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共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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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为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要,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适应社会对优质学前教育的多元需求,本市自2006年起已启动两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并按时完成相关任务。通过采取一系列举措,加大资源建设,强化保教质量,积极应对入园矛盾,构建形成了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确保了学前教育事业在适龄入园儿童快速增长背景下的稳步发展。未来三年,本市将继续面临学前教育入园高峰的压力。学前教育资源的持续建设与合理布局,保教质量的普遍提升与满足适龄儿童接受多样化学前教育的需求,仍将是本市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

2、“办好学前教育”“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本市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特制定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部署,坚持改革创新,努力破解难题;坚持普及学前教育,鼓励多样化发展;坚持儿童发展为本,推进依法办园。创设有利于上海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均衡发展的良好环境,努力满足本市适龄儿童接

3、受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二、总体目标基于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基于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的基本要求,基于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与趋势,未来三年本市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是: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满足全市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需求;创新符合幼儿发展规律的教养方式,整体提升和优化保教质量;建立规范化的早教服务体系,提供多样的早教指导服务;实施面向06岁婴幼儿的快乐启蒙教育,努力建设坚持公益、开放多元、优质均衡、充满活力、具有上海特色的学前教育。三、发展指标(一)积极应对入园高峰,继续确保本市户籍36岁儿童100

4、%接受学前教育;努力扩大资源,逐步满足符合条件的本市常住36岁儿童的学前教育需求。(二)新建和改扩建90所幼儿园,新增幼儿园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坚持按照本市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G/TJ08-45-2005)等相关规定配置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按照上海市学前教育装备规范配置幼儿园设备与玩教具。面对在园儿童持续增加的形势,生均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达到1988年教育部颁布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标准(试行)的幼儿园,城区达标率应保持在60%以上,郊区达标率应保持在80%以上,努力为幼儿的生活、学习创设良好的环境。(三)严格按照国家幼儿园教职员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配置幼儿园保教人员。

5、在现有幼儿园师资招聘规模的基础上,3年净增1700名左右的幼儿园教师。继续保持本市保教人员100%持证上岗率、100%在职培训率,提升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四)促进幼儿园均衡发展,幼儿园办园质量在原有基础上普遍提高,全市幼儿园总量的80%达二级一类及以上水平,总量的35%达一级及以上水平。(五)加强对03岁婴幼儿家庭的早期教养指导,将婴幼儿家庭平均每年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的频次,由4次增加到6次。四、主要措施(一)强化政府职责,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1.切实落实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健全教育部门主管、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整体合力。强化区(县)政府对本

6、区域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街道、乡镇政府对早期教养指导和幼儿看护点的监督管理。2.强化组织领导与工作推进。健全市、区(县)两级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分管区(县)长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共同破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瓶颈障碍,协调解决制约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热点与难点问题。3.科学谋划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把学前教育作为区(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整体规划。各区(县)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本区域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推动区域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二)加强资源整合,提升学前教育普及率与公益性4.科学制定学前教育招

7、生入学政策。区(县)政府合理预测适龄入园儿童人数。根据本市人口出生数以及市政府相关政策要求,科学制定区(县)幼儿园招生政策,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本市常住人口适龄儿童的学前教育入园需求。5.持续扩充学前教育园舍资源。新建居住区公建配套的园舍,应按照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G/TJ08-45-2005)以及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管理导则等相关规定规划建设幼儿园,在坚持土地利用节约集约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规划设计,并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对于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紧张的区域,应加强统筹力度、盘活既有校舍资源,对于符合办园条件、满足安全规范的

8、房源,可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扩大学前教育园舍资源。6.合理提高园舍资源利用率。在一些入园儿童密集且园舍建造速度短期内无法满足需要的地区,可探索通过扩大现有园舍规模、提高园所利用率,以及在确保保教人员配比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学额等办法,稳妥解决适龄儿童入园紧张问题。7.总体布局公、民办幼儿园。坚持学前教育机构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继续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逐步提高民办三级幼儿园办园标准,多举措提升学前教育基础水平。8.完善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体系。在市、区(县)两级早教指导中心的管理和指导下,建立覆盖街道、乡镇的早教指导服

9、务网络,配齐相关专业指导人员。提供适合每一个婴幼儿成长的信息服务与指导机会,每年为本市03岁婴幼儿家庭提供6次早教指导服务,满足家长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的需求。(三)实施动态监管,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9.倡导宣传科学育儿理念。贯彻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结合上海城市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以及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倡导科学育儿理念,持续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为幼儿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10.努力办好每一所幼儿园。探索建立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城郊结对互助等机制,提高每一所幼儿园的办园质量。积极引导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优质办园、个性化办园,鼓励民办三级幼儿园提高办园水平。逐步缩小幼儿园之间的质量差异,

