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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目录第一篇、总则1第二篇、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和职责3第三篇、质量监理总则12第四篇、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理15第五篇、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监理22第六章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监理63第七章 工程进度监理65第八章 工程费用监理69第九章 合同管理78第十章 信息管理86第十一章 工程环境监理91第十二章 施工安全监理111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为了加强江西九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监理工程师R2驻地办的工程质量管理,合理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使施工监理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监理细则。12编制依据12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G1
2、0-2006)。122江西九瑞高速公路监理合同和有关工程建设合同文件。123江西九瑞高速公路监理工程师代表处(以下简称代表处)监理大纲。124代表处监理计划。13施工监理原则驻地办应按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认真贯彻有关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超前预控、过程控制、规范操作、动态管理”的工作思路,认真做好施工监理工作。14适用范围江西九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监理工程师R2驻地办(以下简称驻地办)。15备注151 本细则与业主合同条款、代表处监理大纲和监理计划、施工图纸的规定和要求是一致的,若涉及合同条款及图纸的说明中的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令人满意的土木工程
3、的习惯作法。152 本细则在实施中,某些条文如有不明确之处,其解释权应属R2驻地办,且应符合合同条款中的相应规定。153 本办法与合同条款有异,或所述的施工要求并非某合同段合同中的工程项目,都应认为是不适用。第二章 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和职责2.1监理机构形式211 江西九瑞高速公路监理工作按二级管理设置监理机构。212 R2驻地监理办公室R2驻地办公室是代表处的下设机构,负责合同段日常施工的全部监理工作。R2驻地办设驻地监理工程师一名,具体组织机构形式如下图: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副驻地工程师1人(兼)安全环保专业工程师1人试验室交通工程监理组现场监理一组现场监理二组合同内业组路基专业工程师1人隧道
4、专业工程师2人测量专业工程师1人路面专业工程师1人路基工程师1人隧道工程师1人桥梁工程师1人房建专业工程师机电专业工程师交通工程专业工程师计量支付1人文档财务后勤服务5人试验检测专业工程师1人试验检测人员6人监理员2人监理员2人监理员6人22监理机构和人员职责2.2.1驻地办:驻地办在代表处的授权下,对辖区内工程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负责日常监理工作的组织和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2.1.1严格按照施工监理大纲及代表处编制的监理计划进行监理工作;2.2.1.2熟悉合同文件、施工规范、设计图纸,了解施工现场;2.2.1.3参与交桩和技术交底工作,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测量成果经复测计算审核后报代表
5、处;2.2.1.4督促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定期检查其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2.2.1.5主持常规工地会议;2.2.1.6审查批准分部、分项工程的开工报告;2.2.1.7对承包人派驻到本项目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报告代表处;2.2.1.8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理,使用自备的测试仪器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凭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2.2.1.9根据合同文件要求检查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审查其测试、质检人员的资质,核对其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型号和数量;2.2.1.10收集、整理辖区内所有的施工监理资料,并按时提交代表处归
6、档保存,并按照业主建立的本项目管理系统的需要,及时地将辖区内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费用、合同管理等方面动态信息录入项目管理系统; 2.2.1.11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2.2.1.12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2.2.1.13审查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2.2.1.14控制重要外购成品或半成品的规格和质量;2.2.1.15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并督促承包人按批复的阶段性计划、月计划实施;2.2.1.16督促承包人严格按照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
7、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包括变更项目);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要构件的施工实行全过程旁站,并及时签认。2.2.1.17审查批准施工工序报验单,签发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2.2.1.18抓好安全工作,审查承包人的安全工作计划和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措施,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2.2.1.19参加关于工程变更、索赔、有关争议和对工程进度及质量等的其他问题进行的谈判;审查工程变更申请,督促承包人执行工程变更令;2.2.1.20对已完工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2.2.1.21审查承包人的中期支付申请,并签认计量证书; 2.2.1.22编制各类监理报表,做好监理日记和记录; 2.2.1.23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
8、进行评估,参加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2.1.24签发分部、分项交工证书; 2.2.1.25督促、检查承包人按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编制本辖区监理竣工文件;2.2.1.26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2.2.1.27审查承包人终期支付申请;2.2.1.28协调本监理标承包人之间在施工中所发生的有关问题;2.2.1.29抓好自身廉政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2.2.1.30办理代表处交办的其它工作;2.2.1.31接受政府监督部门的监督与检查,积极配合政府监督部门的工作。2.
