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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山西省煤矿(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二O一二年七月目 录一、 总则1二、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5三、 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44四、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60五、 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72六、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78七、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97八、 信息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116九、 应急救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126十、 地面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132十一、 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
2、考核评分办法142十二、 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150专心-专注-专业山西省煤矿(井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进一步推进我省煤矿安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按照“七高一文明”的发展模式,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以下简称“标准及评级办法”)。第二条 本标准及评级办法适用于山西省境内所有合法生产的井工煤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一、二、三级。竣工投产矿井的安全质量化验收参照本标准执行。第三条 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安全方面:一级
3、标准化矿井年度百万吨死亡率为0,不得发生死亡事故;二级标准化矿井年度百万吨死亡率必须控制在市或集团公司当年百万吨死亡率以下,但不得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三级标准化矿井考核年度内不得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2. 依法开采:必须具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营业执照等证照,并齐全有效。3. 采煤方法:必须实现正规壁式开采或按批准的采煤方法开采,生产布局合理,采掘关系正常。4. 瓦斯抽放:矿井“四量”即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高瓦斯及“双突”矿井抽采煤量符合规定,采区回收率达到规定。矿井产量不得超过矿井瓦斯抽采系统能力。第四条 安全质量标准备化考
4、核专业分为11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信息调度、应急救援、地面设施、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各专业采用百分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按专业得分乘以权重系数,计算结果为矿井总得分。各专业的权重系数见下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各专业权重系数序号专业权重序号专业权重1采煤0.107信息调度0.072掘进0.108应急救援0.063机电0.109地面设施0.054运输0.0710安全管理0.105一通三防0.1811职业健康0.056地测防治水0.12 第五条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一级:检查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采煤、掘进、机电、运输
5、、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专业不低于90分,其它4个专业不低于80分。二级:检查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专业不低于80分,其它4个专业不低于70分。三级:检查考核得分70分及以上,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专业不低于70分,其它4个专业不低于60分。第六条 凡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八条十五项重大安全隐患之一的矿井以及不符合国家、省政府及省煤炭厅相关规定的,不予认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等级。第七条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考核程序 各市、各集团公司年初要制定达标规划,根
6、据达标规划,组织省属煤矿按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的步骤组织实施,对达标矿井按照以下程序申报。(一) 申报:按照自下而上、逐级评比的原则,各市监管的煤矿由各市煤炭局初验,省属五大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组织初验,初验收合格的煤矿分别由各市煤炭局,各集团公司以正式文件向省煤炭厅申报。省煤炭厅根据各单位初验申报文件,组织现场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二) 认定;省煤炭厅通过现场验收,对各市煤炭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申报的标准化矿井进行审核和认定,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认定。(三) 公示:为确保标准化矿井认定的公平、公正、合理,对已认定的标准化矿井,省煤炭厅将在山西煤炭信息网上公
7、示一周,广泛征求本行业各级部门、各煤矿企业的意见,公示期满后,对合理化意见进行采纳,并作出适当调整。(四) 表彰:根据公示确定的标准化矿井名单,省煤炭厅适时召开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会议,对达到标准化标准的矿井予以命名表彰。第八条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检查考核(一)日常检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日常检查,省厅每半年抽查一次,各市和各国有重点煤矿集团公司每季度检查1次,县(市、区)每两个月检查1次,煤矿每月检查1次。对日常检查的结果建立台账档案,并录入信息平台实施管理,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二)年度检查:根据各市、各国有重点煤矿集团公司初验合格上报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省厅
8、组织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检查验收: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逐矿检查验收;二|、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率不低于所在市、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及建设改造投产矿井数的30%。省厅未检查验收的二、三级标准化矿井,认定各市、各集团公司申报的验收结果。第九条 鼓励煤矿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积极推行机械化开采、自动化操作、信息化管理。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由煤矿企业在年度标准化考评中,向省煤炭厅提出加分申请,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予以适当加分。(一) 考核年度内获得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奖的分别加5分、3分。(二) 年度内在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方面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的,适当加分。1.采
9、掘工作面全部实现机械化的,加2分;2.采用自动化操作,实现无人工作面,加3分;3. 矿井标准化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的,加2分;4. .采用充填法等绿色开采方法的,加2分;5. 采用其他先进技术工艺的,酌情加分,但分值不得超过3分。 第十条 年度所有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必须达标。对未达标的生产矿井,省煤炭厅将依法暂扣其煤炭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限期达标;整改达标后,经市煤炭局、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验收后合格后,将验收达标情况上报省煤炭厅,认定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第十一条 建设改造矿井在竣工投产前,由相关市煤炭局、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对其组织标准化专项验收,验收达标的出具安全质量标准化