10、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11.加强学前教育实践指导。修订完善本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总结学前教育发展的实践经验,建设能够满足各级各类幼儿园发展需要的课程资源。加强对幼儿发展水平的观察和分析,创新符合幼儿发展规律的教养模式。引导幼儿园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积极开展“一日活动”的研究与实践,杜绝“小学化”“学科化”倾向,实施快乐启蒙教育。12.开展医教结合实践探索。强化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协同,深入研究06岁婴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与特点,实施科学的保育教育。深入开展“医教结合的家庭教养指导和预防性干预”试点,总结推广试点区(县)医教结合的实践经验,研究制订促进06岁婴幼儿医教结合的相关政策,加强婴幼儿

11、身心发展问题的早期发现与早期干预。13.健全学前教育质量监测机制。建立健全市、区(县)、园三级学前教育质量监测机制,完善本市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与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价制度。推动幼儿园开展定期自评,促进其自主发展。引导区(县)开展针对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特点的动态监管。建立本市幼儿健康水平数据库,开展幼儿健康水平追踪分析。14.进一步完善幼小衔接工作。编制实施上海市幼儿园幼小衔接实施方案,明确把幼儿园保育教育作为学龄前教育的重要内容,注重小学入学前的基础素养培养。15.提升早教指导服务的科学性。结合承担研制教育部03岁婴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进一步完善本市03岁婴幼儿教养方案,研究制订面向家长的03岁婴

12、幼儿早教指导课程和“科学育儿操作包”等,拓展“育儿周周看”等基于现代技术的育儿指导模式与途径。16.建立健全家园合作共育机制。推广家园互动的经验成效,建立健全家园共育的制度机制,强化家长参与学前教育的意识,促使家园互动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四)健全制度机制,提升保教人员专业能力17.完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按照国家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研究编制上海市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补足配齐各类教职员工,满足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需求。根据幼儿园保育工作的特点与要求,完善幼儿园保健教师、保育员、营养员等保育人员社会招聘机制、专业培训机制、待遇保障机制。研究制定保育

13、人员配备标准和待遇标准,稳定保育队伍,提升队伍质量。18.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加大学前教育新进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学前教育教师培养要结合学前教育发展特点,适应03岁婴幼儿早教指导服务的需要,适应幼小衔接、医教结合等工作需要,熟练掌握儿童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19.启动“卓越教师培育摇篮工程”。支持相关高校建立健全师范生培养机制,完善师范生在读期间、新教师入职与成长等过程的培养与衔接,建立多层次选拔、定园定人培养、园校共育等机制,培养高素质的幼儿园教师。20.建立多渠道配足教师的工作机制。立足区域师资队伍现状与实际,研究返聘等配足教师的工作机制,缓解入园高峰期间优秀师资短缺矛盾。21.构建教师专

14、业发展在职培训机制。多渠道开展适应不同教师专业发展需要的在职培训,建设研训一体的学前教育网络培训课程。针对大批新园长、新教师和新教科研员上岗的实际,开展针对性、实效性的职后培训,持续提升其专业素养。(五)强化实践应用,提升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发展中的效能22加强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将学前教育信息化纳入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体系,优化园所信息化环境建设,完善基于园园通平台的市、区(县)、园、家四级信息应用平台,提升管理能级。整合多种媒体,传播科学育儿理念。23. 推进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的有效应用。优化学前教育数据管理分析系统,支持保教质量监控评估和基于证据的教育决策。共建共享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创

15、建数字化实验幼儿园,推进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中的创新和有效应用。24开展学前教育信息化应用评估。研制并推行上海市学前教育数据建设管理标准和上海市幼儿园信息化应用评估指标,开展第三方评估,促进上海学前教育信息化发展。五、保障机制(一)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健全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多渠道投入机制,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财力相对薄弱区县,特别是远郊农村地区财政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二)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坚持依法办园、依法推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积极推动学前教育立法工作。强

16、化托幼机构主体责任,推进幼儿园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研制并实施03岁婴幼儿教养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理顺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管理机制,加强统筹管理,教育、卫生计生、妇联、街镇社区要共同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探索建立本市早教指导服务机制,形成上海市早期教养指导服务体系。(三)加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督导依据本计划目标要求和本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制订学前教育督政指标,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发展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落实情况以及涉及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教育资源配置、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保教人员专业提升、保教质量等事项纳入区县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综合督政内容,以确保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阶段目标的有效落实。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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