9、2.2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工程师在代表的授权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2.2.2.1主持驻地办的全面工作并对代表工程师负责。负责驻地办监理人员的管理、检查、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在代表处的领导下组织完成驻地办的各项工作。2.2.2.2加强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及时解决处理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其它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对重要和重大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应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并报代表处;2.2.2.3审查和处理日常承包人的报告、报表和函件,以及上级或业主下达的各种文件,负责签发及上报相关文件,签发各类工作指令,并报代表处备案;2.2.2.4审查并上报承包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分部、分项工
10、程的开工报告。检查监督承包人施工计划的实施,对滞后于计划工期的工程,督促承包人采取积极措施或调整施工计划;2.2.2.5在代表授权下负责审批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签发中间交工证书;2.2.2.6组织审查施工图纸,及时发现设计图纸中的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报代表处,2.2.2.7组织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准确计量并签署意见;2.2.2.8对工程变更及其它合同事宜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报代表处审核;2.2.2.9主持日常工地会议,研究和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2.2.2.10主持编制驻地办资料,并及时提交代表处;审查并督促承包人及时提交交工验收报告及竣工资料;2.2.2.11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协助驻地监理工
11、程师履行上述职责,当驻地监理工程师缺席时,代行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2.2.2.12承办代表下达的指令。2.2.3路基、路面专业监理工程师2.2.3.1对驻地办的道路工程质量监理负全责,在代表、驻地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合同的道路工程监理工作;2.2.3.2全面熟悉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对施工过程中道路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2.2.3.3审查承包人的道路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计划和分部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2.2.3.4检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系统及其运转情况;2.2.3.5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各种资料,制定控制道路工程质量
12、和进度的各种图表;2.2.3.6协同合同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试验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结构工程师,审查工程计量的道路工程部分;2.2.3.7组织、领导道路现场监理工作,做好监理日志,并检查道路工程监理员的监理日志,负责制订施工过程中的道路工程监理细则;2.2.3.8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质量事故以及索赔、延期等工作;2.2.3.9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2.2.4桥梁、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2.2.4.1对驻地办的桥梁、隧道工程质量监理负全责,在代表处、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合同桥梁、隧道工程的监理工作;2.2.4.2全面熟悉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对桥隧
13、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2.2.4.3审查承包人的桥梁、隧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2.2.4.4检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系统及其运转情况;2.2.4.5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各种资料。制定控制桥梁、隧道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各种图表;2.2.4.6协同合同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试验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计量中的桥梁结构、隧道工程部分;2.2.4.7组织领导结构工程现场监理工作,做好监理日志,并检查桥梁、隧道工程监理员的监理日志。负责制定施工过程中结构工程监理细则;2.2.4.8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
14、、质量事故以及索赔、延期等工作;2.2.4.9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2.2.5计量支付专业监理工程师2.2.5.1对驻地办的合同管理负全责;2.2.5.2负责驻地办计量支付、计划统计报表、延期及费用索赔、工程变更的审查、处理等合同管理工作,并提供与之有关的原始资料;2.2.5.3全面熟悉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紧密配合各专业监工程师严格按合同文件和监理程序及时准确地作好计量支付和月进度报表工作,并作好工地现场记录。2.2.5.4深入工程现场,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工料机动态和工程进展情况,配合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到数量真实,计算准确;2.2.5.5审核承包人申报的
15、支付报表,做到每项工程数量均有签认的检验单和工程数量计算表。工程变更、材料垫付款、延期、索赔等均应有签认的凭证,报送的购货发票等应有依据;2.2.5.6负责督促承包人及时准确的呈报工程进度报表;2.2.5.7负责收集汇总并按时报送应报的记录、纪要和各种报告,经驻地工程师签字后上报;2.2.5.8参加对工程变更的单价议定及审查工作;2.2.5.9协助驻地工程师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查;2.2.5.10办理驻地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2.2.6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2.2.6.1负责驻地办的测量监理工作;2.2.6.2全面熟悉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对施工过程中测量工作的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测
