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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合同编号: xxxxxxxxx地块项目住宅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合同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目录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甲方委托乙方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执行及完成合同图纸技术要求、工程规范所说明及合同条件所约定的本工程,乙方接受委托。二、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RMB (小写)三、合同工期本工程计划从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总工期保证不变)起施工, 年 月 日完成本标段全部内容,总工期 天。四、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若组成本合同的文件之间产生矛盾,其优先解释次序如下:1. 本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书及其附录;4. 乙方递交并为甲方所接受的澄清文件或承诺函件;5. 本合同条款;6. 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7. 合同图纸;8. 经乙方标价或填写并为甲方所接受的投标工程量计价清单;9. 其它已纳入本协议书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信函、备忘录、纪要、书面往来等文件;10.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如甲方提供适用于
3、本工程的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和/或国家规范和/或XX省及XX市颁布之当地规范之间有任何差异,将以较严格规定者或甲方的裁决为准。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按第24条约定的办法解决。五、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合同条款部分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本合同约定由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日期 日 期: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专心-专注-专业第二部分 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xx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x
4、xxxxx地块项目xx区住宅公共空间精装修工程,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于 年 月 日在xxx开标,经招标小组评审推荐,贵单位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该项目中标人。请贵单位派代表持本通知书及相关资料与我方签订合同。工程名称项目地点中标内容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或职业资格中标工期质量承诺合格企业资质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备注招标人意见(公章)年月日注:一式两份,分别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留存第三部分 投标书及其附件一、投标书致: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在研究了xxxx地块住宅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之招标文件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愿意按前述文件以以下投标总价或按照合同结算原则计算
5、的价款及工期完成上述工程: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 (RMB元),工期为 个日历天; 2、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天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3、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4、我们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你单位接到的其他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5、我们同意在本投标获你单位接纳后7天内提交经贵司认可的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修书及关于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协议则于定标时双方签署。6、
6、我们确认本投标已考虑贵司向我们发出的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投标人:xxxxx(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X年X月X日第四部分合同条款1. 词语定义2. 工程范围3.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4. 图纸和样板5. 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支付6. 变更范畴及变更计价7. 现场人员8. 甲方责任9. 总包方责任10. 乙方责任11. 材料与设备12. 包装和保护13. 工期14. 工程质量与检验15. 现场管理16. 竣工验收17. 工程移交18. 合同价款结算19. 保险及担保20. 质量保修21. 转让与分包22. 不可抗力23.
7、 合同生效与终止24. 争议25. 合同解除26. 合同份数27. 其他1. 词语定义1.1 甲方: 。1.2 甲方现场代表: 1.3 乙方: 1.4 乙方项目经理: 1.5 总包方: 1.6 总包方项目经理: 1.7 监理单位: 1.8 设计单位: 1.9 工料测量顾问: 1.10 合同价款:指在协议书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任务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总和。1.11 图纸:指由甲方提供或批准,满足乙方完成本工程任务所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12 工地:指XXXX地块项目XX地块住宅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现场。1.13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
8、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4 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除另有规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以书面形式体现的,任何这种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延误或不回复。1.15 样板:指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过甲方确认,满足乙方完成图纸内工作任务及甲方收获验货所需要的实物样板(包括外观、尺寸、颜色、重量等)。1.16 甲指乙供材料设备(如有):甲指乙供材料设备是指甲方直接指定品牌或供货商,并限定结算价格要求乙方定向采购的材料设备。1.17 天:指日历天。 2. 工程范围
9、乙方被视为已向甲方及有关设计单位查阅及研究所有有关资料文件、设计概念及指标工程规范,图纸等,并已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和现场条件。乙方应执行并完成的本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1 清理并无条件接收现场实况;2.2 依据现行、最新的国家及地方及XX市关于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规范要求及标准等制定并提供本装饰装修工程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资料及主要施工节点的图纸;2.3 根据甲方招标文件、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招标图纸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要求,如乙方未按甲方招标文件、图纸及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条款第25.
