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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本合同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桥涵结构物、防护工程: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1、 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2、 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服、劳保鞋)。3、 安全设施、器材的安装、使用、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安全设施
2、、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4、 特种作业人员无持证上岗。5、 施工现场使用花线的。6、 施工现场的变(配)电设备未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7、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定拉接,架设;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8、电动设备,电动外露部位未按规定安设防护罩。各种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有专用开关和装漏电保护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所有用电负荷要接地。残旧不全开关禁用,不能用铜、铁线作保险丝。9、 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10、 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11、
3、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设红色警示灯。12、 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未在平台外侧设栏杆,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绑扎安全带和戴安全帽。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未布设安全网。13、 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未有专人负责,未配置通讯设备14、 高处作业所有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未设置围栏。15、 高处作业材料运输未按规定用安全牢固运输工具,未有人专人指挥,对未用完材料未及时运送回地面适合的地方堆放。16、 高边坡防护作业未按规定搭设牢固的脚手架。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片石需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
4、。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17、 高处抹面、勾缝作业未按规定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上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同时进行。18、 夜间施工未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道外,均应设置固定的照明设施。照明系统安装未符合规范,未按规定安装设漏电保护装置,未选用安全电压。19、 施工现场脏、乱、积水严重,场内没有排水措施;施工现场运输道路阻塞,坑洼不平和雨后泥泞;乱堆放,用剩废弃材料未及时清理干净。20、 搅拌机四周,拌料处及施工现场内有大量(03m3以上)废弃砂浆和混凝土,未及时清理。21、 施工现
5、场搅拌机前和运输车辆清洗处未设沉淀池,搅拌机降尘设备损坏、无效或闲置未用。22、 严禁从高空抛掷材料、工具、砂泥及一切什物。桥涵构造物施工现场及未按规定设防火措施,未备有灭火器材,防止电焊火花贱落在易燃物料上。24、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未进行维护、保养,消防器材过期失效。25、 挖孔桩第一节护壁未高于孔口250mm,未按规定做好孔口防护措施,孔桩开挖未按规定的距离进行跳挖。26、 挖孔桩挖孔较深或有渗水时,未及时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等措施,未严防坍孔。27、 挖孔桩人工挖孔,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未进行检查;孔顶出土机无专人管理;挖孔暂停时,孔口无罩盖及标志。28、 挖孔桩孔内挖土人员头顶部
6、位未设置护盖。相邻两孔中,一孔进行浇筑砼时,另一孔桩挖孔人员未停止作业。29、 挖孔桩人工挖孔,无人检查孔内气体情况,挖孔作业前,未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未有专人进行有毒气检测未做好记录就下孔作业。30、 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未采用机械通风。当应用风镐凿岩时,未加大送风量,吹排凿岩产生的石粉。31、 挖孔桩孔内岩石需爆破时,未采取浅眼爆破法,未控制炸药用量,未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办理。32、 施工现场的消防重点部位,未配备充足的消防设施器材。土方工程、防护工程:33、 人工开挖土方与操作人员之间,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不小于3m。34、 人工土
7、方开挖未按规定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35、 高陡边坡处施工规定:a) 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绑系安全带;b) 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c) 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d) 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未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36、 机械在危险地方作业时,未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未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驾机人员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37、 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
8、的地面上。38、 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作业。机上、机下人员未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39、 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间距不小于10m,并严禁车上乘人。车道应有专人维修,悬崖陡壁处应设防护栏杆。40、 当工地场地发生交通堵塞,地面出现陷车(机),机械运行道路发生打滑,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或工作面不足保证安全作业时,未按规定暂停施工,待恢复正常后方可断续施工。41、 车辆、机械“带病”行驶,
9、司机、操作员违章作业。第二条、办公室、生活区、工棚、加工场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1、 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置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办公场所、员工宿舍出口。2、 工棚、仓库、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等大工率电器。3、 办公室、宿舍、生活区污水、污物、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4、 食堂管理混乱,无食品卫生工作负责人;伙食内外脏乱,炉具不洁净。5、 炊事人员无身体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未穿整洁工作服,个人卫生差。6、 水电设施未按规定由专业人员安装和管理,任何个人不得乱装电线使用发热类电器。7、 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不准在办公生产区内生火和躺在床上吸烟。8、
10、未按好安全用电、线路;未按规定装漏电保护装置;未注意节约用电,未做到人离关电。9、 办公、生活区未按规定设置保卫值班员,未实行24小时值班,并禁止闲人进入。10、 未严格按照建筑工棚电气安装工程规范和技术管理设置用电设施及布设线路。禁止无证电工安装、修理电气设备,禁止使用伪劣电器插头,拉线开关及无保险装置或带花线的插座拖板。禁止使用铜、铁、铅丝作保险丝。11、 禁止在工棚使用液化石油气。禁止在工棚使用蜡烛、煤油灯照明。禁止在工棚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12、 未定期打扫工棚,严防垃圾杂物等易燃烧物碰上火种产生火灾。13、 加工场作业人员工作时,未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和鞋盖,未戴好
11、防护镜或面罩。14、 加工场作业人员工作完毕未按规定清理场地,灭绝火种。未切断电源就离开。第三条、在例行检查、安全生产、治安综合治理检查中,发现有违章行为,对施工单位(或个人)处以每项100元的罚款。要求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未予整改及整改未达到要求的,除强制执行到整改合格外,并做好记录加重处罚。第四条、文明施工1、 单项工程的施工现场无安全员的,每处罚款100元。2、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不穿上衣、穿拖鞋的每次每项罚款100元3、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佩戴工作证,每人次罚款100元。4、 路基施工作业面、便道不及时洒水降尘的,每次罚款200元。5、 桥梁施工过程中的泥浆及废弃物等,须在该工程完工时即时清除干净,违者罚款1000元。6、 施工废料乱堆乱放的,每次罚款200元。7、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耕地、沟渠和水库,严禁排入饮用水源,违者每次罚1000元。8、 施工现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水源污染、空气污染等不良后果,引起群众抗议、投诉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每次罚款10000元。9、 弃土、弃渣占农田果园、堵塞水道以及造成水土流失的,每次罚款1000元。10、 水土保持防护措施不完善,造成水土流失,污染当地农田水利的,每次罚款5000元。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