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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1湖北省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结构和性能通用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湖北省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的基本性能参数、结构及配置、安全和环保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湖北省乡村公路上使用的营运客车(以下简称客车)。本标准不适用于公交客车。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文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730.1 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 3730.2 道路车辆 质量 词汇和代码GB/T 4780 汽车车身术语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96
2、56 汽车安全玻璃GB/T 13053 客车车内尺寸GB 13094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 14166-2013 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约束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和ISOFIX儿童约束系统GB 14167-2013 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ISOFIX固定点系统及上拉带固定点GB 18565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986 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 26134-2010 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 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3847-2005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589-20
3、04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JT/T 325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616 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结构和性能通用要求工信部联产业【2014】453号 关于加强小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3 术语和定义GB/T 3730.1、GB/T 3730.2、GB/T 4780、GB/T 13053、GB 13094、GB 18986和JT/T 616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乡村公路连接县至乡(镇),乡(镇)至乡(镇),乡(镇)至村,及村至村的非高速公路的道路。3.2 乡村公路营运客车在乡村公路上运送旅客及其随行物品的营运客车。3.3 车内
4、随行物品存放区设在车内部,供存放随行行李、物品的区域。4 要求4.1 客车的基本性能参数、结构及配置应符合表1要求。车长在4.8m至7.5m之间的按JT/T616规定。4.2 车身与骨架4.2.1 客车应满足符合GB7258及GB26134-2010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的规定,车身骨架应经过磷化或电泳等防锈处理,车身顶部应能承受相当于客车最大设计总质量的均布静载荷。微型客车车身顶部抗压强度应能满足工信部联产业【2014】453号文件的要求:从2016年7月1日起,提高小微型面包车车身强度要求,强化车身顶部抗压试验考核指标,按照GB26134-2010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标准试验时,施加载荷应提高至
5、车辆整备质量的3倍,评价指标不变。4.2.2 车长小于6 m的客车前后部应设置保险杠,增加车辆的安全性。4.2.3 防雨密封性符合QC/T 476 规定。4.2.4 客车侧窗下边缘距其下方座椅座垫上表面的高度:应不小于300 mm。达不到尺寸要求的,应安装栏杆等防护装置,防护装置上边缘距其下方座椅座垫上表面的高度也应符合上述尺寸要求。若该侧窗兼作应急窗,其防护装置上方的洞口面积应不小于对应急窗规定的最小尺寸。4.2.5 行李舱与随行物品存放区4.2.5.1车长大于6m的客车,行李舱与客舱隔离并在车外有独立的舱门,行李舱舱门应设有牢靠的锁止和开启定位机构,确保不致自动松脱、开启。若行李舱分置若干
6、处时,任一处容积不得小于0.15 m3(其中任意边长不小于0.4 m),否则不计入行李舱总容积。 4.2.5.2 车长小于6 m的客车,其车内部应设置随行物品存放区,其最后排座椅后方应安装具有足够强度的隔栅与乘客区隔离,隔栅的网眼尺寸应不大于100 mm100 mm,隔栅安装应牢固可靠,且能承受制动等工况下随行物品的冲击,其安装高度应至车内顶。4.2.5.3 车长大于6m的客车,行李舱和随行物品存放区应设计有防滑装置,防止物品滑落造成偏载。4.3 安全与环保4.3.1 车身外部或内部乘员可触及的任何部件、构件都不应存在任何可能致人员受伤的凹陷、凸起及尖角等缺陷。4.3.2 车内所使用的内饰材料
7、应采用阻燃性符合GB8410-2006规定的阻燃材料,其燃烧速度应小于等于70mm/min。4.3.3 安全带及其固定点应满足GB 14166、GB 14167 的规定。首排座椅,前面没有座椅或护栏的座椅及座间距大于1m的座椅应安装安全带。安全带应可靠有效,安装位置合理,固定点有足够的强度。4.3.4 蓄电池的容量应满足客车电器和装备的需要。蓄电池应安装牢靠并已于更换与维修。蓄电池舱应与车型隔开,并通风良好,易于排水。4.3.5 燃料系统的安全保护4.3.5.1 燃料箱及燃料管路应坚固并固定牢靠,不致因振动、冲击而发生损坏和漏油现象。燃料箱加油口和通气口应保证车辆晃动时不漏油。不允许用户改动或
8、加装燃油箱,改动燃料管路。4.3.5.2 燃料箱各部分不允许前伸至前置发动机的前端面。车长大于6m的客车燃料箱距客车前端面应不小于600mm,距客车后端面应不小于300mm。不允许用户加装燃料箱。4.3.5.3 燃料箱的加油口和通气口不允许对着排气管的开口方向,且距排气管出气口端的距离应不小于300 mm,否则应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燃料箱加油口和通气口距裸露的电气接头及外部可能产生火花的电气开关的距离应不小于200 mm。车长大于6 m的客车的燃料箱加油口和通气口距排气管的任一部位的距离应不小于300 mm。4.3.5.4 燃料供给系统和燃料箱的加油口、通气口不允许设置在有乘员的车身内。4.3
9、.6 在客车内且驾驶员、乘客易见和易于取放的位置安装有效的灭火器。4.3.7车窗玻璃4.3.7.1客车门窗必须使用符合GB 9656规定的安全玻璃。前风窗玻璃应采用夹层玻璃或塑玻复合材料。其余车窗可采用夹层玻璃、钢化玻璃、中空安全玻璃或塑玻复合材料,但作为应急窗的车窗不允许使用夹层玻璃,应使用可击碎的安全玻璃。4.3.7.2客车上所有车窗玻璃不应张贴有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4.3.8 应急出口4.3.8.1 车长小于6 m的客车,在乘客区的两侧应具有紧急时乘客易于逃生或救援的侧窗。4.3.8.2 车长不小于6 m的客车,如车身右侧仅有一个供乘客上下的车门时,在乘客区的两侧或
10、后部应设置应急门或应急窗。如车身右侧仅有一个供乘客上下的车门且在车身左侧未设置驾驶员入门时,应在左侧设置应急门。应急门高度应大于等于1100mm,宽度应大于等于550mm。应急窗应采用易于迅速从车内、外开启或移开;或采用安全玻璃,并在车内明显部位装备便于取用击碎玻璃的手锤。4.3.9 车长大于6m的客车,为提高车辆的驻车制动性能,按照GB7258增加“采用气压制动的客车,其驻车制动应采用弹簧储能制动装置,并保证在驻车制动气路失效状态下能快速解除驻车状态;如需使用专用工具,该工具应作为随车工具。”的要求。4.3.10 悬架及轮胎4.3.10.1客车的后悬选用钢板弹簧非独立悬架,非独立悬架承载能力较强、稳定性和耐久性好、倾侧性能优良、驾乘舒适性好。4.3.10.2选用轮胎规格和速度级别应与客车的载荷和最高设计车速相适应。4.3.11 电线电线应扎成线束,其布置应整齐、合理、规范。电线要用线卡或扎线带以适当间隔固定,穿越洞孔的部分需装设绝缘耐磨套管。电线跨越热源区域的部分应与热源保持一定距离或加装隔热装置。4.3.12 其他安全要求其他安全要求应符合GB 7258、GB 13094、GB 18565、GB 18986的规定。4.3.13 环保要求 机动车的排气污染物排放及噪声控制应符合GB18285、GB3847、GB7258的规定。 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