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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心-专注-专业题号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总分得分一、案例分析:(一) 案例材料安徽某人造板生产企业成立于1996年,是由马来西亚投资者和当地一家人造板厂共同投资成立的合资企业。主要生产中密度纤维板(人造板),年生产能力为5万立方米。企业从当地木材加工点采购木片,通过生产加工后制造成人造板出售。该企业1997年开始获利,由于属于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开始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到2001年年底优惠期已结束。从投入生产起,企业就一直觉得增值税税负过高,税收负担率在9以上。前几年由于能享受所得税优惠,对增值税税负过高没有太注意。2002年,该
2、企业参加纳税筹划培训后,产生了筹划增值税的强烈愿望,于是聘请笔者做该公司的财务顾问,对企业的涉税问题进行诊断分析。经过深入查看、分析财税资料,笔者发现了导致该企业税负过高的原因和筹划的途径。该企业生产使用的原材料,是从当地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采购的木片。由于各种原因,企业无法从这些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从而造成企业增值税税负明显偏高。由于当地生产销售木片的企业都是小规模纳税人,改变进货渠道或者压低进价都不可行。那么,还会有什么其他好的办法吗?直接收购木片无法取得进项税额,转而收购原木会有什么变化?木片和原木属于不同的产品。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生产的初
3、级农业产品,可按收购凭证所列金额的13计算进项税额。木片不属于初级农产品范围,直接收购木片不能抵扣进项税;原木属于初级农产品,企业可计算进项税额。因此,企业改变购进渠道,到当地农户手里采购原木,再将采购的原木委托小规模纳税人加工成木片,该公司付给加工费。这样,企业解决了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减轻了公司的税收负担。该企业2002年进行上述操作后,节省了170多万元的增值税支出。2003年年底,该企业在采购原木中发现,他们所收购的原木属当地的一种细小的木种,很可能属于一种薪材类的木料。如果其属于国家规定的次小薪材类,则企业可以享受更大优惠。笔者通过查找大量的税收法规,并对原料的规格进行测量,结果显示
4、,该企业使用的小原木规格为长2米以下,直径8厘米以下,应属于次小薪材类木料。根据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0172号)的规定:对企业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在2005年12月31日以前由税务部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根据以上分析,该企业提出了申请享受利用次小薪材生产加工产品实行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报告,经当地国税局审核批准后,企业享受了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国税部门在批准企业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政策后,要求企业严把进料关,不准采购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以外的原材料进行生产。自从该企业享受了上述优惠后
5、,到目前已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数百万元。通过筹划,该企业增值税税负大幅降低,相应地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不少,对所得税的筹划尤显重要。笔者进一步查找、分析企业能通过什么途径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根据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049号)的规定,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的免税农林产品初加工的范围包括:通过利用林业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的综合利用产品,包括纤维板(含中密度纤维板)、细木工板(含复合板)等。因此,仅从产品上讲,该企业的产品是利用次小薪材生产的中密度纤维板,符合税法享受企业所得税免征的规定。但是,财
6、税字1997049号文件对企业性质进行了限制,享受免征所得税的企业必须是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其他单位不能享受。难道该企业真的不能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吗?关于林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1171号)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种植业、林木种子、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的范围,根据财税字1997049号文件的规定确定。根据上述政策,我们不难看出,该企业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企业从生产材料出发,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在享受完法定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
7、政策后,又可以继续享受新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每年节省的所得税支出也达数百万元。(二)案例分析1、请分析说明此案例中增值税筹划和所得税筹划的筹划思路2、请列出此筹划案例中运用的法律依据有哪些?3、这些法律依据哪些已经失效?哪些仍然有效?4、如果有法律依据已经失效,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该企业是否还有筹划空间?如果有,可以如何筹划?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5、请你谈谈税收筹划课程收获。1、增值税筹划思路: 对增值税纳税人的筹划 增值税计税依据的筹划(进项税额的筹划)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筹划所得税筹划思路: 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筹划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
8、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生产的初级农业产品,可按收购凭证所列金额的13计算进项税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4号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规定,农业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根据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0172号)的规定:对企业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在2005年12月31日以前由税务部门实行增值税即
9、征即退政策。根据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049号)的规定,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的免税农林产品初加工的范围包括:通过利用林业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的综合利用产品,包括纤维板(含中密度纤维板)、细木工板(含复合板)等。关于林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1171号)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种植业、林木种子、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的范围,根据财税字19970
10、49号文件的规定确定。3、法律依据已经失效。仍然有效。但有所更改,更改法规如下: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兼营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业务如何享受税收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09号)4、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该企业还有筹划空间。收购的原木是由公司自己加工成木片,还是委托当地的加工点加工?如果由公司自己设立加工厂加工木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和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七项之规定,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建议将公司拆分,设立独立核算的原材料加工厂,负责收购原木等初级林木产品,再将原木委托当地加工点加工成木片,原材
11、料加工厂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法律依据: 财税2008149号文件印发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第一条二项规定,林木产品初加工是指“通过将伐倒的乔木、竹(含活立木、竹)去枝、去梢、去皮、去叶、锯段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原木、原竹、锯材”。2011年9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公告第九条规定“企业委托其他企业或个人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所得,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司采购的木材属于三剩物和次小薪柴,且用于生产纤维板,且符合所用产品原料95%以上来
12、自所列资源,故可享受70%的退税比例。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公司以锯末、树皮、枝丫材为原材料生产人造板及其制品取得的收入享受“减计收入”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但必须分别核算。没有分开核算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08117号5、税收筹划课程收获税收筹划是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复杂决策过程。它不仅涉及企业内部的投资、经营、理财等各项活动
13、,还与政府、税务机关以及相关组织有很大的关系。税法常随经济情况和经济政策的变动而不断修正和完善,所以我们要时刻注意税法的前后变化,不能只着眼于基本税法的规定,要更多地注意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政策的变更,不断更新自己的税法知识,才能更好的做出合适的税收筹划方案。税收筹划是可复制的,我们平常应多看税收筹划案例,多积累税收筹划思路,这样面对具体问题时,才能灵活应用。税收筹划应从总体上系统地进行考虑。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取得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即不能仅仅关注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某一税种少缴了,另一税种可能要多缴,因而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轻重,同时,不仅要使企业整体税负最低,还要避免在税负降低的同时
14、带来的由于销售与利润的下降超过节税收益。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仅把眼光盯在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上,而应考虑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去选择有助于企业发展,能增加企业整体收益的方案。二、税收筹划方案如果你的年薪是25万(已扣除“三险一金”),依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这25万年薪应如何发放所缴纳个人所得税最低?请你为自己拟定年薪发放的税收筹划方案,并计算出此方案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筹划思路为将工资额中适用最高税率的部分依次转为年终奖,测算税负最低点。由此思路,设在元年薪中有B元为全年一次性奖金。(1)本年的工资薪金收入为元,扣除一年的法定费用扣除额(12*3500=42000)后为-42000=元(2)
15、假设年收入全部按月平均发放,适用的税率情况如下表:年应纳税所得额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0-180000-15003%018000-540001500-450010%10554000-4500-900020%555-9000-3500025%1005(3)在年终奖适用税率不能高于月工资适用税率的前提下,将工资额中适用最高税率的部分依次转为年终奖,测算税负最低点。将B元转为年终奖后不存在适用25%税率的部分,即B则;工资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为(-B)*20%-555*12=34940-20%B 年终奖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8333.33B/129000 20%B-555 9000B/1212833.33 25%B-1005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438533935+5%B(比交的税多)综上所述:年终奖B在-元之间时,全年应缴的个人所得税最低为343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