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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电力防汛抗台应急预案1 总则1.1 为全面贯彻落实防汛抗台安全责任制,确保防汛抗台工作顺利、有序、高效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提高供电系统在台风、洪涝灾害下保供电的快速应变能力。1.2 本预案适用于司属各单位在本地区处于汛、台期间,均应做出应急反应,立即按本预案投入防汛抗台,遵循统一指挥、分级管理、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原则,共同做好电力保障的一切应急和救援工作。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组织体系公司设置防汛抗台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各专业工作组(包括安全监察组、安全保卫组、设备运行组、设备抢修组、调度通讯组、物资供应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
2、道组)。应急指挥部设在四楼会议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技部,事故情况下公司电力调度值班室和行政值班室代为行使应急指挥部值班室职能。防汛指挥部安全监察组安全保卫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物资供应组调度通讯组设备抢修组设备运行组防汛办公室2.2 防汛抗台应急指挥部2.2.1 防汛抗台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总 指 挥:总经理副总指挥:公司其它班子成员成员: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及公司所有部门负责人 (详见附录A)。2.2.2 防汛抗台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2.2.2.1 贯彻落实上级防汛抗台指挥部工作指示,统一指挥本单位防汛抗台工作,组织本单位因洪涝、台风造成的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事故抢险和生产恢
3、复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2.2.2.2 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警戒状态或紧急状态;2.2.2.3 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2.2.2.4 组织研究、制定洪涝、台风期间电网运行的应急措施;2.2.2.5 根据应急处理需要,下达对现场设备进行保护或隔离,紧急调集人员和备品备件、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对现场人员进行疏散的指令。2.2.2.6 协调本单位与外单位之间有关防汛抗台的工作关系,就本单位应急处置工作请求地方政府提供应急援助与配合;2.2.2.7 组织诊断现场状况,研究、制定应急措施,评估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向省公司应急指挥部和省网调度机构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有关事故及处理情况;2.2.2.
4、8 指令调度、营销部门联络并网发电厂和重要用户,采取应急措施;2.2.2.9 及时掌握、了解各本地区的事故信息和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生产恢复等情况,负责本地区信息发布。2.3 防汛抗台应急办公室2.3.1 防汛抗台应急办公室人员组成主任:生产副总经理成员:总经理助理、副总工、安全总监、生技部、安监部、营销部、发展建设部、保卫部、调度所、送电部、变电部、检修部、电力服务公司、物业公司、物资公司等部门负责人(详见附录A)。2.3.2 防汛抗台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2.3.2.1 及时了解本地区电网防汛抗台情况,提请应急总指挥决定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警戒状态或紧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2.3.2
5、.2 落实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协助组织预案的实施;2.3.2.3 督促和检查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2.3.2.4 掌握本司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2.3.2.5 做好上级防汛抗台精神的传达,密切关注、公告台风最新动向,及时编辑防汛抗台简报,统计上报台风受灾损失情况;2.3.2.6 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组织或参加信息发布会,指定信息发布发言人;2.3.2.7 负责联系上级防汛抗台指挥部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2.3.2.8 负责维护紧急援助电话表。2.4 安全监察组2.4.1 安全监察组人员组成组长:安监部部门负责人成员:安全监察部各专工、
6、各部门安全员2.4.2 安全监察组的主要职责:2.4.2.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修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防汛工作中人身和设备安全;2.4.2.2 加强抢修现场的安全监督,严防习惯性违章;2.5 安全保卫组2.5.1 安全保卫组人员组成组长:保卫部部门负责人成员:保卫部、物业公司有关人员2.5.2 安全保卫组的主要职责:2.5.2.1 负责公司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2.5.2.2 协助生产部门处理外事协调工作。2.6 设备运行组2.6.1 设备运行组人员组成组长:生技部部门负责人副组长:送电部部门负责人、变电部部门负责人、配电部部门负责人、各供电所负责人成员:生产
