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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南大学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综合考试大纲本考试大纲由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于2017年7月7 日通过。I.考试性质法学综合考试是为我校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入学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学生掌握大学本科阶段民法、刑法、经济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以及运用法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民事、刑事和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考试难度以法学本科毕业生所达到的程度为标准,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较为扎实的法学综合功底。II.考查目标法学综合科考试涵盖民法学、刑法学与经济法学。要求考生:(1)准确地掌握民法学、刑法学和经济法学的基础知识。(2)准
2、确、恰当地使用民法学、刑法学和经济法学的专业术语,正确理解和掌握民法学、刑法学和经济法学的有关范畴、规律和论断。(3)运用民法、刑法和经济法原理,解释和论证某种观点,辨明理论是非。(4)运用民法学、刑法学和经济法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比较和分析有关社会现象或实际问题。(5)运用民法学、刑法学和经济法学的知识分析和解决相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1.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150 分,考试时间为180 分钟2.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3.试卷内容结构民法学 约50%刑法学 约50%经济法学 约50%.试卷题型结构名词解释题 24 分(6小题,每小题4分)简答题 60分
3、(6小题,每小题10分)论述题 36分(2小题,每小题18分)案例分析题 30分(2小题,每小题15分).考查内容一、民法学(一)民法总论1.民法的概念、性质与渊源(1)民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2)民法的性质(3)民法的渊源(4)民法的本位与效力2.民法的基本原则(1)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功能(2)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绿色原则3.民事法律主体(1)自然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制度。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2)法人。法人的概念与特征。法人的成立与分类。法人的民事能力。法人的机关与分支机构。法人的变更、终止与清算。(3)非法人
4、组织的概念与特征。合伙。其他非法人组织。4.民事法律关系变动(1)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与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有价证券、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以及其他。(2)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意思表示。民事行为的成立与效力。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与决议。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行为。5.代理(1)代理。代理概念与特征。代理种类。代理适用范围。代理的终止。(2)代理权。代理权的授予。代理权的行使。代理权的滥用。(3)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含义。表见代理。6.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概念、种类与适用范围。诉讼时效的起算。诉讼时
5、效中止、中断、延长。诉讼时效完成后的法律效果(2)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概念与适用范围。除斥期间的起算和效力。(3)期限。期限的含义与分类。期限的确定和计算。(二)物权1.物权总论(1)物权。物权的含义。物权的效力与类型。物权的变动。物权的保护。(2)物权的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2.所有权(1)所有权。所有权的含义与特征。所有权的内容。所有权的分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专有权、共有权与管理权。(1)相邻关系。相邻关系的含义。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相邻关系的主要类型。(3)共有。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共有财产的分割。(4)所有权的取得。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先占。
6、添附。3.用益物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含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2)建筑用地使用权。建筑用地使用权的含义。建筑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建筑用地使用权的效力。建筑用地使用权的消灭。(3)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含义。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宅基地使用权的效力。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4)地役权。地役权的含义与种类。地役权的设立。地役权的效力。地役权的消灭。4.担保物权(1)抵押权。抵押权的含义。抵押权的设立。抵押权的效力。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消灭的特殊原因。特殊抵押权。担保物权的竞合与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的并存。(2)质权。质权的含义与种类
7、。动产质权。权利质权。(3)留置权。留置权的含义。留置权成立的条件。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实现。留置权消灭的特殊原因。5.占有占有的含义与分类。占有的取得和消灭。占有的效力。占有的保护。(三)债权1.债权总论(1)债。债的含义、性质与要素。债发生的根据。债法在民法中的地位和体系。债的类型。(2)债的履行。债的履行的概念与原则。债的适当履行。债的保全与担保。债的保全。债的担保。(3)债的转移与消灭。2.债权分论(1)合同概述。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合同的分类。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内容与解释。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概述。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合
8、同的变更与解除。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概念和条件。合同变更与解除的程序与法律后果。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2)各类合同。买卖合同的含义与效力。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含义与效力。赠与合同的含义与效力。借款合同的含义与效力。租赁合同的含义与效力。融资租赁合同的含义与效力。承揽合同的含义与效力。建设工程合同的含义与效力。运输合同的含义与效力。保管合同的含义与效力。仓储合同的含义与效力。委托合同的含义与效力。节行纪合同的含义与效力。居间合同的含义与效力。技术合同的含义与效力。(3)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概述。不当得利的成
9、立条件与类型。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四)继承权1.继承权概述继承的含义与种类。继承权的含义。继承权的继受和放弃。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保护。2.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含义与适用范围。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顺序。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原则与遗产取得。3.代位继承与转继承。4.遗嘱继承(1)遗嘱继承权。遗嘱继承含义与适用条件。(2)遗嘱的设立。遗嘱的含义。遗嘱的内容。遗嘱的形式、遗嘱的见证。遗嘱的有效条件。(3)遗嘱的变更、撤销与执行。5.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1)遗赠。遗赠的含义。遗赠的效力。(2)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含义。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五)人身权1.人身权概述。人身权的概念