10、8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4 进行所有与工程有关的测量、监测、测试、鉴定、试验、记录、并提交所需的报告给甲方及有关单位书面认可;2.5 提供及供应所有本工程所需的物料等;2.6 对施工过程中的已完或未完工程的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2.7 无条件服从我司派驻现场代表的管理协调工作;2.8 其他一切需要之临时工程。2.9 本工程为包干工程,即包工包料包工具机械、包工期和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部工程所需事项。乙方需承担本工程施工有关的全部责任。2.10 所有施工方案均须于施工前获得甲方及监理的审批认可,甲方的认可与否并不会解除乙方在合同上的义务及责任。3.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3.1 本工程施
11、工过程及验收依据国家及地方及XX市关于此类工程的规范标准及甲方的技术要求。若各文件之间及文件内有任何差异,都将以较严格规定者或甲方的裁决为准。3.2 若国内规范标准及甲方技术要求均无相应规定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监理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执行。4. 图纸和样板4.1 乙方需要按甲方提供图纸进行深化设计、供应材料、生产及施工,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4.2 乙方保证只将图纸用于本次投标及本合同履行,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图纸的任何部分泄漏给第三方或用于与本合同履行无关的用途。4.3 甲方提供图纸和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于收到图纸后3日内,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所需时
12、间表,列明在不影响生产的条件下,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之补充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乙方也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示,若因乙方未能及时提出以上要求而使工程延误概由乙方负责,延误所引起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4.4 如图纸由乙方设计提供,乙方应将本工程的设计图纸提交本工程设计单位及甲方审核,并向甲方提供五套图纸(甲方四套、总包方一套)。乙方对设计负责,甲方及设计单位的审核并不能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图纸正确性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但3.2条同样有效。4.5 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将确定的设备/材料样板放置于甲方办公室或专用地点,甲方及监理单位将按照此样品检查乙方施工时实际使用的材料是否与样板相同,样
13、板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4.6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样板加工生产,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不得将本设备/材料样板转给第三人,且应在交货时退还样板至甲方。5. 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支付5.1 本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合同价款已包括施工图纸、甲方规定工程范围内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包装运输费、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样品样板费、措施费、政府及地方的各种规费(不含社会保障费)、管理费和利润、税金等本工程相关的全部费用,并考虑了风险因素。5.2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清楚并考虑现场条件、甲方发包时的相关要求、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文明工地施工
14、措施等因素。如合同签订后乙方重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则需及时送甲方审核,合同总价款不变,由于重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3 本合同价款包括甲供材料设备费,并包括乙方对甲供货设备(甲指乙供材料设备)的计量、验货、卸货、保管等的相关费用。5.4 本合同价格清单中的单价为固定单价,不会因人工、物价、费率或汇率的调价而调整。合同总价为包干总价,除非按合同约定存在变更,否则合同总价不因任何原因而变化,合同总价将以人民币计。5.5 本工程无预付款5.6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向监理单位提交支付申请,监理单位在接到付款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就乙方的形象进度以及履行合同义务方面提出审
15、核意见,并交成本顾问及甲方审核。成本顾问及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乙方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5.7 付款,按月支付至已完工程量对应价款的70%,该等工程量要求经过监理单位、甲方相关责任人认可后生效。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约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5.8 合同内工程全部竣工,经甲方、监理、设计单位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5.9 乙方在申请支付合同款时应满足全面履行了其合同义务。如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产生违约金 、赔偿金或其他应由其承担的费用,则甲方有权在当期或其他应付款中直接予以扣减,但该当期或其他应付款的未扣减并不表明其放弃要求扣减的权利。5.10 乙方在申
16、请付款时应提供以下付款证明文件:1) 同本期付款金额相等的合法税务发票。发票无法分割的,应在第一次付款时全额提供。2) 产品资料移交证明。产品资料包括备件、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说明书、技术图纸、专用工具、保修凭证。资料无法分割的,应在预付款后的第一次付款时全额提供。3) 物业公司出具的保修期质量、服务合格证明,应有物业公司管理处经理的签字。此条仅限于保修期满后支付的质量保修金。4) 由甲方规定的其他资料。5.11 因乙方无法及时提供有效的付款证明文件导致的付款延误,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6. 变更范畴及变更计价6.1 属于设计变更范畴在结算时可以计价的界定如下:由甲方发出的经乙方确认的:1)
17、 增减工程内容;2) 改变使用功能(即为改变材料等改变设计做法);3) 使用材料品种的改变。不属于设计变更且不计算变更价款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 甲方对设计图纸的合理修改意见;2) 原设计图纸中不详节点的细化和优化;3) 设计遗漏和确有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4) 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引起的变更等。6.2 各项变更工作内容的适宜单价、价格或费率,应为合同对此类工作内容规定的单价、价格或费率,如合同中无某项内容,应取类似工作的单价、价格或费率。但在以下情况下,宜对有关工作内容采用新的单价、价格或费率:1) 合同中没有规定该项工作属于“固定总价项目”,并且2) 合同中没有规定该项工作
18、的单价、价格或费率。如果没有相关的单价、价格或费率可供推算新的单价、价格或费率,应根据实施该工作的合理成本和合理利润,并考虑其他相关事项双方协商一致后得出。7. 现场人员 7.1 甲方现场代表受甲方委派,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但无权减轻合同中约定的乙方的责任或义务且下列事项须经甲方盖公司公章确认方有效:工程结算、涉及经济条款或工程造价的谈判。7.2 甲方现场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监理驻工地总代表,具体行使职权的范围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给乙方,乙方必须遵守。原甲方代表职权终止后,乙方仍按照原甲方代表的指令执行的,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