7、技术部、送电部、变电部、配电部、各供电所相关人员。2.6.2 设备运行组的主要职责:2.6.2.1 在防汛期间,要加强巡视,提前采取防范措施,有效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或扩大;2.6.2.2 每天要根据电网受灾情况,及时准确将洪涝、台风中涉及设备安全的情况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并提出应急处理意见;2.6.2.3 开展相关故障设备的检查、调查和评估工作,提出反事故措施,避免发生类似事故;2.6.2.4 负责提出设备备品备件清单,并提交物资供应组。2.7 设备抢修组2.7.1 设备抢修组人员组成组长:生技部部门负责人副组长:送电部部门负责人、变电部部门负责人、配电部部门负责人、各供电所负责人、检修部部门负
8、责人、电力服务公司部门负责人成 员:生产技术部、送电部、配电部、检修部、电力服务公司、各供电所有关人员2.7.2 设备抢修组的主要职责:2.7.2.1 接受应急指挥部的领导,负责组织洪涝、台风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生产恢复等现场工作,尽快修复受损电力设施,恢复电网的正常运行,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2.7.2.2 负责组织有关生产部门人员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准确完成故障设备隔离,落实抢修设备安全措施,确保抢修过程中人身和设备的安全;2.7.2.3 负责检查各生产单位抢修力量和备品备件是否足够齐全,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援助请求;2.7.2.4 准确提供现场抗洪抢险情况汇报给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意见和建议
9、。2.8 调度通讯组2.8.1 调度通讯组人员组成组长:调度所部门负责人成员:调度所调度班、远动班、通信班有关人员2.8.2 调度通讯组的主要职责:2.8.2.1 根据汛台预警,密切注视系统异常情况,合理安排运行方式;2.8.2.2 执行指挥部下达的运行方式;正确下达调度指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的扩大,恢复电网正常运行;2.8.2.3 按照应急预案、电网调度规程等,采取必要手段,控制事故发展,保障主网安全和重要街道、乡镇、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2.8.2.4 负责提供电网运行参数,提供电力系统及其保护装置等的事故工况,并就事故过程、停电范围、初步原因、发展趋势等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办
10、公室汇报;2.8.2.5 负责重要用户供电中断、恢复的联络与告知。2.8.2.6 负责抢修损坏的通讯设施,制定临时应急措施;2.9 物资供应组2.9.1 物资供应组人员组成组长:物资公司部门负责人成员:物资公司有关人员2.9.2 物资供应组的主要职责:负责提供防汛抗台物资所需的物资,负责抢修用的各种备品备件、材料、工具的供应。2.10 后勤保障组2.10.1 后勤保障组人员组成组长:总经部部门负责人副组长:物业公司部门负责人、车辆管理所部门负责人成员:物业公司、车辆管理所相关有关人员2.10.2 后勤保障组的主要职责:2.10.2.1 根据灾情组织抢修生产场所房屋建筑和生活设施,必要时首先保证
11、生产指挥和救灾场所;2.10.2.2 负责全公司参加防汛抗台工作人员的生活、医疗、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并尽可能服务到现场。2.11 宣传报道组2.11.1 宣传报道组人员组成组长:政工部部门负责人成员:工会、政工部、新闻中心、总经部有关人员2.11.2 宣传报道组的主要职责:2.11.2.1 负责及时收集防汛抗台情况,做好信息的汇总、传递,及时整理文字材料上报指挥部,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对外宣传工作;2.11.2.2 启动应急状态警报后,每天 07:00 和 16:00 前分两次收集、汇总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信息,报送应急办公室审核,由应急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2.11.2.3 协助应急办
12、公室及时编辑防汛抗台简报,负责向上级对口部门报告有关防汛抗台信息;2.11.2.4 参加信息发布会,及时做好与系统内外新闻媒介的沟通联系,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地进行宣传报道。3 应急分级按照台风等级、汛潮水位等气象预警信号及电网故障事故的严重程度,将防汛抗台应急状态分为三级。各级别状态的启动和解除由防汛指挥部确定,并由防汛办公室负责发布。发布的方式可以通过公司手机短信平台、电话、OA公告、电子邮件及组织会议等。3.1 预警状态(黄色警报):根据省公司的防汛抗台相关信息及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或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警报,台风7级风圈半径进入本地区48小时警戒线或未来24小时内将有八级及以上大风,或
13、降雨量50-100毫米暴雨。从发布时间起进入预警状态。各部门应着手检查备品备件、相关的防汛抗台物资,并做好薄弱地段的设备和易发生地质灾害区域的巡视检查工作,组织抢修队伍待命,做好抢修准备。3.2 警戒状态(橙色警报):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或气象台发布台风 、暴雨紧急警报,台风正在直接袭击或进入本地区 24 小时警戒线(即台风将在 24 小时内正面登陆),风力可能达到 10 级及以上,或未来 24小时内将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毫米)。各部门实行 24 小时防汛抗台值班,抢修人员到岗到位。3.3 紧急状态(红色警报):10 级以上台风正在直接袭击或进入本地区 24 小时警戒线(即台风将在
14、24 小时内正面登陆);未来 24小时内将有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50 毫米以上)。洪水、台风已导致电网大面积停电,造成杆塔倾倒、导线断落、供电设备损坏等险情,或重要用户及市区大部分停电。各部门应在防汛抗台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分工协作,迅速投入到抢修排险工作中。4 应急响应4.1 应急启动程序4.1.1 应急报警4.1.1.1 当值调度员获悉台风、暴雨预报信息或有关部门人员接到省公司、市政府等防汛、抗台风预警后,立即报告公司防汛抗台应急办公室主任。4.1.1.2 公司防汛抗台应急办公室主任接到台风、暴雨警报后,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防汛抗台应急程序。4.1.2 应急启动4.1.2.
