站0无4广州、惠州、湛江、茂名等地市 地表水监测网162主要江河、湖泊水库约 340覆盖全省各县区(市、区) 饮用水水源地监测 网290地级以上城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 水水源地约 700地级以上城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乡镇集 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环境 监测网
24、络产业转移园区监测 网139分布于 40 个产业转移工业园约 400分布于 95 个产业转移工业园 14 14 各环境要素网络现状建设目标 点位数 (个)布点情况点位数 (个)布点情况近岸海域监测网10313 个沿海城市约 200近岸海域、主要海湾、重点海洋排污区域等 水污染通量监测网7练江、小东江、西江等约 50跨行政区河流交界接断面以及公众关注河段 地下水环境质量监 测网5湛江市 79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地生物毒性实 时监控系统9珠江、韩江等15珠江、韩江等土壤质量监测网0无约 7600耕地、饮用水水源地和污染地块等土壤环 境监测 网络多功能样品库0无1多功能样品库占地约
25、 5000 平方米城市区域3950地级以上市建成区约 3000优化、补充,覆盖地级以上市建成区 道路交通2288地级以上市建成区约 2500优化、补充,覆盖地级以上市建成区噪声环 境监测 网络功能区199少量功能区点位实现自动监测)约 250功能区点位全部实现自动监测 国控点水体29饮用水源地、海水、地下水约 100主要江河、饮用水源地、海水、地下水 空气 辐射环境自 动监测站7广州等 7 个城市10在梅州、揭阳、云浮等市地新建辐射环 境监测 网络电磁辐射自动监测 示范点0无3重点部分地级以上市卫星遥感监测监控 中心0无1接收、分析、应用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结合高 清视频,对全省生态状况进行
26、监控与评估。 无人机、无人船遥 感监测应用示范基 地0无3东江、珠三角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点区域、 流域生态监 测网络地面生态观测站5深圳市约 20林场、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 区域(流域)生态监测监控中 心0无1-2新建机构,承担区域大气、水、土壤和近岸海域、核 与辐射环境质量监测、重大污染源监测、区域流域 15 15 各环境要素网络现状建设目标 点位数 (个)布点情况点位数 (个)布点情况重点环境问题监测评估、环境应急监测等工作。 16 16 附件 2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分工表序 号主要工作任务牵头部门主要参与 部门时限要求1在现有城市站、区域站、超级站基础上,
27、进 一步优化布点,加强站点建设,推进县级空 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逐步建设农村站及垂直 监测、遥感监测等专题站点。省环境保护厅20167-2020 年2按新空气质量标准县县所有县(市、区)全部 按新空气质量标准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省环境保护厅20167-2018 年3逐步建设路边、码头等空气监测站。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20167-2020 年4在全国率先建设全省大气复合污染成分监 测网。省环境保护厅省气象局20167-2018 年5提升大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金属监 测能力。省环境保护厅20167-2020 年6加强对主要江河、饮用水水源地、产业转移园 区、重大环境风险源下游和农村水环
28、境等环 境敏感断面的监测,逐步补充主要江河、农 村水环境等水质监测断面;开展跨行政区河 流交界接断面以及公众关注河段的水质与主 要污染物通量实时监控;逐步开展城市集中 式饮用水水源地生物毒性实时监控系统建设。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省 交通运输厅20162017- 2020 年7逐步补充重要港湾及人类活动频繁海域等 水质监测断面。省海洋与渔业 厅省环境保护厅、 省交通运输厅20162017- 2020 年8提升全省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水生 生物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持久性有机污 染物等化学物质监测能力。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 省水利厅、省 国土资源厅20162017-
29、2020 年9土壤环境监测网络:逐步建立以耕地、饮用 水水源地和污染地块等为重点的土壤监测 网络,涵盖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主要 农产品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行业 企业(含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 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制造、 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 处理护理处置、畜禽养殖场等)及其周边地 区、大型交通干线两侧及历史污染区域等。 建立省级土壤多功能样品库,提升全省土壤 环境监测能力。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20162017- 2020 年10在耕地及污水灌溉区布设点位开展土壤环 境质量监测。省农业厅省环境保护厅20162017- 2020 年11在
30、大型交通干线两侧布设点位开展土壤环 境质量监测。省交通运输厅20162017- 2020 年 12建立省级土壤多功能样品库,提升全省土壤省环境保护厅20162017- 17 17 序 号主要工作任务牵头部门主要参与 部门时限要求环境监测能力。2018 年13在现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城市道路交通噪 声监测点位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布点。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20162017- 2018 年14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功能区噪声实现自动 监测。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20162017- 2018 年15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功能区噪声实现自动监 测。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20162017- 2020 年16推