16、量中出现的问题,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2.2.6.3审查承包人的整个工程施工测量组织计划和分项施工测量方案及分项施工测量组织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2.2.6.4检查承包人的测量工作质量自检系统及其运转情况,包括测量的仪器经专业单位检验核定记录情况;2.2.6.5审核承包人施工测量完成后提出的正式书面测量复核单,根据申请的范围及内容进行现场复核并签署验收意见;2.2.6.6作好测量验收记录,完成成果整理并妥善保管,制订控制测量工作质量图表;2.2.6.7协助代表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质量事故,以及索赔,延期等工作;2.2.6.8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2.2.7试验
17、检测工程师2.2.7.1负责本合同段所有材料控制和工地试验监理工作,搞好工程材料和成品的质量控制。试验监理工程师必须与道路、路面、桥梁、隧道、交通等监理工程师紧密配合,协调工作;2.2.7.2全面熟悉合同条件、规范、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监督工地试验室。解释各类试验的规程、记录等,督促承包人提供足够的试验设备和人员以便保证按合同的要求控制材料和工地试验;2.2.7.3监督承包人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原则上工地试验和室内试验须有监理人员在场;2.2.7.4督促承包人定期检查工地试验设备,检查各类设备的调校与运转情况,协同道路、路面与桥梁、隧道、交通监理工程师检查自采材料的加工方法,以及各种材料
18、的材质和规格是否满足技术规范与设计要求; 2.2.7.5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根据技术规程建议驻地监理工程师认可或否定材料的使用; 2.2.7.6全面负责驻地办的试验检测监理的管理工作,建立试验档案; 2.2.7.7按时签署试验报告和试验汇总表,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后上报代表处(或相关管理部门)备案;2.2.7.8检查、指导试验监理员的各项工作;2.2.7.9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2.2.8交通工程监理工程师2.2.8.1负责驻地办的交通工程监理工作;2.2.8.2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对施工过程中交通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1工中出现的问题,要按技术规范要
19、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2.2.8.3审查承包人的交通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和分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2.2.8.4检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系统及其运转情况;2.2.8.5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各种资料,制定控制交通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各种图表;2.2.8.6协同合同工程师、试验工程师审查工程计量中的交通工程部分;2.2.8.7组织、领导交通工程现场监理工作,作好监理日志。负责制定施工过程中的交通工程监理细则;2.2.8.8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质量事故以及合同纠纷等工作;2.2.8.9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2.2.9现场监理组长2.2.9.1在代表处、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
20、,全面负责现场监理组监理工作;2.2.9.2全面熟悉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对本现场监理组的施工工程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提出处理;2.2.9.3按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对本现场监理组监理人员进行全面管理;2.2.9.4组织、领导本现场监理组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理工作,并做好监理日志;2.2.9.5按时提交现场监理组监理日志和其它监理资料;2.2.9.6协助驻地办对承包人进行日常巡视和检查工作;2.2.9.7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2.2.10试验检测员2.2.10.1对拟试验的项目进行现场取样,并保证所取试样具有代表性;2.
21、2.10.2随时检查现场材料,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进行试验并旁站监督,以确保用于工程中的材料符合要求;2.2.10.3对承包人的抽样试验进行监督,确保每一道工序的质量控制指标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2.2.10.4对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检验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技术规范所要求的标准;2.2.10.5对于压实度、弯沉值、无侧限抗压强度,混凝土抗压强度、沥青混凝土马歇尔稳定度及沥青抽提试验等,监理人员应加强监督,对这些质量指标抽检的频率不少于规范要求;2.2.10.6办理驻地和试验检测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2.2.11现场监理员2.2.11.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协助道路、桥梁、路面、隧道
22、监理工程师,对指定施工范围内的道路及构造物的施工进行现场监理,做到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2.2.11.2、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监理程序;2.2.11.3、掌握承包人的人员、机械设备情况,材料供应是否落实;2.2.11.4、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绘制的变更设计图纸,如图纸与现场实际不符,应根据工地的具体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2.2.11.5、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执行现场旁站监督的规定,检查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对不符合规定的部位要及时要求承包人纠正,对隐蔽工程和重要部位应切实监督。对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口头警告,必要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2.2.1
23、1.6、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期核实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2.2.11.7、绘制责任施工地段或部位的质量控制和进度的各种图表,按要求每天做好监理记录、监理日志和应上报的各种报表,定期(每月一次书面)和不定期(有问题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2.2.11.8、参与现场检验、测量等工作,协助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工作;2.2.11.9、办理驻地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三章 质量监理总则3. 1 质量监理的依据311、合同条件各项工程质量的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312、合同图纸全部工程应与合同图纸符合,并符合管理办批准的变更与修改要求。313、技术规
