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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保中铁十局济铁设备安装分公司各拌合站的混凝土质量,规范质量管理行为,明确各拌合站、各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责,提高拌合站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以及铁路混凝土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结合设备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分公司各部门、所属拌合站在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活动中,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二章 质量方针和目标第三条 质量管理方针:依法管理,系统控制;严格标准,落实责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第四条 质量目标:混凝土质量符合国家、铁路总公司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杜绝混凝土质
2、量事故,具体指标为:混凝土质量检验合格率100%,原材进场验收合格率100%;第三章 质量管理机构第五条 分公司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拌合站混凝土生产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分公司经理副组长:分公司书记、安全总监组 员:其他班子成员、安质部、工程部、物机部、工经部、财务部及综合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电话:0531-。办公室负责拌合站的质量检查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各拌合站根据要求成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小组。第六条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认真宣传贯彻国家、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集团公司等有关工程质量
3、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规范、规定、标准。2、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健全组织,制定质量管理规划,建立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和质量责任制。3、定期召开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措施,确保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转及混凝土质量处于稳定和可控状态。4、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评比,促进生产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5、接受上级部门质量监督,坚决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奖惩制度,有效调动全体参建人员创优积极性。6、组织调查处理质量事故。第四章 质量管理制度第七条 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1、作业指导书是针对混凝土生产工艺、生产工序、作业流程向作业人员交待作业程序及方法,
4、以及注意事项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是保证混凝土质量的有效措施。2、拌合站工程部要结合拌合站实际和特点,编制作业指导书,确保作业程序简明易懂,操作方法具体可行,混凝土生产过程有序可控,质量标准满足要求。3、在编制作业指导书前,工程技术人员要依据本单位生产装备、成熟施工方法、专业技术和环境作业条件进行编制。在组织生产时,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交底、岗前教育和培训;分公司工程部应进行管理、监控。第八条 原材料质量监控制度1、物机部是原材质量管理的主责部门,要对供应商(厂家)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在合格供应商(厂家)范围内进行招标,确保原材料质量。2、所有进场材料必须进行检测,进场前物机部应会同试验
