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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抵质押贷款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省联社“三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为全面查清全系统抵质押贷款风险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排查对象截至检查日,全系统83家行社各项贷款业务中,留有余额的抵质押(存单质押除外,下同)贷款。二、时间安排全系统采取集中排查整治,活动时间为2011年5月-10月,分两个阶段开展:(一)2011年5月至8月为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行社对存量抵质押贷款进行逐笔检查,重点检查抵质押贷款从贷前调查、审查、审批、发放到贷后管理等各环节的操作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相关管理是否尽职。同时,要求各行社对发现的问题即时纠正或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摸
2、清风险底数,排出风险隐患。(二)9月至10月为复查整治阶段。要求省联社各办事处根据辖内行社公司治理及内控能力、贷款管理水平、抵质押贷款业务量等因素确定复查机构,复查面不低于辖内行社机构总数的20%。复查的重点是辖内行社自查是否认真有效、问题是否充分暴露、整改是否到位、责任是否落实。三、排查整治重点(一)抵押贷款排查整治重点1.贷款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规,有无逆程序审批发放贷款。2.有无接受法律明令禁止和限制的抵押物,导致抵押无效; 有无接受权属关系不明晰或有争议的抵押物,影响抵押效力; 有无伪造虚假抵押物权属证书、登记证书,掩盖抵押物物权状况; 有无接受有特定用途或难以变现的抵押物;有无抵
3、押物属第三方的,内外勾结伪造第三方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调查中不予揭示,合谋骗取信贷资金;个人按揭贷款中,有无开发商(或中介)与个人(本公司员工)合谋,利用个人名义办理假按揭,骗取信贷资金。3.有无与没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有无评估机构出具不符合实际的估价意见,低价高估,隐瞒抵押物瑕疵; 有无银行(信用社)工作人员与借款人、抵押人恶意串通,导致抵押物价值严重失实,套取信贷资金; 有无放宽抵押物抵押率,提高抵押贷款额度,套取信贷资金。4.有无审批通过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和限制的抵押物、抵押物权存在瑕疵、抵押率高于规定标准的抵押贷款;有无审批通过不予揭示抵押物存在租赁、出借、在先抵押、查封
4、、扣押、监管等限制情况的抵押贷款;有无审查把关不严,直接认同申报贷款材料中的抵押物价值和抵押率。5.有无抵押登记的抵押物与贷款批准的抵押物不一致;有无办理抵押登记后,发现抵押物价值与实际明显背离,仍然审核发放;有无在尚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发放贷款;有无借款人或抵押人伪造抵押登记证书或克隆权证,并与银行(信用社)经办人员相互串通,骗取信贷资金;有无借款人或抵押人与登记部门人员勾结,擅自更改抵押登记信息,套取信贷资金;有无抵押登记证期限与贷款不一致的问题。 6.有无贷款期间抵押物被转移、挪用、处置、调换、逃废债务;有无贷款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价值降低、变现能力减弱、超过有效期等情况不予反映
5、;有无贷款期间借款人或抵押物所有人产生法律纠纷,贷后检查发现而不采取措施;有无抵押物权凭证未落实专人保管,造成权利凭证丢失、损毁、抵押物保险过期。7.有无内外勾结,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抵押物偿还本息;有无在贷款本息未结清,又未提供其他有效抵押方式的情况下,抵押人串通承贷单位、登记部门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二)质押贷款排查整治重点1.贷款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规,有无逆程序审批发放贷款。2有无出质人主体不合法,出质人不是质押物所有权人; 有无以法律禁止、所有权有争议的物品质押;有无借款人或第三人以虚假资料,变造、伪造权利证明提供质押;有无内外勾结,伪造、变造权利证明,或用已挂失、冻结的权利证明
6、(存单、国债等)办理质押。 3.有无提供虚假、伪造的质押物价值凭证;有无内外勾结,对虚假的质押权利进行估价,质押物低值高估,超过质押物实际价值;有无放宽质押物质押率,提高质押贷款额度,套取信贷资金。4.有无审批通过法律禁止或限制的质押物、质押物权利存在瑕疵、质押率高于规定标准的质押贷款;有无内外勾结,合同签订前(出账前)置换质押物,诈骗信贷资金。 5.有无不按规定签署质押合同或使用质押合同文本错误;有无没有办理质押登记,未开具质押证明,质押物没有实现占管,被转移或处置;有无权利质押未取得有权部门批准,以提货单提供质押的,未办理提货单冻结手续;有无以动产质押的质押物未指定具有保管条件的第三方实际
7、占管。 6.有无质押权利未办理登记;有无质押物没有实际转移;有无质押不足值或提供虚假质押物。7.有无质押期间质押物(动产)被转移、置换、盗窃、挪用、非法处置;有无质押物(权利凭证)保管不善,造成质押权利凭证被更换、损毁、涂改、盗窃;有无质押单证未办理止付手续或止付手续不严密而被支取。 8.有无贷款收回、质押物返还后,未收回出质人持有的质押证明(质押清单、处置清单);有无贷款收回后,没有按规定程序将质押物直接返还出质人,质押物被他人冒领或被银行(信用社)工作人员侵占。四、工作要求为推动全系统“三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省联社拟由业务管理处作为牵头部门,在省联社“三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全系统抵质押贷款清理各阶段工作的督导。各办事处、各行社要结合“三项整治”活动整体推进方案,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和人员,负责本辖区抵质押贷款清理工作,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集中排查整治活动结束后,各行社于2011年10月30日前向所在办事处报送报告及报表,并由各行社董(理)事长出具承诺书;请各办事处于2011年11月5日前汇总辖内行社报告、报表,并由办事处负责人出具承诺书,连同各行社董(理)事长出具承诺书,一并提交省联社。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