10、和特征。人身权的分类。人身权的民法保护。2.人格权(1)物质性人格权。生命权的含义与内容。身体权的含义与内容。健康权的含义与内容。(2)精神性人格权。自由权的含义与内容。隐私权的含义与内容。姓名权的含义与内容。肖像权的含义与内容。名誉权的含义与内容。一般人格权的含义与内容。法人与非法人的人格权含义与内容。(3)人格权的商品化。3.身份权(1)亲属法上的身份权。配偶权的含义与内容。亲权的含义与内容。亲属权的含义与内容。(2)非亲属法上的身份权。荣誉权的含义与内容。知识产权中的身份权的含义与内容。(六)侵权责任法1.侵权责任(1)侵权行为。侵权行为的含义与分类。(2)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含义。侵权
11、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3)侵权责任的规则原则。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与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与适用。(4)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加害行为的含义与认定标准。损害的含义与种类。损害与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含义和形态。过错的含义和形态。(5)数人侵权责任。共同侵权责任的含义和构成条件。共同侵权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责任的含义、种类和承担。2.侵权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1)监护人责任。监护人责任的含义。监护人责任的构成要件。监护人责任的承担。(2)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责任的含义。用人单位责任的构成要件。用人单位责任的承担。(3)个人劳务责任。个人劳务责任的含义。个人劳务责任的构成要件
12、。个人劳务责任的承担。(4)网络侵权责任。网络侵权责任的含义。网络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网络侵权责任的承担。(5)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含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构成要件。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6)教育机构责任。教育机构责任的含义。教育机构责任的构成要件。教育机构责任的承担。3.侵权责任的方式和免责事由(1)侵权责任的方式。侵权责任方式的主要类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规则。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财产损害的赔偿责任。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2)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受害人同意。自助行为。4.特殊侵权责任(1)产品责任。产品责任的
13、含义。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产品责任的承担。(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含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3)医疗损害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的含义。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4)环境污染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的含义。环境污染责任的构成要件。环境污染责任的承担。(5)高度危险责任。高度危险责任的含义。高度危险责任的构成要件。高度危险责任的承担。(6)饲养动物责任。饲养动物责任的含义。饲养动物责任的构成要件。饲养动物责任的承担。(7)物件损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的含义。物件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物件损害责任的承担。二、刑法学刑法总论部分:(一)
14、刑法的体系与解释1.刑法的体系2.刑法的解释(二)刑法的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2.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三)刑法的效力范围1、刑法效力范围的概念、类型及适用原则2、我国刑法的溯及力(四)犯罪与犯罪构成1.犯罪的概念2.犯罪构成的概念及类型(五)犯罪客体1.犯罪客体的概念2.犯罪客体的类型3.犯罪客体与行为对象的区别(六)犯罪客观方面1.行为的概念及类型,不作为的成立条件,不作为的类型2.危害结果3.因果关系及因果关系的诸种学说(七)犯罪主体1.自然人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与刑事责任能力2.单位犯罪主体:单位犯罪的特征;我国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八)犯罪主观方面1.犯罪故意:
15、犯罪故意的概念、构造及类型2.犯罪过失:犯罪过失的概念、构造及类型3.无罪过事件4.犯罪目的、犯罪动机5.认识错误的概念及类型(九)正当行为1.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概念、成立条件、防卫过当、假象防卫2.紧急避险:紧急避险的概念、成立条件、避险过当(十)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1.犯罪既遂的概念及类型2.犯罪预备的概念、特征、刑事责任3、犯罪未遂的概念、特征、分类、刑事责任4.犯罪中止的概念、特征、分类、刑事责任(十一)共同犯罪1.共同犯罪的概念、特征及成立要件2.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刑事责任3.共犯从属性说与共犯独立性说;承继的共犯;间接正犯;完全犯罪共同说与部分犯罪共同说4.不成立共同犯罪的典型情形
16、(十二)罪数形态1.罪数形态的概念2. 数罪与一罪(十三)刑罚的功能与目的1.刑罚的功能2.刑罚的目的:报应主义、预防主义(十四)刑罚的体系与种类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2.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十五)刑罚裁量1.刑罚裁量的概念、量刑情节的概念及分类2.量刑情节的功能(十六)刑罚裁量制度1.累犯的概念、分类及成立条件2.自首的概念、分类及成立条件;自首的法律后果;坦白的概念、法律后果;立功的概念、成立条件及法律后果3.数罪并罚的概念、数罪并罚原则及其具体适用4.缓刑的概念、适用条件;战时缓刑;缓刑的考验期限、考察内容;缓刑的期满与撤销(十七)刑罚
17、执行制度1.减刑的概念、适用条件、限度、程序2.假释的概念、适用条件、程序、考验期限、考察内容;假释的期满与撤销(十八)刑罚的消灭1.刑罚消灭的法定事由2.追诉时效的概念、期限;追诉时效的计算;追诉时效的延长、中断3.特赦刑法各论部分(一) 刑法各论概述1.罪状2.法定刑3.罪名(二)危害国家安全罪1.间谍罪2.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3.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罪4.叛逃罪(三)危害公共安全罪1.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3.破坏交通工具罪4.破
18、坏交通设施罪5.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6.资助恐怖活动罪7.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8.交通肇事罪9.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10.丢失枪支不报罪11.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12.其他枪支、弹药、爆炸物犯罪1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1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15.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16.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17.危险驾驶罪18.重大责任事故罪19.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20.重大飞行事故罪:指从事航空业务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21.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指铁路职工违反
19、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四)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走私罪: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废物罪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20、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伪造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洗钱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变造货币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逃汇罪5.金融诈骗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6.危害税收征管罪:逃税罪;抗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7.侵犯知识产权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8.扰乱市场秩序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虚假广告罪;串通投标罪;组织、领导传销罪(