5、室对原材进行外观检测,观察颜色、颗粒等外观基本符合要求后,方准材料进场,进场后材料存放至待检仓,由试验室对原材料进行取样试验,通过试验、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3、对进场的材料每批和定期由试验人员和物机部长配合监理工程师抽验,合格签认后方可使用。4、物机部要加强对原材料质量的监督检查,不合格材料严禁进场接收。第九条 质量检测和试验制度1、对建设单位指定第三方负责检测的项目,拌合站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检测单位所需要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检测计划项目、时间、数量。检测完成后,及时索要检测报告,以确保拌合站正常运转。2、拌合站胶凝材料等检测项目,由中心试验室负责检测,需要委外检测的,应找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第
6、十条 生产质量检查管理制度1、拌合站确保质量自控体系正常运转,质量管理人员盯控检查现场质量,及时整改问题和隐患,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2、安质部应采取多种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工作。每次质量检查结束后,应形成检查通报或整改通知单。生产副站长落实整改,安质部应及时整改并进行书面回复,拌合站按时复查销号,实现闭环管理。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停产整改或同时给予经济处罚。3、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检查提出的问题或整改指令,应及时进行整改回复,拌合站安质部负责整改回复。第十一条 业务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制度1、拌合站应建立健全业务技术培训制度,根据生产和培训对象的实际需求,制定培训
7、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推进实施。 2、拌合站在停产复工开始前,组织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培训考试;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3、凡是进入厂区生产作业的任何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质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4、拌合站应对各种质量教育培训建立培训台帐和培训档案,完成培训计划后,将培训名单、培训内容、课程安排、考试结果等有关台帐资料,存入培训档案。第十二条 混凝土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试验人员每天早、中、晚测定砂石含水率,必须经驻站监理见证,并做好记录。根据测定好的砂石含水率出具的施工配合比通知单,必须报驻站监理签字后方可使用。2、试验人员在驻站监理签字后按施工配合比改写配合比标识牌。3、操作工接到调度
8、通知后,首盘检查设备是否正常,然后巡视斜皮带上有无杂物和积水,再检查上料仓有无存料,后打开空压机开机后进行零点校核。如上述情况出现异常,及时通知调度,由调度根据情况进行安排处理。4、试验人员输入二级密码,输入施工配合比,输入过程必须由拌合站技术人员人员符合确认,由监理监督见证。5、操作人员开始生产,首先生产一方或两方,由试验人员进行首盘鉴定和拌合物性能检测,在驻站监理见证下完成,由监理确认后连续生产。6、试验人员制作留取混凝土标养试块,标示清楚时间、日期、部位和强度等级,送混凝土标养室养护。不得单独拌制混凝土拌合料来制作检查试件,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7、操作人员根据施工部位填写生产记录,填写清
9、楚无涂改。记录好开始时间、施工部位、强度等级、每盘方量、累计方量和完成时间。上下班应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第十三条 质量管理责任制度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1、拌合站长是质量第一责任人,对混凝土质量负全面责任。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质量管理的“三全”质量责任制,将质量责任逐层分解,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人。2、落实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制定质量奖罚办法,明确质量奖罚标准;3、落实质量问责制,当班负责人对所生产的混凝土质量负责。第十四条 信息管理制度1、为加强混凝土质量的信息管理,便于对质量状态的了解和控制,特制定信息管理制度。2、拌合站建立台帐,按工号和施工部位对混凝土标
10、养试件进行标识,由实验室主任识别混凝土的质量状态。3、工程部检查标养试块的台账建立情况,并形成检查记录。4、检查必须真实、准确,并及时填报。5、每月25号将混凝土信息情况进行统计,反馈分公司工程部。第十五条 质量监督制度1.拌合站应依法接受国家、地方政府、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单位、中国中铁、集团公司、指挥部、公司及分公司等上级单位的监督检查。2.在上级单位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予以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3.个人对质量事故隐患均有权向质量管理小组报告或举报。对员工群众的举报,受理部门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透露举报人和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违纪行为,给予严肃处理。第十六条 质量会议制