10、验收意见,方可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第十二条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负责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解释。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第一条 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考核期内未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死亡事件;2.考核期内未因作业场所呼吸性粉尘浓度超标被煤炭主管部门按照一般或较大事故处理;3.考核期内未发生因职业卫生问题导致的重大社会影响事件;4.考核期内未因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受到煤炭主管部门停产整顿或责令关闭处理。第二条 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共13大项,满分100分。第三条 考核项目及评分办法(具
11、体见附表):1.每一大项中有缺项时,按下列计算公式进行折算计分:本大项折合分数=本大项标准分数(本大项标准分数-缺项分数)本大项检查实得分数2.考核评级计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的最低分为零分,不出现负分。3.季度职业健康考核得分=动态检查与市或集团公司季度检查综合考核得分。4.年度职业健康考核得分=年度内各季度职业健康考核得分之和/4。附表A 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项目项目内容检查内容及标准标准分考核方法评分方法检查记录得分一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18)落实责任必须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并明确职责。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由法定代表人(或实
12、际控制人)、管理人员代表、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代表组成2查阅资料未明确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不得分;未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的,扣1分;机构组成人员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虽设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但是没有正常开展工作的,扣1分机构设置2.必须设置专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日常管理工作2查阅资料未设置专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不得分;机构办公场所、人员、经费和各项保障不落实的,不得分;职业危害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扣0.5分人员配备3.必须配备专职专业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对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日常管理。90万吨/年(含)以下的矿井不少于3名;90
13、万吨/年以上300万吨/年以下矿井不少于4名;300万吨/年(含)以上矿井不少于5名2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未配备专职专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的,不得分;虽配备专职专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但职责不明确的,扣0.5分;专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数量未达到要求的,每缺1人,扣1分规章制度4.必须配备根据晋煤劳发20111499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章制度,且必须以文件形式印发2查阅资料没有建立相应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章制度的,不得分;缺1项制度扣0.2分;制度内容不完善的,每1项扣0.1分;制度未能及时修订的,扣0.5分规划方案5.必须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职业危害防
14、治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应包括目标、措施、考核指标、保障条件等内容。实施方案应包括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技术要求、考核内容、验收方法等内容1查阅资料没有职业危害防治规划的不得分;没有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的,扣0.5分;相关要素不全的,每缺1项扣0.1分;没有职业危害防治实施方案的,扣0.5分;相关要素不全的,每缺1项扣0.1分目标责任考核6.在制定生产经营规划时,必须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中,并将目标管理责任层层分解到位,确保相关部门和机构都有相应的职责、任务、目标、进度和考核指标1查阅资料总体目标管理责任中没有涉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内容的,不得分;相关部门和机构考核
15、目标责任不明确的,扣0.5分经费保障7.必须提供足够的职业危害防治专项经费(包括体检、职业病诊断、康复疗养、监测评价、仪器设备、防护设备设施、培训等经费),并确保专款专用3查阅资料未按照规定足额提取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不得分;未做到专款专用的,扣1分;提取经费不能满足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需要的,扣2分附表A 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项目项目内容检查内容及标准标准分考核方法评分方法检查记录得分一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18)职业卫生档案8.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及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指定专职人员进行管理2查阅资料未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不得分;建立档案,缺少档案管理相
16、关规定的,扣1分;没有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管理的,扣0.5分;职业卫生档案缺项的,缺一项内容扣0.1分社会保险9.必须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井下意外伤害保险费,并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1查阅资料应参加险种有一种未参加,不得分;未及时缴费,每险种扣0.5分;每险种少参加或少缴费1人扣0.05分岗位操作规程10.制定的岗位操作规程必须包括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治内容1查阅资料岗位操作规程不包括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内容的,扣1分;涵盖面不全的,缺1个岗位扣0.1分工作时间11.必须对不同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工作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1查阅资料未作出规定,不得分,缺一类场所扣0.2分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
17、时”(9)预评价1.煤矿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委托经省煤炭厅备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并编制预评价报告,由省煤炭厅作出审核决定3查阅资料未取得预评价审核批复文件,“新矿井”不得分;“老矿井”在2012年1月1日之后进行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不得分;其它“老矿井”得3分;所委托机构未经省煤炭厅备案的,不得分设计专篇2.煤矿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由省煤炭厅作出审查决定3查阅资料未取得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文件的,“新矿井”不得分;“老矿井”在2012年1月1日之后进行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
