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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上海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瓶颈与对策(下) 2013年11月22日 14:27 来源:科学发展2013年第10期 作者: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课题组 字号 浏览量 114内容摘要:关键词:作者简介:(三)正确处理好三大关系在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好三大关系:1.政府与市场关系。上海智慧城市建设要充分利用市场的“无形之于”和政府的“有形之手”,做好统筹规划,防止无序发展和重复建设,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营造智慧城市建设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一方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用利益诱导、市场约束和资源约束的“倒逼”机制引导科技创新活动;另一
2、方面,政府在统筹规划方面要发挥重要作用,注重差异化发展,弥补市场失灵。(1)制定具有前瞻性、全局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智慧城市战略规划,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能和责任,统筹协调好各区县的发展目标和定位,以构造完善的智慧产业链为核心,鼓励区域分工合作,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避免重复建设。(2)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先行,优先发展信息化程度较高的数字社区和交通、医疗等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工程,积累经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3)发挥政府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引导性作用,以财政投入和税收优惠撬动社会资本,营造有利于智慧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快推进与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保障智慧城市安全运行
3、。当前,要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关信息基础设施、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信息资源的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为智慧城市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从法制上保障其安全高效运行。2.近期与远期关系。根据智慧城市的内涵及特征,智慧城市建设将涵盖信息基础设施体系、信息感知和智能应用体系、智慧产业体系和支撑体系4个方面,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上海在人才、资金、技术、体制等还不足以有效支撑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推开的情况下,要在智慧城市建设的不同阶段选择能够短期形成突破的重点领域,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现阶段应以建立城市感知系统为重点,构建便捷、高效的信息感知和智能应用体系,创新
4、活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之后要以城市海量信息处理、支撑科学化决策为重点,实现专项大系统的智能决策以及多项智能决策系统整合。上海智慧城市建设框架需要通过预测未来内外部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在满足短期需求与保持动态可扩展性之间进行平衡。3.技术创新与金融创新关系。要坚持技术创新与金融创新“两轮驱动”,建立健全促进智慧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和风险分散机制,使“创新驱动”成为智慧城市发展的根本动力。智慧技术发展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特征,迫切需要具有风险偏好的金融资本来推动,需要构建起多层次的金融支持体系,促进智慧技术、智慧产业与金融资本之间的良性互动。(1)构建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为主体的多层
5、次股权投资体系,促进技术与资本、管理、人才等要素集成,推动智慧技术孵化与产业培育;引导民间资本向智慧产业领域流动,分散智慧技术创新的风险。(2)通过做强主板,壮大创业板,推动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拓宽智慧项目的融资渠道。(3)推动间接融资体系建设,发展社区银行和中小商业银行,鼓励和引导民间金融“阳光化”、“正规化”,构建与科技型企业规模结构和资金需求特征相适应的银行组织体系和业务模式,发挥银行在企业融资中的主渠道作用,促进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互动互补。(四)近期发展着力点1.以八大智慧应用系统为重点,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应用体系建设。(1)智慧城管系统。聚焦道路交通、绿化市容、
6、市政、房管、土地规划、环保等领域,建设城巾网格化管理平台,通过对各类城市公共设施(部件)的数据调查、定位、入库,进行网格化划分,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2)智慧交通系统。推进道路交通综合信息应用服务平台、公共交通信息服务、交通管理综合应用、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车内导航系统、港口信息管理系统等智慧交通系统建设,提高城市交通的科学管理和组织水平,探索特大型城市破解“出行堵”的经验和模式。(3)智慧教育系统。以上海教育资源库为依托,优化教育系统网络基础设施,完善和推广上海教育系统跨校认证与应用,构建覆盖不同教育类型的优质教育资源库,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校际共享及向社会开放;采用“数字课程资源移动学习终端教