11、度1.拌合站每月召开一次质量会议,由拌合站站长主持。与会人员因事不能出席或换人参加,需经主持人同意。2.质量工作会议的基本内容:各部门对上月质量工作会议布置的任务、完成情况反馈信息,并汇报当月质量工作情况,通报相关突出性、惯性质量问题,分析原因,并对下一步质量工作提出质量管理重点、主要管理措施和合理化意见等;各副组长发表意见;组长代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进行总结发言,对下一步质量工作重点提出要求,协调解决有关质量工作事宜,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期限和标准等。第十七条 领导带班制度1、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推行领导带班制度”的要求,拌合站领导要在施工现场跟班作业,确保现场混凝土质量稳定。2、拌合
12、站要实行领导带班制度。3、拌合站站长是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混凝土生产落实带班制度负责。4、领导带班工作内容全面掌握混凝土质量生产状况,落实质量责任制,组织制定和实施质量措施,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及时、如实报告质量问题,并与作业人员同时上班、同时下班。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填写领导带交接班记录表。5、领导带班具体日程安排,由拌合站根据现场实际制订。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生产管理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并报拌合站长同意,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第十八条 迎接检查制度1、各拌合站必须高度重视迎检工作,迎接铁路总公司工管中心、质监站及建设管理单位
13、等上级单位的检查时,各拌合站要成立迎检小组,组长由拌合站站长担任,为迎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各拌合站接到涉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质量检查通知后,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公司分管领导或质量管理小组办公室,由质量小组决定是否派分公司有关人员参加迎检督查工作。3、各拌合站根据检查要求立即行动,组织相关迎检工作。3.1 成立迎检小组,召开会议,组织动员,明确部门分工,并按分工要求推进迎检工作。32 物机部负责原材控制,通知供应商选用优质货源,必要时要求对砂石料进行清洗,并暂时停用质量不稳定的供应商。对料仓内的砂石料进行堆码和清洗,清洗后清除地面污泥及尘土,保证料仓清洁。厂区道路也要组织清扫。检查前发现原材质量
14、较差,应紧急组织进行清仓处理,并联系供应商补进质量较好的原材,对清仓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事后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检查前一天至检查过程中,由物机部通知供应商,暂时停止新进原材。3.3 试验室负责核查厂区内的材料标识牌、配合比标识牌是否及时更新,及时根据原材检验情况更新相关数据。试验室提前对库存原材进行检测,发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及时通知站长,由站长安排对不合格的库存材料进行紧急处理。3.4 工程部检查操作室生产记录是否与实际情况相匹配,并负责补齐有关的生产记录。3.5 工程部负责讲解和培训,使每个操作工熟悉混凝土的生产工艺流程,熟悉本岗位工作的相关职责。3.6 物机部配合试验室,提供准确的
15、原材进场数量,由试验室负责根据数量按检验批次补齐原材检验记录。3.7 安质部负责制度检查,检查现场的文明施工状况,缺失和脱落的安全警示标志要及时更换,并对人员培训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和更新。3.8 副站长根据站长安排整理厂区内卫生、材料堆放、设备整洁。3.9 站长综合安排,临时布置迎检的具体工作。4、对迎检工作不重视,迎检组织不利的单位,分公司质量管理小组在分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被检查单位作出停产整顿的,分公司将按照第六章的质量奖惩办法进行处罚。第五章 保障混凝土质量的主要措施第十九条 原材料质量过程控制1 原材料质量控制是混凝土质量控制的源头。拌和站“原材料”主要包括水泥、砂、碎石、水、粉