18、,不得分;其它“老矿井”得3分;所委托机构未经省煤炭厅备案的,不得分竣工验收3.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必须在试运行阶段委托经省煤炭厅备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向省煤炭厅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由省煤炭厅组织竣工验收3查阅资料未取得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批复文件,“新矿井”不得分;“老矿井”在2012年1月1日之后进行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不得分;其它“老矿井”得3分;所委托机构未经省煤炭厅备案的,不得分附表A 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项目项目内容检查内容及标准标准分考核方法评分方法检查记录得分三基本卫生设施(3)浴室1.煤矿企
19、业必须设置集中浴室,集中浴室由更衣间、浴室和管理间组成。浴室供水应保证用水卫生。淋浴器的数量应根据井下作业的人数确定,能够满足同一时间最大升井人员的洗浴需要1查阅资料未设置集中浴室的,不得分;浴室内淋浴器数量不能满足需要的,扣0.5分;更衣柜的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洗衣房2.煤矿企业必须设置洗衣房和工作服烘干设施,其工作能力至少能够满足一个工作班下井人员工作服清洗和烘干需要1查阅资料未设置洗衣房和工作服烘干设施的,不得分;洗衣房和烘干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扣0.5分餐厅3.煤矿企业必须设置职工就餐场所,满足工作期间就餐需要1现场检查未设置职工就餐场所的,不得分;不能满足工作期间就餐需要的,
20、扣0.5分四工作场所管理(13)危害因素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有关职业卫生标准12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一个作业点中有一种不达标的,“新矿井”扣1分;“老矿井”在2012年1月1日之后进行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扣1分;其它“老矿井”扣1.5分,扣完为止工艺布局2.应通过优化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使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尽量减少接触职业危害的人数和接触时间1现场检查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不合理的,不得分;没有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的,不得分五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检)测(9)日常监测1.必须设置专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人员,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
21、按照有关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监测人员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4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没有专职监测人员的,不得分;监测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每一人扣0.5分;未配备足够的监测设备的,不得分;虽开展日常监测,但监测项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缺一项扣1分检测评价2.煤矿企业应委托经省煤炭厅备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评价,并根据检测评价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5查阅资料未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的,不得分;未按周期检测评价的,扣3分;检测项目不全、结果不真实的,扣2分;检测后未落实整改措施的,扣3分;委托单位未
22、经省煤炭厅备案的,不得分附表A 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项目项目内容检查内容及标准标准分考核方法评分方法检查记录得分六履行告知义务(6)公告1.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检)测结果2现场检查未在醒目位置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检)测结果,不得分。公布不全的,缺一项扣0.5分告知2.必须强化劳动用工管理,切实履行告知义务,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
23、在劳动合同中载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职业危害告知率必须达到100%2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抽查10名从业人员,发现一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扣0.5分;合同中未载明职业病防护相关条款的,扣0.2分;职业危害告知率达不到100的,不得分警示标识3.对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5%以上2现场检查未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不得分;警示说明内容不全的,缺一项扣0.2分警示标识设置率达不到95,不得分七职业卫生培训(4)管理人员1.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必
24、须按照规定接受职业卫生培训2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照规定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不得分;发现一类人员未接受培训的,扣0.5分从业人员2.必须对上岗前、在岗期的 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5以上2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及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的、培训时间不足的、培训率达不到95%以上的,不得分;培训的内容没有针对性的,扣1分;培训没有相关记录或证明材料的,扣1分。现场检查5名从业人员,每发现一名没有掌握培训内容的,扣0.2分八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9)防护措施1.必须设置和配备完善的职业
25、病防护设施,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台账,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维护、检修和定期检测要做好记录5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不得分;一个岗位未配备职业病防护设施或配备不正确的,扣1分;未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台账的,扣1分;台账不齐全的,扣0.5分;未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以及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的,扣3分;维护、检修和定期检测没有记录的,缺一次扣1分;记录不完整的,扣0.5分附表A 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项目项目内容检查内容及标准标准分考核方法评分方法检查记录得分八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
26、品个体防护2.必须建立健全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规定,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配备和发放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做好记录,同时指导和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4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未执行AQ1051的,不得分;执行AQ1051不全面的,每缺一项,扣0.5分;未建立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等管理制度的,扣2分;现场抽查10个岗位,每个岗位抽查一人,检查是否按标准配备个体防护用品,个体防护用品是否合格有效,其中一人一项不合格扣0.5分。现场发现未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发现一人扣0.5分;无个体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的,
