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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茶园江南小区”工程施工补充协议甲方: (以下亦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亦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经协商,就“茶园江南小区”工程的施工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茶园江南小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2、工程地点:重庆南岸茶园公务员小区四周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2000平方米第二条:承包范围: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施工图说明、设计变更所示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含平基土石方、
2、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普通装饰、塑钢门窗、铁花栏杆、外墙保温、外墙涂料)、环境绿化等工程。2、不包含的内容:一二次供水、室内外供电、发电机、天然气、智能系统、有线电视、通迅、消防、暖通、电梯、生化池、防火防盗门、图示二次装修和样板房精装工程。但与之相关的设备基础、沟槽开挖与回填、集水坑由乙方负责。3、水电安装与防雷由甲方直接发包(但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承接)。 第三条:工程计价及结算方式1、本工程采用2008年重庆市计价定额,工程定额计价的优先顺序为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本工程
3、计价定额缺项时,承包人可借用其它相关定额并参照重庆市2008年计价定额的编制原则编制补充定额(若补充定额没有材料和机械的基价时,则按其市场价的50%列为基价),并报发包人审批备案。2、本工程取费标准和工程类别均按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执行;相关配套文件只执行签定本合同前已出台的相关配套文件,如配套文件与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计价条款相抵触时,按本补充协议的计价条款执行。而合同签定后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和重庆市建委发布的有关配套文件不再执行;本工程结算造价不下浮(本工程合同及协议另有约定结算方式的除外)。3、本工程的结算调差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市场信息价的算术平均数全额调差结算。 4
4、、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按合格工程计取,若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不合格此费不计取。、本工程对取费内容之外的风险因素、独立费用、不可预见、配合费用和特殊措施费甲方实行综合包干费结算:即乙方以重庆市08定额计算的建筑面积为标准,按每平方米30元人民币包干,此费工程结算时只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综合包干费的包干内容如下:5.1经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工程上需发生的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如预留洞口支撑系统的措施费用;现浇构件中固定钢筋位置的支撑钢筋(不含马蹬铁);支模时的对拉螺栓(片)以及砼后浇带的支撑措施费用;钢筋连结若采用植筋方式时的费用;现浇混凝土中固定钢筋保护层用的成品垫块、垫圈等正常施工措施的
5、费用。5.2施工现场的封闭围墙、大门及装饰的费用;因承包人和发包人以及其它原因造成临时设施及围墙、施工道路等二次及多次安拆、搬运、搭设等内容;宣传工作和标准化的现场制作标牌的费用。由承包人完成的为迎接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检查、参观学习而采取的安全文明措施、以及为业主、监理等单位提供的临时办公设施。5.3 红线范围内、施工现场建(构)筑物沿外边起50米以外的供(排)水管道、供电管线等;施工用水表、变配电房(箱)交承包人管理及维护费用。每月连续停水、电3天,每月累计10天给承包人造成的费用。同时,承包人应自备发电和储水设备,并不得因市网停水、停电而停工。5.4渝建发2006177号文件规定的按实计
6、算费用中的建筑物垂直封闭、垂直防护架、水平防护架、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道路及场地的硬化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和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措施内容等。施工场地为保证邻街行人的安全所采用的安全措施的费用。5.5基础施工时使用塔吊作为垂直运输工具、因场外流入和地下水而发生的边施工边排水以及周边设置挡水挡土构造的机械、人工和技术措施费;基础及地下室施工中发生土石跨塌时清除土石方的费用;因干扰造成的施工间歇停工费用。5.6工程周转性材料、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超定额规定运距的费用;材料、设备场外超定额规定的运输增加费;工程所需的大型机械安拆、进出场以及场外运输费等。5.7夏季高温施工补贴费
7、用关于建筑工程计取和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的通知渝建发(2007)163号文的相关费用。5.8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污水排污、噪音控制和其他环保措施费5.9本工程的特殊检验试验费(桩基动测、超声波检测、室内空气检测外、保温能效检测、门窗四性检测、结构实体验收)。5.10施工后期的竣工清场费,建筑垃圾收集及外运费、渣场费、运输易洒漏时的密闭费等。5.11总包管理及配合费:包括对分包单位的土建施工配合和协调管理,提供垂直吊运、材料设备堆场和库房、脚手架和作业场面、临时搭伙、办公和住宿,就近无偿提供分包施工单位水电源接口(但应计量收费),负责分包单位施工中多次打洞、开槽形成的后塞口(含预留孔洞)的封堵、填补、嵌
8、缝、恢复、垃圾清运等(包括因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而增加预留预埋孔洞槽的钻孔、凿打和堵补废弃预留预埋孔洞槽的费用),对所有分包工程档案的汇总、审核及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分户验收所发生的配合费用。以上包干内容若承包人不及时完成,发包人有权直接另行委托他人完成,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的150%在工程结算时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以上工作若与工程结算收费所设及的工作重复时,不影响工程结算按第三条之1、2款的正常收费。第四条:工程量计量与材料价格结算原则1、工程量计量原则1.1 计量原则:根据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按计价定额规定的计量范围和计量标准进行工程结算计量。1.2 可计量范围:按设计施工图、经监理及甲方确认
9、的设计变更及签证,按技术规范施工并经验收合格的项目;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实际完成工程量错误的及质量不合格的部分不计量。1.3甲方有权对设计文件予以修改、变更、增减,此部份的工程量结算仍按本协议执行。2、材料价格结算原则2.1本工程所用主材及地材按使用期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价作为材料价格的结算价(其中钢材应保证中大厂品牌并按开工日所属月至主体结构完成日所属月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按算术平均值结算,水泥、河砂、碎石等按开工日所属月至工程竣工日所属月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按算术平均值计算)。2.2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及甲供材料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土建工程材料乙方将提前一周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认质认价后,由乙方负责组