16、煤灰、矿粉、减水剂、引气剂(在特殊条件下可能使用防冻剂、速凝剂)等。拌和站原材料质量控制由试验室和物机部门负责。2 料源控制物机部、试验室参加实地考察砂、石料场。通过外观检验和取样检测,对砂石场的生产条件、供应能力、原料外观、产品质量指标等是否满足工程要求得出明晰结论,对原材料的采购意向提出质量方面的意见。水泥、粉煤灰、矿粉及外加剂尽量选择料源充足、质量稳定的大厂产品。料源确定后应根据拌和站原材料管理制度对所有材料进行质量过程控制管理。3原材料保管3.1各种规格的材料应分类进行仓储,地材料仓之间隔墙必须进行水泥砂浆抹面,地材仓储中仓与仓之间必须设置隔墙,以防地材相互之间混淆,影响地材质量,地面
17、清扫干净,地材堆放应成梯形。3.2材料标识牌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及时更新。时间和数量必须跟试验室台账相对应,检测批号必须与试验室的检测批号一致,严禁在待检仓中取料使用。3.3拌合站物机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仓储中的材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不准存放不合格的材料。4 原材料进场检验程序4.1原材料进场后,由物资人员初步对原材料外形外观进行初步验收检查。如初步验收不合格或与材料样品不相符则直接退货。4.2 物机部门填写原材料进场报验单通知试验室取样检验,同时附原材料的检验批次的代表数量。4.3 试验室通知现场监理见证取样,并根据物机人员提供的原材料进场报验单填写进场材料台帐和取样记录。4
18、.4 试验室及时开展原材料检验。检验合格后,试验室向监理报验并签字确认。并及时通知物机部并进行产品标识,由物机部人员根据进场和检验状态填写材料标识牌;材料合格后方被允许投入使用。检验不合格,则及时通知物机部门进行处理。5 原材料取样方法5.1 水泥取样(1)新厂家料源进场,取样进行规定的全项检验一次。(2)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水泥使用达3个月,取样进行规定的11项检验一次。(3)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批,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每批抽样进行常规4项检验一次。5.2 粗、细骨料取样(1)新厂家料源进场,取样进行规定的全
19、项检验一次。(2)同生产厂家、同规格、同品种使用达一年,取样进行全项检验一次。(3)同生产厂家、同规格、同品种每400m3或600t为一批,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抽样进行常规项目检验一次。细骨料有机物含量每3个月检验一次5.3 拌和混凝土用水取样(1)新水源或同意水源使用达一年,取样进行规定全项检验一次。(2)同一水源涨水季节,取样进行常规项目检验一次。5.4 外加剂取样(1)新选料源,取样进行规定的全项检验一次。(2)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每50t为一批,不足50t也按一批,取样进行常规5项检验一次。5.5 粉煤灰取样(1)新选料源或使用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产品达3个月,取样进行
20、规定的全项检验一次。(2)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产品每120t为一批,不足120t也按一批,取样进行常规3项检验一次。6 不合格材料的处理凡检测不合格原材料,一律限期清退出场。试验室和物机部跟踪不合格材料清退情况,予以记录。第二十条 混凝土施工配合比过程控制1 拌和站试验室建立混凝土理论配合比台帐,确保每次混凝土施工所用理论配合比的正确性。2 每次混凝土施工前,由技术人员开具混凝土申请单交试验室。试验室则及时对现场砂、石料含水率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选择正确的理论配合比换算成施工配合比,开具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3 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经试验、技术、监理三方签字后,在监理、试验人员共同监督下,
21、由试验人员将混凝土施工配合比输入拌和机电脑内并锁定。在正常情况下,施工配合比一经锁定,任何人不能再随意改动,确保混凝土按施工配合比生产。4 搅拌机在拌制前三盘混凝土过程中,试验人员对搅拌机计量系统的精度进行检查,确保原材料计量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同时试验人员根据混凝土搅拌情况确定混凝土合理的搅拌时间(不能少于规范要求的120s时间)。5 混凝土开盘后试验人员及时在现场检测含气量、坍落度 、扩展度和混凝土出机温度等性能指标。如发现混凝土的和易性不好或原材料含水率有变化时,试验人员应查明原因并对配合比进行适当调整,并经监理再次签认后重新下发配合比通知单。6 试验人员每天对地材的含水量检测不少于3次,
22、同时确定原材料质量的稳定性。如有变化应随时按程序调整配合比,以保证混凝土的各项指标在允许范围内。第二十一条 拌和工艺过程控制1 开盘鉴定混凝土开盘前,试验人员首先确认所使用原材料是否合格,并根据生产计划和技术人员提供的混凝土申请单、砂石含水率、原材料情况开具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并在监理监督下向搅拌站电脑控制系统输入混凝土施工配合比。监理和试验人员应对首盘混凝土含气量、坍落度、出机温度等进行检测,确保符合设计技术要求,并抽取混凝土试件。2 搅拌时间搅拌时间是指从混合干料中粗骨料全部投入搅拌仓开始,到搅拌机将混合料搅拌成匀质混凝土所用的时间。混凝土合理搅拌时间应通过工艺试验确定,不同的混凝土理论上