7、育服务平台”的模式,开展数字化教学试点,促进课程、教学和学生学习方式改革,实现学生自主便捷、高效和个性化学习;以“上海学习网”为依托,为市民提供在线学习、终身学习档案建立等服务,探索建立各类成人教育课程学分和学习成果相互认定、转换的机制及学分银行系统。(4)智慧医疗系统。建立覆盖全市各级仟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信息网络体系;逐步实现卫牛政务电子化、医院服务网络化、公共卫生管理数字化、卫生医疗信息服务一体化,重点建设市民电子健康档案、数字化的图文体检诊断查询系统、数字远程医疗服务等智慧医疗系统,使全体市民享有高水平的医疗保障和健康管理等服务。(5)智慧社区系统。利用物联网、互联网、移动通信等各
8、种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发展智慧家居系统、智慧楼宇管理、智慧社区服务,实现远程监控、安全管理、日常生活服务等功能,为市民提供更加便利、舒适、放心的家庭服务和社会服务;加快智慧社区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工作。(6)智慧公共服务系统。强化与企业生产、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智慧公共服务系统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网上行政审批,推进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深化人口、法人基础信息共享,加强信息有序开放利用,推进电子政务协同应用系统建设,促进政府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重点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住房保障、应急指挥等跨部门、跨系统的电子网络建设和完善;建设完善网上行政审批管理与服务平台,推广实施电子监
9、察;加强住房、就业、文化、社会保障、供电、供水、供气等专业性公共服务应用建设,进一步推进水、电、燃气和通信等公用事业账单电子化,构建全市公用事业电子账单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数字电视、移动终端等多种渠道,为市民提供公用事业账单查询、管理和缴费的“一站式”服务。(7)智慧贸易系统。立足于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着力建设为贸易提供服务的各类网络和信息平台,重点构建以提供商务资讯、贸易指南、海外市场、招商引资、消费流通、商务服务为主的贸易信息综合门户网站,构建全球贸易投资运行监控预警系统;拓展电子商务应用的广度与深度,促进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四流合一”,推动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开展
10、电子商务“双推”工程,推动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8)智慧制造系统。从信息化技术驱动、工业化需求牵引两个角度,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虚拟制造、敏捷制造和高端制造,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深化产业链信息化应用协同,带动行业信息化能力整体提升;加大第三方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应用,带动中小企业信息化效能整体提升;加快“数字园区”建设,带动园区内企业信息化水平整体提升。2.以“四大聚焦”为路径,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和应用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技术和产业保障。上海应以成为国内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引领区和产业集聚区、现代信息服务业
11、发展高地为发展目标。(1)聚焦重点专项。以需求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导向,重点实施大规模集成电路、民用航空、云计算、物联网、下一代网络、智能电网、新能源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和汽车电子、卫星导航11个重点专项,为智慧城市建设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2)聚焦重要园区和产业基地。上海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在空间布局上应形成一批以国家产业基地为引领的产业格局,推进洋山云海数据中心建设,聚集金融服务、研发设计、咨询服务等高端数据中心,加大海量数据存储、数据分析等关键技术研发力度,形成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数据资源集聚区;建设崇明智慧岛数据产业园,发展高端数据服务业;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为
12、重点,建设一批高标准、高水平、高服务能力的“三高”数字园区。(3)聚焦关键技术。推进智能化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聚焦突破感知信息网络融合、高带宽网络、智能分析决策等共性技术,加强传感器、海量数据处理、信息安全等的关键技术研发。(4)聚焦政策突破。营造智慧城市建设良好政策环境,研究制定促进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和新模式发展的相关政策,制定落实国务院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加快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以“营改增”政策试点为契机,制定落实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从制造业剥离的相关政策,深入推广信息技术在重点服务行业的应用。五、对上海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建议(一)完善智慧城市建设的