15、1 应急指挥部在接到台风、暴雨警报之后,根据未来可能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后果等,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防汛抗台应急状态。必要时召集紧急会议,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4.1.2.2 当应急指挥中心决定进入预警状态后,由应急办公室负责立即通告应急机构各小组和所属各部门、各单位,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应急准备工作,并立即将台风、暴雨未来预测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后果等情况,报告市政府及省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应急处理工作应自觉接受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并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与援助。4.2 指挥控制:应急行动可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应急行动等级分成较大应急行动(预警状态)、重大
16、应急行动(警戒状态)和特大应急行动(紧急状态)。指挥系统如图所示:4.2.1 预警状态控制4.2.1.1 应急办公室成员应立即中断日常工作,在应急指挥部开始预警状态的值班与处理工作。应急机构各小组成员应立即中断日常工作,在各部门值班室开始紧急状态的值班,按职责分工落实各项控制措施。4.2.1.2 应急办公室及应急机构各小组应制订 24 小时领导带班值班表。4.2.1.3 相关的应急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内派人赶赴台风、暴雨可能影响的现场,根据预案督促应急行动的落实,并向应急办公室主任汇报。4.2.1.4 应急办公室主任应负责应急协调工作,并根据需要派人到一线现场了解应急行动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应急指
17、挥部总指挥汇报。4.2.2 警戒状态控制4.2.2.1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应立即中断日常工作,在应急指挥部开始警戒状态的值班与处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评估台风、暴雨可能影响的范围,制定妥当的应对措施。并根据现场情况派人到一线指导应急行动。4.2.2.2 各部门实行 24 小时防汛抗台值班,抢修人员到岗到位,并能按照部门分工,安排对已停电用户的恢复供电工作。4.2.2.3 各应急小组应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应急行动落实情况。4.2.2.4 在警戒状态下,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为保证对城区、重要地区、重要用户和有重要活动场所恢复供电,电网当值调度员有权决定采取拉限负荷、解列电网、解列发电机组等
18、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4.2.3 紧急状态控制4.2.3.1 应急指挥部所有成员需在第一时间内到达指挥部值班室掌握台风、暴雨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做好事故处理的指挥协调;指挥部实行 24 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4.2.3.2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副总指挥及各成员应按分工到一线指导应急处理;4.2.3.3 应急办公室成员及相关的应急小组应派员在第一时间内赶赴台风、暴雨可能影响的现场,根据预案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和事故处理,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4.2.3.4 在应急情况下,应急指挥部应做好事故现场协调和决策,并注意派人保护好事故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因紧
19、急抢修、防止事故扩大等需要变动现场的,需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进行照相、录像和信息保存,并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保存必要的痕迹、物证。4.3 应急措施4.3.1 应急指挥值班要求4.3.1.1 总指挥宣布进入预警状态后,由公司防汛办公室公布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组成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各单位、各部门应编制防汛、抗台风值班表,明确值班人员,并要求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各单位、各部门要组建必要的抢修队伍;要检查备品备件、相关的防汛抗台风物质,组织人员做好重要部位、重要设备、薄弱地段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应的特殊时期巡视记录。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指定一名专门的信息收集和发布
20、人员,负责与防汛指挥部保持信息联系。4.3.1.2 进入警戒状态后,各部门执行 24 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并将值班人员、值班地点、值班室电话等情况及时报送应急办公室。值班人员随时待令,部门抢修队伍到位,必要的抢修物资齐备;调度、95598呼叫中心、营销、配电等部门和车辆运输等后勤保障部门要加强日常值班力量。4.3.1.3 进入紧急状态后,各单位、各部门应在防汛抗台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分工协作,迅速投入到抢险工作中。4.3.2 各相关部门重点防范措施4.3.2.1 生产技术部4.3.2.1.1 督促输电、变电、配电部门对所管辖的电力设施进行防洪、防台风专项排查,提高设备防汛抗台能力;4.3.2.
