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类药品价格虚高的原因及对策分析(共8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注射类药品价格虚高的原因及对策分析(共8页).doc(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注射类药品价格虚高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摘 要】:医用药价虚高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也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文章以注射类药品为例,通过对注射类药品的价格虚高进行系统的分析,表明注射类药品价格虚高的原因来自注射类药品本身的特殊性、药品流通过程中的各主体行为的缺陷、地方政府监管不力、国家对医药行业相关政策的缺陷等多方面,并从药品价格体制、流通体制、医疗体系改革、医患行为等方面提出控制注射类药品价格虚高的对策措施。【关键词】:药价虚高;需求价格弹性;政府监管;药品行业自1996年至今这十多年间,国家发改委先后二十多次对药品实施
2、行政降价,但效果并不是很明显。仅从注射类药品来看,我国注射类药品的平均出厂价都不是特别的高,但是市场上的零售价却高得惊人,总体看来,平均每种注射类药品至少可以获得2000%的中间利润,高者甚至可以达到6500%的中间利润。严重影响了国内经济水平的提高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没有解决老百姓“看病贵,吃药贵”的难题。如此看来,单凭国家的降价政策是远远达不到治理价格虚高的目标的,它需要各方面联合起来共同作用。故就此总结如下:一、 注射类药品价格虚高的成因(一)注射类药品本身具有特殊性注射类药品本身具有需求上的不可替代性。药品对于人们来说具有需求上的必须性和不可替代性,注射类药品也更是如此,尤其在经济
3、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这一特点越来越明显。人总是会生病的,这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人们对于药品的需求具有必须性;同时,人们一旦生病就只能“对症下药”,不可能用其他的药来代替,这决定了人们对于药品的需求有不可替代性。注射类药品的需求价格弹性低。人们对注射类药品需求的不可替代性也导致了注射类药品的需求价格弹性变得较低。目前市场上的产品都追求差异化竞争,注射类药品当然也不例外,这使得注射类药品的可替代性越来越低,结果导致了厂商具有较大的价格决定权和药品的需求弹性决定权。由经济学原理可知,对于需求弹性较低的商品,价格的提高并不会太大的影响其购买数量,这使得医院和药店将注射类药品价格定得较高,同时也为医生开“
4、无用药”提供了契机。(二)注射类药品流通过程中的各主体的行为的缺陷由于我国不允许直销所以药品的销售流程一般是:药品生产厂家药品代理商药品经销商医院(药房)患者。一般来说,药品价格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医生回扣及相关回扣(占整个药品的三分之二)、生产成本原材料及生产成本,企业还贷及运营成本(一般占整个药品的三分之一)、企业利润(可以忽略不计)。具体来说,药品价格=出厂价+税价+运费+投标价+医院(药房)150%以上的利润,由于中间的N次转手过程中层层加价和寻租,这在某种程度上铸造了天价药品。具体如下: 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弱,药品的生产成本高。目前,我国有药品生产企业5000多家,批发零售企业
5、1.3万家,列入国家定价的药品有2400多种,医药市场自主定价的药品有12000多种。虽然药品生产企业的数量众多,但大型企业却非常的少,大部分为中小企业。他们由于规模小、研究开发能力差、创新能力不足,致使很多企业在进行低水平的重复生产。这就不仅导致了生产成本不能降低,而且也使得绝大多数产品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企业间也产生了更加激烈的竞争。一些企业为了生存、为了盈利,还采取了许多不正当的手段。如虚报成本、药品变相提价、向各流通主体寻租等。注射类药品的流通环节过多,流通体制不健全,各中间主体层层提价。 “我国的药品流通体制不健全,药品流通市场秩序混乱,流通环节过多,而且在这些环节之中层层有回扣,层
6、层要提价。”这一现象是众所周知的。从前面的药品价格中我们可以看到至少有30%是用于回扣等不良成本。我国目前很多药品都实行招标了,但由于我国目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极不规范,加之招标中介机构采用各种不法手段和药品代理商与药品经销商借此变相提价的情况比较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铸造了注射类药品虚高的价格。医院(药房)垄断了注射类药品的需求市场,控制和操纵了注射类药品的市场价格。我国目前的注射类药品市场,其本质就是医院(药房)垄断了注射类药品需求的市场。在这一市场中,真正交易的不是注射类药品,而是患者的需求。故只要医院所需资金水平上涨,那么注射类药品价格也就会随之上涨。医患信息不对称,致使药品价格失真
7、。目前人们的生活水平不但提高,人们对于自己的生命也更加的珍惜,导致他们只要一有病,就会去医院;只要能治好病,无论花多少钱都值。使得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注射类药品时都是缺乏理性的,一切都遵医嘱。加之患者不能及时了解到注射类药品的真实价格,而且大部分患者都认为“高药价等于高质量”,使得医院借此不断提高注射类药品的价格。(三)医药厂商的寻租概率大,变相削弱了地方政府的监管力度由于注射类药品本身的特殊性,加之生产过程相对比较复杂,专业技术性较强,使得政府部门很难准确掌握注射类药品的真实生产成本和其他各种费用的消耗,导致了政府部门和医药厂商之间出现了信息不对称。现就此做出如下博弈:假设只有一个地方政府机构
8、和一家医药厂商;政府在此博弈中有两种选择:对医药厂商的生产经营进行监管或者不监管。但对医药厂商进行监管是需要成本的。如果不对医药厂商进行监管,就会为医药厂商虚报高出实际成本的价格,获取高额收益提供机会;医药厂商在此博弈中也存在两种选择:对政府进行寻租或者不进行寻租。而且医药厂商进行寻租也是要发生成本的。同时对政府寻租,也为医药厂商虚报高出实际成本的价格,以实现高额收益提供了契机。故地方政府和医药厂商的纯策略分别为“监管”、“不监管”和“寻租”、“不寻租”。设地方政府以p1和p2的概率分别选择策略“监管”和“不监管”,医药厂商以q1和q2的概率分别选择策略“寻租”和“不寻租”;且地方政府和医药厂