31、进国控点水体和空气 辐射环境监测,在 梅州、揭阳、云浮等市新建空气 辐射环境 自动监测站;加强全省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 测,选择部分地级以上市建设电磁辐射自动 监测示范点。在重要农产品基地等重点区域 及其周边地区开展土壤放射性污染状况调 查。省环境保护厅20162017- 2018 年17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及其周边 地区开展土壤放射性污染状况调查。省环境保护厅20162017- 2020 年18建设卫星遥感监测监控中心,提升卫星遥感 监测能力,打造无人机航空遥感应用示范基 地,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遥感立体监 测网络,实现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 脆弱区和敏感区等区域的大范围、全天
32、候监 测。省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 化委20162017- 2020 年19在生态保护红线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 护区、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生物多样性保 护优先区等重点地区,建立生态地面定位观 测站或定位观测样地,实现对各物种组成、群 落结构、生态系统功能等指标的监测,并定期 开展重点地区生态状况遥感监测与评估。省林业厅省环境保护厅20162017- 2020 年20配合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强化 对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野生动植物重要 栖息地、重要湿地、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 重点治理区、生态公益林、沿海基干林带、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管 控区以及重要河口、特殊保护
33、岛屿、海洋保 护区、重要渔业水域等海域生态保护红线管 控区的监管。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 林业厅、省海 洋与渔业厅20162017- 2020 年21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重点污染源名单, 并每年进行动态更新。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严 格执行排放标准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监 测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其监 测信息。国家和省级重点监控排污单位要建 设稳定运行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依 法开展监督性监测,分级公开监督性监测信 息。省环境保护厅20162017- 2020 年22拓展对机动车、船舶、飞机等移动污染源的省环境保护厅省公安厅、省20162017- 18 18 序 号主要工作任务牵头
34、部门主要参与 部门时限要求监测与统计工作。交通运输厅, 广东海事局2020 年24 3拓展对畜禽养殖、飞机等农业污染源的监测 与统计工作。省环境保护厅20162017- 2020 年 25 4拓展对建筑工地等扬尘污染源的监测与统 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 设厅20162017- 2020 年 26 5拓展对种植业源等农业源的监测与统计工作。省农业厅20162017- 2020 年27 6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各有 关部门要开放数据接口,建成汇集各级各类 环境监测数据的全省环境监测数据库;制定 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开 放数据目录,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 发布机制,规范发
35、布内容、流程、权限、渠道 等,及时准确发布全省环境质量、重点污染 源及生态状况监测信息,提高政府环境信息 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省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 化委、省国土 资源厅、省住 房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省 农业厅、省林 业厅、海洋与 渔业厅、省卫 生计生委、省 统计局、 ,省省 海洋渔业厅、 省气象局20162017- 2020 年28 7在统一数据传输标准体系的基础上,加快全 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并与国家 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对接,形成国家、 省、市、县四级逐级贯通的环境监测数据传 输体系。省环境保护厅2017-2020 年29 8更新完善全
36、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 区域空气质量多模式集合预报系统、空气质 量改善成效评估系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 息服务系统和可视化业务会商系统,提高空 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发布各城市空 气质量预报信息,强化污染较严重地区的污 染源追踪与解析,建设全省精细化空气质量 预报预警体系。省环境保护厅省气象局20162017- 2018 年30 29建立形成宏观与微观融合、质量与通量并举、 常规人工与自动互补的的全省水环境监测 预警体系。加强对东江、西江、北江、韩江、 九洲江等流域干支流水体,和大中型水库、 水源地、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等的水质监测 与预警。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 海洋与渔业厅201
37、62017- 2020 年31 0开展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和对人体健 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提升土壤环境风险 评估水平。加强典型区域土壤重金属来源解 析、土壤有效态监测、土壤可溶性毒物毒性 监测,开展土壤污染物潜在生态风险研究。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 省农业厅、省 卫生计生委20162017- 2020 年 19 19 序 号主要工作任务牵头部门主要参与 部门时限要求32 1以重点流域和重要区域为重点,开展核辐射 安全预警监测;建设全省范围内重大辐射源 监测预警平台系统,强化对监测、气象等数 据的综合分析。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 省水利厅、 ,省 气象局20162017- 2018