27、扣2分;记录不完整、不清楚的,扣0.5分九职业健康监护(9)岗前职业健康检查1.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得以普通健康检查代替岗前职业健康体检,不应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和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率必须达到100%2查阅资料未按照规定安排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不得分;健康检查机构无资质的;不得分;必检项目不齐全,不得分;检查率达不到100%的,不得分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2.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时间
28、、检查项目、检查周期、检查结果、检查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以普通健康检查代替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必须达到95%以上。对在职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2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未按照规定组织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的,不得分;健康检查机构无资质的,不得分;必检项目不齐全,不得分;检查周期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扣1分;发现1名从业人员未进行在岗健康检查的,扣0.5分;检查率达不到95%以上的,不得分;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未调离原工作岗位,发现1人,扣1分离岗时职业健康检
29、查3.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准备解除合同、调离或脱离作业岗位人员的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应解除或者终止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率必须达到100%2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未按照规定做好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不得分;健康检查机构无资质的;不得分;必检项目不齐全,不得分;检查率达不到100%的,不得分;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的,扣1分应急职业健康检查4.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1查阅资料未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不得分附表A 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标
30、准及考核评分表项目项目内容检查内容及标准标准分考核方法评分方法检查记录得分九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护档案5.必须建立符合要求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从业人员离开企业时如有要求,应如实、无偿为从业人员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1查阅资料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不得分;档案项目内容不全的,缺1项扣0.1分;未对为从业人员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作出相关管理规定的,扣0.5分;离岗人员要求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而未能提供的,不得分;有1名从业人员投诉得不到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经查实的,不得分特殊人群保护6.不应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职业危害作
31、业,不应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应使用童工查阅资料违反其中一项的,不得分十职业病诊断与病人保障(8)诊断鉴定资料1.煤矿企业必须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要的资料1查阅资料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的,不得分诊断鉴定2.必须积极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或病情发生变化的职业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2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未按规定安排的,不得分;现场询问5名职业危害严重岗位的从业人员,存在有正当理由提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而被拒绝的,经查实,不得分职业病人保障3.及时对职业病病人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安排定期康复疗养,按规定需要住院治疗的,要安排住院治疗,必须保证职业
32、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2查阅资料未及时对职业病病人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安排定期康复疗养的,不得分;需要安排住院治疗,而未安排住院治疗的,不得分;职业病病人享受不到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不得分职业病人安置4.必须将职业病病人调离所从事的职业危害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1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未按规定要求调离或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的,发现1人扣0.5分控制目标5.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2查阅资料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未控制在5%以内的,不得分附表A 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项目项目内容检查内容及标准标准分考核方法评分方法检查记录得分十一职业危害申报(5)职
33、业危害申报1.必须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晋煤劳发20111517号文件要求,按照监管权限,及时、如实向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职业危害3查阅资料未申报或者未如实申报,均不得分;申报不及时的,扣1分;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不全的,每缺1项扣0.5分统计报表2.必须落实职业健康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按照监管权限,每半年向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次2查阅资料未按规定上报的,不得分,未及时上报的,扣1分,内容和项目有缺项,一项扣0.2分十二职业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3)应急预案1.必须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查阅资料没有预案的,不得分;内容不全的,缺一项扣0.5分定期演练2.煤矿企业应根据职业
34、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1查阅资料未定期进行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不得分;没有演练记录的,扣0.5分;演练内容不全的,缺一项,扣0.2分应急设施3.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设置和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并确保应急救援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必须按要求设置报警装置、应急撤离通道、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和必要的泄险区1现场检查未按照要求设置和配备的,不得分;使用不合格产品或无效产品的,不得分;应急救援设施状态,有一处不正常,扣0.5分,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应急救援设施的,不得分。有毒有害场所未按要求设置相关设施的,不得分;设置不完善的,扣0.5分十三群众监督(4)工会监督1.必须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权益2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不得分。未有效监督的,扣1分群众监督2.组织开展群众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活动2查阅资料未组织开展群众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活动的,不得分;开展活动没有记录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