19、一切损失和责任。7.3 乙方项目经理,作为乙方驻工地总代表,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后递交。7.4 总包方项目经理,作为总包方驻工地总代表,代表总包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总包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总包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后递交。7.5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组织施工,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
20、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其中如项目经理与投标承诺不符,或在履行合同中随意更换,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如果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更正,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需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合同价款,并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7.6 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人次。7.7 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等证件。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见附件。7.8 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
21、次乙方支付违约金 1000元;同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由于替换该工作人员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 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管理人员;2) 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管理人员;3) 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4) 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5)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6) 与投标书及本合同中名单不符者;对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8. 甲方责任8.1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协助进行竣工验收;8.2 协助总包方进行图纸问
22、题的处理,协助办理各项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8.3 负责按照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工程款、办理竣工结算等。8.4 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9. 总包方责任9.1 总包商负责本工程的工程定位、标高控制点、主轴线的放线工作,其余施工中所需的测量放线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9.2 审核乙方的现场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并有权就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必须经甲方批准);9.3 审核乙方的施工作业计划、专项质量管理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并有权就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必须经甲方批准);9.4 监督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现场
23、保安管理并有权就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必须经甲方批准);9.5 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协调,并组织每周1次的工程例会、每月一次月计划会议和每季度一次的季度计划会议(在会议后三天之内向甲方、监理提交会议纪要),施工高峰期间,应进行每日碰头会制度,以协调第二天作业面的矛盾;9.6 总包方设置于现场已有的垂直运输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井架、起重机械等或人货电梯,乙方可以在总包方的协调下无偿使用。但地面或楼面的水平运输由乙方自行解决。为工程的安装就位,如总包方现有的起重机械或者机具设备无法满足需要,而需另外制订方案,原则上由乙方自行承担,或者由其再委托总包方,费用由乙方和总包方协商。9.7 按照进
24、度计划规定提供施工所需的脚手架及现场施工所需的安全防护。9.8 提供通道与场地(如现场已铺设的脚手架等),负责安排作业面及作业时间;负责分配乙方的施工、办公、仓储等用途的场地(办公设施和仓储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9.9 总包方为乙方提供施工用电、施工用水,并供应其调试所需负荷(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对用电用水安全负监督检查和管理责任。9.10 总包方须设置配电箱,供乙方使用(从配电箱引出的分电箱由乙方自行解决),为确保施工用电安全和各线路的负荷平衡,总包方负责在各乙方在使用电源之前,收集本工程的负荷要求,并统筹安排;9.11 本工程的报建、验收手续由总包方负责,乙方协助;9.12 乙方的施工
25、垃圾由总包方负责统一清运,乙方负责将自己施工范围内的垃圾运到总包方在现场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如乙方的建筑垃圾乱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则总包方作业队将作业面清理后,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等相关费用通知甲方,甲方将在本工程款中扣除。9.13 总包方有权将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国家行政部门等机关的罚款向甲方申请从本工程款中扣除(例如:由于乙方夜间施工而引起的罚款、由于乙方人员未办理暂住证而引起的罚款等)。9.14 负责组织分包工程的竣工验收,签署验收报告。接收并整理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并与工程整体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一同归档,提交档案馆及甲方。对于乙方提交的竣工技术档案资料,总包方有权提出整改要
26、求。10. 乙方责任10.1 乙方须遵从国家、XX省、XX市以及公用事业单位或法定机构与本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通知和规定。10.2 与总包方核对相关的工程图纸,否则由于图纸缺失或者存在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10.3 乙方在开工前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等证件。10.4 乙方须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按中国政府、XX省、XX市及公用事业单位或法定机构的法律、法规条例、通知和规定,对本工程所征收的各项费用和税项。10.5 按照甲方规定的质量及工期标准完成所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若乙方明确表示不执行本合同或事实表明不执行本合同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确定承包商,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并另付合同
27、工程总价款的30%作违约金。10.6 乙方须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取得在当地承包工作的资格,并在开工前获得所需的政府方面与施工有关事项的批准。10.7 乙方对本工程设计有深化设计的责任,对深化设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10.8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除不可抗力事件外,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成品保护。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10.9 接受甲方、总包方、监理工程师的监管及积极在工地上配合。10.10 在总包方提供的用水、用电的界面上搭建所需之一切与施工用水用电的电线、管线及配电箱的义务,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在完工后,按照甲方要求拆除并修