38、 年33 2建立核电站周围区域核辐射安全预警平台 系统。开展针对全省放射性风险源及敏感目 标的详细调查,建立分级、分类、分段的突 发核与辐射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体系。以 核设施和核利用源为重点,加强核与辐射环 境风险源数据库建设,实现动态更新。省环境保护厅20162017- 2020 年34 3定期开展全省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对生态 保护红线区、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重要 湿地、重要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的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 行监测、评估与预警。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 省住房城乡建 设厅、省水利 厅、省农业厅、 省林业厅、省 海洋与渔业厅20162017- 20
39、20 年35 4在重点区域设置监测点,定期监测暴露人群 健康效应,评估环境污染对暴露人群健康的 影响。省卫生计生委省环境保护厅20162017- 2020 年36 5开展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 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等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 测,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监测 能力。省环境保护厅省卫生计生委、 省安全监管局、 省卫生计生委20162017- 2020 年37 6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与异 常报警机制,提高污染物超标排放、在线监 测设备运行和重要核设施流出物异常等信 息追踪、捕获与报警能力以及企业排污状况 智能化监控水平。增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预 警与处置能力。省环
40、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 设厅、省水利 厅、省农业厅、 省安全监管局20162017- 2020 年38 7依法完善对不同类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 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的监管制度,创 新环保、质监、公安等部门联动监管机制, 加大监测质量核查巡查力度,建立投诉举报 和市场退出机制,严肃查处故意违反环境监 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省环境保护厅省公安厅、省 质监局20162017- 2020 年39 8严格环境监测机构计量认证审核发证,对篡 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监测机构,依法撤销其 计量认证证书。省质监局20162017- 2020 年40 39建立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信用管理体系,按信 用等
41、级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差别化管理。 省环境保护厅2017-2020 年41 0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相关信用等级信息纳 入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省发展改革委20162017- 2020 年 20 20 序 号主要工作任务牵头部门主要参与 部门时限要求42 1按照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 任追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党政领导 干部利用职务影响,指使篡改、伪造生态环 境和资源方面调查和监测数据的行为,严肃 追究责任。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 环境保护厅、 省监察厅20162017- 2020 年43 2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履行对排污单位的环境 监管职责,依托污染源监测开展监管执法,建 立监测
42、与监管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和快速响应机 制,制定监测与执法联动工作规程,并根据污 染物排放和自动报警信息,实施现场同步监测 与执法。省环境保护厅省公安厅20162017- 2020 年44 3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价指标体系, 利用监测与评价结果,为考核问责地方各地 政府落实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 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保护、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职责任务提供技术支 撑,为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及领导干部自然资 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提供科学依据。省环境保护厅20162017- 2020 年45 4研究制定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 法、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等规章。按照国
43、家统一的监测布点、监测和 评价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大空气、地表水、地 下水、土壤、海洋、生态、污染源、噪声、振 动、辐射等监测,增强各部门、各类监测机 构、排污单位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可比性。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 省住房城乡建 设厅、省交通 运输厅、省水 利厅、省农业 厅、省林业厅、 海洋与渔业厅、 省卫生计生委、 省海洋渔业厅、 ,省气象局20162017- 2020 年46 5按国家改革的总体部署完成省以下环保机 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研 究制订试点工作方案及有关政策文件,规范 人、财、物、业务管理。省环境保护厅省编办,省财 政厅、省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 厅、省编办201620
44、17- 2017 年47 6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省级,重点污染 源监督性监测和监管重心下移。各级环境监 测机构按照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 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要求,承担生态环境 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 法监测、环境应急监测与预报预警等职能。省环境保护厅20162017- 2018 年48 7省环境监测中心要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成为 全省环境监测的技术中心、数据中心和培训 基地,并成为国际一流先进的环境监测机构。 区域性环境监测机构要强化区域辐射带动 作用和,强化区域应急监测中心职能。地市 级市监测机构要重点提升特征污染物的监 测能力。省环境保护厅20162017- 202