13、组织领导机制1.强化上海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领导职能。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联席会议为载体,充分发挥在智慧城市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领导、决策和协调职能:研究智慧城市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监测分析智慧城市发展现状和形势;制定全市智慧城市发展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智慧城市重点领域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智慧城市评价和考核体系;构建交流平台、机制,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的引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沟通,统筹协调区县和部门关系,促进智慧城市加速实现。2.设立区县智慧城市建没专职负责机构。发挥各区县的主导作用,在市推进智慧城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把智慧城巾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统筹辖区内智慧城市建设
14、的管坤职能;落实智慧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划和政策,审核投资项目,协调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招商引资工作。3.强化多级政府联动机制。依托部市联动、市区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部、市、区多级联动,共同构建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协调工作格局,争取在国家、市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领域先行先试。4.组建智慧城市发展研究院。智慧城市发展研究院应履行智慧城市发展战略与规划、标准与规范、理论与实践研究和决策咨询等职责。(二)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交换机制1.深化信息资源集约共享制度。研究出台“信息资源集约共享”地方性法规,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模式创新,推动信息化建设从分散建设尽快走向集约建设、资源共享的高级阶段。2.加快政务
15、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建设,研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详细程度,推动政府制定信息公开计划,鼓励社会和市民运用政府公开的信息和数据,有序参与社会管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破除部门利益分割的现象,推动政府管理的公正和透明。3.市和区县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中心(平台)和相关制度的建设。打破各部门间由于缺乏沟通而形成的“信息孤岛”现象,不仅要防止再去新建孤立的信息平台,而且要整合原先孤立的政府信息平台,形成统一的城市管理平台。(三)构建“以人为本”的开放性服务体系构建“以人为本”的开放性服务体系,既体现在面向公众、方便公众获得服务,也表现为支持
16、公众参与服务过程,使服务供给方与需求方形成良性互动,从而促进与引导服务供给的提升。1.建立快速的需求反应系统。上海智慧城市建设要响应社会对智慧城市不同阶段、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诉求,真正使市民共享智慧城市的成果。2.实现服务模式的转型。实现由供给方为中心向由用户为中心的服务与管理模式的转变,促进以“一体化”的方式提供政府服务,满足用户需求。服务方式上由单向变为双向,由一方主动变为双方互动;服务渠道上由单一渠道服务向多渠道一体化服务转变。3.以需求为导向设计服务项目。由简单地满足公众需求向真正理解公众需求转变。最大限度地从公众的需要出发,提供个性化服务和增值服务。(四)建立智慧城市建设评估考核体
17、系1.研究建立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借鉴国内外研究机构现已发布的智慧城市指标体系,从上海城市定位和自身情况出发,按照指标的可采集性、代表性和可比性原则,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科学制定“上海智慧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城市“智慧化”过程量化,定期对智慧城市建没进行评估,每年发布评估信息和白皮书,为指导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供科学依据。2.制定智慧城市评估考核办法。根据上海“十二五”规划和“上海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三年动训计划”等文件,制定智慧城市评估考核实施办法;将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任务、指标体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区县,作为各部门、各区县工作绩效评估和发展目标管理的重要依据;由巾智慧城市建设
18、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小组,以“上海智慧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为核心,每年定期考核各部门、各区县的智慧城市建设和应用情况。3.实施动态监管,加强内部考核。除了由市一级统一组织年度考核以外,各部门、各区县及各单位应加强行政监督,不定期地在内部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及时追踪智慧城市建设效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主动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五)利用市场机制,有效吸引社会投资在智慧城市建设中,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对各类建设项目进行分类,采取多渠道的筹资方式有效地吸引社会投资。1.服务外包模式。除传统的政府自建自营模式外,一些非