28、复受影响的地方。10.11 定期参加工地例会,服从总包方安全管理及配合总包方的施工进度安排,遵守工地招标方规章制度。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总包方、监理单位报送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10.12 每月定期按向甲方、总包方、监理书面报送下月计划及本月完成月报。若有要求,乙方须每日提交报告。10.13 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按照环保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
29、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应负责解决施工扰民或民扰的问题。10.14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包装、运输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将复印件抄送总监和甲方代表,自行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政府处罚及罚款。10.15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可能给本工程及甲方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乙方除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并每次另行支付甲方5万元违约金,以上款项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若出现的质量问题或安全
30、事故较为严重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同时另行支付甲方本工程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10.16 乙方须与独立施工单位,就施工场地、工地上通道、工序等,紧密联络及协调,并向他们提供一切合理的机会,以便他们按甲方指示施工。因缺乏协调而引致的延长工期及/或增加费用及/或窝工等额外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10.17 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在承担上述违约金的同时应按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10.18
31、 乙方负责提供因不同气候(如风雨雪)所需的一切临时设备/措施,以确保工程能按期完工。10.19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人身伤亡及房屋和其他财产损失。如果造成了人员伤亡或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后果。11. 材料与设备11.1 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及设备由乙方供应时,乙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政府有关规定,均需有原出厂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等必要的质量文件资料,必要的还须提供符合规定的生产许可证、当地政府允许使用的备案证。11.2 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及设备由乙方供应时,乙方须在进场前按监理及甲方的要求提交全部
32、样品(含实物相关资料),报请监理及甲方确认(书面记录)、封样(实物),但该等确认并不解除按合同规定乙方应负的责任,乙方须按确认结果进行采购。11.3 乙方明白,甲方有权根据需要改变材料及设备的供应种类及方式,乙方不得有异议。11.4 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及设备由乙方供应时,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供应的材料及设备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工期要求,则甲方有权根据需要改变材料设备的供应种类及供应方式,因材料及设备更换所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11.5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所提出的材料或设备代换必须征得设计、监理、甲方的同意且须留有书面记录。因材料或设备的代换导致的增加费用全由乙方承担
33、,因材料或设备的代换导致的节省费用,甲方与乙方双方各占一半。11.6 与本工程无关或与封样不符的材料或设备均不得进入现场,如发现与样板不符或未按照合同指定的品牌进行采购的材料或设备,甲方除要求乙方将该等材料或设备无条件、及时予与更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与封样不符的材料或设备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由此引起的工期延长由乙方负责。12. 包装和保护12.1 除甲方有特殊要求,设备材料的包装由乙方负责,按适合运输及仓储的方式设计,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2.2 包装物上必须标准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颜色、数量、产品等级、堆放要求、保存环境要求、生产商等资料标识,因标示缺少或不清导致安装、堆放、保管
34、错误并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对甲方造成工程工期、人力资源浪费等情况的,甲方有权提出索赔。12.3 考虑对环境的保护,乙方应负责包装物的回收。12.4 乙方必须提供产品安装后详细的对已完或为未完的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措施,并配合甲方进行监督和保护,直至工程验收通过并工程移交完毕为止。12.5 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若修复不成,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2.6 无论甲供乙供设备,材料均由乙方按甲方要求卸货,并运至施工位,并必须负责保管及施工中保护和维护,若运输和装卸工程中造成材料及设备的毁损或灭失等,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3. 工期1
35、3.1 到货日期、工程开工、竣工时间以甲方现场代表的书面确认日期为准。13.2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总包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经总包方代表书面认定后,确定是否顺延工期。总包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的,工期不予顺延。13.3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及竣工。如乙方迟延开工或竣工(包括因返工或维修等而引起的延误),则应当按日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的0.5 %的违约金;如工期延期超过7日,甲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日承担合同总价款0.5%的违约金,或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
36、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13.4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向监理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审核后交甲方备案,如果甲方对于上述施工组织设计有修改意见时,乙方应当遵照修改。13.5 乙方必须按甲方、总包方、监理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总包方、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总包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总包方、监理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13.6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及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