24、范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合同文件所列技术规范或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的其它的技术规范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314、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或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的其他标准。3. 2 质量监理的任务驻地办监理人员应对所属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质量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3. 3 质量控制程序331、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在开工以前,监理工程师代表处向承包人提出适用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
25、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1)开工报告在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驻地办要督促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告并按授权权限进行审批或审核上报代表处批复。工程开工报告应提出工程实施计划和施工方案;依据技术规范列明本项工程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说明材料、设备、劳力和现场及安全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复核等必要的基础资料。(2)工序自检报告驻地办应要求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认可。(3)工序检查认可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与承包人
26、的自检同时对完工后的每道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并签认,对不合格的工序应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上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下道工序不得进行。(4)中间交工报告当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驻地办应要求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依据代表处监理计划工程交验程序的规定组织中间交工验收。对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中间交工验收申请。(5)中间交工证书接受中间交工验收报告后,驻地办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授权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检查验收。检查合格后,提请驻地审查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经检验
27、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一项工程项目的施工。(6)中间计量对满足计量条件要求的工程,方可进行计量。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并签署意见,驻地工程师审核签认中间计量表。完工项目的竣工资料不全,可暂不予计量支付。332、工序质量检查程序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各专业(结构、道路、测量、隧道等)监理工程师应提出工序检查程序说明,以供现场旁站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及施工人员共同遵循。工序检查程序应按以下原则提出:(1)应与合同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分项所含内容相一致;(2)应与技术规范及监理工程师批准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相对应;(3)应与国家或合同、规范的验收标准、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相配合;(4)
28、工序检查程序宜采用框图的形式表示,以便直观,并应与相应的检查记录、报表、证书等相配套。3. 4 监理的阶段划分341、监理阶段的划分监理一般划分为三个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34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监理服务合同签定后,即进入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合同文件;复核图纸和放样定线数据,督促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准备第一次工地会议;准备发布开工通知书等。343、施工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的监理,应集中力量做好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进度监理、工程费用监理,并做好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344、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在工程完工或部分(单位、分部
29、)工程完工后,只要签发交工证书后即进入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除应对工程缺陷、修补、修复及重建进行监理外,并应视同施工阶段一样做好这一阶段的监理工作。第四章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理4. 1 施工监理工作准备 监理服务合同签订后,即进入施工准备阶段监理。411、监理人员进场监理单位应在监理服务合同规定的时间,派出满足施工准备阶段工作要求的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开展监理工作。正式开工前,应按监理服务合同规定的人数及名单全部到位,中途如有人员更换,须通知业主并征得业主的同意。412、监理组织体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监理组织体系,提出组织机构框图,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工作计划,明确各级职责范围,与业主及承包
30、人建立起正常的工作程序和联系渠道。413、监理设备监理单位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在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工地配备足够数量的监理设备,以保证工程质量控制的检验测试及各项管理工作的需要。监理设施在施工合同规定的实际开工期以前要基本配备完善,保证工作使用。414、熟悉合同文件监理人员应全面熟悉合同文件及有关标准和测试方法,对合同文件中存在的差错、遗漏、含糊不清等问题应查证清楚,作出合理的解释,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法。415、现场复查驻地办应要求承包人对施工合同文件中提供的图纸和定线数据进行必要的现场复查核对、纠正差错、补充漏缺。对于发现的重大错误、漏项或方案性问题,提出报告(资料)报代表处,并通过管理办组织的设计