45、0 年49 8完善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发展需求相适应的 财政保障机制,重点加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省财政厅2017-2020 年 21 21 序 号主要工作任务牵头部门主要参与 部门时限要求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卫星遥感解译和无人机 (船)监测、环境应急监测、核与辐射监测、监测 预报预警、大数据分析等能力建设;保障对生 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有效投入。49完善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发展需求相适应 的财政保障机制,重点加强生态环境质量监 测、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卫星遥感解译和无 人机(船)监测、环境应急监测、核与辐射监 测、监测预报预警、大数据分析等能力建设; 保障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有效投入。省编办省财政
46、厅、省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省环 境保护厅2016-2020 年50 49 50开放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 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污染源自 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监 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清洁生产审核、 相关工作场所的辐射检测或者个人剂量检 测、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环境监测活动。 在基础公益性监测领域积极推进政府购买 服务,包括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等。 加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人员培训,提高专业 素质。研究制定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制度 化、规范化的相关政策,推进环境监测市场 健康有序发展。省环境保护厅2017-2020 年51 10推进环境监测新技术和
47、新方法研究,健全生 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促进和鼓励高科技产 品与技术手段在环境监测领域的推广应用。 鼓励省内科研部门和相关企业研发具有自 主知识产权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在满足需 求的条件下优先使用国产设备,促进国产监 测仪器产业发展。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借鉴 先进经验,提升我省监测科技术创新能力。省科技厅省环境保护厅2017-2020 年52 21深化粤港澳环境监测合作机制。协调推进珠 三角区域环境监测,共同维护及优化粤港澳 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联合开展臭 氧前体物特别是挥发性有机物 VOCs 在线 观监测,探讨开展其他环境质量的监测合作。省环境保护厅2017-2020 年53省环境保护
48、厅2016-2020 年 22 22 附件 3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有关部门责任清单一、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组织实施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一)统一规划,建设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全省生态环境预报预警体系。(二)构建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三)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考核问责机制。(四)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体系。二、省委组织部按照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指使篡改、伪造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调查和监测数据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三、省编办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衔接国
49、家制定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标准,提升环境监测机构编制使用效能。四、省发展改革委(一)支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有关项目立项审批;(二)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相关信用等级信息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三)(三)修订广东省环境监测收费项目及标准(粤价函199664号)。 23 23 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一)完善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为政府部门间的全环境生态信息共享提供交换渠道和基础性支撑;(二)实施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建设环境保护大数据平台,指导有关部门共享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三)指导环境监测相关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六、省科技厅(一)推进环境监测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促进和鼓励高科技产品与技术手段在环境监测领域的推广应用;(二)鼓励省内科研部门和相关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七、省公安厅(一)共享机动车信息库,接入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二)指导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的数据安保工作;(三)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