10、织采购并对该项材料的质量负责(全部认价材料均为现款现货)。若乙方迟于前述时间申报,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届时乙方不接受甲方按上述方式签证的材料价格,双方可共同到市场采购,以实际采购价为依据,若乙方不愿采购,则甲方有权转为甲供,材料款由乙方支付,并同时补偿甲方自行招标材料造价之和的5%着为采购费。若甲方提供的材料或构配件其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拒绝使用。2.3乙方供应的材料施工用主要材料设备均须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采购,乙方均须向甲方报送三家以上供应商资料,其中包括材料设备样品、各种质量证明和有关技术资料,若有未报监理和甲方确认的材料和设备,乙方擅自采购的材料除无条件撤场外,还须向甲方支付此
11、批货款的10%作为违约处罚金。2.4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未包含的材料价,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定市场价着为结算价。若乙方认为甲方认可的市场价过低,则由甲方负责供应,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按双方认可的市场价支付给材料供应商。第五条:合同工期本工程工期为210日历天,工期从开工报告时间计算,不含平基土石方工期,另人力不可抗力原因和甲方直接发包项目所导致的工期拖延在外。第六条: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达到合格验收标准,交验办法为对业主实行分户验收。第七条:工程款支付1、本工程无预付款和进度款。2、工程款支付办法:2.1 本工程土建完成,并经甲方、监理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乙方支付45%,甲方支付乙方土建
12、工程款的60%。 2.2 在所有工程完成,并经甲方、监理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乙方支付20%(即付至工程总价的80%)。2.3 本工程经工程预验收合格后的三个月内,并在乙方提交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原件及甲方按合同支付工程款证明书原件以及质量保修书原件、竣工图、完整的竣工技术档案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预审工程完成造价支付至工程款的90%。2.4在工程预验收合格后半年内,甲乙双方已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核,并在认后的20个工作日内工程款按工程结算总造价支付至95%。2.5留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为保修金(无息)。土建保修期满两年并没有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支付80%的保修金,防水工
13、程保修期满五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支付剩余保修金。乙方的保修责任按质量保修条例执行。3、其他相关条款3.1每月25日前乙方仍需向甲方提交当月已完工程进度报表,甲方收到后应与签收,其仅着为工程统计和结算时的参考。3.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停工时,按违约责任规定处理。第八条: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返还1、本工程履约保证为人民币200万元整,在签订本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划到甲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按时至帐后本合同才正式生效;若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没按时到帐,甲方有权将本工程发包给第三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3%。2、工程主体结构完成一层后,全额退还给乙方。3、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第九条
14、:工程结算1、乙方在其承包的工程预验收合格后,应尽快完成结算工作的资料汇编并编制本工程结算,甲方收到结算资料15日内提出需乙方补充资料的清单,如甲方未提出,则视为乙方提交的结算资料完备。如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工程无法进行备案验收时,结算完成时间顺延,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2 、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甲方要求补充的自收到补充资料之日起计算)100日内审定完成,若甲乙双方对此结算价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第十条:违约及争议1、若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2、本工程竣工后,在甲方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的前提下,若
15、甲方要求乙方撤离现场,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无条件撤出现场的临时设施及设备,如乙方拒不撤离现场或延期撤场,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全部剩余工程款或按乙方拖延撤离时间的20倍延期支付全部工程余款,并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3、若甲方未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结算款、履约保证金等应付款项,每月应承担应付款额的2的利息,乙方有权不撤场,直到甲方按合同及协议约定足额付款为止。4、在工程款软垫期内,如因乙方的资金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必须尽快复工,如停工达到10天(日历工期,下同),本工程结算时按本合同结算标准下浮1,如停工达到20天,本工程结算按合同结算标准下浮2,如停工达到30天,本工程结算按合同结算标准
16、的下浮6,如乙方仍不能开工,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建资格,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已完工程造价按下浮3后的80在本工程竣工后结算给乙方。5、工期违约:工程如按合同工期完成不奖不罚;如提前完成,每天奖励5000元,最多不超过10万元;如延迟交房,则每天罚款5000元,最多不超过15万。超期30天仍不能完工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建资格,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甲方另找人完成,并按完成量的200%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同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所有经济损失,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6、若甲方在本工程预验收合格后的三个月内付足工程款的90%,乙方无条件将本工程实物移交给甲方;结算完清的同时乙方将本工程竣工资料及备
17、案资料移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乙方将资料移交完成。乙方在提交以上资料时至少应完成乙方及其人员的签字签章,甲方不得以甲方及监理等的签字签章未完善为由拒付乙方应收款项。第十一条:其他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2、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签字盖章及从签字盖章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的200万元履约保证金到甲方帐后生效,否则双方不受本工程施工合同和本协议书约束。3、本协议书与本工程施工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若本补充协议书条款与本补充协议书签订前的其它任何形式的工程合同条款有抵触者以本补充协议书为准。 发包人: 承包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日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