9、商的不同策略组合会得到不同的支付。(0=p1,p2,q1,q20,即q10.7时,为了使E1达到最大,应让p1尽可能地大;当7-10*q10.7时,为了使E1达到最大,应让p1尽可能地小。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结论:医药厂商的寻租行为和地方政府的监管力度是成反方向变化的,即医药厂商的寻租概率越大,地方政府的监管概率越小;医药厂商的寻租概率越小,地方政府的监管力度越大。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由于地方政府机构与医药厂商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复杂化,加之双方利益的驱使,使得医药厂商进行寻租的概率越来越高,从而使得地方政府机构的监管越来越低,最终因为地方政府对医药价格的监管力度不够而促成了医药厂商高频率的虚
10、报高价。(四)国家对医药行业的相关政策的缺陷医疗保险制度的不完善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一是缺乏费用机制,二是实行定点医疗制度,使得患者只能在医保制定的医院就诊才能报销。这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医院在医药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医药价格政策的不合理我国目前实行的是“药品公开招投标政策”,此政策看似合情合理,虽然每次招投标过后都有人宣称:此次招标药品价格又下降了多少多少。可是事实上,由于监管力度不佳,加之投标厂家早有预谋,使得一些商家利用此政策“让虚高药价合法化”。为了抑制“药价增长过快带来的医疗民生痛苦指数”升高,国家还实行了“药品顺价作价政策”,即强制规定医院的药品零售价只能在中标价
11、的基础上顺加15%做为零售价。从表面上看,这一政策确实能够抑制药品价格上涨,但是从另一面看则不然。假设一种药的中标价是10元,则医院可获利1.5元,如果中标价是100元,则医院可获利15元,可见医院肯定会选择中标价为100元的那个厂家,从而就为药品价格虚高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的不合理审定“产品价格”是一个市场经济概念,它是由“产品生产成本、企业运营管理成本分摊、合理合法的利税水平”所构成。但在我国,医保药品目录、基本药物目录等中的药品价格是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审定的,因此我们认为,没有发改委价格司的价格批复文件,虚高药价的药品是不可能出现的。二、 控制注射类药品价格虚高的对策(一
12、)加强对药品的成本核算管理,建立合理的药品定价机制。建立和完善专门的药品定价组织,对药品研发到制造再到流通过程中的成本进行科学合理的核算,为制定药品价格提供基础性数据。引进专业机构,对药品价格进行合理审核,并且建立相应的审核价格公示制度,提高透明度,接受公众的监督,完善药品定价的合理性。(二)设计合理的流通目标模式,建立完善的流通体制。减少注射类药品的流通环节,提高注射类药品的流通效率,降低注射类药品的流通成本,推进注射类药品分销企业的规模化、信息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改变注射类药品销售模式,积极发展注射类药品零售业,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消除医疗机构在注射类药品销售环节中的垄断地位,改变不公平、
13、不公正的购销关系。提高注射类药品市场的集中度和透明度,建立真正独立的招标代理机构,完善注射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理顺和完善注射类药品流通体制,根据各地方的具体特点,制定统一的评标标准和药品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制度。(三)加快医疗体系改革步伐,消除行政干预和政企不分的弊端。理顺医疗服务与药品销售的合理比价,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销售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关系,对用量大且与大多数患者关系密切的药品实行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实行“每日公示药品价格”的制度,提高管理透明度,放弃“药品顺价作价政策”,重新审定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等,并从中将暴利药品清理出来。坚决打击药品招标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严惩商业贿赂行为,坚持“
14、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治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医学求真、合理用药”原则来规范各级医疗机构,加强对药品质量的审核。规范各级地方政府的行为,避免政企不分,使政府和药品生产企业陷入“寻租”的漩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管理和引导,促成其进行收购、兼并、重组和淘汰,以扩大生产规模,实现规模经济效应,从而降低药品的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其研究开发能力,鼓励其引进先进技术,确保药品质量,促成其顺利地扩大销售市场。(四)提高患者理性消费药品的意识和医生的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老百姓医药方面的知识,开通人们的上访渠道,避免盲目用药,监督医生的不法行为,促成消费者理性购买。建立相关法律法规以规范医生的职业道德,对医生的
15、商业贿赂行为给予加倍惩罚,对行为较严重者,免去其医生职务,终身不得从医。注射类药品只是众多药品中的某一小部分,虽然不能完全说明医用药价出现了虚高的现象,但至少可以看得出我国的在医药价格体制方面是存在很多问题的。总之,要想确实解决老百姓“看病贵,吃药贵”的难题,提高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联合各方面的力量,打击虚高的药品价格,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制度,推进医疗民生事业的发展,确实解决老百姓的医疗健康问题。【参考文献】1 刘小亮,药价虚高的理性思考J石家庄:价格理论与实践20052 吴春官,药价虚高的政治对策J福建:价格理论与实践20053 吴建文,沈莉,药价虚高博弈分析J上海:中国工业经济20064 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5 周学荣,我国药品价格虚高及政府管制研究J经济论坛2005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