37、程直至甲方进一步的指令。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3.7 若乙方非因不可抗力不能完成工程施工的,甲方有权扣除未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且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3.8 乙方须于规定的完工日期前完成本工程。13.9 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需双方协商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14. 工程质量与检验14.1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建设部颁发的有关建筑工程施工方面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建设部、XX省、XX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
38、的有关建筑设计及施工方面的文件、规定,以及甲方所发的技术要求(详见合同附件)。对于以上标准之间如果存在差异,则以更严格的、最新的标准为准。14.2 无论是哪种采购供应方式的材料,均必须在使用前按规定进行检测(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检测的产品),材料的抽样抽检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甲方或监理在场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检验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另计取(但若材料检验不合格,则发生的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若一方对试验检验结果有异议,应进行复检复试,若复检复试合格,复检复试费由持有异议一方负担,否则,由乙方负担。14.3 所有与乙方施工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乙方应进行详细验收并对该产品的质量问题向甲
39、方负责。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随意更改,若随意更换经甲方发现,乙方则承担该材料价款30的违约金。14.4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及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14.5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甲方和监理发现质量不合格经整改还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作违约金。14.6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
40、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14.7 重新检验。当甲方、监理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5. 现场管理15.1 乙方应当遵守总包方关于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15.2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
41、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非甲方及总包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现场安全事故,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一般事故5千元2万元;(2)重大事故2万元5万元;(3)特大事故5万元15万元。15.3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甲方将定期邀请主管部门到场,按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通报有关部门。15.4 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办理施工场地
42、交通、噪声、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15.5 乙方应在施工期间,对陆续完成的工程负有实施产品保护的责任,如对其它单位的工程或设施造成损坏的,经监理核实后照价赔偿。15.6 乙方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16. 竣工验收16.1 初步验收: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以要求较高为准),提前15天向总包方及监理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监理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甲方、监理公司初步验收,并提出初验的整改要求,乙方须在此后的十天内完成整改并通过初验。16.2 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
43、实际竣工日期。如需政府相关部门验收的工程,需以甲方、政府均验收通过,取得相关结论之日为竣工验收通过之日。16.3 工程竣工第二次验收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30 %的违约金,并应自费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此导致工期延误,乙方须承担工程延期的违约责任。16.4 乙方在竣工验收后10天向总包方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图纸及相应的电子磁盘资料。另外,乙方必须及时配合甲方向城市档案馆办理工程资料验收和移交,并保证所移交的竣工资料的有效性,属乙方未按规定向甲方移交资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6.5 乙方在竣工时提交6套竣工图纸(不包括乙方按规定须提交政
44、府部门归档之图纸,此等图纸由乙方自行负责)提交2套竣工图纸的电子版,档案格式须为“Auto CAD 2010”软件所翻译的(若有需要,乙方可自行按其需要向设计单位购买施工图纸的电子文档)提交其他大样图纸计算资料等,提交至总包方、监理公司等。16.6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甩项竣工时,双方协商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17. 工程移交17.1 根据工程需要,完成某阶段工作时,应向下一工序的施工单位办理工序移交手续。17.2 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10天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甲方有权派人
45、强行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7.3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移交。乙方应填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验收通过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17.4 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工程。18. 合同价款结算18.1 在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和配合甲方全面工程验收并办理工程交接手续后,甲方和乙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和办完竣工资料移交手续,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资料或此后提供的补充资料后 60 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结算审核完毕后,双方签订结算协议书。除有特殊情况外
46、,合理时间内支付扣除保修款、乙方向甲方的借款、违约金、赔偿金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后的工程总价余款,留工程总价5%作为保修金。18.2 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上报的结算额,乙方上报的结算额若高出最终审定的结算额的5%,甲方将收取超出部分的10%作为违约金,并在结算工程总价款中扣除,并降低乙方在甲方承建商评估体系的排名18.3 结算额合同价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增加项目+奖励减少项目违约金-赔偿金-甲方应扣除的其他费用。19. 保险和担保19.1 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责任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承担该项费用影响工程进展时,甲方有权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