21、1.2 检查有关生产部门防汛抗台预案、措施的落实,确保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4.3.2.1.3 落实备品备件清单和物资储备情况,了解抢修人员情况,满足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4.3.2.2 调度所4.3.2.2.1 负责汇总、编制、审核防汛抗台电网运行方案,并及时将方案报分管领导批准执行;4.3.2.2.2 根据汛台期间电网运行情况提出电网运行方式调整建议;4.3.2.2.3 当值调度员根据汛台警报通知,按照相应的防台风电网运行方案,调整好电网网运行方式;4.3.2.2.4 做好确保政府机关、防汛指挥中心、防汛设施及防汛抢险单位的保供电工作,做好保供电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4.3.2.2.5 对重要
22、用户提前告知受台风影响可能中断电力供应,请各重要用户提前启动、做好事故停电预案;4.3.2.2.6 加强电力通讯设施、调度自动化设备检查,确保畅通、正常。4.3.2.3 变电部4.3.2.3.1 检查户外各端子箱、机构箱、汇控箱门是否关紧、关好,户内各门、窗是否关紧、关好,对各变电站站内可能渗漏水的建筑物及端子箱、机构箱、汇控箱采取临时应急防范措施;4.3.2.3.2 检查各线路保护重合闸装置是否按调度要求投人并接触良好;4.3.2.3.3 加强主控室监盘工作,做好事故预想及对人员进行合理分工;4.3.2.3.4 将操作用具、绝缘靴、绝缘手套及应急灯(夜间)置于主控室内备用;4.3.2.3.5
23、 检查站内地面及建筑物上是否有易飞易挂物,尤其是正处于施工的变电站与地处沿海及风口的变电站(松下变,滨海变、两港变、漳港变)应加强对建筑物上的遮阳、挡雨物的检查和加固工作。4.3.2.3.6 地处山坡地的变电站,应加强对山坡地的排水沟、渠等防洪设施的检查工作。防止山体滑坡。 4.3.2.3.7 地势偏低易造成内涝的(漳港变)变电站及装设有排水设施的变电站,应加强对排水设施的检查,确保完好可用。 4.3.2.3.8 无人值班站改为有人值班或少人值班。4.3.2.3.9 事故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并正确迅速执行调度指令;若通信中断 时,则按现场运行规程规定处理,先隔离故障点尽快恢复供电。4
24、.3.2.4 检修部4.3.2.4.1 在汛期和台风期间应加强值班工作。接到设备故障通知后;根据故障类型,立即召集相关班组、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内派往变电站,每个变电站指定一位负责人,同时通知班组其他人员到位作为后备,做好应付其他变电站设备故障的检修准备以及大件物资的领用、调试。4.3.2.4.2 事故发生时,应及时与公司领导、变电站、调度取得联系,并及时对故障进行处理。根据各变电站重要程度,按优先顺序排列安排抢修。4.3.2.4.3 针对变压器、母线、线路故障,做好事故抢修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随时应对汛台期间出现的各类事故、障碍。4.3.2.5 送电部4.3.2.5.1 每年的3月份、6月
25、份雨水充足,在汛期到来之前,应加强杆塔基础的检查,并认真记录,做到防范于末然。4.3.2.5.2 安排对位于河道边上、地势低洼、水库下方的杆塔进行基础、拉线检查。4.3.2.5.3 对位于山坡上,由于高差较大。可能因雨水冲刷,造成边坡塌方的杆塔,将重点检查基础、边坡是否牢固,排水沟是否完好,拉线是否可靠。4.3.2.5.4 对检查中发现的间题应立即处理,及时加固杆塔基础和调整杆塔拉线。4.3.2.5.5 紧固杆塔螺栓,及时补装丢失的塔材。4.3.2.5.6 检查跨越江河处导线的弧垂,特别是在洪水期间,应观测导线弧垂与最高位洪水位的距离是否满足安全要求。4.3.2.5.7 对汛期内的特大洪水,可
26、以采取抛石防护、保堤、护基等措施加固江河岸边的杆塔基础,确保线路安全。4.3.2.5.8 汛台期间应密切关注水情发展状况,必要时对防汛抗台薄弱地段的重要杆塔实行每日一巡或派专人职守。4.3.2.6 配电部、各供电所4.3.2.6.1 加强台风前线路走廊的巡视检查,清理广告牌、布条、脚手架等对线路造成的威胁,防范线路拉线、塔材被盗倒杆、断线事故发生;4.3.2.6.2 做好线路倒塔、线路基础受冲刷塌方、线路对建筑物、树木风偏放电等防范措施;4.3.2.6.3 必须对所辖开闭所、配电室特别是处于低洼地带、容易受淹的应进行监视进行认真的检查,防止配电设施及设备进水;4.3.2.6.4 做好重要用户、