31、交底会议,集中明确或解答。4. 2 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421、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应按合同要求建立一个完整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组织体系。各级自检人员应由富有施工经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规范和图纸,并且由工作作风优良的技术人员担任。自检所用设备要齐全,其精度应符合规范要求。驻地办要依照合同条款和相关文件要求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作认真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上报代表处,作为代表处对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批复的基本依据。422、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试验仪器数量、性能应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其精度应经地级市以上的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并符合规范要求。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面积和布局应合理,应能满足
32、工程需要和有关规定。试验人员须持证上岗,试验人员资质、资历、数量应满足合同要求。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应按合同及规范要求的试验方法、检测频率和应检项目进行试验,认真记录,试验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423、承包人自检职责及要求(1) 自检各项工程的开工条件,提出各项工程开工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2) 在各项工程施工中,对每道工序或工艺进行现场质量自检,保证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操作及工艺符合要求并获得监理人员的认可。(3)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进行现场记录,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4) 按合同指定规范
33、规定的检查项目、检测频率、时间和方法,及时进行室内或现场试验,并对保留在工程现场试样的养护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5) 及时检测各工程部位的位置、高程和几何尺寸,并提供资料以获得监理人员的认可。(6) 对每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后进行自检和测定,配合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7) 对各项工程质量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整理,建立质量档案系统,交工验收时提供详实的施工资料。4. 3 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431、审核设计图表资料(1)熟悉施工承包合同、技术规范,复核施工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和测试方法,定线数据和工程量,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书面报告管理办或代表处。(2)提出驻地办的图纸审查意见,参加设计交底。(3
34、)要求承包人在收到合同文件提供的设计图表及测量资料后28天内完成以下工作:复核设计图表及工程数量;根据设计图提供的路线、结构物的测量资料实地进行复测或补测,并将结果书面报告驻地办审查。(4)要求承包人对施工环境进行调查,如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它障碍物,施工前尚不能按时交接的工程占地及有争议的工程占地,并将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报告管理办协调部门。432、复核承包人的施工定线(1) 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的方位和数据,及时会同设计单位对用于工程施工控制的各类基准桩志进行现场交接,并参加承包人对以上各类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的方位和
35、数据的复核。(2) 驻地办要对各类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的方位和数据的复核进行审查,对无力消除的差错应及时报告代表处,通过业主要求设计予以纠正。(3) 驻地办要对承包人为加密控制、定线和施工放样为目的的测量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复核认定。(4) 驻地办指示并检查承包人对所有测量控制点进行有效的保护,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433、验收承包人测定的地面线(1) 驻地办应要求承包人对全部工程进行实地测定,并对测定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以作为路基横断面施工图和土石方工程计量的依据。(2) 承包人的测量工作应在原始地面线未被施工扰动以前进行,测量所使用的仪器精度及操作方法应符合勘测设计规范的要求与规定。
36、(3) 测量工程师的检查与复核测量应伴随承包人的测量同步或平行进行。现场监理对承包人的复测结果按承包人复测的20%独立完成抽检测量。(4) 承包人复测中桩地面高程与合同文件中指明的地面高程不符,并经监理工程师复核确认后方可调整原设计路基土石方数量,并按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履行报批手续。(5) 承包人根据审批后的复测结果进行定线测量和后续工程的施工。(6)现场监理应独立完成对承包人施工定线的测量成果进行抽检复核。本工程规定各单项工程的测量抽检频率严格按照总监代表处规定的频率执行。434、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驻地办对承包人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审核以下几个方面:(1)检查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是否满
37、足总工期要求,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安排是否合理,网络图是否齐全正确。(2)审查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是否合理、先进。(3)审查承包人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相符;如有更换,应征得业主的同意,替换人员的资格应不低于被替换人员。(4)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和完好率与投标文件所填列的是否相符;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套与满足施工技术要求的适应性;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及周转计划与工程进度计划的适应性。(5)审批、检验主要材料的料源、材质和进场计划。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有权拒绝使用并责令承包人限期清退出场。(6)审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组
38、织体系,并由一名具有资格的质量管理负责人,专职负责质量保证和自检工作;各级专职自检人员应由具有施工经验,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规范、图纸和试验的技术人员担任,以保证按规范要求进行每道工序,在施工中、完工后的自检和测定,并配合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驻地办要检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自检人员是否到位,责任和职权范围是否明确,检查承包人自检所用设备是否满足需要。(7)审查承包人的安全保证体系。驻地办要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安全保证体系运作、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专(兼)职安全员设置数量、持证等情况,在施工前和施工中进行监督和检查;不符合安全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的,有权责令承包