21、五)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故意杀人罪2.过失致人死亡罪3.故意伤害罪4.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5.强奸罪6.强制猥亵、侮辱罪7.非法拘禁罪8.绑架罪9.拐卖妇女、儿童罪10.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11.拐骗儿童罪12.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13.诬告陷害罪14.侮辱罪15.诽谤罪16.刑讯逼供罪17.暴力取证罪18.虐待被监管人罪19.报复陷害罪20.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21.重婚罪22.破坏军婚罪23.遗弃罪24.虐待罪25.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26.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27.强迫劳动罪28.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29.侵犯通信自由罪30.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31
22、.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32.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33.过失致人重伤罪34.破坏选举罪(六)侵犯财产罪1.抢劫罪2.盗窃罪3.诈骗罪4.抢夺罪5.聚众哄抢罪6.侵占罪7.职务侵占罪8.敲诈勒索罪9.故意毁坏财物罪10.挪用资金罪11.挪用特定款物罪12.破坏生产经营罪1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七)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 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公务罪;招摇撞骗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
23、;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2.妨害司法罪:伪证罪;窝藏、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虚假诉讼罪;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脱逃罪3.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骗取出境证件罪4.妨害文物管理罪:倒卖文物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故意损毁文物罪;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5.危害公共卫生罪: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6.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污染环境
24、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8.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传播性病罪9.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淫秽表演罪(八)贪污贿赂罪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行贿罪6.私分国有资产罪7.私分罚没财物罪8.单位受贿罪9.单位行贿罪10.对单位行贿
25、罪11.介绍贿赂罪1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九) 渎职罪1.滥用职权罪2.玩忽职守罪3.徇私枉法罪4.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5.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6.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8.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9.私放在押人员罪10.枉法仲裁罪11.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12.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三、经济法(一)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1.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2.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3.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二)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1.经济法的本质和定义,国内外经济法概念诸学说2.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经济法与民商法、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经
26、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和种类(三)经济法的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1.经济法的价值、理念2.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特征、内容(四)经济法的立法体系1.经济法法律规范的分类和结构2.经济法体系中的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国家引导调控法三个基本法律构成及关系(五)经济法的责任制度和实施机制1.经济法的法律责任、责任形式、制裁方式2.经济法的实施体制、适用机关、适用程序(六)反垄断法1. 反垄断法对垄断协议的规制2. 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制3. 反垄断法对经营者集中的规制4. 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5. 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制度、适用除外制度;合理原则与本身违法原则6. 反垄断法的实施机构、法律
27、责任制度与实施程序(七)反不正当竞争法1. 不正当竞争的含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条款2. 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含义、构成、表现3.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2. 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3.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确定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原则4.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九)产品质量法1. 产品的含义,产品质量的含义2. 产品质量监督体制,产品质量标准制度,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3. 经营者的产品质量义务4. 产品质量法中的民事责任制度(十)国有资产法1. 国有资产的含义、分类及形成途径2. 我国企业国有资
28、产的管理体制,国家出资企业出资人权利的行使(十一)国家投资法1. 政府投资的范围2. 国有企业的投资自主权,投资主管部门对国有企业投资的管理(十二)国有企业法1. 国有企业的含义、性质、特征2. 国有企业法的性质和地位3. 国有企业的经营方式、经营者,国有企业的监事会4. 国有股减持与股权分置改革(十三)计划法与产业政策法1. 计划法的主要内容2. 产业政策法的特点、立法模式、立法形式3. 产业政策法的主要内容(十四)财政法1. 财政法的基本原则2. 预算法的实体规定与程序规定3. 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划分与财权划分制度4. 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国债法的具体制度,政府采购法的具体内容(十五)税法1. 税法基本原则,税收要素2. 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3. 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4. 资源税法,房产税法,土地税法,印花税法,契税法5. 税务管理制度,税款征收制度(十六)金融法1.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金融法的立法体系2. 中央银行法的具体内容3. 政策性银行的概念和特征,我国的政策性银行4.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具体内容5. 证券业监督管理法的具体内容6. 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十七)价格法1. 经营者的价格权利,明码标价,不正当价格行为2. 政府定价的范围、依据与程序3. 价格总水平调控的概念、经济措施、价格手段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