23、应该用不同的搅拌时间。搅拌机操作系统有搅拌时间控制装置,以保证拌和时间符合规定要求。为检查搅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每一工班至少抽查两次搅拌时间。3 监视荧屏和电流观测搅拌站在混凝土出料口、上料带机尾部安有监视荧屏,搅拌机操作人员通过监视荧屏观测搅拌机出口处的混凝土坍落度及上料带机运转情况以及外加剂、水的添加情况,如发现异常立即纠正。同时根据搅拌机输出电流的变化也能直观的判断混凝土拌和物匀质性及坍落度情况。4 配合比管理搅拌站试验人员根据工程浇筑部位、运距、气温、所用原材料及日生产计划签发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在混凝土搅拌过程中,随时监测混凝土用水量和出机坍落度、含气量的变化,如出现异常,则按程序调
24、整施工配合比。另外,在混凝土出场检验中,试验人员对混凝土早期强度(3d,7d)试件进行试压,如早期强度异常或28d强度连续出现低值,则立即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5 计量系统校正混凝土拌和过程中,试验人员和搅拌机操作人员要时刻检查计量系统精度偏差,保证其在允许误差范围内。各种原材料允许计量偏差为:骨料2%,水泥、粉煤灰、矿粉、水、外加剂1%。为保证计量精度,计量系统在检定过程中,不仅要进行静态精度检定,还要进行动态精度检定。在拌和过程中,计量系统在称料前要进行自动清零。另外,试验人员对原材料下料时的惯性冲量值要进行测定,在配合比输入过程中对惯性冲量进行扣除。6 搅拌计量过程自动记录搅拌站的计量
25、记录不仅反映搅拌系统的计量精度,更能反映混凝土的实物质量,是重要的质量记录。搅拌站控制系统设有各种原材料计量自动记录装置,每盘混凝土的生产时间、各种材料的计量值均自动存入电脑备查。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或混凝土异常现象,可随时查出该混凝土生产时的具体情况,使搅拌计量过程有可追溯性。 7混凝土运输过程质量控制 混凝土运输车队必须服从调度统一指挥,认真组织安排,确保车辆的完好。混凝土生产完成后各拌合物性能合格后发车,第一车由调度、试验人员跟车。调度主要负责协调,试验人员主要负责混凝土到达现场后的状态,有问题及时调整,如有调整需填写原因及调整记录,由驻站监理签字确认。在运输混凝土过程中,除特殊情况,罐体保
26、持低速旋转,途中不允许停顿,以免造成混凝土拌和物性能指标不达标。在运输途中或浇筑过程中,一律不得往罐体内加水。 第六章 质量奖罚办法第二十二条 质量奖罚制度1、对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1.1分公司对拌合站每半年度考核评比一次,根据考核评比结果对拌合站相关人员和主要负责人进行奖励。1.2被分公司评为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的,分公司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 10000元,给予站长奖励2000元,副站长奖励1500元,部门负责人1000元。2、对质量管理单位和个人的处罚规定2.1凡被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责令停产、整改,对拌合站罚款5000元/次,对站长罚款1000元/次,副站长罚款500
27、元/次,主要责任人罚款200元/次,相关人员罚款100元/次。情节严重的,视情况将对拌合站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2.2凡施工配合比牌、材料标识牌与生产不同步,不按配合比生产、计量不准确、搅拌时间不符合要求者,每发现一次,给予拌合站1000元罚款,给予站长200元处罚,直接责任人100元罚款。对造成经济损失者,按损失的0.5%加罚责任人。2.3信息系统出现责任高级报警并被铁路公司通报的,对拌合站罚款2000元/次,给予站长500元/次的罚款,副站长罚款200元/次,主要责任人罚款100元/次。2.4原材不合格或未检先用,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者,每次对拌合站长罚款500元,副站长200元,直接责
28、任人100元。对造成经济损失者,按损失的0.5%加罚责任人。3、质量监察通知书奖罚标准3.1质量检查通知书,免罚款;3.2质量整改通知书(黄牌),2000元/份;3.3质量停工通知书(红牌),5000元/份。4、罚款按期限上缴, 分公司将上交款列为工程质量奖励基金。由分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5、执罚机构与执罚范围5.1分公司质量管理小组为本处罚办法的执罚机构;5.2小组成员有权按照本处罚制度在拌合站范围内实施执罚。6、执罚扣款6.1罚款以书面罚款单据为依据,对个人的罚款,由责任人直接交拌合站部财务部,拌合站财务部汇总后上交分公司财务部。6.2所罚款项纳入质量管理专用基金,专款专用。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分公司质量管理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专心-专注-专业