27、重要部位的保供电工作,组织配电设备的抢险、救援工作。防汛抗台期间,10kV 馈线跳闸,若有重要用户在该馈线上,又无双电源,处理时按先干线后支线,先重要用户的原则,断开送电半径长,地形较为复杂的支路,予以强送;若是保供电的重要用户供电设施遭受破坏,则应重点抢修;营销部应及时通知重要用户做好应急电源准备,以应对突然停电的紧急状况;4.3.2.6.5 严格遵循调度规程要求,属于上一级电网造成停电的,原则上应服从上一级调度员的统一指挥,密切配合恢复供电。4.4 事故抢险4.4.1 当台风暴雨造成地区电网供电中断,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迅速调配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组织好事故抢险工作。4.4.2 各部门抢修
28、、抢险服从统一调度,落实、履行抢险现场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危险点预控,确保抢险人员安全。做好通信、生活设施和人身安全的保障工作,应保证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汇报制度,若发生重大险情、灾情要及时处理,并立即汇报。4.4.3 事故抢险过程,必要时应请求当地政府给予电力抢险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及技术等各方面的保障和支援。4.4.4 灾后迅速配合园林部门砍伐倒在电力线路树木、树枝。4.4.5 常用电源失去时启动备用电源持续供电,必要时可以先行切断故障部分迅速维持完好部分供电。4.4.6 重要用户当灾后一次性恢复状态时间长,难度大时,应启动应急方案,采用发电车、临时箱变等过渡措施迅速恢复电力基本生
29、活用电供应。采用应急临时设施供电,必要时允许适当降低安全度标准,满足短时供电,做好备案工作。4.4.7 电力设施抢修顺序4.4.7.1 城市电网遭受破坏时,首先抢修110kV变电站和线路,恢复主网供电;其次修复市区lOkV开闭所和线路,恢复市区供电;然后修复其它遭破坏的变电设施和线路,恢复电网全部正常供电。4.4.7.2 必须保证供电的重点部门的供电设施遭受破坏时,则应重点抢修。重点单位和顺序如下:市党政军领导机关,本公司办公调度大楼,市医院,市通信部门,市气象台站,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微波站,部队电台,防汛抗洪指挥机关、市内各防洪排涝站,市公安局、各军兵种、武警、交警、边防、消防部队,市自来
30、水厂,水文站,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以及根据上级领导批示必须保证供电的其它工矿企事业、商贸、宾馆等单位。4.4.7.3 其它电力设施遭受破坏时,抢修顺序为:先修复lOkV电力主干线;其次修复各lOkV支路专用线;然后修复380V、220V低压线路、接户线。4.5 社会应急4.5.1 在应急状态下,应急指挥办公室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等,由政府确定启动社会相应的应急机制,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处理与处置工作。4.5.2 因洪涝、台风发生电网事故时,各部门应根据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参与应急处理,做好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的电力供应工作。重要用户应迅速启用
31、事故应急保安电源及相应的应急预案。4.5.3 因洪涝、台风导致本地区大面积停电时,提请政府电力主管单位批准下达紧急限电措施,保障电力的有序供给。4.6 电网恢复4.6.1 电网调度机构应按照有关运行规程、规定,尽快恢复电网供电。4.6.2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协调好主网和配网、公用线与用户专用线、重要用户与普通用户的关系,确保输变配电设备不过载,留有一定容量裕度,避免造成新的设备损坏。4.7 信息传递、发布4.7.1 各应急小组应指定一名信息员,做好信息的汇总、传递。4.7.2 启动应急状态警报后,每天 07:00 和 16:00 前分两次用电子邮件向宣传报道组报告有关应急工作信息,由宣传报道