39、人限期完善,直至满足要求。435、材料采购与检验(1)在合同签订后28日内,对于业主直供材料,承包人须及时提供材料申请供应计划,并报驻地办审批,必要时上报总监代表处和管理办审核批准;对于自采材料,承包人应提交采购计划,由驻地办审查批准。(2)承包人对计划采购的材料需提交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并进行试验,试验时须有监理人员在场,试验结果按审批权限报批。(3)批准运至工地的材料,承包人需按规范要求进行试验,现场监理按总监代表处规定的频率独立完成抽检试验。对经试验检测验证为不合格的材料,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进场或责令清除出场。(4)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督促承包人对不规范或不完善
40、的做法进行改进。(5)外委送检材料(钢铰线、锚具、支座、外加剂等)由业主指定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承包人、现场监理共同参与。436、设计、施工配合比(1)在设计配合比试配前,承包人应按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交试配设计配合比报告,经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试配。(2)试配的材料应与批准的材料相符合,材料取样和试拌必须在驻地监理监督下完成,其结果按授权权限进行审核或批复。(3)施工配合比是根据现场材料的实际情况对设计配合比进行调整。用于施工配合比的材料需经现场监理批准,承包人按规范要求的试验频率100%进行试验,现场监理按总监代表处规定的频率独立完成抽检试验。(4)施工配合比由专业监理
41、工程师审核后批准。在每项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对承包人的拌和机械、试验仪器设备的使用状态进行检查,保证施工配合比和设计配合比的一致性。437、施工设备施工开始前和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要核对施工设备的以下基本情况:(1)设备数量、型号、规格是否与投标书上附表所填列的一致,能否满足工程不同施工时期的要求;(2)设备配套和性能满足工程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的要求:(3)设备型号、数量与进场时间及周转计划与工程进度计划是否协调一致。(4)检测仪器设备数量、型号、规格、精度以及检测范围能否满足工程施工质量检测和检验的需要;(5)对施工设备数量不足或不配套,以及进场不合格设备或使用状态差等情况,专业
42、监理工程师要限期要求承包人补足进场、更换或通过维修达到正常状态。已检查合格并进场的设备未经监理同意不得运出工地。438、开工报告(1)分部、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承包人应填写开工申请报告。一般地,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由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驻地工程师审批。分项工程开工报告,一般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2)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内容:1)、征地拆迁工作(包括临时用地征用,料场开采权等)完成情况;2)、测量工程师对线路复测,主要控制桩,地面高程测量资料是否已确认;3)、已进场的主要材料质量和数量与施工要求的适应性;4)、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5)、施工组织机构设置、人员、设备到位情况
43、;6)、施工临时设施、供水、供电临时道路是否得到保证;7)、质量自检系统及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建立,按规范要求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是否明确;8)、是否得到监理工程师对各主要试验项目(如混凝土配合比,填土最大干密度,钢材等)的批准;9)、设计图纸,资料是否认真审核,有无明显错误,是否已修正;10)、安全保障体系是否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完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落实等 ;11)、交通管制,环保保证措施是否已落实;(3)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申请报告内容:1)、放线测量成果和试验资料;2)、图纸审核资料;3)、进场材料申报资料;4)、必要的方案说明(包括检测试验频率与标准,质量、安全保证体系)。5)、
44、 施工机械、人员进场情况;6)、开工、完工时间;7)、施工、质量检验负责人。第五章 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质量是施工监理的重点,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实施中要将工程质量监理贯穿于施工各个阶段,采取科学的管理程序和监理方法,并对重点分项工程的技术要点进行分析,以便对工程质量实行预控、监控,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消除影响工程质量和各种不利因素,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要求。51 工程质量监理的依据1、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2、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协议及附件;3、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项目专用本和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4、施工图纸及说明;5、业主的有关
45、文件和指示;6、国家、交通部和江西省颁布的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监理法规等。7、本工程及其他有关的工程监理规定与要求;52 施工阶段质量监理的内容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是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在这个阶段质量监理应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进行控制。施工阶段主要由承包人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中要求的施工方法及标准,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来实施工程,以达到设计的要求和质量标准。这个期间监理工作应突出“超前预控、过程控制、规范操作、动态管理”的特点,必须使施工的各项活动在监理的有效监督下有序进行。每个工序所必须填报施工原始记录、检测检验资料,表格形式按照代表处监理计划第四十章施工、监理用表,监理用语要准确、规范,监理签署意见要明确、具体。相关规定按照监理计划1.9节内容执行。5.2.1土方路基工程5.2.1.1路基填筑(1)测量放样检查验收路基填筑开工之前,驻地办要逐分项按规定的抽检频率完成对承包人申报的施工测量放线资料的校核,并依据抽检数据批复承包上报的施工放样报验单。检验记录表8ZJ108;监表1SJ001(2)现场清除承包人对路基填筑范围作清除之前,除应向驻地办提交详细的中线和断面复测成果之外,还要申请驻地办对路基填筑范围内的砍树挖根、清淤等合同中有报价的项目的数量和范围进行认定,必要时要保留图片记录。清除完善之后,应立即申报现场监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