19、核心的政府服务,如信息基础没施维护、应用系统运营维护及某些非关键的业务流程处理环节,可采取服务外包的模式,这既町节省开支又有质量保证。2.BT(建设-移交)模式。某些投资额较大的项目,可由企业先行投资垫付,待建设完成后,政府再通过分期付款完成回购,这样可控制风险,降低当期资金压力。3.特许经营模式。在智慧城市建没中的公共服务类项目,可以采取特许经营的模式,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投资者,允许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进行经营,使城市能够在短期内利用社会资源迅速提升服务能力。4.完全市场化模式。对那些可以长期运营获利的领域,政府应鼓励企业开展信息化商业运营,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法律环境,并在制度、资金和融
20、资上予以扶持,使其成为智慧城市创新发展中最具活力的部分。(六)制定智慧产业扶持政策,扩大智慧产业需求1.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功能。符合条件的企业的自主创新产品,应列入市政府采购产品计划目录;全市各级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对列入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按相关规定优先采购使用,以扶持和促进智慧产业发展。2.支持智慧产业基地建设。通过优先受让土地、减免规费,优先给予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引导扶持各类智慧产业基地建设;市、区的创业平台优先向智慧产业基地倾斜,引导科技人员、大学生在软件服务业等智慧产业领域投资创业,对于符合条件的创业活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扶持。3.制定对本土智慧城市建
21、设综合运营商和专业服务商的扶持政策。培育发展本土智慧城市建设市场主体。通过政府优先采购、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培育发展一批有一定规模实力和品牌影响力的本土信息基础设施服务商、信息系统开发服务商、信息内容服务商、综合服务统包服务商等智慧城市建设综合运营商和专业运营商。支持本土智慧城市建设综合运营商和专业服务商“走出去”发展。对承接国家、其他省市立项的重大建设工程,企业单一投标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本土智慧企业,由属地政府给予贷款企业一定的贴息支持。(七)加强智慧产业领域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认真实施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上海市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积极开展智慧
22、产业领域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1.把智慧产业专业人才纳入全市人才管理范畴,通过多种灵活形式,建立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储备库,集聚一批建设智慧城市的高层次技术研发应用人才和机构。2.多管齐下共同培育智慧产业专业人才。鼓励和支持上海高校开设云计算、物联网、下一代互联网等与智慧城市建设的相关专业,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产、学、研一体化人才培养实习基地。3.多元化策略引进智慧产业专业人才。瞄准智慧城市建设关键环节和核心领域,引进高端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行业紧缺人才,在住房、户籍、子女教育、医疗保健等方面给予他们政策优惠;结合市、区相关政策,对符合规定的与智慧城市相关领域的创新人才、有突出贡献的
23、优秀人才给予奖励或补贴。(八)推进各类智慧创新平台建设1.推动建立智慧城市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平台。围绕智慧城市发展的需求,建立相关研发机构和研发创新平台,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国内外信息技术交流活动,强化物联网和云计算等重点技术领域自主技术研发,重点突破传感器、海量数据处理、智能信息处理、超大规模并行计算、透明计算、海量数据智能搜索等关键技术,努力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海设立智慧产品研发、检测和培训机构,上海应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联通集团、中国移动集团、中国电信集团的战略合作,鼓励企业、研究机构开展与国外智慧产业领域知名院校和研究机构的联合攻关;通过重大
24、成果项目带动和市场化利益共享机制建立技术创新联盟,实现企业之间的创新优势互补,力争掌握共性技术。2.搭建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加强国际的全方位交流合作,组织或参与以智慧城市建设为主题的国际性、全国性的论坛会议;充分利用上海开放的平台和载体,办好智慧城市技术和应用产品的相关国际展会、论坛和活动;争取与国家有关部委、科研院所和三大电信运营商等单位合作,以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新范例、新模式为内容,每年举办一次“智慧城市技术与应用产品博览会”,以展示国内外最新的研究成果、产品、成功应用的案例。3.建立完善的决策咨询平台。成立上海市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对智慧城市建设的咨询指导工作。市级有关部门、重点区县和重点企业,也要建立完善的决策咨询平台,确保上海按照科学的路径、方法推进智慧城市的建设。 作者简介:课题组:组长:胡斌;成员:刘颖、梁鑫、吴国庆、邵明、戴振华、汪明艳。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