32、组负责汇总报送应急办公室审核,由应急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4.7.2.1 各应急小组负责输、变、配电设施事故及损失、异常、处理情况。4.7.2.2 调度部门负责相应电网事故处理、损失情况及电量、负荷损失、异常情况。4.7.2.3 安监部门负责人身事故及处理情况。4.7.2.4 营销部门负责协助汇总配网设施部分事故及损失、异常、处理情况。4.7.3 以上各应急小组或部门在应急状态警报解除后第二天上午9:00 前负责把事故总结用电子邮件报应急办公室。4.7.4 应急办公室负责每天向省公司,必要时向市政府报送有关损失及处理情况,应急状态警报解除后及时报送总结。4.7.5 应急指挥部统一对外发布信息
33、,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4.7.6 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情况适时召开信息发布会,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向公众通报,发布的信息应及时、准确、完整。4.8 应急结束根据气象台发布的气象信息以及各部门上报的电网运行情况,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经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由总指挥宣布终止应急行动,解除应急状态:4.8.1 电网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4.8.2 因洪涝、台风事故停电负荷恢复 80%及以上,重点地区负荷恢复 90%及以上;重要输变电设备故障已隔离,不影响电网的运行;4.8.3 省公司、地方政府台风、暴雨警报宣布解除。4.9 后期处置4 .9.1 事故
34、调查:依据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国家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进行。4.9.2 改进措施应急行动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有关生产技术和运行检修部门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处理、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4.9.3 保险赔付:根据设备投保情况,财产投保部门应与保险公司联系现场勘察及理赔事宜。5 培训演习5.1 培训5.1.1 培训中心负责本应急预案的培训组织工作。5.1.2 参加培训的人员 : 所有在应急预案中负有职责的人员都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培训,包括直接和间接参与应急工作的协调或责任人员。5.1.3 目标:所有参与培训的人员熟知所在岗位的应急处理职责,熟练掌握所在岗位的应急处理任务,能
35、按预案进行事故报警、调度、抢修、物资运送、通讯联络、指挥等,提高应急处理反应能力。5.1.4 培训周期:每年一次。5.2 演习5.2.1 应急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演习工作。负责成立预案演习导演和演习监护小组、演习评审小组,按周期有针对性地制定演习计划,监督实施。5.2.2 本预案演习指挥部:总指挥: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成员:应急指挥部成员5.2.3 模拟演习的类型:根据情况有选择性地、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演习,或功能演习,或桌面演习。5.2.4 演习评价建立评价档案,按不合格、合格、良、优四个级别评价。评价结果下发给各相关单位,并存档。5.2.5 演习周期:每年 1 次。6 预案更新、维护6.1 预案的更新、维护6.1.1 预案更新、维护负责人: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人。6.1.2 更新、维护修改应填写更新、维护修改记录表。6.1.3 每更新修改一次预案,修改者都必须向应急办公室说明修改的内容及其原因,并填报更新、维护修改记录表。6.2 更新和修订应急预案的方法:书面6.3 应急救援预案演习后或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案的评估、总结和修改,并予以发布。7 附则7.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7.2 本预案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